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设置基本标准.docx
- 文档编号:29044167
- 上传时间:2023-07-20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20.41KB
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设置基本标准.docx
《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设置基本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设置基本标准.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附件1:
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一、人员设置基本标准:
每个机构具有与申请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类别相适应的人员以及直接参与职业健康检查的工作人员(包括职业健康检查主检医师、医师,检验、医技和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
(一)职业健康检查主检医师:
1、持有《医师执业证书》;
2、具有中级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至少具备1名副高级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主检医师;
3、熟练掌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专业知识,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
4、取得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
5、至少具备2名取得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的主检医师,且主检医师取得的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诊断项目能完全覆盖本机构申请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所有类别(详见下表)。
《职业健康检查类别与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诊断项目的对应表》
职业健康检查类别
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诊断项目
接触有害化学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粉尘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尘肺、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接触有害物理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其他职业病
接触有害生物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特殊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其他职业病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眼病
(二)职业健康检查医师:
1、持有《医师执业证书》;
2、了解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专业知识。
(三)检验、医技和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
1、具备满足本机构职业健康检查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2、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护士还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四)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
1、每个机构具备1个技术负责人,具有副高级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熟悉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不得外聘。
2、每个机构具备1个质量控制人员,具有中级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熟悉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及本单位质量控制体系,不得外聘。
3、每个机构具备档案管理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专职或者兼职。
二、仪器、设备设置基本标准:
(一)具有与申请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详见下表)
(二)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性能、量程、精确度等技术指标能满足工作需要,并能正常运行。
(三)有完整有序的仪器、设备档案,包括仪器、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型号、出厂编号、购置验收记录、检定校准记录、安装和使用说明书、使用、维护和维修记录等。
职业健康检查类别
仪器、设备
接触有害化学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血压计、血细胞自动分析仪、尿液分析仪、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图仪、B超仪、X光摄片机、肺功能仪、脑电图仪、肌电图仪、离心机、酸度计或离子计、生物显微镜、分光光度计、ZPP测定仪、离子选择电极、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具石墨炉和背景校正装置及氢化物发生装置)、微波消解仪、荧光灯、眼耳鼻喉科及口腔科常规检查仪器、裂隙灯显微镜、眼底镜、视野仪等
粉尘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满足高千伏摄影条件的X光摄片机或数字化胸片摄影机(DR胸片)、三联式观片灯、血压计、心电图仪、肺功能仪、血细胞自动分析仪、尿液分析仪、自动生化分析仪、耳鼻喉科常规检查仪器等
接触有害物理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血压计、血细胞自动分析仪、尿液分析仪、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图仪、B超仪、X光摄片机、脑电图仪、裂隙灯显微镜、眼底镜、视野仪、纯音电测听仪、耳鼻喉科常规仪器等
接触有害生物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血压计、血细胞自动分析仪、尿液分析仪、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图仪、B超仪、X光摄片机等
特殊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血压计、血细胞自动分析仪、尿液分析仪、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图仪、B超仪、X光摄片机、肺功能仪、眼耳鼻喉科常规检查仪器、眼底镜、纯音电测听仪等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血压计、血细胞自动分析仪、尿液分析仪、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图仪、B超仪、X光摄片机、离心机、光学显微镜、眼耳鼻喉科常规检查仪器、裂隙灯显微镜、眼底镜、恒温培养箱或二氧化碳培养箱、高压蒸汽灭菌器、电热鼓风干燥箱、恒温水槽或水浴锅、分析天平、净化工作台或生物安全柜及其配套显微镜、血液样品前处理仪器设备等。
三、工作场所设置基本标准:
(一)有满足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辅助检查工作场所。
(二)职业健康检查场所和实验室的布局及环境条件满足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要求;实验室与办公室分开;仪器摆放合理,便于操作。
(三)实验室内有通风、排毒设施,符合相关的生物安全要求,医疗废物处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实验室专用气体的放置地点符合安全要求,需与实验室隔开,间距约5米左右。
(四)X光摄片读片室及读片灯等符合《尘肺病诊断标准》(GBZ70-2009)附录F“尘肺诊断读片要求”的规定。
(五)纯音听阈测试工作场所环境条件符合《声学测听方法纯音气导和骨导听阈基本测听法》(GB/T16403-1996)的规定。
附件2:
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许可
申请表
申请机构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上海市卫生局制
填表说明
1、本申请表由申请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许可的机构填写后报市卫生局。
2、填写时,文字要简练,不得涂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并用A4纸打印。
3、单位名称、地址等项目要填写全称,勿用简称。
4、科室名称: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所在的科室名称。
5、本申请表一式二份。
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许可申请表
申请机构名称
申请机构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科室名称
负责人
电话
工作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建科时间
科室人数
申请
职业健康
检查类别
□接触有害化学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粉尘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接触有害物理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接触有害生物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特殊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需提交材料清单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人员一览表》(附后)以及直接参与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人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仪器、设备目录》(附后),仪器、设备与《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设置基本标准》的仪器设备不一致,但能达到相应功能的,须同时提交仪器、设备替代申请和能达到相应功能的证明;
