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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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
2020年11月
7.2.2污染物排放现状25
1.目的和意义
塑料制品是构成“白色污染”的主要元凶。
实验数据表明,塑料中常用的聚乙烯(PE)在自然中的分解时间在200至300年,这个过程污染严重,分解后对土壤、环境、地下水系造成的污染,现代研究及科技手段尚无法系统解决。
2017年7月,中国国务院办公厅下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式通知世贸组织2017年底前紧急禁止4类共24中固体废物入境,这其中就包括禁止进口生活来源废塑料。
在此前长达20年的时间里,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废弃物进口国,废弃物成为了中国制造业蓬勃发展的材料来源。
仅去年一年,欧洲、日本和美国向中国出口了730万吨塑料废料,这些塑料废料价值37亿美元,占全球废塑料总额的56%。
需要推动我国塑料再生利用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按照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建立完善的废旧塑料回收体系。
目前我国从事废塑料加工的生产企业达1万多家,这些企业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再生塑料产业整体规模大,小企业数量多,企业规模小,绝大多数属于家庭作坊式的个体户;技术开发应用能力弱,工艺技术落后,装备水平低,资源利用率低;环保意识薄弱,存在二次污染,危害环境。
京津冀是我国化工业集中的区域,也是工业固体废物和再生资源高度集中的产地,废塑料在再生资源中的占比约为18%。
河北作为京津冀地区废塑料回收行业的集中地,行业回收率达到30%甚至更高。
进入2014年以来,京津冀地区在整个再生塑料市场中占到33%的份额,位列全国首位,其中供应占比分别为河北13%、天津4%、北京2%。
作为京津冀废塑料回收加工行业的集中地,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收紧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业污染物的排放,指导废塑料回收加工行业健康发展,对全省乃至京津冀的废塑料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同时,对改善河北省环境质量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来源
废旧塑料的回收利用既是塑料工业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又是解决生态环境污染的重要举措。
但其在回收、再生利用过程中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也不容忽视。
河北作为京津冀地区废塑料回收行业的集中地,一些地方由于设备简陋和对塑料了解甚少,废水、废气直排,存在严重的环境问题隐患。
河北省政府领导对废塑料回收再生利用行业非常重视,制定了《关于促进废塑料回收加工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尽早出台《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本着全过程管理、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等原则,实现废塑料回收加工行业绿色健康发展。
2017年4月18日,由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申请地方标准的立项,根据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7年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冀质监函〔2017〕432号),批准《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
2.2标准提出和归口单位
本标准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2.3标准起草单位和人员
起草单位:
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河北海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员:
徐铁兵、马跃涛、张婷婷、何素娟、王宇青、王伟静、李占广、武兰顺、孙玉艳、王宏亮、闫虹、苏亚南、陈雨、夏凡、陈建亮
3.标准制定的过程
河北省《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于2017年3月29日,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经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示,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接。
2017年4月18日,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书——《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任务下达后,由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和河北海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依据项目要求成立了编制组,开展了《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编制工作。
本标准编制组于2017年5月开始启动标准的编制工作。
首先对国内外相关研究与政策进行了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尤其是国内外权威部门颁布的有关该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等;通过查新、检索行业生产状况,包括行业已有的研究成果、实测数据、环评和清洁生产公示材料、资料等。
然后选择河北省典型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主要企业集聚区廊坊文安进行了实地调研,其次通过文献资料调研、到行业协会调研、专家咨询等形式,详细了解企业回收原料的情况、再生利用工艺以及环保设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并统计分析和整理。
期间对行业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及标准的制定思路等进行了反复论证、探讨。
最终于2018年6月形成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专家咨询稿,经专家咨询会讨论并修改完善后,形成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初稿。
之后环境管理要求加严,国家和地方又相继出台政策和行业标准,编制组收集了相关资料,对文本和标准说明进行了调整,于2020年10月完成了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4.制定标准的原则和技术路线
4.1编制原则
1、强化标准的可操作性
兼顾技术经济和实际操作的可行性,综合省内具有代表性先进企业所能达到的污染治理水平,及国内外先进污染治理技术和管理水平,并结合人体健康风险、环境潜在危害分析等,制定排放标准。
2、全过程控制原则
标准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企业规范操作、规范化管理、清洁生产措施和末端治理技术等多次条件下所能达到的排放水平,并以此为基础制定污染物排放限值。
3、综合和单一指标兼顾原则
目前,国家层面上针对废塑料回收和再生利用业的综合排放标准是《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聚氯乙烯除外),与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有一定的偏差。
河北省地方层面未有针对废塑料回收和再生利用业的排放标准,因此选用综合性指标和行业特征污染物作为控制指标。
4.2采用的技术路线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技术路线如下图:
图1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技术路线
5.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意义
