doc版太阳电池组件全过程质量控制检验和验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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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版太阳电池组件全过程质量控制检验和验收
中民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太阳电池组件全过程质量控制检验和验收
技术文件
一、一般规定与规范
1。
1总则
1。
1。
1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检验和验收标准的基本准则,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全面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监造与验收方案,并保证符合相关的最新工业标准.
1.1。
2卖方应根据该技术要求责任范围和监造验收方案,对组件的生产进行全面的监造和验收,提供详细的过程文件资料.
1。
1。
2卖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负责买方在监造工程中的人员调配、工作执行及问题处理,同时提供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名单和监造验收计划.
1.1。
3双方如对本技术规范书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
1.1.4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
1.5在合同签订之后,买方保留对本规范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卖方应允诺予以配合。
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双方商定.
1.1.6本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
7本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与组件厂家共同协商解决,买方在质量监造方案和计划确定后即通知召开协调会。
1.1.8企业的资质,卖方提供组件生产监造检验与验收和光伏电站测试的业绩,相关资质证明、技术优势以及第三方试验室的检验机构资质文件。
1.2监造工作范围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中民投新能源并网光伏电站工程光伏组件的质量监造。
工作内容为组件制造的全程质量控制、组件成品检验和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组件供应商工厂检查、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质量控制与检验、组件生产关键工艺监控、成品检验、第三方实验室抽样试验、光伏电站施工现场验收测试和指导安装,共6大项。
监造的依据和要求是组件技术协议和相关的规范.
1.3监造实施进度
卖方根据组件交货进度,制定具体的质量监造计划,监造进度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度进行适当调整,详细供货计划见组件技术协议书。
二、标准及规范
本技术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照较高标准执行。
监造方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以及相关的IEC标准.
在上述标准中,优先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电力行业标准。
在国内标准缺项时,参考选用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其他国家标准,选用的标准是在合同签订之前已颁布的最新版本。
如组件厂家采用标准文件列举以外的其他标准时,卖方应对标准进行评估,且经买方同意方能使用.所有螺纹、螺母、螺栓、螺杆应采用GB标准的公制规定。
主要引用标准如下:
IEC61730-1光伏组件安全鉴定:
第1部分:
结构要求
IEC61730—2光伏组件安全鉴定:
第2部分:
试验要求
GB/T2421—199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总则
GB/T2423.29—1999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U:
引出端及整体安装强度
IEC 60068—2—78:
200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b:
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T2828-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T4749.1-1984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温度与湿度
GB/T6495。
4-1996晶体硅光伏器件I-V实测特性的温度和辐照度修正方法 GB/T6495。
1-1996光伏器件第1部分:
光伏电流—电压特性的测量
GB/T6495.2—1996光伏器件第2部分:
标准太阳电池的要求
GB/T6495.3-1996光伏器件 第3部分:
地面用太阳光伏器件的测试原理及标准光谱辐照度数据
SJ/T11209—1999 光伏器件 第6部分标准太阳电池组件的技术要求
IEC60904-7:
1998光伏器件第7部分:
光伏器件测试中引入的光谱失配计算IEC60904-9:
1995光伏器件 第9部分:
太阳模拟器性能要求
IEC61853:
地面光伏组件的性能试验和能量分级
IEC82/685/NP:
voltage durability testforcrystallinesiliconmodules–designqualification and type approval
IEC61701:
Salt mistcorrosion testingof photovoltaic (PV)modules;
IEC60068—2—52:
Environment testing– Part 2:
Tests –TestKb:
Saltmist,cyclic(sodium chloride solution)
IEC61701 Ed.2。
0:
Saltmistcorrosiontesting of photovoltaic(PV)modules
GB/T9535—1998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
GB/T19394-2003光伏组件紫外试验
GB 15763.2—2005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
钢化玻璃
GB/T13384-19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91—2008包装运输图示标志
三、组件质量控制和检验要求
3.1一般要求
1)卖方保证供货组件原材料、生产和检验满足组件技术协议和相关规范要求.
2)卖方保证组件的图纸设计和材料选择应准确无误,加工工艺无任何缺陷和差错。
技术文件及图纸要清晰、正确、完整,能满足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3)卖方保证所有外协、外购件的质量和服务,应符合组件技术协议的要求。
4)卖方应依据招标文件和相关规范的要求,针对必要的检验项目制定详细的检验方案与标准、监造方案和测试方案,并提供监造和验收投入的人员计划和主要测试设备.
