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推荐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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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推荐书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推荐书
(年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专业评审组:
序号:
编号:
推荐单位
或推荐专家
项目
名称
项目名称
公布名
主要完成人
主要完成单位
项目密级
定密日期
保密期限(年)
定密机构(盖章)
学科分类
名称
1
代码
2
代码
3
代码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
所属国家重点发展领域
任务来源
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
已呈交的科技报告编号:
授权发明专利(项)
授权的其他知识产权(项)
项目起止时间
起始:
年月日
完成:
年月日
二、推荐意见
(适用于单位推荐)
推荐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推荐意见:
声明:
本单位遵守《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承诺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所提供的提名材料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如有材料虚假或违纪行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如产生争议,保证积极调查处理。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二、提名意见
(适用于院士提名)
姓名
身份证号
院士
学部
最高奖
□是□否
年度
工作单位
职称
学科专业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责任专家
□是□否
提名意见:
声明:
本人遵守《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承诺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所提供的提名材料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如产生争议,保证积极调查处理。
如有材料虚假或违纪行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专家签名:
年月日
三、项目简介
(限1页)
四、重要科学发现
1.重要科学发现(限5页)
2.研究局限性(限1页)
五、客观评价
(限2页。
围绕科学发现点的原创性、科学价值、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度以及推动学科发展的作用进行客观、真实、准确评价。
填写的评价意见要有客观依据,主要包括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学术刊物、学术专著和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评价意见,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等,可在附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非公开资料(如私人信函等)不能作为评价依据。
)
六、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不超过8篇)
序号
论文专著
名称/刊名
/作者
影响因子
年卷页码
(xx年xx卷
xx页)
发表时间(年月日)
通讯作者(含共同)
第一作者(含共同)
国内作者
他引总次数
检索数据库
论文署名单位是否包含国外单位
1
2
3
4
5
6
7
8
合计
补充说明(视情填写):
承诺:
上述论文专著用于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情况,已征得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作者的同意。
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且不存在争议。
第一完成人签名:
七、代表性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情况(不超过8篇)
序号
被引代表性论文专著序号
引文名称/作者
引文刊名/影响因子
引文发表时间
(年月日)
1
2
3
4
5
6
7
8
八、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姓名
性别
排名
国籍
出生年月
出生地
民族
身份证号
归国人员
归国时间
技术职称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电子邮箱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行政职务
二级单位
党派
完成单位
所在地
单位性质
参加本项目的起止时间
至
对本项目技术创造性贡献:
曾获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奖励情况:
声明:
本人同意完成人排名,遵守《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承诺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保证所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该项目是本人本年度被推荐的唯一项目。
如有材料虚假或违纪行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如产生争议,保证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本人签名:
年月日
完成单位声明:
本单位确认该完成人情况表内容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如产生争议,愿意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工作单位声明:
本单位对该完成人被提名无异议。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九、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
排名
法定代表人
所在地
单位性质
传真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联系人
单位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对本项目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情况的贡献:
声明:
本单位同意完成单位排名,遵守《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承诺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保证所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如有材料虚假或违纪行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如产生争议,保证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十、附件
一、必备附件
1.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
2.他人引用代表性引文专著(不超过8篇)
3.检索报告
4.知情同意证明
5.国际合作证明
6.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及情况汇总表(模板见附表1)
7.提名专家意见表(已获通知中所述奖励的项目无需填写,模板见附表2)
二、其他附件
附表1
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
承诺:
本人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对本项目完成人合作关系及上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特此声明。
第一完成人签名:
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
序号
合作方式
合作者
合作时间
合作成果
证明材料
备注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提名书》填写要求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提名书》是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依据,原则上应由推荐者提供,以第三人称表述。
