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妇幼保健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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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自治妇幼保健院
隆林各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隆林各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隆林各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
收入决算表
表三:
支出决算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隆林各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隆林各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2、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3、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4、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5、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6、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7、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
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8、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
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9、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10、提供以下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
隆林各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是介于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卫生防疫站之间的具有特殊功能的卫生机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为副科级单位,直属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
内设有儿科,妇产科,保健科,办公室、信息科、护理部、B超科、药剂科、儿保科、化验室、财务室、收费室、后勤科等。
(2)、核定编制及人员结构
总人数182人,单位领导职数4人(一正三副),其中在职在编44人,聘用138人。
第二部分:
隆林各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
收入决算表
表三:
支出决算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隆林各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隆林各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2733.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33.62万元。
较2016年度相比增加660.57万元,增长31.86%。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03.6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267.04万元,下降30.67%,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比上年低。
2.事业收入2130.02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较2016年决算书增加927.41万元,增长77.15%。
主要原因是:
随着医院不断发展,规模不断扩大,诊疗设备增加、医疗水平不断提高,就医环境改善,服务态度提升,医院的事业收入增加。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资金和结余0万元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2733.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733.62万元,较2016年度相比增加660.57万元,增长31.86%。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跟2016年保持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1.43万元:
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及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较2016年决算数45.57万元减少4.14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从2017年4月起,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统一管理、统一核发养老金待遇,单位减少该部分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692.19万元。
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工资,聘用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修维护费、购买医疗设备及药品、卫生材料、商品和其他服务支出。
较2016年决算数2027.48万元增加664.71万元,增长32.79%,主要是聘用人员增加、购买医疗设备及药品、卫生材料、商品和其他服务支出增加引起变动。
4.结余分配0万元,跟2016年保持持平。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跟2016年保持持平。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隆林各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3.60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267.04万元,减少30.67%。
其中:
基本支出270.30万元,项目支出333.29万元。
隆林各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59.49万元,支出决算为603.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3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9.14万元,支出决算为4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18%。
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及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19.63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离退休人员2017年度生活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80万元,年初预算为29.14元,完成年初预算数74.8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为退休人员。
(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30.35万元,支出决算为56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3%。
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工资,聘用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修维护费、购买医疗设备及药品、卫生材料、商品和其他服务支出。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0.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0.31万元、公用经费0万元。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款)27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4%。
预决算差异原因年中追加安排2016年绩效考评奖励金及新增事业编制人员经费等。
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139.26万元、津贴补贴16.1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18万元、绩效工资61.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80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0%。
主要包括:
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13.63万元、生活补助6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跟年初预算保持平。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隆林各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2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5.14万元,年初预算数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5.67%,比上年增加0.87万元,增长17.89%。
增长原因是车辆维修维护较去年有所增加。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万元的0%,交2016年相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万元的84.40%,同比减少0.78万元,下降15.60%。
公务接待费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万元的92%,同比减少0.08万元,下降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接待经费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本年度本单位未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组团出国(境),参加自治区人大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22万元。
主要用于机关文件要换、接送产妇、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票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年末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全年运行支出4.22万元,平均每辆0.8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92万元。
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工作。
年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共计150人次,平均每人60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相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1.74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1.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1,其他用车主要用于是婚检科抽血送样本,原因是本单位场地有限,婚检科设在民政局离我院有一定的距离。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4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0万元。
占年初预算的131.36%。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3.60元。
占年初预算的131.36%。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一)农村孕产妇产前筛查和农村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是降低出生缺陷的工作目标,为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提高孕28周前出生缺陷发生率,减少严重缺陷儿出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施新筛产筛补助项目。
2017年全县产妇数6873人,进行产前筛查孕妇数5974人,产前筛查率88.28%。
新生儿疾病筛查率。
全县活产数6889人,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人数6738人,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7.81%。
开展工作中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1.提高我县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
2、降低出生缺陷,减少家庭经济负担。
(二)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是为提高我县妇女“两癌”筛查率,预防控制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的两大癌症,筛查对象和范围我县户籍35-64岁的农村妇女。
2017年完成率达100%,可疑病例随访率达90%以上。
妇女“两癌”阳性结案信息录入率100%。
上级下达我县宫颈癌、乳腺癌筛查任务均为7500人,完成宫颈癌、乳腺癌筛查7653人,乳腺癌任务完成率102.04%。
开展工作中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1.降低农村妇女两癌发生率
2.降低妇女两癌发生率,减少家庭经济负担,增加家庭幸福感。
(三)免费婚检县级配套经费项目,婚前检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增强“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对未孕的服务对象提供婚前健康检查整合检查项目服务。
2017年,全县登记结婚4822人,进行婚前医学检查4792人,婚检率99.38%。
使我县出生缺陷率降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轻政府负担,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四)农村新生儿听力筛查补助项目,为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儿童智障和听力残疾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确保项目顺利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开展项目。
2017年,全县活产数6889人,进行听力初筛6627人,新生儿听力初筛率96.20%。
提高我县出生人口素质,及时查出缺陷,降低出生缺陷,减少家庭经济负担,满意度达85%以上。
对妇女儿童的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有促进作用,能增强群众接受妇幼保健服务的主动性。
(五)药品零差率补助项目,是一项破除“以药补医”旧机制,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的任何经济利益联系,规范诊疗行为,解决以药腐医,促进和谐,深化医改,使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通过全区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补助,以及医院加强成本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医院收费处挂横幅宣传药品零差率政策,公开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全面调整医药价格。
组织开展药品零差率改革工作,全院人员参与,群众满意,做到基本上无人投诉。
实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下调药品价格,患者人均医疗费用整体降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自治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纳入自治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隆林各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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