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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管理概述与承发包模式
第四章工程项目管理
第一节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一、工程项目及其分类
1、工程项目的组成:
工程项目
单项工程
指在一个工程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一组配套齐全的工程项目。
单位(子单位)工程
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
在施工之前,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商议确定。
分部(子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包括:
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
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将其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按主要工程、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例如,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回填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砖砌体工程、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玻璃幕墙工程等。
分项工程是工程项目施工生产活动的基础,也是计量工程用工用料和机械台班消耗的基本单元;同时,又是工程质量形成的直接过程。
2、工程项目的分类:
分类角度
具体内容
工程项目
按建设性质分类
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恢复项目。
恢复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因在自然灾害或战争中使原有固定资产遭受全部或部分报废,需要进行投资重建来恢复生产能力和业务工作条件、生活福利设施等的建设项目。
这类项目,不论是按原有规模恢复建设,还是在恢复过程中同时进行扩建,都属于恢复项目。
但对尚未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受到破坏后,若仍按原设计重建的,原建设性质不变;如果按新设计重建,则根据新设计内容来确定其性质。
按投资作用划分
生产性工程项目
是指直接用于物质资料生产或直接为物质资料生产服务的工程项目。
主要包括:
①工业建设项目。
包括工业、国防和能源建设项目;
②农业建设项目。
包括农、林、牧、渔、水利建设项目;
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包括交通、邮电、通信建设项目;地质普查、勘探建设项目等;
④商业建设项目。
包括商业、饮食、仓储、综合技术服务事业的建设项目。
非生产性工程项目
是指用于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福利需要的建设和非物质资料生产部门的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
①办公用房。
国家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管理机关的办公用房;
②居住建筑。
住宅、公寓、别墅等;
③公共建筑。
科学、教育、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卫生、博览、体育、社会福利事业、公共事业、咨询服务、宗教、金融、保险等建设项目;
④其他工程项目
按项目规模划分
国家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类;更新改造项目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两类。
划分项目等级的原则如下:
⑴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所确定的总设计能力或投资总额的大小,依据国家颁布的《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进行分类。
⑵凡生产单一产品的项目,一般以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划分;生产多种产品的项目,一般按其主要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划分;产品分类较多,不易分清主次、难以按产品的设计能力划分时,可按投资总额划分。
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特殊意义的某些项目,虽然设计能力或全部投资不够大、中型项目标准,经国家批准已列入大、中型计划或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项目,也按大、中型项目管理。
⑷更新改造项目一般只按投资额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项目,不再按生产能力或其他标准划分。
⑸基本建设项目的大、中、小型和更新改造项目限额的具体划分标准,根据各个时期经济发展和实际工作中的需要而有所变化。
现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如下:
按投资额划分的基本建设项目,属于生产性工程项目中的能源、交通、原材料部门的工程项目,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为大中型项目;其他部门和非工业项目,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为大中型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只按投资额标准划分,能源、交通、原材料部门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工程项目和其他部门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及其以上的项目为限额以上项目,否则为限额以下项目。
按项目效益和市场需求划分
竞争性项目。
应以企业作为基本投资主体。
基础性项目。
主要应由政府通过经济实体投资。
公益性项目。
投资主要由政府用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
按项目的投资来源划分
政府投资项目
按照其盈利性不同,政府投资项目又可分为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
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应推行“代建制”。
非政府投资项目
这类项目一般均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使项目的建设与建成后的运营实现一条龙管理
。
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1、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的概念
概念: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设想、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
特点:
世界各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大同小异,都要经过投资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发展时期。
这两个发展时期又可分为若干个阶段,它们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先后次序,可以进行合理的交叉,但不能任意颠倒次序。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建设程序:
图4-2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建设程序
2、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
阶段
内容及要求
审批
工程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工作内容
