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 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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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公布、201X年X月X日起施行的《残疾人教育条例》、《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X-2020年)》和《宜春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市省级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的实验工作,围绕“办好特殊教育”的目标,进一步完善“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全纳教育体系,保障全市中重度残疾、多重残疾等特殊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积极探索普特融合、医教结合、个别化教学、融合性教育的规范、有效的送教上门服务模式,提高我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进一步提升我市特殊教育水平,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高安市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罗功成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郑龙、市教育局局长黄四光任副组长,市编办周拥军、市发改委葛友智、市教育局余丹峰、市民政局罗金狮、市财政局付立珍、市人社局席晓红、市卫计委邹国军、市残联付晓鸿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教育局,负责送教上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合力推进送教上门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队伍,明确工作责任,制订送教上门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采取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措施,确保辖区内符合送教上门条件的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均能接受义务教育。
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和市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指定一名校级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和联络.
二、强化组织管理
1、送教上门实行“属地管理、任务到校”管理办法。
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小学负责辖区内中重度残疾少年儿童送教上门管理工作,原则上由中重度残疾少年儿童所在学区的学校负责送教上门的具体工作。
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纳入学年工作计划和教学常规管理,落实送教上门责任教师,确保中重度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2、送教上门工作的业务管理由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负责。
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负责做好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教师的培养培训,指导送教上门工作的组织管理及教育教学常规落实,指导教师对送教学生发展水平的评估鉴定,组织全市送教上门教师技能竞赛活动,对各地各校组织送教上门工作的评估及检查,为家长、教师、学生提供教育咨询及指导等。
3、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和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纳入市教育局教研室工作范畴,聘请教研室教研员罗建春兼任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和随班就读教育教学教研员,组织开展相应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4、送教上门对象受教育年限。
可根据学生教育康复情况确定周期,可按周、月、季度进行安排。
时间一般为9年,根据不同对象可适当延长一至两年(不超过18周岁)。
因在学校学习一段时间后,无法在校学习者,可视情况减少相应年限。
三、明确送教对象
全市开展送教上门的送教对象为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到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的、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并愿意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主要包括:
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因病休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因入学较晚,超出学龄,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因其他原因未完成义务教育学习任务的残疾儿童少年。
四、明确服务原则
1、免费教育原则。
送教上门服务属残疾儿童少年九年免费教育范畴,接受服务的家庭及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2、家庭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尊重重度残疾少年儿童家庭的意愿,在自愿的基础上,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与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合作开展,在平等深入协商、就各方需承担的工作责任等事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送教上门服务协议,按协议开展服务。
3、定期送教原则。
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按每个服务对象的特点与家长协商确定周期,可按周、月、季进行安排。
一般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个课时,每学年不少于40个课时的时间,制定服务工作日程表,开展送教上门报务工作。
五、把握送教内容
送教内容主要包括残疾儿童身体康复、心理康复、潜能开发、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运动协调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训练等。
具体表现为:
1.知识教育。
学科类知识;送教老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选备的教材内容;通过网上学校开设网上课程;运用家庭资源及其他本土资源进行认知教学、生活自理训练。
2.康复服务。
感知、运动、语言等缺陷领域的补偿;运用特奥运动项目进行训练;指导医生与教师共同对残疾儿童进行入户体检、康复指导、康复评估;对家长进行保健知识和专业康复指导。
3.艺术教育。
加强残疾儿童的文化服务,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挖掘所送教学生的艺术潜能,为残疾学生参与各种文化艺术活动提供帮助,用艺术展现残疾儿童的自信、坚毅。
4.技能培训。
根据残疾学生的实际情况,帮助其掌握1-2门技能,以摆脱依赖他人的经济困境,增强残疾人参与社会、奉献社会的能力。
5.爱心扶助。
切实了解残疾学生家庭存在的困难,发动社会爱心人士、企业、组织、个人为其送上温暖与关怀,树立他们对生活的信心。
