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开关技术协议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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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开关技术协议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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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开关技术协议要点
10KV开关柜订货技术要求
第一章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本设备技术协议书仅适用新汶矿业泰山盐化工35KV变配电站10KV开关柜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
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货方应提供符合工业标准和本协议书的优质产品。
1.3 本技术协议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货方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4 本设备技术协议书经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本设备技术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2 环境条件与设计条件
2.1 周围空气温度
最高温度:
_____________
最低温度:
_____________
最大日温差:
_____________
2.2 海拔高度:
_____________不超过1000m;
2.3 最大风速:
_____________m/s;
2.4 环境相对湿度:
_____________
多年平均值:
_____________
2.5 地震烈度:
_____________度;
2.6 污秽等级:
_____________(爬距:
_____________,按最高工作电压计-户外);
2.7户内
3 设备规范
3.1合同设备包括供货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这些附件和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或法规的最新版本或其修正本的要求,除非另有特别说明,将包括在投标期内有效的任何修正和补充。
3.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须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GB)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
如采用合资或合作产品,还应遵守合作方国家标准,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
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纹、管螺纹、螺栓夹及螺母均应遵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单位制(SI)的标准。
3.3 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
GB156《标准电压》
GB311《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11022《高压开关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1984《交流高压断路器》
GB2706《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试验方法》
GB763《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
GB5582《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GB2900《电工名词术语》
GB1985《交流高压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GB1408《固体绝缘材料工频电气强度的试验方法》
GB3309《高压开关设备常温下的机械试验》
GB3804《3—63KV交流高压负荷开关》
GB7354《局部放电测量》
I
SD/T318《高压开关柜闭锁装置技术条件》
DL/T402《交流高压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
DL/T486《交流高压隔离开关订货技术条件》
DL/T539《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和元部件凝露及污秽试验技术条件》
DL/T593《高压开关设备的共用订货技术条件》
GB/T13540《抗地震性能试验》
ANSI—C37(金属封闭具有开断装置的开关设备)
IEC—298(1KV以上52KV及以下高压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3906—(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GB1984—(交流高压断路器)
以上标准均执行最新版本。
这些法则和标准提出了最基本的要求,如果根供货方的意见并经用户接受,使用优于或更为经济的设计或材料,并能使卖方设备良好地、连续地在本技术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下运行时,则这些标准也可以由卖方超越。
3.4当标准、规范之间出现矛盾时,供货方应将矛盾情况提交用户,以便在开始生产前制定解决方案。
4 技术条件
4.1技术要求
4.1.1名称:
10kV金属铠装全封闭真空断路器式手车开关柜
4.1.2型式:
金属铠装全封闭
4.1.3柜型号:
GZS1-12(Z)
4.1.4柜内设备型号:
真空断路器:
VS1-12
断路器的操动机构:
弹簧操动机构。
电流互感器:
LZZB8-10
电压互感器:
(与消弧柜配套)
电压互感器回路熔断器:
(同上)。
馈线回路配零序电流互感器LX****
。
接地开关:
真空断路器柜LN-15。
10kV馈线及降压变压器保护:
WLD2100系列微机型综合自动化系统。
操作过电压限制设备:
三叉戟式无间隙氧化锌避雷器。
消弧柜内配装的电压互感器为JDZJ-10,配装的高次谐波消谐装置:
ER-XX。
供货方设备防凝露措施:
采用温控式电加热器(与真空开关操作控制面板配套)以防柜内温度急剧变化。
。
4.2技术参数
4.2.1整柜参数
内容
主变配电站
备注
额定电压(kV):
10.5KV
最高运行电压(kV):
12
额定频率(Hz):
50
额定电流(A)
柜体主母线
1250
各部分温升应符合
进线柜
1250
GB/T11022的要求。
真空开关馈线柜
630
额定热稳定电流(方均根值kA):
3秒
31.5
额定动稳定电流(峰值kA):
100
雷电冲击耐压(峰值kV):
75
PT、LA、VCR除外
1分钟工频耐压(方均根值kV):
15
PT、LA、VCR除外
4.2.2柜内主要设备技术参数
(1)真空断路器
额定开断短路电流:
31.5kA
短路关合电流:
100kA
开断非周期分量:
≥35%
机械荷重:
静荷载≤650公斤、动荷载(向下)≤750公斤
合闸时间:
≤65ms,
跳闸时间:
≤45ms,
(2)断路器操动机构的主要技术参数
机构形式:
弹簧操作机构
操作电源电压:
220VD.C
操作电源电压变动范围:
在65--110额定操作电压下可靠分闸,在小于30额定操作电压下不分闸;在80--120额定操作电压下可靠合闸。
提供外部使用的辅助开关常闭接点4个,常开接点5个(如有需要卖方进行扩展)。
(3)电压互感器
额定电压比:
.
