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docx
- 文档编号:29046652
- 上传时间:2023-07-20
- 格式:DOCX
- 页数:84
- 大小:57.25KB
安徽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docx
《安徽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徽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docx(8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徽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说明
总
说
明
一、为促进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方便快速报价和简化计价过
程,根据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和有关规定,编制了“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以下简称综合单价)。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
其中安装工程(常用册)主要包括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制与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指导性依据,是编制与审核招
标控制价、界定成本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企业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参考
依据。
四、本综合单价编制的原则。
遵循“市场形成价格、企业自主报价、政府宏观调控”的工程造价管理原则。
综合单价表现形式实行“量”
“价”合一,方便使用;项目设置对传统定额项目进行适当综合、调整、合并,力求简明;计量规则和费用计
算程序力求简化;价格水平适中,能够充分反映市场。
五、本综合单价主要编制依据。
1.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DBJ/T-206-2005)。
2.2005年《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消
耗量定额》。
3.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4.有关标准图集及典型工程案例。
六、本综合单价消耗量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消耗量:
人工工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
其内容包括基本用工、
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
(二)材料消耗量:
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
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入相应损耗。
其损耗内容和范围包括:
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
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对于安装工程材料消耗量带有“()”表示为主要材料,其他为辅助材料。
难以计量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或“其他材料费占材料费百分比”表示。
(三)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是按常用机械类型、规格确定的。
难以计量的机械台班以“其他机械费”或
“其他机械费占机械费百分比”表示。
七、本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
本综合单价的费用构成依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确定。
组成综合单价的内容包括人工费、
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简称机械费)、综合费。
(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括的具体内容详见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
1.人工单价:
不分工种、专业均按每综合工日39元进入综合单价。
2.材料单价:
以编制基期安徽省市场平均价计算进入综合单价,实际执行中材料单价依据各市材料信息
价作出相应调整。
3.机械台班单价:
依据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调整机上人工费和
燃料动力费后,重新计算确定单价。
(二)综合费包括施工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具体构成见表1~表3。
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
规费和税金。
表1
建筑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施
工
组
织
措
施
费
1.夜间施工费
定
额
人
工
费
定
额
机
械
费
0.068
2.二次搬运费
0.859
3.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017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655
5.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2.504
6.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2.037
企业管理费
19.43
利润
14.44
综合费
41.01
+
表2
装饰装修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表3
安装工程(常用册)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八、本综合单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
本综合单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具体构成见表4。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
施
工
组
织
措
施
费
1.夜间施工费
定
额
人
工
费
定
额
机
械
费
0.042
2.二次搬运费
0.808
3.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127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171
5.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0.526
6.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1.146
企业管理费
24.33
利润
14.35
综合费
42.5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施
工
组
织
措
施
费
1.夜间施工费
定
额
人
工
费
定
额
机
械
费
0.042
2.二次搬运费
1.681
3.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467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205
5.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1.68
6.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2.105
企业管理费
21.62
利润
15.42
综合费
44.22
+
+
(二)规费
规费构成及费率见表5。
表4
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费率
表5
规费构成及费率
注:
工程排污费按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规定计取。
(三)税金
税金构成及税率见表6。
表6
税金构成及税率
注:
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九、本综合单价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的高度。
其高度按以下情况确定:
(1)坡(瓦)屋面按檐墙中心线处屋面板或椽子上表面的高度计算。
(2)平屋面以檐墙中心线处平屋面板的板顶高度计算。
(3)屋面女儿墙、电梯间、水箱等高度不计入。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
定
额
人
工
费
22
2、失业保险费
3
3、医疗保险费
10
住房公积金
12
危险作业
意外保险费
0.8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税率(%)
市区
城(镇)
其他
税费
税前
工程造价
3.413
3.348
3.220
水利建设基金
0.062
0.062
0.062
税金(合计)
3.475
3.410
3.282
专业工程
计算基数
费率(%)
建筑工程
定额人工费
+
定额机械费
12.44
装饰装修工程
11.70
安装(常用册)工程
8.86
十、本综合单价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
“×××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一、本综合单价与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
原2006年《安徽省建筑
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停止使用。
对于安装工程遇其他定
额与本综合单价相同子目时,执行本综合单价。
十二、本综合单价由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十三、根据安徽省版权局(皖权函字〔2008〕005号)《关于对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请示的复函》,
本综合单价著作权归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所有,未经其书面许可,严禁使用本书内容制作各类出版物
和各类软件。
关于颁发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
(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通知
建定[2008]259号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简化工程量清单计价,贯彻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我们组织编制的“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以下简称综合单价),
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综合单价为“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组成部分,内容包括:
1.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
2.安徽省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我省境内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
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本综合单价与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T-206-2005)配套执行(具
体贯彻实施意见详见附件)。
四、各市在贯彻执行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省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附件:
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实施意
见
安徽省建设厅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
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实施意见
一、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以下简称综合单价),适用
于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也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招标清标、工程成本价界定的依
据。
二、本综合单价与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T-206-2005)配套使用。
三、根据本综合单价编制的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
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四、执行本综合单价计价的不再区分工程类别。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执行本综合单价的,按下列表格填写,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不再使用。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页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定额
编号
定额
名称
定
额
单
位
数
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综合费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综合费
人工单价
小计
元/工日
未计价材料费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材
料
费
明