负责送教上门工作的教师应根据每个中重度残疾少年儿童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原则上,教学内容以生活语文、生活数学、英语字母、生活常识、运动康复为主,不统一教材,可参照幼儿园、小学阶段课本自行选择和编写教学内容;多采用直观式、游戏式教学方法,循序渐进,努力提高中重度残疾少年儿童的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送教上门服务对象较多的学校,也可以采用个别送教与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加强康复课程的开展,对有需要的儿童少年可联合其他职能部门,配发一定数量康复器材;对于文化和技能都没有接受能力的个体,主要以康复服务与爱心扶助为主。
六、明确工作要求
1、确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
(1)教育局根据市残联提供的2017-2018学年度6-14周岁残疾儿童少年的名单,按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就读学校分解到各乡镇(街办)中心小学和市直各初中、小学;
(2)乡镇(街办)中心小学和市直学校对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分类统计,与当地残联联系、对接,核实本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人员情况;
(3)乡镇(街办)中心小学和市直学校组织人员上门入户,对辖区内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残疾人员本人及家庭详实的第一手材料;
(4)乡镇(街办)中心小学和市直学校要根据辖区内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程度,对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接受普通教育的,动员并就近安排其到普通学校(或教学点)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统筹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或者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对于文化和技能都没有接受能力的个体,主要以康复服务与爱心扶助为主;
(5)确定送教上门对象后,乡镇(街办)中心小学和市直小学统筹安排,按照“一对一或多对一”方式落实送教上门责任教师。
确定送教上门责任教师时,要注意选择有爱心、愿意并能坚持开展此项工作的教师担任,保持送教教师队伍的稳定。
要填好《高安市特殊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学生花名册》,如责任教师有变动,要及时将变动情况报局基教股。
对于文化和技能都没有接受能力的特别严重的残疾个体,填好《高安市未入学特殊儿童少年花名册》。
2、为特殊儿童少年建立《特殊儿童少年受教育档案》。
对辖区所有特殊儿童少年(含已在校和未入学)建立个人档案,实行一生一案,按安置类别分类存放和管理(在校随班就读、市内外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服务)。
对送教上门服务的根据学生基本情况、家庭状况、残疾学生发展评价、教学过程、方案调整、训练记录等资料列入档案,并妥善保管。
3、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已纳入特教学校送教上门服务、且在特教学校办了学籍的学生,继续由特教学校做好送教上门服务及学籍等相关管理工作。
凡未办理学籍的,由送教服务学校纳入当年度秋季小学入学新生学籍办理对象,要求全部办理当年度秋季小学一年级学籍。
所有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全部进入送教服务学校当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并核准残疾学生的残疾信息。
4、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
送教上门的学校及责任教师根据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评估、分析学生发展的优势和弱势,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康复计划和个别化教育方案,取得家长的认可后,与家长共同实施。
做到每学期有送教上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送教上门具体的时间安排表。
5、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按照既定方案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的送教上门服务活动,责任教师在送教工作开展过程中,每次有教案、有辅导、有与学生互动过程或与家长培训交流的视频、图片资料;在为学生进行服务的同时做好家长培训工作,提高家庭康复水平。
要按要求及时填写好《高安市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手册》。
6、送教上门工作绩效考核。
市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街办)和市直学校的送教上门管理工作及责任教师的送教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考核内容为:
各地各校组织落实送教上门工作的措施及成效;学校及责任教师送教工作质量、家长及特殊儿童少年的满意度;残疾学生的成长情况;送教责任教师在送教过程中收集的材料、工作记录、视频或图片资料;制定的送教计划以及总结等资料;中期和末期的送教工作评估报告等。
7、评比表彰。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评选出全市优秀送教单位、先进送教上门教师,对优秀单位、教师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于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家长和特殊儿童少年满意度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七、落实保障措施
1、建好高安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高安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在特教学校。
多方筹措资金,按国家建设标准建好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按标准配置设施设备,为全市的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提供特殊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
2、成立高安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
教育局会同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组织),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健全残疾儿童入学及送教上门服务评估机制,完善教育安置办法,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出教育安置及教育培养方向意见。
建立卫生、民政、残联、教育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
3、在“两免一补”的基础上,将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少年全员纳入贫困在校生扶助范围,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相应的义务教育。
4、落实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经费。
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全员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和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后,市财政将按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拨款到组织送教学校,为送教上门的教师和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补助、交通补助和误餐补助等。