4、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有关资料;
5、《与〈上海市职业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匹配的计算机设备和人员情况表》(附后);
6、需要委托其他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检测项目的,须同时提交委托检测项目申请以及与协作机构的委托协议书;
7、机构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辖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设置意见。
申请理由:
申请机构:
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
(公章)(签章)
年月日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职务
执业范围
(从事专业)
专业工作年限
有关资质证书编号及范围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仪器、设备目录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
计量检定编号
生产厂家
用途
数量
状态
与《上海市职业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匹配的计算机设备及人员情况表
建立机构内部职业健康检查信息系统(推荐)
是□否□
具有直接接驳因特网的计算机
是□否□
有计算机操作人员
是□否□
附件3:
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变更
申请表
申请机构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上海市卫生局制
填表说明
1、本申请表由申请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变更的机构填写后报市卫生局。
2、填写时,文字要简练,不得涂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并用A4纸打印。
3、单位名称、地址等项目要填写全称,勿用简称。
4、科室名称: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所在的科室名称。
5、本申请表一式二份。
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变更申请表
申请机构名称
申请机构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科室名称
负责人
电话
工作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证书编号
申请变更项目
1、变更机构名称:
□
2、变更机构法定代表人:
□
3、变更机构地址路名路牌:
□
4、原甲级机构取消资质分级:
□
申请变更内容
1、原机构名称:
变更后机构名称:
2、原机构法定代表人:
变更后机构法定代表人:
3、原机构地址路名路牌:
变更后机构地址路名路牌:
提交资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出具的变更情况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3、《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证书》原件
申请机构:
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
(公章)(签章)
年月日
附件4:
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延续
申请表
申请机构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上海市卫生局制
填表说明
1、本申请表由申请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延续的机构填写后报市卫生局。
2、填写时,文字要简练,不得涂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并用A4纸打印。
3、单位名称、地址等项目要填写全称,勿用简称。
4、科室名称: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所在的科室名称。
5、本申请表一式二份。
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延续申请表
申请机构名称
申请机构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科室名称
负责人
电话
工作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证书编号
有效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延续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
资料清单: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证书》原件;
☐3、持有的《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证书》有效期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总结报告;
☐4、《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现有人员一览表》(附后)以及直接参与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人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5、《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现有仪器、设备目录》(附后),仪器、设备与《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设置基本标准》的仪器设备不一致,但能达到相应功能的,须同时提交仪器、设备替代申请和能达到相应功能的证明;
☐6、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7、持有的《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证书》有效期内,市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中心出具的《质量控制报告》、《督导意见书》以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整改报告;
☐8、《与〈上海市职业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匹配的计算机设备和人员情况表》(附后);
☐9、需要委托其他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检测项目的,须同时提交委托检测项目申请以及与协作机构的委托协议书;
☐10、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辖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设置意见。
申请机构:
(公章)
年月日
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月日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现有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职务
执业范围
(从事专业)
专业工作年限
有关资质证书编号及范围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现有仪器、设备目录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
计量检定编号
生产厂家
用途
数量
状态
与《上海市职业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匹配的计算机设备及
人员情况表
建立机构内部职业健康检查信息系统(推荐)
是□否□
具有直接接驳因特网的计算机
是□否□
有计算机操作人员
是□否□
附件5:
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证书补发
申请表
申请机构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上海市卫生局制
填表说明
1、本申请表由申请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证书补发的机构填写后报市卫生局。
2、填写时,文字要简练,不得涂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并用A4纸打印。
3、单位名称、地址等项目要填写全称,勿用简称。
4、科室名称: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所在的科室名称。
5、本申请表一式二份。
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证书补发申请表
申请机构名称
申请机构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科室名称
负责人
电话
工作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证书编号
申请补发证书理由
申请机构:
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
(公章)(签章)
年月日
附件6:
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管理
制度目录(参考)
一、职业健康检查组织结构;
二、职业健康检查相关科室职责;
三、职业健康检查程序;
四、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岗位职责;
五、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人员考评制度;
六、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七、职业健康检查相关的物资材料请购、审核、领用管理制度;
八、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九、职业健康检查投诉处理程序。
附件7:
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证书(示例)
沪卫职检(成立年份)第“序号”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职业健康检查类别:
有效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发证机关(章)上海市卫生局
年月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上海市 职业 健康 检查 机构 设置 基本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