5)卖方针对不同的监造项目提供详细的检测、检查和监造报告,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告的格式.
6)卖方对于各个检测项目可能出现的不合格情形提供相应处理建议和解决方案.
7)卖方针对每个项目的驻厂监造时间不少于65人天。
3。
2组件的认证
组件规格和主要性能参数与原材料的性能指标要求详见组件技术协议,组件的性能和安全应符合IEC标准,并通过TUV认证或同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的认证,卖方应对组件的认证情况进行详细核查,保证其满足组件技术协议要求.
3。
3工厂检查
卖方应严格依照认证准则和标准对供货组件厂家进行厂检,保证组件厂家生产的规范性和一致性,卖方对组件厂家的检查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Ø组件(电池)厂家的质检部门的职责、检验项目和检验设备;
Ø组件(电池)厂家质检部门的文件和记录;
Ø组件(电池)原材料采购和进货检验;
Ø组件(电池)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
Ø组件(电池)性能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Ø组件(电池)性能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Ø组件(电池)厂家内部质量的审核;
Ø组件(电池)认证的一致性;
Ø组件(电池)的包装、搬运和储存的检验。
3。
4 太阳电池原材料的检验和控制
卖方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和组件技术协议对太阳电池的原材料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控制,保证太阳电池的原材料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卖方对太阳电池关键原材料检查项目和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性能指标以组件技术规范书为准):
Ø硅片:
TTV小于30μm,翘曲度小于50μm,单个微晶面积<2×2mm2,整个微晶区域面积<2cm2,多晶硅锭少子寿命≥2μs,氧含量〈8×1017/cm3,碳含量〈5×1017/cm3。
Ø银浆:
需从dupont(杜邦)、贺利氏、ferro、三星中选用.
3.5太阳电池关键生产工艺和性能的检验与控制
卖方应对太阳电池生产工艺进行检验和控制,保证电池质量的稳定性,卖方对太阳电池生产关键工艺控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Ø清洗制绒工序
Ø扩散制结工序
ØSiNx薄膜沉积工序
Ø丝网印刷工序
Ø烧结工序
Ø测试工序
卖方应对太阳电池的性能进行检验和控制,检验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性能指标以组件技术规范书为准):
Ø外观:
表面颜色均匀,电池片表面无明显色差、无碎片、边角无裂痕等,
Ø所有的电池片均无隐形裂纹;
Ø效率:
电池片平均效率不低于17%;
Ø反向漏电流:
单片156*156mm2电池承受反向12V电压时反向漏电流不能超
Ø过1.5A;
Ø并联电阻:
单片电池并联电阻不小于50Ω.
3。
6组件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的控制
卖方应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和组件招标技术协议对组件关键原材料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控制,保证组件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的质量满足组件技术规范协议要求,卖方对组件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检查项目和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性能指标以组件技术协议为准):
Ø电池片为A级,构成同一组件的电池片为同一批次的电池片。
表面颜色均匀,电池片表面无明显色差、无碎片、边角无裂痕等,所有的电池片均无隐形裂纹;
ØEVA的交联度大于70%,EVA与玻璃的剥离强度大于40N/cm2,EVA与组件背板剥离强度大于20N/cm2,抗拉强度≥20Mpa,断裂伸长率≥500%,伸缩率≤3%,黄变指数(1000h)≤2.0,EVA的力学性能、电学性能、老化黄变和可靠性满足规范要求和行业标准;
Ø背板材料必须为双面含氟,至少为3层结构,拉伸强度大于100MPa,透水率小于1.5g/m2/day,击穿电压大于1000V,黄变指数(1000h)≤2.0,具有优秀的抗紫外能力和反射能力,背板的力学性能、电学性能、收缩率、透水率和可靠性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和行业标准;
Ø接线盒的力学性能、防火等级、耐低温能力、抗紫外性能、热循环测试、二极管的反向耐压、反向电流、接触电阻、端子插拔力、密封性、散热性等满足相关规范和电站场区使用要求,电缆线满足抗紫外线、抗老化、抗高温、防腐蚀和阻燃等性能要求。
接线盒密封防水、散热性能满足组件正常工作并连接牢固,引线极性标记准确、明显,采用满足IEC标准的电气连接,应具备TUV认证,线缆与壳体的连接强度不小于180N,连接器端子的插拔力不小于60N,防火等级应在UL94—HB或UL—94VO以上;
Ø盖板玻璃的外观、强度、透光率和抗冲击性满足相关规定要求,透光率应高于90%,应耐200℃温差不被破坏,整体弯曲度≤3mm/m(即0。
3%),局部弯曲度(波形度)≤0。
5mm/300mm,玻璃的抗机械冲击轻度、弯曲度满足规范要求,能保证25年的使用寿命;
Ø涂锡焊带的安全载流量截面积、力学性能、抗老化性能满足相应规范和行业标准,抗拉强度指标:
单片焊带≥150N/mm2,汇流条≥200N/mm2,能耐一定的酸碱腐蚀性,具有良好的抗疲劳特性,考虑焊带与硅片的相容性,降低裂片率,能保证25年的使用寿命;
Ø铝型材的机械强度应满足规范要求,铝型材表面进行阳极氧化处理,氧化层厚度应大于15μm,表面硬度维氏硬度不小于65HV,满足25年的使用寿命;
Ø硅胶或胶带具有良好的电绝缘性能和耐气候性能,粘结、密封性能可靠不失效,固化参数、力学性能、剥离性能、匹配性和电性能满足规范要求和行业标准,满足25年使用寿命,固化速度≥2.0mm/24h,拉伸强度≥1.6Mpa,断裂伸长率≥250%,剪切强度≥1.0Mpa,硅胶与TPT、PVDF、铝型材等材料之间的180°剥离强度≥20N/cm.