推荐意见、项目简介、客观评价必须由推荐者客观、如实、准确作出;重要科学发现、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代表性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情况,以及主要完成人情况等客观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可以由被推荐的项目完成人提供,但提名者应对有关内容认真严格审查,并承诺对提名书的真实性负责。
请按照本文要求认真填写提名书,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提交评审,提名书退回提名者。
第二部分具体要求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提名书》,按结构分为主件和附件,按提交方式分为电子版和纸质版。
电子版提名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九部分)和附件(第十部分),应在指定的提名系统中填写和上传。
主件第三、四、五部分的页边距左右各3.2㎝,上下各2.8㎝(以提名系统提供下载的模版为准),正文文字使用宋体,不小于小四号,行距不小于18磅,标题和图表文字格式自行设置(建议以黑体、仿宋、楷体为主)。
纸质版提名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九部分)和附件(第十部分),纸质版主件应从提名系统中直接生成并打印(包含“正式版”水印),附件不需从提名系统中打印。
主件和附件应合订,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以“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不要另加封面。
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专业评审组、序号、编号:
提名书提交后,由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评审部填写。
2.提名者:
由提名系统根据关联的提名号自动填写。
3.项目名称:
中文名不超过30字。
应围绕代表性论文专著的核心内容,准确反映科学发现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特征。
4.主要完成人:
由提名系统根据“八、主要完成人情况表”自动填写。
5.学科分类名称:
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填写,最多可以填写3个学科。
应按照“四、重要科学发现”所列科学发现点对应的学科名称顺序填写。
6.任务来源:
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类别填写,可多选。
7.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
不超过300字。
应根据与本项目的紧密程度顺序填写,不超过5项。
8.已呈交的科技报告编号:
填写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呈交的科技报告编号,未呈交的可不填。
9.项目起止时间:
起始时间填写立项、任务下达、合同签署等标志项目开始研究的时间;完成时间填写8篇代表性论文专著中最近1篇发表的时间。
无法精确到“日”的,统一填写“1日”。
二、推荐意见
不超过600字。
推荐者应认真审阅提名书全文,对科学发现点的原创性、科学价值、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度以及推动学科发展的作用进行概述,并对照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授奖条件,填写推荐意见和推荐等级。
提名部门提名意见表应由其业务主管部门(厅、局、司等)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业务主管部门公章。
推荐意见表应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提名院士意见表应由提名专家签名。
3名院士联合提名时,提名意见内容可各有侧重,但提名等级应一致。
三、项目简介
不超过1页。
应包含项目主要研究内容、科学发现点、科学价值、同行引用及评价等。
四、重要科学发现
1.重要科学发现
不超过5页。
该部分是提名书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项目、处理异议的重要依据。
“重要科学发现”是项目科学研究内容在创造性方面的归纳提炼,应围绕代表性论文专著的核心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地进行阐述,此部分不得涉及评价内容。
科学发现点按重要程度排序。
每项科学发现在阐述前,应首先说明所属的学科分类名称和支持其成立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序号等。
凡涉及实质研究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有相应论文专著或他人引文的支持。
2.研究局限性
不超过1页。
应简明、准确地阐述本项目在现阶段研究中存在的局限性及今后的主要研究方向。
五、客观评价
限2页。
应围绕科学发现点的原创性、科学价值、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度以及推动学科发展的作用进行客观、真实、准确评价。
填写的评价内容要有客观依据,主要包括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学术刊物(专著)和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评价意见,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等,可在附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非公开资料(如私人信函等)不能作为评价依据。
六、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
按照表格所示栏目填写支撑本项目“四、重要科学发现”的代表性论文专著详细情况,不超过8篇,按重要程度排序。
鼓励发表在国内期刊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列为代表性论文专著。
1.所列论文专著应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两年以上。
在线发表时间可作为论文发表时间,但须在论文电子版中有体现,或另附在线发表时间的证明。
2.所列论文专著应以国内为主完成,知识产权应归国内所有。
论文专著仅署名国外单位的,不得列为代表性论文专著。
论文专著署名同时包含国内及国外单位,且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须在附件提交国际合作证明,详见“十、附件”的具体要求。
3.“作者”、“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和“国内作者”,均应基于论文的全部作者进行填写,不得只填写本项目完成人。
其中,“作者”、“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的姓名表述应与论文原文的署名保持一致,“国内作者”填写作者的中文姓名。
如果某些学科没有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概念,相应栏目可不填写,但要在本页“补充说明”中加以说明。
4.“影响因子”应基于提名书填报时的情况填写。
5.“他引总次数”,指除该论文全部作者以外的其他人的引用次数。
原则上应依据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填写,并在附件提交检索报告,详见“十、附件”的具体要求。
对检索机构和“他引总次数”的检索数据库不作限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网络搜索引擎结果亦可作为检索依据,但须考虑到评审者对其公信力的接受程度。
在提名书其他部分出现的论文他引统计次数,必须是上述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他引统计情况。
其他论文专著的他引统计情况不得列入或出现在提名书中。
6.项目第一完成人应在本表指定处签名承诺:
“所列论文专著用于提名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的情况,已征得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作者的同意,知识产权应归国内所有,且不存在争议”。
对于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应在附件中提交其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详见“十、附件”的具体要求。
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其他作者,无需其提交知情同意证明。
项目第一完成人应征得其本人同意,并妥善保存有关证明材料以备查用。
七、代表性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情况
按照表格所示栏目填写“六、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所列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有关情况,代表性引文专著不超过8篇,按被引代表性论文专著的顺序排列。