最高工作电压:
12kV
额定容量:
0.5级50VA,3P级100VA,电压互感器的热极限输出400VA。
(4)电流互感器
额定电流比:
按设计院的施工图
准确度等级:
0.5,5P20
热稳定倍数:
进线柜:
31.5kA/3s
真空断路器馈线柜:
50kA/1s
(7)氧化锌避雷器:
型号:
TBP-B-42/*
额定电压:
10.5kV
持续运行电压:
12kV(相-相)
4.3一般技术要求
4.3.1高压开关柜的结构应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且便于运行、维护、检查、监视、检修和试验。
4.3.2高压开关柜中各组件及其支持绝缘子(即纯瓷及有机绝缘件)的外绝缘爬电比距应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4.3.3高压开关柜应满足工程相应严酷度等级条件下的附加要求,要求见DL/T404附录D。
4.3.4对组(部)件要求
4.3.4.1同型产品内额定值和结构相同的组件应能互换。
4.3.4.2装于开关柜上的各组件应符合它们各自的技术标准。
4.3.5铭牌
4.3.5.1铭牌应符合GB3906等有关标准的要求。
铭牌应用中文书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制造厂名称和商标;
2)型号,名称和出厂序号;
3)使用参数
4)设计等级;
5)防护等级
6)出厂日期
4.3.5.2高压开关柜内安装的高压电器组件等均应具有耐久而清晰的铭牌。
4.3.5.3高压开关柜内安装的高压电器组件(含连接导体)额定值不一致时,柜上的铭牌应按最小值标定。
4.3.6导体间净距和内部故障
4.3.6.1单纯以空气作为绝缘介质时,柜内导体的相间与对地净距应符合规范中的最低标准。
4.3.6.2高压开关柜应能防止因本身缺陷,异常或误操作导致的内电弧伤及工作人员。
能限制电弧的燃烧时间和防止某一柜故障引起相邻柜故障(如火烧联营)。
4.3.6.3高压开关柜应有防止内部过压和压力释放措施并应防止压力释放装置伤及工作人员。
4.3.7高压开关柜外壳防护等级:
IP32。
4.4防误功能:
高压开关柜应具备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或隔离插头,防止接地开关合上时(或带接地线)送电,防止带电合接地开关(或挂接地线),防止误入带电隔室等五防功能。
4.5高压开关柜结构
4.5.1开关柜的柜体为组装式框架结构,断路器安装在手车上,开关柜的防护等级为IP32。
4.5.2开关柜有坚固的框架,采用覆铝锌钢板或冷轧钢板喷涂覆盖框架结构,使开关柜密封性能良好。
所有部件有足够的强度,应能承受运输、安装和地震及运行时短路所引起的作用力而不致损坏。
4.5.3设备的布置应保证安全可靠,并留有足够的空间,各小室均铠装隔离接地,防护等级为IP2X。
开关柜两侧的结构、母线和控制线槽等要利于扩建。
4.5.4开关柜内断路器小室的结构正面应提供铰链门,在开关的背面应有可拆卸的盖板。
4.5.5开关柜内的控制、保护设备应牢固,便于设备的调试和维修。
4.5.6开关柜内断路器的推进、抽出应灵活方便,相同用途的断路器应可完全互换。
4.5.7开关柜应有可靠的机械或电气防误操作的功能,即具备“五防”功能。
4.5.8供货方采用温控式电加热器(其适用于长期投入运行)防凝露,并且需长期投入方式,以防柜内温度急剧变化。
。
其电源电压为交流220V,单相,2线。
4.5.9开关柜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通风设有百叶窗或其他通风口时,要有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4.5.10开关柜断路器辅助接点应与主触头同步,闭合应可靠牢固,断开应有足够的距离。
4.5.11开关柜供货方应提供便于起吊的吊环。
4.6断路器及其操动机构
4.6.1断路器的开断能力应以开断电流表示。
卖方应提供断路器的短路电流的非周期分量大于30%的试验报告。
4.6.2断路器自带可靠的“防跳”功能,为电气“防跳”回路。
4.6.3断路器的操动机构,在任何状态都可以电气和机械跳闸。
4.6.4电气操作的断路器,均应有就地跳、合闸的操作设施(无需打开断路器小室的门就可操作)。
当断路器在就地试验和断开位置时,断路器的远方操作回路被闭锁。
4.6.5断路器柜一次插头表面镀银,一次插头为梅花触指触头。
当一次插头闭合稍许偏移,不应增加其接触电阻。
真空断路器应考虑防过电压措施。
4.6.6所有操动机构和辅助开关的接线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相同接线,以保证断路器的互换性。