3。
7组件生产关键工艺控制
卖方应对组件厂家的生产工艺进行检验和控制,保证组件质量的稳定性,卖方对组件生产关键工艺控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Ø电池片的分选工序
Ø电池片单、串焊工序
Ø组件的层压工序
Ø组件的EL测试工序
Ø组件的装框和封胶工序
Ø组件的测试工序
3。
8组件成品检验
卖方应该根据组件技术协议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对组件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
8.1检验项目
采用抽样标准MIL—STD—105-E(GB/T2828)中的单次正常抽样计划.除特殊测试之外对于通常的产品外观结构及功能电气参数按一般检验Ⅱ级检验水准执行。
主要的检验项目应包括组件的外观、电性能、绝缘耐压、接地连续性等。
组件的电性能标准详见技术规范协议,绝缘耐压、接地连续性等应满足规范要求,卖方应在组件发货后三个自然日内将该批组件的功率统计信息和结果组件的外观检验项目如下所列,未提及项目依据IEC61215和IEC61730标准执行。
缺陷分类:
缺陷主要分为致命缺陷/重要缺陷/轻微缺陷三类。
一般外观及视觉缺陷分类:
(测试条件:
>=1000勒克斯照度下)
1)开裂、弯曲、不规整或损伤的外表面;(致命缺陷)
2)组件弯曲(重要缺陷)
3)某个电池有明显可见裂纹,其延伸可能导致该电池面积减少10%以上;(致命缺陷)
4)破碎的单体电池;(致命缺陷)
5)在组件的边缘和任何一部分电路之间形成连续的气泡或脱层通道;(致命缺陷)6)组件内存在两个以上的明显气泡(重要缺陷)
7)单个气泡(直径>1mm,重要缺陷)
8)单个气泡 (直径<1mm, 轻微缺陷)
9) 丧失机械完整性,导致组件的安装和/或工作都受到影响;(致命缺陷)
10)互联线或接头有可视的缺陷,引线端失效,带电部件外露;(致命缺陷)
11)电池互相接触或与边框接触;(致命缺陷)
12)背板划伤;(致命缺陷)
13)组件背面背板皱痕(重要/轻微缺陷,根据严重程度确定)
背板少量皱痕,表面干净,0.5mm≤拱起点高度≤2mm。
(重要缺陷)
背板少量皱痕,表面干净,拱起点高度≤0.5mm (轻微缺陷)
14) 密封材料失效或者铝合金边框嵌入的密封硅胶明显缺少;(致命缺陷)
15) 层压件电池片、EVA和玻璃之间有明显的脏物,异物杂质混入组件电池表面;
Ø异物杂质混入组件电池表面 (面积≤0.5mm2,轻微缺陷)
Ø异物杂质混入组件电池表面(面积〉0。
5mm2,重要缺陷)
Ø异物杂质混入组件电池但不在电池表面(5mm2>面积>0.5mm2,轻微缺陷)
Ø异物杂质混入组件电池但不在电池表面(面积>5平方毫米,重要缺陷)
16)边框表面阳极氧化镀层不良(重要/轻微缺陷,根据严重程度确定)
Ø组件边框正面刮伤 (50mm>长度〉10mm,轻微缺陷)
Ø组件边框正面刮伤 (长度>50mm,重要缺陷)
Ø组件边框侧面刮伤(长度 〉50mm,轻微缺陷)
17) 组件边框角部或边上有可致人受伤的锋利边缘 (致命缺陷)
18) 同一组件上电池片之间存在明显色差(轻微缺陷)
19)铝合金边框联接处有明显的错位;或接口处有明显的间隙。
(重要缺陷)
20)粘接接线盒的密封硅胶明显缺少,可能引起接线盒漏水或者渗水;(致命缺陷)
21)组件电池表面有发白或褪色斑点(重要缺陷)
22)额定铭牌印刷错误或不完整或不可读或印字易脱落(重要缺陷)
23)包装或额定贴纸轻微印刷不良(轻微缺陷)
24)不安全,不可靠的包装方式 (致命缺陷)
25)不完整,破损的包装(重要缺陷)
26)其他次要包装不良(轻微缺陷)
27)易碎的栈板 (重要缺陷)
3.8.2检验标准
1)产品接受/拒收标准
表3—1 外观及电性能抽检标准
2)不合格批次产品处理
质量工程师根据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对照适用的AQL标准进行判断。
如果发现的缺陷数在AQL允许的范围内,所检批次检验结果为合格可接受,可以批准出货。
如果发现的缺陷数超出AQL允许的范围,所检批次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卖方拒收该批组件,对于出现不合格批次的组件厂家,应根据规范对后续供货组件进行加严抽检。