细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其他材料费
材料费小计
六、采用本综合单价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费用构成和计算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包括定额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综合费,其中综合费包括二次搬
运费、已完工程设备保护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企业管理费、利润。
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
(二)措施项目清单费:
主要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费。
浇筑混凝土模板及支撑费、脚手架费应列入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中。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费,其通用项目已列入综合单价。
具体措施项目可依据
本综合单价,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确定。
(三)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
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1.安全文明施工费,主要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措施费、临时设施费,按规定单列。
2.规费主要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包含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3.税金,主要包括税费(含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四)本综合单价未考虑风险因素,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
及范围(幅度)。
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费发生变化,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总站根据上述变化发布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应承担此类风险,应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
对于因市场价格波动,材料价格和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分担原则是:
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在5%以内(包
括5%),由承包人承担,5%以外可依据各市材料价格信息按实调整;施工机械使用费价格变化在10%以内(包
括10%),由承包人承担,10%以外依据安徽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结合市场信息价按实调整。
其他风险因素由承包人在工程计价时考虑,一并进入综合单价。
(五)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造价计算程序,见下表。
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
七、凡此前规定与本意见不同的,以本意见为准,未作新的规定的,仍执行原规定。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方法
一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
∑(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其中
1.定额人工费
2.定额机械费
二
措施项目清单费
(一)+
(二)
(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费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
价
其中
3.定额人工费
4.定额机械费
(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1+2+3+4)×费率
三
其他项目清单费
按清单计价要求计算
四
材料与机械价差
5+6
其中
5.材料价差
∑(材料用量×材料单价价差)
6.机械价差
∑(机械台班用量×机械台班单价价
差)
五
规费
(1+3)×规定的相应费率
六
税金
(一+二+三+四+五)×规定的税率
七
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五+六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二、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
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
三、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
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四、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五、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
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
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六、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
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
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
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七、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八、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
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九、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十、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
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十一、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
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十二、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十三、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
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十四、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
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十五、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
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十六、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
十七、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十八、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十九、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1/2计算。
二十、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
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二十一、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二十二、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二十三、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二十四、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
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
铁隧道。
安徽省建筑计价定额
一、土方工程
说明
一、人工土方
1.土壤的分类见附表。
2.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干湿土的划分,应以地质勘察资料为
准,如无资料时,以地下常水位为界,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土方工程未包括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排水费用,如发生需要排水时,排水费的计算按第十章的相应子目
计算。
排除地表的雨水,其费用已包括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中,不另增加。
4.人工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土壤不同时,人工工日量按表1-1中系数调整。
表1-1
人工工日用量调整系数
5.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6.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7.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8.支挡土板不论密撑、疏撑,均执行本定额。
实际施工中材料不同均不调整。
二、机械土方
1.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土壤不同时,机械台班量按表1-2中系数调整。
表1-2
机械台班用量调整系数
2.机械挖土方工程,人工完成的修边坡、整平的工程内容施工时应同时考虑,不另增加费用。
3.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4.推土机推土、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1-3系数计
算。
表1-3
运距系数
5.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
以系数1.17。
项目
一、二类土壤
四类土壤
推土机推土
自行铲运机铲运土方
挖掘机挖土方
0.84
0.86
0.84
1.18
1.09
1.14
项目
一、二类土壤
四类土壤
人工挖土方
人工挖沟槽
人工挖基坑
0.64
0.64
0.63
1.44
1.38
1.39
坡度(%)
5~10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系数
1.75
2.0
2.25
2.5
6.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
耗。
7.机械土方均以天然含水率为准。
如含水率达到或超过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含水率超
过40%时,另行计算。
8.装载机装原状土,需由推土机破土时,另增加推土机推土项目。
9.场地填土碾压是按三遍计算的,如设计规定或实际碾压遍数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10.汽车运土的运输道路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运输过程中的道路清理人工,如需要铺设材料时,另行计
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土方
1.计算土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⑴土壤类别的确定。
土壤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与“土壤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⑵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⑶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⑷其他有关资料。
2.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⑴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可按表1-4折算:
表1-4
土方体积折算表
⑵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如实际自然标高与设计地面标高不同,其工程量可以调整。
⑶按不同的土壤类别,挖土深度,干、湿土分别以体积计算。
⑷在同一槽、坑内、或沟内,有干、湿土时,应分别计算,使用定额时,按槽、坑或沟的全深计算。
3.平整场地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⑴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物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
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以外
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
4.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徽 定额 说明 计算 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