八、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所列完成人应为“六、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所列论文专著的署名作者。
附件所列验收、鉴定的专家组成员不能作为完成人。
1.排名:
应按照贡献大小排序一等奖的项目人数不超过15人,二等奖的项目人数不超过10人,三等奖的项目人数不超过8人。
2.国籍:
所列完成人均应为中国公民。
3.身份证号:
大陆居民填写国内居民身份证号(18位);港澳居民填写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号;台湾居民填写台湾居民来往通行证号。
4.工作单位:
根据人事关系填写完成人现工作的单位,已退休的填写退休前的工作单位,在国外工作的,填写国外单位。
5.二级单位:
填写完成人所在的具体部门,如大学的院系等。
6.完成单位:
填写完成人参与本项目主要研究工作时所在单位,应为国内法人单位。
如涉及多个单位,应根据贡献大小填写一个单位。
完成单位与奖励证书关联,请根据实际情况审慎填写。
7.参加本项目的起止时间:
起始时间应在本项目起始时间之后,结束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限于本项目完成时间之前。
8.对本项目主要学术贡献:
不超过300字。
应具体写明完成人对本项目做出的实质性贡献,并注明对应“四、重要科学发现”所列第几项科学发现及代表性论文专著编号。
与他人合作完成的科学发现,要明确阐述本人独立于合作者的具体贡献,以及支持本人贡献成立的证明材料在附件中的编号。
9.曾获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奖励情况:
不超过200字。
填写完成人曾获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获奖年度、等级、项目名称、排名及证书编号。
10.签名和盖章:
“本人签名”应为完成人的中文简体正楷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他人代签或仿造签名。
如因特殊情况而无法签名,应由提名者出具书面说明,随提名书一并报。
完成人的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应在“单位(盖章)”处盖章。
如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为同一单位,只需加盖一个公章;如为不同单位,两个单位公章应同时加盖。
所盖公章应与填写的单位名称一致(具有多个名称的单位,所盖公章应至少与其中一个名称相同)。
九、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所列完成单位应为法人单位。
一等奖的项目单位数不超过10个,二等奖的项目单位数不超过7个,三等奖的项目单位数不超过5个。
1.单位名称:
应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
不得填写非法人单位名称或单位简称。
2.单位性质:
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类别填写。
3.对本项目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情况的贡献:
不超过600字。
完成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特殊情况下,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指定人签名并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在单位盖章处盖章。
十、附件
电子版附件合计不超过40个文件,其中必备附件以PDF文件提交,不超过20个,其他附件以JPG文件提交,不超过20个。
纸质版必备附件页数因部分内容存在多页情况而不作总数限制,其他附件限20页。
具体要求如下:
1.必备附件
(1)代表性论文专著:
电子版和纸质版均应按照“六、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所列论文专著的顺序排列,不得遗漏,也不得超出列表范围。
电子版:
代表性论文提交全文,专著提交首页、版权页、核心内容页和文献页,每篇论文(专著)1个PDF文件,合计不超过8个PDF文件。
纸质版:
代表性论文提交首页,专著提交版权页,每篇论文(专著)1页,合计不超过8页。
(2)代表性引文:
电子版和纸质版均应按照“七、代表性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情况”所列引文的顺序排列,不得遗漏,也不得超出列表范围。
电子版:
代表性引文提交首页、引用页和文献页,专著提交首页、版权页、引用页和文献页,每篇引文1个PDF文件,合计不超过8个PDF文件。
纸质版:
代表性引文提交首页,专著提交版权页,每篇引文(专著)1页,合计不超过8个PDF文件。
(3)检索报告:
指“六、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所列论文专著的检索报告。
电子版:
提交全文扫描件,限1个PDF文件。
纸质版:
提交复印件的盖章页,限1页。
(4)知情同意证明:
指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
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
上述为国内作者的,须明确表示:
同意项目完成人使用该论文专著报奖,并已知晓“获奖项目所用论文专著不得再次用于申报国家科技奖、未获奖项目所用论文专著不得连续两年使用”等有关规定。
上述为外籍作者的,须写明项目完成人在该论文专著中的学术贡献,明确知识产权无争议,同意项目完成人使用该论文专著报奖。
电子版:
提交扫描件,限1个PDF文件。
如有多份证明材料,应组合为1个PDF文件提交。
如仅有1页,也应以PDF文件提交。
纸质版:
提交原件,按实际页数提交。
(5)国际合作证明:
论文专著署名同时包含国内及国外单位,且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须在附件提交国际合作证明。
证明中应明确写出项目完成人在该论文专著中的学术贡献及其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情况。
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
电子版:
提交扫描件,限1个PDF文件。
如有多份证明材料,应组合为1个PDF文件提交。
如仅有1页,也应以PDF文件提交。
纸质版:
提交原件,按实际页数提交。
(6)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含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
按照附表1格式填写,并由第一完成人签名。
完成人仅为1人的不需要提交。
电子版:
提交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含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扫描件,应包含第一完成人签名,限1个PDF文件。
纸质版:
提交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含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原件,应由第一完成人签名,按实际页数提交。
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应以第一完成人角度,介绍项目完成人之间的合作经历或合作关系,不局限于第一完成人与其他完成人的合作,也可以包括其他完成人之间的合作。
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即“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有关内容列表化,每行填写一项合作内容。
其中:
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专著合著、论文合著、共同立项、共同知识产权、共同参与制订标准规范和产业合作等。
合作者填写此项合作内容中涉及的完成人。
合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限于本项目的起止时间。
合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著名称、论文名称、发明专利名称、合同名称等。
证明材料填写其在提名书电子版附件中的编号。
如未包含在附件中,应填写“未列入附件”。
(7)提名专家意见表:
未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奖三等奖(含)以上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学会及中央部委、局直属单位二等奖(含)以上的成果,可采用五位同专业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提名方式,通过相应部门推荐。
2.其他附件
指支撑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客观评价及完成人学术贡献的证明材料。
电子版不超过20个JPG文件,每个文件均应清晰可辨,原则上不要拼图。
纸质版不超过20页,应与电子版一致,不需提交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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