3。
9组件功率核查
卖方应按照组件技术规范的要求对供货组件的功率进行抽样检验,并对所有供货组件的总功率进行核查,保证满足组件技术协议的要求,核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Ø功率测试设备:
测试设备应为国外品牌(Spire,Berger,ENDEAS,PASAN);
Ø标准版的管理:
标准版的校准有效期不能超过6个月;
Ø光源和电子负载的校准:
光源和电子负载的校准在有效期范围;
Ø工厂组件功率测试数据不确定度分析;
Ø功率测试标准比较:
卖方应对实验室送样组件的厂家测试功率和实验室测试功率进行比较分析,送样组件出厂前不进行预处理,实验室应分析组件预处理前与出厂功率测试差异,并分析预处理前后组件的衰减情况,对组件厂家功率测试的标准控制和一致性进行评价总结;
Ø供货组件的功率数据统计:
发货组件和到货组件的一致性核查与所有供货组件功率数据的核查,保证符合组件技术协议的要求.
3.10第三方实验室抽样测试
为了验证投标组件的安全性能可靠性和寿命,卖方从供货组件中随机抽样,送至第三方实验室依据IEC61215进行测试,实验室抽样测试分为两部分执行,分别为首批组件发货前抽样测试和发货过程中抽样测试。
3。
10。
1首批组件抽样测试
1)监造方对首批组件(首批组件不小于1MWp)进行抽样2-4块送至第三方实验室进行UV-TC50—HF10序列试验,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检验项目、顺序、判别水平、不合格质量水平应符合下表的规定,首次实验需在实验室收到样品组件起30天内完成。
该序列试验通过后,且出货检验合格首批组件才能发货.
表3—2第一次实验室测试抽检标准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判别水平
不合格质量水平
Ac
Re
1
紫外预处理试验
IEC61215测试需要
I
10
0
1
2
热循环
3
湿冷试验
4
绝缘和湿漏电测试
2)抽样检验中用于检查的单位样品,若其中有一项不符合规定该单位样品为不合格品,样品中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Ac,则该次抽样检验合格,样品中不合格数量大于或等于Re,则该次抽样检验不合格。
3)组件厂家可到第三方实验室进行现场见证,如果组件厂家未到实验室进行见证,则认为组件厂家认可买方确定的第三方实验室资质和试验结果.
4)若抽样检验不合格,首批组件不能发货,同时卖方对测试失败原因提供分析报告,卖方协助组件厂家进行整改后进行重新生产,重复抽样测试过程,直至试验合格,卖方应保证组件的生产供货进度满足买方工程进度需求。
3。
10。
2第二次实验室抽样测试
1)项目与标准
在首批组件发货后的组件生产过程中,监造方根据IEC61215相关鉴定试验的要求及程序,对所供电池组件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应对车间、日期和原材料具有代表性。
抽样检验符合GB2829规定,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检验项目、顺序、判别水平、不合格质量水平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3—3第二次实验室测试抽检标准
2)抽样检验中用于检查的单位样品,若其中有一项不符合规定该单位样品为不合格品,样品中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Ac,则该次抽样;
3)本次实验室测试是基于首次抽样测试基础进行,卖方对组件生产和检验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应对组件的质量进行负责,若本次试验测试失败,买方有权利追究卖方的相关责任,对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
3.11项目现场组件性能验收测试和安装指导
卖方应就项目现场组件的性能验收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以保证对项目现场组件的性能做出正确判断.