断路器的辅助接点提供外部使用的为4常开、5常闭(如有需要卖方进行扩展)。
4.7主母线及分支母线
各段厂用母线按长期允许载流量选择,且应能承受相当于连接在母线上最大等级的断路器关合电流所产生的电动力,各段母线的型式如下:
配电站母线段
最大工作电流
母线型式
母线截面
10kV段
1121A
D型铜母线
100X10mm2
母线及分支母线均为绝缘母线,由卖方成套供货。
母线或分支线为螺栓固定。
所有母线应满足以下要求:
4.7.1所有用螺栓固定的母线导体接头均采用镀银。
在长期使用期间,从标准环境温度到额定满负荷温度,固定螺栓的初始接触压力值不应降低。
每个连接点不应小于两个螺栓。
4.7.2主母线套管支承和绝缘应有低的吸湿性能,在设备使用期间,不应降低机械和介质强度。
4.7.3母线应有标明相别的颜色,A、B、C相分别为黄、绿、红色。
4.8接地母线
开关柜内应成套配置接地母线,接地母线应能承受断路器的瞬时及短时额定电流而不超过额定温升。
接地母线应符合以下要求:
4.8.1与接地母线连接的螺栓接头、搭接头和分支接头用螺栓连接。
4.8.2接地母线与开关柜列相同,每列开关柜接地母线至少应在两端适当位置预留与接地网相连的接地端子用螺栓。
4.9电流互感器
4.9.1电流互感器的技术数据应满足设计要求。
当继电保护有特殊要求,差动保护用电流互感器与变压器高压侧的电流互感器特性要求一致时,供货方应予满足。
4.9.2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按设计要求在端子排上进行连接,除有特殊要求外,二次侧接地均在本柜的端子排接地,接地导线分别接到开关柜的接地母线上。
电流互感器端子用试验型端子。
4.9.3零序电流互感器按下列条件选择:
(1)由二次电流及保护灵敏度确定一次回路动作电流。
(2)零序互感器为LX-**型。
(3)按短路电流校验热稳定。
供货方按图供应零序电流互感器并尽量安装在柜内,要考虑装设电缆的方便。
4.9.4电流互感器的布置便于维护、调试和检修。
4.10消弧消谐及电压互感器柜(XHG-)
4.10.1电压互感器为三相式接线,主二次线圈线电压为100V,辅助二次线圈电压为100/3V。
4.10.2电压互感器安装在消弧柜内。
电压互感器有限流型的一次熔断器,其容许遮断电流不小于断路器的容许开断电流。
4.10.3电压互感器辅助二次线圈开口处加装二次消谐装置。
4.10.4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空气开关装在仪表小间内。
4.10.5每个电压互感器,供货方应提供三只一次侧熔断器。
4.11微机综合保护
4.11.1装置应具有独立性、完整性、成套性。
成套装置应为集保护、测量、计量、控制
和通讯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前端设备。
4.11.2装置为CPU配置,通讯应支持
多种现场总线和通讯规约。
当网络或装置出现故障时,不影响保护正常运行。
4.11.3装置应具有屏幕液晶显示功能,人机界面友好,能通过面板键盘操作召唤各CPU信息,进行保护整定,操作时要通过电子钥匙。
所有内部信息和参数都能在液晶屏上显示,使调试、运行、维护更为方便。
4.11.4装置应具有计量功能和事件追忆功能和故障录波功能。
4.11.5装置应具有独立的操作回路和防跳回路,并能适应断路器跳、合闸回路的要求。
4.11.6装置应自动实行顺序记录,并能及时处理和存储各保护的报警信息和动作信息,
在主机失电时不丢失所存储信息。
4.11.7自检功能:
在测量系统处于运行状态时,测量模块不断地进行自检,如发现出错
立即发出报警,以便及时处理。
4.11.8装置软硬件冗余设计,应具有良好的电磁兼容性能和抗干扰能力强。
4.11.9非电气量保护可经装置触点转换出口或经装置延时后出口,装置反映其信号。
4.11.10装置中不同种类保护具有方便的投退功能。
4.11.11装置具有自复位功能,当软件工作不正常时能通过自复位电路自动恢复正常工
作。
4.11.12保护测控装置的配置及要求
1
4.11.12.2.进线.馈线.变压器.PT配微机保护测控装置。
)
1)保护功能:
电流速断保护、高压侧过电流保护、高压侧过负荷保护、断线闭锁差动报警等功能,温度等非电量保护。
2)测控功能:
遥信量开入采集,装置内部遥信,事故遥信;独立的操作回路和防跳回路,断路器遥控跳、合;遥测量:
三相电压、三相电流、有功、无功、功率因数、频率,零序电流等;智能电度表功能;高速现场总线通讯口。
4.11.12.3PT微机保护装置
1)保护功能:
二段低电压保护,报警。
PT切换及信号,接地报警等。
2)测控功能:
遥信量开入采集,装置内部遥信,遥控跳、合;遥测量:
