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厂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docx
- 文档编号:29011629
- 上传时间:2023-07-20
- 格式:DOCX
- 页数:30
- 大小:35.33KB
汽修厂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docx
《汽修厂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汽修厂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汽修厂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加大管理度,结合我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厂部在公司领导下,对厂内各生产班组、车间、库房进行管理、指导、教育,行使公司赋予的一切权利。
2、厂部应对公司负责,按时、按量地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及经济指标。
确保安全生产,做到文明生产。
3、及时传达上级机关、公司下达的各项指示,搞好宣传教育工作,检查各班组、车间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制定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
4、协调公司各厂、队、部门业务往来关系,会同公司有关部门搞好厂内工作。
二、生产及现场管理
1、进厂维修的车辆,应开据工单作业按规定位置整齐摆放,不得乱停乱放,堵塞通道。
2、维修保养车辆,必须按汽车修理技术规范操作。
严禁违章指挥和操作。
3、修理车辆的零部件,拆卸、清洗后,整齐摆放。
各班组自行收存,不得遗失、漏装。
错装。
4、工位修理时,学工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并对学工进行技术指导,如发生技术质量问题由师傅负责。
5、各班、组长既是本班、组的生产、技术负责人,进行修理的车辆由班、组负责人安排好工位,不得任意停靠。
6、搞好文明生产,各生产现场应经常清扫,不得任意排放油、水,如发现滴、漏在地的油、水,及时清理,以免不安全的事故发生。
7、班组接修车辆,修好后及时出厂。
修好后不得以各种理由停放在厂内不出车。
8、接收车辆时,应对车辆的各附件验收清楚,并列好清单,班组妥善保管。
如有遗失、损坏,班组自负其责任。
9、拆卸零部件,禁止野蛮拆卸。
需要敲击均应垫上软金属或垫木,防止损坏零部件。
如有损坏,修理工自己负责赔偿。
10、影响行车安全的部位修理时(如转向、制动),更应严格检查,有裂纹、螺纹松旷、球头松旷等,该换件的一定要软件,如车主不换,请车主在派工单上说明,以免不必要的损失发生。
11、修理工不得到厂外自行修理车辆,如在厂外修理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厂内概不负责。
12、车间、班组工人必须服从厂内的一切调派、指挥,班、组长应协助厂部工作。
13、车间的机具、设备及附属设施,应爱护,做好保养工作,不得遗失、损坏。
14、天然气汽车维修按天然气汽车维修操作规程进行修理。
三、车辆维修检验制度
1、车辆进厂时,应进行外观检查,了解车方介绍车辆状况,并做好记录。
2、维修车辆实行三级检验制度,操作工人自检,上、下工序班组长互检,质检员总检。
3、检验按国家标准GB/T18344-2001执行。
4、修理工在维修作业中,对自己作业范围的零部件进行检测分类(可用件、需修复件、更换件),使维修车辆能达到技术规范。
5、上、下工序班组长应装合件进行检验,是否有错装、漏装现象,及装配精度检查。
6、质检员对整车外部、车辆运行情况进行检验。
7、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准出厂,有问题车辆及时返修,达到技术要求后方可出厂。
四、零配件管理
1、保管员按质按量入库,做到帐物相符,按时做好各种报表。
2、入库物资必须准确、及时、无误,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常用件库存不足时,应提前及时向厂部提交请购单,尽量保证不缺件,以防影响生产。
4、物资保管员严禁收现金发材料,必须凭票发放材料。
5、领用的材料有缺陷,须由主管人员批准方可调换,防止领用人用旧件冒领新件。
6、修理工严禁私自到厂外购买零配件,严禁用旧件换车主的新零配件。
7、修理工严禁私自向车主销售零配件及材料,如有发生一律没收归厂里所有。
8、车主自己带材料或购修理工买的材料,出现修理质量问题,修理厂概不负责。
9、公共汽车修理时换下的旧件、废油应及时交厂内。
五、生产安全、消防防火管理制度
1、生产工人必须遵守国家安全、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和厂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修车时必须使用支车凳、车辆垫木,使待修车摆放平稳后再进行作业。
3、随时检查移动电缆线及插座,发现损坏、电缆保护层老化,应及时更换。
4、严禁非电气工人进行工作用电、照明用电的维修。
5、不准用非保险丝的一切金属线代替保险丝使用。
6、吊车必须专人驾驶,吊装物品时,吊臂下严禁站人,吊装物品捆扎牢固。
吊装时下面必须有专人守护、指挥。
7、铜工班不准与修理班交叉作业,防止电、氧焊把修理用的洗件油等油脂引燃。
8、铜工进行电、氧焊时,必须有专人在旁守护,并准备灭火用品。
没有专人守护不准作业。
9、各班应管好自己的工具、接修车的零部件,防止被盗。
10、厂内职工在上班时间,不准在厂内打架斗殴、吵架、骂人。
11、消防器材放到指定地点,不得任意挪作他用,不准遗失。
12、消防器材必须定期检查,失效的应及时更换。
班组如因抢险使用了消防器材,应及时向厂部反映。
13、修理厂职工在遇有季节性防洪、突发性安全事故、火险等情况,应无条件服从厂部调遣,齐心协力,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六、安全、环境卫生、消防检查制度
1、长部定期或不定期对所有车间进行各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
2、各班组责任人即该班安全责任人,应负责自己所负责的班组的安全、消防、环境卫生的检查、清理、整改工作。