3.11.1光伏组件到达现场后的监卸
卖方需按合同及组件技术协议要求,在项目现场开始安装前安排人员到货物卸货点进行监督,监卸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监督现场组件卸货,检查卸货过程是否存在不当操作会造成组件损坏。
2)清点数量,检查电池组件型号、序列号和总数是否与合同及发货单一致。
3) 检查外包装是否有破损、浸水或遗失等异常情况。
4)对监卸工作进行记录,记录表格如下:
表3—4光伏组件项目现场监卸情况
生产厂家
组件型号
组件功率
到货数量
发货单数量
卸货日期
箱体检查
附图
监卸结论
3.11。
2光伏组件现场检测
卖方在监卸完成后,需在项目现场对组件进行开箱检查,并对组件进行性能验收测试,测试抽样准则和判定标准与组件出厂检验时保持一致.
现场性能验收测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外观检查,检查组件外观是否满足组件技术协议要求,需在不低于1000lux
的照度下,仔细检查抽样的每个组件;对于箱体存在损坏的,需对整箱组件的每块组件进行外观检查,并统计破损组件数量,反馈厂家及买方。
2)组件的电性能测试:
a)抽样数量不低于GB2828的最低要求;
b)测试过程中组件应不受遮挡,表面清洁无灰尘,所受辐照度不得低于
700W/m2;
c)连续进行3次测试,并记录相关数据,计算3次的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连续3次的测试结果的偏差小于等于3%认为该组数据有效。
如果偏差大于3%,应重新对该电池组件进行3次测试。
表3-5 光伏电站现场组件性能测试情况
3。
11.3 光伏系统测试
系统安装后,卖方需安排人员到电站安装现场进行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阵列的I—V特性:
a) 测试过程中组件应不受遮挡,表面清洁无灰尘,所受辐照度不得低于700W/m2;
b)至少抽测30个汇流箱,其中至少5个汇流箱的支路全部测试,并分析组串并联损耗。
2) 电站发电量和系统效率核查。
3。
11.4组件安装指导
卖方应给与现场安装人员足够的专业培训,确认安装人员能够正确掌握组件现场安装方法,并严格按照组件标准安装手册进行安装,避免在二次运输及现场施工中出现暴力安装、踩踏及不规范放置等可能影响组件性能或安全的情况。
培训内容还应包括开箱检查的相关注意事项,以及组件不同电流分档的标识情况,保证单个子阵列安装应严格按照同一组件电流分档进行。
组串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统一电流分档。
3。
12驻厂监造和现场验收工作职责
卖方对组件的质量进行全程质量监控,买方依据卖方对组件质量的监控测试报告决定是否接收组件,如果组件安装运行后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发电量损失,买方有权依据事故分析报告向卖方进行索赔。
1)组件厂家监造
卖方在组件厂家驻厂监造的目的是保证组件原材料的质量、组件的生产过程和组件成品的质量满足技术规范协议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卖方应委派资质合格和经验丰富的工程师进行驻厂监造,对招标文件提及的项目进行监造核查,卖方应编制详细的检测报告形式,对监造项目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的记录,驻厂工程师的人数应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如果人数不能满足工程进度需要,卖方要追加人数,且不发生费用。
2)项目现场验收
卖方现场验收的主要工作是组件的监卸、组件性能的检验和子方阵性能的检验.卖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工程师到项目现场进行验收试验工作。
Ø卖方现场服务工程师具有下列资质:
A。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B。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C.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的工作经验,能
够正确地进行现场验收工作;
D.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E.当项目现场需要技术服务时,买方提前5天通知买方,买方委派合格的技
术人员前往现场。
⏹卖方现场服务工程师的职责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到场组件的监卸、货物的开箱检验和培训、组件性能的检验以及组件质量问题的处理、方阵性能测试.卖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买方协商。
卖方应编制详细的检测报告形式,对结果进行详细的记录。
3)监造和检验方案
卖方应该针对监造项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监造方案。
4)人员和相关测试设备投入计划
卖方应根据制定的监造和验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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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 太阳电池 组件 全过程 质量 控制 检验 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