市财政还将在教育附加中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弥补送教上门工作经费的不足。
5、合理确定送教上门责任教师的工作量。
各校送教上门服务的责任教师按每次2课时计入教师工作量,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在“评优选先”中占有一定比例,要充分调动送教上门责任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6、对送教上门责任教师进行全员培训。
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面授与网络培训相结合,专家上门指导与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送教上门责任教师进行全员培训。
加强送教上门工作的教学研究活动,探索规范、有效的送教上门服务方式和途径,使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走上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7、建立健全志愿者扶残助学机制。
发挥城乡基层组织、社会志愿者、爱心人士在送教上门、社会活动方面的支持、参与作用。
加强家校合作,充分发挥家庭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和康复中的作用。
县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X-2020年)》和《贵州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X-201X年)》,切实保障适龄重度残疾儿童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促进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拟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
我县户籍且在本县居住,因身体、精神或残疾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且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的儿童少年。
二、服务原则
“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开展、免费教育的原则;个别送教和集中到社区、邻近学校送教相结合原则;示范教育和指导家长相结合原则;“医教”相结合的原则。
三、送教内容
包括残疾儿童身体、心理康复,残疾儿童少年潜能开发,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运动协调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训练等。
(一)教学内容:
学科类知识;送教老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选备的教材内容和知识点;运用家庭资源及其他本土资源进行认知教学、生活自理训练。
(二)康复训练:
感知、运动、语言等缺陷补偿;运用特奥运动项目进行训练;医教结合进行运动康复。
(三)保健指导:
指导医生的入户体检、康复指导、康复评估;医生对家长进行保健、康复常识培训和专业康复指导。
四、实施办法
1.成立领导小组,拟定工作方案。
成立德江县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同时各相关工作部门要成立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负责协调、处理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相关工作,拟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实施。
2.摸底调查核实,确定服务对象。
各乡(镇、街道)教办、计生、妇联、民政等部门要协调好相关工作,组织人员于201X年X月1日至X月XX日对本乡(镇、街道)的特殊儿童少年进行调查核实,确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建立健全档案,并于月X月XX日将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名单上传到教育局业务股邮箱,同时上传相关部门。
3.明确服务队伍,实施服务工作。
由特殊教育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实施教学指导服务工作;卫计部门和残联要根据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落实服务队伍,开展对特殊儿童少年的保健指导和康复训练工作;财政和民政部门要根据特殊儿童少年的家庭贫困情况,明确帮扶队伍,落实责任,开展帮扶救助工作;加强服务队伍建设,逐步形成“送教上门”服务队伍网络。
4.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典型。
各实施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服务工作以来取得成绩,对在开展送教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将工作开展中取得的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并积极探索“送教上门”服务的新方法,确保我县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五、保障措施
1.将“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纳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送教上门”相关经费可在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规定范围内列支。
2.对承担“送教上门”工作的学校在师资、经费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和保障。
财政部门要将“送教上门”工作所需的教育教学设备配置及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3.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送教上门”人员的工作量标准确定、生活补贴发放、教研科研认定,确保送教上门工作顺利开展。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生活补贴及交通费用,同等条件下职称优先评聘。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服务工作体系,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部门联动,团结协作。
各单位、部门之间要协调好相关工作,共同协作,相互配合,要充分发挥社区的桥梁作用,多与家长沟通,争取家长的积极配合,整合各种资源,提高“送教上门“服务效益,切勿扯皮推诿,敷衍塞责。
3.细化方案,建好档案。
各单位要对实施方案进行细化,针对服务对象的个体差异,合理安排教师,确定“送教上门”对象、时间和方式,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的送教方式和教学生与教家长并举的方式进行送教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顺利完成计划内容,并鼓励康复效果好的学生定期到特教资源中心或邻近的资源教室进行集中康复训练,参与社区的生活体验,促进伙伴交流和融合教育。
同时学校要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一生一档,对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教学计划、教学过程、方案调整、训练记录等资料列入档案,并妥善保管。
4.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积极向社会和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宣传“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通过标语、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残疾儿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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