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指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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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指标
旬邑县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指标
责任单位
指标名称
目标任务
备注
政府办
加强组织领导(20分)
落实有政府负责人担任召集人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会商,至少每年召开2次会议。
(2分)
制定本地区年度治欠保支工作计划。
(2分)
组织实施考核,并按规定通报考核结果。
(2分)
县政府建立对治欠保支工作定期督查检查制度。
(2分)
县政府直接督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2分)
县政府定期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检查。
(2分)
对欠薪问题高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地区进行重点督查。
(2分)
建立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问责制度。
(2分)
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问责。
(2分)
对因拖欠工程款引发欠薪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负责人问责。
(2分)
诚信体系建设(10分)
制定全县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
(5分)
开展全县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5分)
公安局
依法办理欠薪案件(30分)
建立并落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受理、立案、取证、调查工作衔接机制。
(10分)
依法查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10分)
依法打击以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讨薪名义讨要工程款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
(10分)
检察院
依法督办欠薪案件(30分)
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出台本地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取证指引。
(10分)
建立并落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督办制度。
(10分)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督办率达85%以上。
(10分)
法院
依法处置欠薪案件(30分)
落实欠薪案件快裁快审机制。
(10分)
落实农民工欠条、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据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发出工资支付令的规定。
(10分)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结案率达100%。
(10分)
发改局
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30分)
审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是严格审查资金筹措方案,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可研报告。
(30分)
财政局
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15分)
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从源头上预防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
(5分)
政府投资项目严禁施工企业带资承包。
(5分)
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款、欠薪情况台账,并动态更新。
(5分)
工资支付保障制度(5分)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全部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
(5分)
依法处置欠薪案件(5分)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问题,在2018年底全部清偿。
(5分)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5分)
设置劳动监察执法专项经费。
(5分)
人社局
工资支付保障制度(10分)
在建工程项目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5%以上,其他行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
(1分)
建立在建工程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
(1分)
在建工程项目工资保证金覆盖率100%。
(1分)
人社局
工资支付保障制度(10分)
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承担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
(1分)
实现县一级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
(1分)
建立并完善欠薪预警机制,根据市场监管、税务、银行、水电供应等部门和单位提供的监管信息和企业经营相关指标变化,定期研判,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各镇(办)预警并做好防范。
(1分)
对在建工程开展日常巡视检查(1分)
90%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
(1.5分)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全部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
(1.5分)
依法处置欠薪案件(5分)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
(1分)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执法检查机制。
(1分)
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1.5分)
落实欠薪案件快裁快审机制。
(1.5分)
工资支付诚信体系(5分)
按规定组织开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
(1分)
人社局
工资支付诚信体系(5分)
按规定组织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B、C三级评价工作。
(1分)
制定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
(0.5分)
按规定县政府及上级部门报送县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案件。
(0.5分)
建立并落实欠薪联合惩戒机制。
(1分)
按规定向各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欠薪信息,实现信用信息互认共享。
(1分)
依法处置欠薪案件(5分)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按期结案率达到96%以上。
(2.5分)
因欠薪引发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每发生1起扣0.2分。
(2.5分)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5分)
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性质。
(0.5分)
县劳动监察机构使用规范的机构名称。
(0.5分)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承担人社部门综合执法职能(1分)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力量。
(0.5分)
人社局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5分)
劳动监察执法专项经费用于法律法规宣传、执法装备购置及维护、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1分)
配备专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用车。
(0.5分)
配备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装。
(0.5分)
建立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和案件资料规范化管理。
(0.5分)
住建局
依法处置欠薪案件(5分)
负责督办住房建设领域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3分)
开展住房建设领域打击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1分)
参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1分)
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5分)
落实住房建设领域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3分)
制定建设单位对建筑市场工程款支付实行银行担保制度等具体实施办法。
(1分)
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0.5分)
住建局