编报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⑴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⑵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⑶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设备技术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⑷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设想。
⑸项目进度安排。
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⑺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应根据建设规模和限额划分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应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进行市场研究,以解决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问题;
2)进行工艺技术方案的研究,以解决项目建设的技术可行性问题;
3)进行财务和经济分析,以解决项目建设的经济合理性问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分别实行审批制、核准制或备案制。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
⑴政府投资项目。
¶ÔÓÚ²ÉÓÃÖ±½ÓͶ×ʺÍ×ʱ¾½ð×¢È뷽ʽµÄÕþ¸®Í¶×ÊÏîÄ¿£¬Õþ¸®ÐèÒª从投资决策的角度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还要严格审批其初步设计和概算;对于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则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⑵非政府投资项目。
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
1)核准制。
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的项目时,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
2)备案制。
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项目提出的背景、项目概况及投资的必要性;
2)产品需求、价格预测及市场风险分析;
3)资源条件评价(对资源开发项目而言);
4)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
5)建厂条件与厂址方案;
6)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
7)主要原材料、燃料供应;
8)总图、运输与公共辅助工程;
9)节能、节水措施;
10)环境影响评价;
11)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12)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13)项目实施进度;
14)投资估算及融资方案;
15)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
16)社会评价和风险分析。
17)研究结论与建议。
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工作内容
工程设计
初步设计阶段通过对工程项目做出的基本技术经济规定,编制项目总概算,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10%,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重新审批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2)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3)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4)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建设单位将施工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时,还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2)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
3)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4)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
建设准备
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要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
1)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
2)完成施工用水、电、通讯、道路等接通工作。
3)组织招标选择工程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及设备、材料供应商。
4)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
5)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
建设单位完成工程建设准备工作并具备工程开工条件后,应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
1)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办理。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应当到规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
②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
③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
④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⑤其他需要的文件资料。
2)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业主在开工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施工安装
项目新开工时间,是指工程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日期。
不需开槽的工程,正式开始打桩的日期就是开工日期。
铁路、公路、水库等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以开始进行土方、石方工程的日期作为正式开工日期。
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建筑物的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和水、电等工程开始施工的日期不能算作正式开工日期。
生产准备
工程项目交付使用阶段工作内容
竣工
验收
竣工验收的范围和标准: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要求;
(2)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
(3)职工宿舍和其他必要的生产福利设施,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备注1:
对某些特殊情况,工程施工虽未全部按计划要求完成,也应进行验收,这些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①因少数非主要设备或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虽然工程内容尚未全部完成,但已可以投产或使用;②按规定的内容已建完,但因外部条件的制约,如流动资金不足、生产所需原材料不能满足等,而使已建成工程不能投入使用;③有些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但近期内不能按原计划规模续建,应从实际情况出发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缩小规模对已完成的工程和设备组织竣工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1)整理技术资料。