如第一责任人不在应委托人负责该班安全、消防、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3、每月厂部必须进行一至二次大检查,平常每天进行巡查,发现隐患立即纠正。
4、每次检查应有记录、有签字。
5、检查、巡查不准走过场、不负责任,应边检查、边宣传、边教育。
6、检查后应有总结、措施、及时作出处理意见,厂内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应会同相关的部门协商解决。
七、奖惩制度
1、奖惩原则,本着以教育为主,防止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的原则。
奖惩逗硬,不偏袒,同事同处。
2、环境卫生差,一次处罚班组贰拾元。
3、电器设施不规范(如用铜线代保险丝、闸刀、保险盒、插座损坏等),一处问题,处罚伍元。
4、上班时间,打架斗殴、吵架骂人,不听劝阻的罚款贰拾元,造成伤害的由负责人赔偿,并根据情节加倍处罚。
5、出现险性一次,根据严重情况,罚壹拾元至贰佰元。
6、任意把消防器具挪作它用,损失、遗失,照价赔偿,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7、因保管员、制票员失误,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8、修理工私自在厂内开车的,罚款20~100元,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9、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到隐患,纠正时,不服从纠正,造成干扰工作的,罚款10~50元。
10、其它按公司、厂当年安全责任制、通知规定办理。
计量器具管理和定期检验制度
根据国家《计量标准法》规定,结合我司的具体情况,决定对生产中使用的各种计量器具的管理实行使用人定人管理、保养、维护,按时(周期)送检的制度。
一、新购和在生产中使用的量器具必须是具有量具生产许可证的广家产品(标有<MC>标志),无许可证的产品一律不得入库。
二、新购置的量器具投入使用前,应经计量部门检定,并登记备案,未经过检验或检验周期已过,检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和仪表,一律不得在工序中使用。
三、在使用中的各种计量器具和仪表,应做到登记上卡、专人保管。
每年一个检验周期,定期送检,以保持准确性,送检工作由技术检验部门统一领导负责。
四、每次送检由技术检验部门指派专人负责送检和取回,定点检验部门为资阳市计量所。
五、送检取回的计量器具和仪表应取得合格证,并登记在册。
六、各种计量器属精密仪器,应正确使用,轻拿轻放,不得碰撞。
要定专人妥善保管,合理保养,凡因保管和使用不当而造成计量器具非正常损坏者,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进行处理。
七、质量检验部门应随时对在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查,发现计量。
设备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管理的设备是指除车辆外的机械动力、保修机具等生产设备,其他设备可参照执行。
二、设备的分类及管理权限划分
1、固定资产设备:
单台购置价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设备。
2、非固定资产设备:
除固定资产设备以外的设备。
三、设备的选购、验收、封存(启用)、调拨、转让、报废
1、根据公司具体情况需选购设备时,在进行好必要的调研论证和技术经济性分析后,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2、新购设备到厂(场)后,由安机科和使用部门协同组织人员进行开箱验收,验收时应根据合同、装箱单等查看部件、工具、出厂检验单、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图纸及相关资料等是否齐全,并进行安装调试确认设备运转情况是否良好,验收合格填写《设备安装验收单》,并按设备编号方法进行统一编号、入账,建立技术档案、台帐、卡片等。
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要求解决和索赔,重要设备的验收应有公司分管领导和安机科设备管理人员到场参加开箱验收。
3、对预计需停用半年以上的设备,使用部门可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报公司分领导批准后方可就地封存。
设备封存时应做好设备的保养,切断电源,并挂上封存标牌。
封存设备需要启用,按相同程序办理启用手续,并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投入运行。
4、对闲置设备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可填写《设备转让申请单》经分领导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转让。
5、设备己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或其技术性能己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危及生产安全的,又无其他使用价值时,设备使用部门可填写《设备报废单》经公司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废,报废设备不得转售他人使用,可按废旧材料进行统一变卖。
四、设备的使用、维修
1、各部门对设备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操作、使用、维护”三大规程,做到安全操作,合理使用,精心维护。
加强对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应实行设备使用岗位责任制,尽量做到定人定机操作,多人操作的设备要明确责任保管人。
特殊设备、特殊工种必须经劳动部门的特殊培训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操作。