三相电压、、频率,等;高速现场总线通讯口。
4.11.13各种装置主要技术性能
1)保护测控装置的性能符合DL-478-92中规定的要求。
2)保护测控装置的绝缘性能符合DL/T671-1999第3.10规定的要求。
3)保护测控装置的耐湿热性能符合DL/T671-1999第3.11规定的要求。
4)保护测控装置的机械性能符合DL/T671-1999第3.12规定的要求。
5)保护测控装置的抗干扰性能符合DL/T671-1999第3.13规定的要求。
6)保护测控装置的抗电源影响性能符合DL/T671-1999第3.14规定的要求。
7)连续通电
微机保护测控装置完成调试后,出厂前每台装置均进行不少于100h连续通电试验。
各项参数和性能满足DL/T671-1999的有关要求。
4.11.14结构、外观及其他
装置为嵌入式。
装置机箱采取必要的防静电及防电磁辐射干扰的措施。
机箱的不带电金属部分在电气上连成一体,并可靠接地。
机箱满足发热元器件的通风散热要求。
4.11.15试验
4.11.16保护装置的试验方法符合DL/T671-1999中的有关要求。
4.11.17保护装置进行出厂试验和型式试验,试验项目符合DL/T671-1999中的有关要求。
4.12表计、继电器和控制、信号设备及接线
供货方应按设计院图纸要求,随开关柜供应测量表计、保护装置和控制、信号设备。
其安装要求如下:
4.12.1所有设备接地线应承受电气耐压的试验标准及拉合振动试验。
如用静态装置时,
还应做抗干扰试验。
4.12.2所有设备应在长期工作电压下运行,不致发热或影响寿命和功能,直流母线电
压要求变化范围为±10%。
4.12.3继电器的布置应考虑防震,当小门打开或关闭时,继电器不误动作。
4.12.4表计、控制、信号和保护回路的连接用铜线,最小截面不小于2.5mm2。
电流互
感器二次侧引到端子的连线用铜线,截面为4mm2。
所有导线均应牢固地夹紧,设备端子均有标字牌。
对外引接电缆的端子均通过端子排。
静态装置和强电二次回路的导线应尽量分开在不同导线槽内引接。
每排留有20%的备用端子。
端子排应采用阻燃型。
每
个端子排只接一根导线,内部连线可以接两根导线。
导线均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压
不小于700V的铜绞线。
4.12.5对于分开运输或开关柜的柜间联线(如小母线联系电缆),要求互相联系的安装
部分的接线接在一个柜的端子排上。
当开关柜组装时,再与其他柜连接。
4.12.6电缆室
电缆室位于柜体下部,室内可安装电流互感器,接地开关,也能安装避雷器,电缆室内设有电缆连接导体,可以同时并接1~4根3X185的动力电缆。
在电缆室内底部应配制开缝可卸的不锈钢板,以确保现场施工方便。
电缆从底部进线。
4.12.8柜间的小母线、加热器等,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4.12.9柜内易发热的元件,如电阻等,应有隔热措施。
5质量保证、试验、监造及验收
5.1.概述
5.1.1本条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协议书的要求。
卖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卖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协议书的规定。
若买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卖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卖方应积极配合。
5.1.2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向买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有关标准应符合第一章的规定。
5.1.3 卖方应有遵守本协议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1,GB/T19001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已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
5.2工厂的检验和监造
5.2.1买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卖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