(2)绘制竣工图。
(3)编制竣工决算。
竣工验收的程序:
(1)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正式验收。
(2)规模较小、较简单的工程项目,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全部建完,经过各单位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项目后评价
项目后评价是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管理的延伸。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或通过销售交付使用,只是工程建设完成的标志,而不是工程项目管理的终结。
项目后评价的基本方法是对比法。
项目后评价包括效益后评价和过程后评价。
效益后评价具体包括经济效益后评价、环境效益后评价和社会效益后评价、项目可持续性后评价及项目综合效益后评价。
过程后评价是指对工程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分析
三、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任务和相关制度
1、工程项目管理的概念、类型、发展趋势
概念
工程项目管理是指组织运用系统工程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对工程项目周期内的所有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过程。
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是控制项目目标(造价、质量、进度),最终实现项目的功能以满足使用者的需求。
工程项目的造价、质量和进度三大目标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三大目标之间既存在着矛盾的方面,又存在着统一的方面。
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
业主方的项目管理(业主自身的项目管理、社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为业主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以及工程监理单位为业主提供的监理服务)、工程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设计方的项目管理、施工方的项目管理、供货方的项目管理等。
任务
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目标控制、风险管理、信息管理、环境保护
发展趋势
工程项目管理呈现出集成化、国际化、信息化趋势。
集成化趋势体现在两个方面,在项目组织方面,业主变自行管理模式为委托项目管理模式,由项目管理咨询公司作为业主代表或业主的延伸对项目进行集成化管理。
在项目管理理念方面,更加强调项目目标的寿命周期管理。
2、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概念
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在建设阶段必须组建项目法人。
基础设施项目,除军事工程等特殊情况外,都要按政企分开的原则组成项目法人,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核心内容是明确由项目法人承担投资风险,项目法人要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及建成后的生产经营实行一条龙管理和全面负责。
项目法人的设立
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以后,应由项目的投资方派代表组成项目法人筹备组,具体负责项目法人的筹建工作。
有关单位在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在项目可行性报告被批准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
项目公司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也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
由原有企业负责建设的大中型基建项目,需新设立子公司的,要重新设立项目法人;只设分公司或分厂的,原企业法人即是项目法人。
项目董事会的职权
建设项目董事会的职权有:
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审核上报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审核上报年度投资计划并落实年度资金;提出项目开工报告;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审定偿还债务计划和生产经营方针,并负责按时偿还债务;聘任或解聘项目总经理,并根据项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项目总经理的职权
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对项目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建设标准、总图布置提出意见,提交董事会审查;组织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施工队伍和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工作,编制和确定招标方案、标底和评标标准,评选和确定投、中标单位。
实行国际招标的项目,按现行规定办理;编制并组织实施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用款计划、建设进度计划;编制项目财务预、决算;编制并组织实施归还贷款和其他债务计划;组织工程建设实施,负责控制工程投资、工期和质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对单项工程的设计进行局部调整(凡引起生产性质、能力、产品品种和标准变化的设计调整以及概算调整,需经董事会决定并报原审批单位批准);根据董事会授权处理项目实施中的重大紧急事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负责生产准备工作和培训有关人员;负责组织项目试生产和单项工程预验收;拟订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劳动定员定额方案及工资福利方案;组织项目后评价,提出项目后评价报告;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项目建设、生产信息和统计资料;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项目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工程项目承发包模式
一、工程项目承发包模式
模式
概念与应用环境
特点
总分包模式
将工程项目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如设计或施工)的全部工作发包给一家资质条件符合要求的承包单位,由该承包单位再将若干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工程任务发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各分包单位的工作。
这样,业主只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而不与各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项目总承包管理是一种特殊的总分包模式,它是指业主将项目设计与施工的主要部分发包给专门从事设计与施工组织管理的项目管理公司,该公司既没有设计力量,也没有施工队伍,而是将其所承接的设计与施工任务全部分包给其他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公司专心致力于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1)有利于项目的组织管理。
由于业主只与总承包商签订合同,合同结构简单。