5.1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中的环保要求
5.1.1国家综合治理环保要求
《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中要求,到2020年,国内废塑料回收利用量要达到2300万吨。
要加快推动再生资源高效利用及产业规范发展。
围绕废塑料等主要再生资源,加快先进适用回收利用技术和装备推广应用。
建设一批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区,推进再生资源跨区域协同利用,构建区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促进行业秩序逐步规范。
2017年5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循环发展引领行动》,提出要推动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质升级,支持再制造产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构建区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再生产品和再生原料推广使用制度。
2017年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70号)》,方案中提到
三、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
(十一)全面整治固体废物集散地。
开展全面典型废塑料、废旧服装和电子废物等废物堆放处置利用集散地转型整治行动。
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督促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整治情况列入中央环保督察重点内容。
五、提升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水平。
(十五)提高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率,加快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国内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率。
(十六)规范国内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产业发展。
发挥“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资源再生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等的引领作用和回收利用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础设施,促进国内固体废物加工利用园区化、规模化和清洁化发展。
”
2020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
(四)规范塑料废弃物收集和处置。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推动将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低值塑料废弃物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能源化利用,减少塑料垃圾的填埋量。
(五)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时完成已排查出的规模较大的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任务。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开展农田残留地膜清理整治。
沿海地区生态环境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清洁海滩等行动。
5.1.2行业产业政策
近几年针对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业生产情况,国家有关部门颁发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和法规。
2007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64-2007,本规范规定了废塑料回收、贮存、运输、预处理、再生利用等过程的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要求。
2019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废塑料再生利用技术规范》GB/T37821-2019,本规范规定了废塑料的破碎要求、清洗要求、干燥要求、分选要求、造粒和改性要求、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要求、环境保护要求等。
为加强废塑料加工利用的污染防治,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环境安全,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12年联合制定了《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一是要求废塑料加工利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及《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防止二次污染;二是对于无符合环保要求污水治理设施的,禁止从事废编织袋造粒、缸脚料淘洗、废塑料退镀(涂)、盐卤分拣等加工活动;三是废塑料加工利用单位应当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处理废塑料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禁止交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处置。
此后又先后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调发展行动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2017),《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废塑料回收分选技术规范》(SB/T11149-2015)等,河北省于2009年出台了《废塑料回收再加工生产技术规范》(DB/1082-2009),对河北省废塑料的回收与再加工做了明确规定。
5.1.3行业准入政策
2015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其中对企业的设立和布局,生产经营规模要求,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要求,工艺与装备要求,环境保护要求,防火安全规范做出了具体规定。
5.2行业发展带来的主要问题
目前,大部分废旧塑料回收利用行业进入门槛低,技术含量低。
许多地方出现作坊式废旧塑料回收加工点,生产设备落后,从业人员技术匮乏,存在诸多问题。
1、由于废塑料加工户比较分散,大多仍处于一种集收集、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三合一家庭作坊式的生产经营方式,生产场地简陋,加上易燃物品乱堆放,安全隐患较多。
2、在废旧塑料的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等污染物,而大部分企业未认识到污染问题,因而缺乏污染物治理能力,产生的废水杂质和剩余废料未经处理就被直接排放焚烧或随意丢弃,对周围环境的污染非常严重。
3、目前我省塑料回收行业大多沿用“分类—清洗—挤出造粒回收”的传统工艺,其中分类、清洗两大工艺过程仍采用人工或半机械化作业,清洗产生的废水大部分未经净化处理而直接排放,已成为部分地区的重要污染源之一。
这种传统工艺对环境所造成的危害并不亚于废弃塑料本身的危害,甚至已成为政府管理整顿的重点对象。
4、由于技术原因,某些废塑料(尤其是分类困难的混杂废塑料)的回收利用仍缺乏良好的技术手段和装备,仍有比例较高的废塑料因无法回收而成为真正的垃圾,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5.3现行环保标准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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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塑料 回收 再生 利用 污染物 排放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