买方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5.2.2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买方可以拒收,卖方应更换被拒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买方不承担上述的费用。
5.2.3买方对货物运到买方所在地以后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不得因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买方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
买方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卖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后买方对其进行的检验。
5.2.4卖方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15天,通知买方其日程安排。
根据这个日程安排,买方将确定对合同设备的那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现场验证,并将在接到卖方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10天内通知卖方。
然后买方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卖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
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买方代表有权发表意见,卖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现场验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
5.2.5若买方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卖方应在接到买方关于不派员到卖方和(或)其分包商工厂的通知后,或买方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
5.2.6监造者有权到生产合同设备的车间和部门了解生产信息,并提出监造中发现的问题(如有)。
5.3 试验内容
试验应满足国家以及行业有关标准,并同时执行下列要求:
卖方提供所供设备的合格型式试验报告供买方查阅。
每台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例行(出厂)试验,并具有出厂试验合格证书。
买方对卖方提供的全部或部分产品,进行现场验收试验。
买方在现场验收试验期间,损坏的元器件由卖方无偿补供。
5.3.1例行试验
5.3.1.1结构检查及外观、防护等级检验
5.3.1.2机构特性和机械操作试验
5.3.1.3主回路1分钟工频耐压试验
5.3.1.4辅助回路工频耐压试验
5.3.1.5主回路电阻测量
5.3.1.6接线正确性检查
5.3.1.7局部放电测量
5.3.1.8辅助的电气和操动机构的试验
5.3.2型式试验
5.3.2.1耐受电压试验(包括雷电冲击电压试验、工频耐受试验、辅助回路的工频耐压试验)
5.3.2.2温升试验和主回路电阻测量
5.3.2.3主回路和接地回路的动、热稳定试验
5.3.2.4断路器开断和关合能力试验
5.3.2.5机械试验
5.3.2.6防护等级的检查(防止人体接近带电部分及运动部分的试验)
5.3.2.7局部放电试验
5.3.2.8熔断器开断能力试验
5.3.2.9接触器开断能力试验
5.3.2.10操作振动试验
5.3.3特殊试验
5.3.3.1内部故障电弧效应试验
5.3.3.2人工污秽凝露试验
5.3.3.3抗地震试验
5.3.3.4外壳机械强度试验
5.3.4现场试验
现场试验项目为5.3.1.1、5.3.1.2、5.3.1.3、5.3.1.4、5.3.1.5、5.3.1.6项,满足现场交接试验的要求。
5.3.5试验要求:
严格按GB3906和其他国家标准进行试验,以满足本规范书和有关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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