(2)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3)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
(4)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
(5)对业主而言,选择总承包商的范围小,一般合同金额较高。
(6)对总承包商而言,责任重、风险大,需要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当然,获得高额利润的潜力也比较大。
平行承包模式
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设备和材料采购的任务分别发包给多个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厂商,并分别与各承包商签订合同。
⑴有利于业主择优选择承包商。
⑵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
⑶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
⑷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量大。
⑸工程造价控制难度大。
⑹相对于总承包模式而言,平行承包模式不利于发挥那些技术水平高、综合管理能力强的承包商的综合优势。
联合体承包模式
由几家公司联合起来成立联合体去竞争承揽工程建设任务,以联合体的名义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⑴业主的合同结构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小,有利于工程造价和建设工期的控制。
⑵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仅增强了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合作体承包模式
几家公司自愿结成合作伙伴,成立一个合作体,以合作体的名义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意向合同(也称基本合同)。
达成协议后,各公司再分别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在合作体的统一计划、指挥和协调下完成承包任务。
⑴业主的组织协调工作量小,但风险较大。
⑵各承包商之间既有合作的愿望,又不愿意组成联合体。
EPC承包模式
也可称为项目总承包,是指一家总承包商或承包商联合体对整个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实行全面、全过程的“交钥匙”承包。
(1)业主的组织协调工作量少,但合同管理难度大。
(2)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3)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
(4)对业主而言,选择总承包商的范围小,一般合同金额较高。
(5)对总承包商而言,责任重、风险大,需要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当然,获得高额利润的潜力也比较大。
CM承包模式
CM(ConstructionManagement)承包模式是指由业主委托一家CM单位承担项目管理工作,该CM单位以承包商的身份进行施工管理,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设计活动,组织快速路径(Fast-Track)的生产方式,使工程项目实现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
1)采用快速路径法施工。
2)CM单位有代理型(Agency)和非代理型(Non-Agency)两种。
代理型的CM单位不负责工程分包的发包,与分包商的合同由业主直接签订。
而非代理型的CM单位直接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
3)CM合同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
代理型和非代理型的CM合同是有区别的。
由于代理型合同是业主与分包商直接签订,所以采用简单的成本加酬金合同形式。
而非代理型合同则采用保证最大工程费用(GMP)加酬金的合同形式。
CM承包模式特别适用于那些实施周期长、工期要求紧迫的大型复杂建设工程。
它在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的价值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相比,采用CM承包模式时的合同价更具合理性。
2)CM单位不赚取总包与分包之间的差价。
3)应用价值工程方法挖掘节约投资的潜力。
4)GMP大大减少了业主在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的风险。
Partnering模式
Partnering模式的主要特征:
(1)出于自愿。
Partnering协议并不仅仅是业主与承包商双方之间的协议,而需要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共同签署。
(2)高层管理的参与。
(3)Partnering协议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同。
Partnering协议主要用来确定参与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共同目标、任务分工和行为规范,它是工作小组的纲领性文件。
(4)信息的开放性。
值得指出的是,Partnering模式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的模式,它通常需要与工程项目其他组织模式中的某一种结合使用,如总分包模式、平行承包模式、CM承包模式等。
二、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形式
组织结构形式
概念
优点
缺点
直线制
各种职位均按直线垂直排列,项目经理直接进行单线垂直领导。
结构简单、权力集中、易于统一指挥、隶属关系明确、职责分明、决策迅速。
要求领导者通晓各种业务,成为“全能式”人才。
无法实现管理工作专业化,不利于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职能制
在各管理层次之间设置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分别从职能角度对下级执行者进行业务管理。
在职能制组织机构中,各级领导不直接指挥下级,而是指挥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可以在上级领导的授权范围内,就其所辖业务范围向下级执行者发布命令和指示。
强调管理业务的专门化,注意发挥各类专家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易于提高工作质量,同时可以减轻领导者的负担。
没有处理好管理层次和管理部门的关系,形成多头领导,使下级执行者接受多方指令,容易造成职责不清。
直线职能制
在各管理层次之间设置职能部门,但职能部门只作为本层次领导的参谋,在其所辖业务范围内从事管理工作,不直接指挥下级,和下一层次的职能部门构成业务指导关系。
职能部门的指令,必须经过同层次领导的批准才能下达。
各管理层次之间按直线制的原理构成直接上下级关系。
既保持了直线制统一指挥的特点,又满足了职能制对管理工作专业化分工的要求。
其主要优点是集中领导、职责清楚,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
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差,信息传递路线长,职能部门与指挥部门之间容易产生矛盾。
矩阵制
按职能划分的部门和按工程项目(或产品)设立的管理机构,依照矩阵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的一种组织机构形式。
能根据工程任务的实际情况灵活地组建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具有较大的机动性和灵活性。
它实现了集权与分权的最优结合,有利于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顺利地进行。
矩阵制组织机构经常变动,稳定型差,尤其是业务人员的工作岗位频繁调动。
此外,矩阵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受项目经理和职能部门经理的双重领导,如果处理不当,会造成矛盾,产生扯皮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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