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5分)
落实不得批准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新项目开工建设的规定。
(0.5分)
工资支付保障制度(10分)
制定推行实名制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
(1分)
建立我县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
(1分)
实现与省、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的互联共享。
(1分)
实现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
(1分)
实名制管理制度覆盖70%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
(1分)
对年内未落实实名制管理的在建工程项目制定明确落实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0.5分)
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建筑领域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1分)
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覆盖80%的在建工程。
(1分)
在住房建设领域在建工程项目中由总承包企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覆盖80%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
(1分)
住建局
工资支付诚信体系(5分)
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现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因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造成欠薪的清偿责任。
(1分)
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知牌制度覆盖所有在建工程项目。
(0.5分)
住房建设领域发生的欠薪情况纳入相应的诚信信息平台。
(5分)
依法处置欠薪案件(5分)
督办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
(1分)
因欠薪引发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每发生1起扣0.5分。
(1分)
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恶性后果,每发生1起扣1分。
(3分)
国土局
依法处置欠薪案件(5分)
负责督办国土资源开发、移民搬迁建设工程领域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3分)
开展国土资源开发、移民搬迁工程建设领域打击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1分)
参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1分)
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10分)
落实国土资源开发、移民搬迁工程建设领域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4分)
国土局
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10分)
制定建设单位对建筑市场工程款支付实行银行担保制度等具体实施办法。
(3分)
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3分)
工资支付保障制度(5分)
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现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因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造成欠薪的清偿责任。
(5分)
工资支付诚信体系(5分)
国土资源开发、移民搬迁工程建设领域发生的欠薪情况纳入相应的诚信信息平台。
(5分)
依法处置欠薪案件(5分)
督办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
(1分)
因欠薪引发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每发生1起扣0.5分。
(1分)
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恶性后果,每发生1起扣1分。
(3分)
交通局
依法处置欠薪案件(5分)
负责督办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3分)
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打击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1分)
参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1分)
交通局
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10分)
落实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4分)
制定建设单位对建筑市场工程款支付实行银行担保制度等具体实施办法。
(2分)
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2分)
落实不得批准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新项目开工建设的规定。
(2分)
工资支付保障制度(5分)
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现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因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造成欠薪的清偿责任。
(5分)
工资支付诚信体系(5分)
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发生的欠薪情况纳入相应的诚信信息平台。
(5分)
依法处置欠薪案件(5分)
督办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
(1分)
因欠薪引发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每发生1起扣0.5分。
(1分)
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恶性后果,每发生1起扣1分。
(3分)
水利局
依法处置欠薪案件(5分)
负责督办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3分)
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打击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1分)
参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1分)
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10分)
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4分)
制定建设单位对建筑市场工程款支付实行银行担保制度等具体实施办法。
(2分)
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2分)
落实不得批准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新项目开工建设的规定。
(2分)
工资支付保障制度(5分)
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现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因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造成欠薪的清偿责任。
(5分)
水利局
工资支付诚信体系(5分)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发生的欠薪情况纳入相应的诚信信息平台。
(5分)
依法处置欠薪案件(5分)
督办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
(1分)
因欠薪引发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每发生1起扣0.5分。
(1分)
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恶性后果,每发生1起扣1分。
(3分)
司法局
依法处置欠薪案件(30分)
落实对被欠薪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制度。
(30分)
各镇办
依法处置欠薪案件(50分)
督办或配合辖区内建设工程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20分)
开展辖区内用工单位、镇(办)所属工程日常巡查,及时化解欠薪隐患。
(10分)
因欠薪引发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每发生1起扣2分。
(10分)
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恶性后果,每发生1起扣5分。
(10分)
各镇办
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50分)
制定镇(办)以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制度。
(10分)
实现镇(办)一级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年内与县级网络实现完全对接。
(20分)
配置专人负责辖区内用工单位、镇(办)所属工程的信息采集、日常巡查、矛盾化解及“网格化、网络化”管理。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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