2、特种设备必须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测及预防性试验,并做好相关记录,存入设备的技术档案。
3、设备的维修根据具体情况选用日常维护、定期维护、故障修理和设备大修四种形式:
日常维护:
由操作人员完成,主要是清洁、润滑;
定期维护:
由设备维修人员进行,主要是清洁、润滑、紧固调整;
故障修理:
针对设备出现的故障和隐患,通过调换或恢复零部件的使用效能所进行的小修作业。
设备大修:
设备的恢复性修理,应逐步向专业化、社会化过渡,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的设备维修能力,积极开展跨行业专业化修理和技术协作,选择好合作伙伴,执行好技术标准、工艺规程,保证质量,降低维修成本。
五、设备事故及处理
1、设备由于各种原因而发生非正常损坏,致使降低效能或停产甚至造成人员伤亡,造成经济损失等均属设备事故。
2、发生事故后,设备使用部门应立即向管理部门并通过管理部门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尽快组织人员进行分析,做出初步结论后填写《机务(机损)事故快速报告》和《机务(机损)事故处理报告》上报公司,并根据事故损失和性质情况上报相关行业管理部门。
3、发生设备事故后,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结合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好设备事故的处理。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汽车修理技术及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汽车修理质量,规范管理行为,对我司的汽车维修管理工作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凡是进厂进行各级维护(修理),的车辆,大修厂要完善进出厂检验记录、修理记录、台账记录。
二、班组对来厂修理的车辆,要严格按照《汽车维修、检测、诊断技术规范》标准及厂部相关规定执行。
三、维修的车辆,实行三检制,即作业人员自检、上下工序及班组互检、质检员总检,各工序检验后要签字认可,落实各工段主修人员负责制,确保修理质量,使维修车辆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四、车辆修理竣工后,由承修班组自检,合格后,送厂部检验人员检验,检验合格后经厂部签章办理手续后方能出厂。
五、为确保维修质量,对订购的各类配件,厂部供销部门应选用正宗厂家生产的质量信得过产品。
六、收集来厂维护(修理)的车辆维修资料,建立车辆维修技术档案,要保存完整,以备查验,并做好善后服务工作。
七、对未来厂修理的车辆,一律不准出据合格证等任何手续。
八、对要求超范围出据合格证等手续的,一律不准出据。
九、对来厂进行二级维护以上作业的车辆,超出二级维护周期范围,要求进行例检,一级维护作业的车辆,一律不予承修,及出据任何手续。
十、对未在厂进行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要求一般性一级保养、例检作业的,一律不准予承修。
十一、对违规签字出据维修合格证等手续的,由相关人员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质量管理法和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规定。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汽车维修的技术标准,相关标准以及有关地方标准。
三、制订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四、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制订汽车维修企业技术标准。
五、建立健全汽车维修业户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掌握质量动态,进行质量分析,推进全面质量管理。
六、开展质量评优与奖惩工作。
汽车零配件管理制度
一、汽车配件应根据库存情况,党用的易损易耗件应及时编制计划。
分管领导审核后,及时补充。
二、采购回来的配件应按要求入库。
库房保管应按配件名称、产地、合格证逐一登记,核对入库。
三、配件放库后应在货架上堆码整齐,分类摆放不能混乱放在一起。
化学产品不准混在其它零件一起堆放。
四、配件领用应由车主方在材料室开票,交款到保管室领取配件。
如车主不在,修理代车主购买配件应得到车主认可。
五、配件应明码标件,对原厂件、副厂件、修复件应分类存放,不准许混发。
开什么标发佬件。
开票时应向用户讲明。
六、挨下的配件,总成等旧件应交付把修方自行处理。
七、库房保管员发件时不准以次代好,少发量。
修理人员不以旧件换新件,欺骗车主。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汽车维修质量管理,提供追述依据,了解车辆技术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维修档案应一车一档,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造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均应建立车辆维修档案。
二、车辆每次维修后,都应建立维修档案,档案的保存期为三年。
三、档案内容包括:
维修合同及补充合同、维修检验报告单(含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和竣工检验报告单)。
维修结标清单,出厂竣工合格证(副车)等资料。
四、维修技术档案应专人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水损或火灾损毁。
五、档案资料编号归类,建立台帐。
六、存有手书档案的同时,建立计算机记录档案。
七、调阅档案必须履行借阅于手续,并及时回收,不准许任意抽取内容。
汽车维修质量承诺与用户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汽车维修质量的管理,提高自身的维修质量,做到为用户服务的思想,积极掌握用户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我厂维修的车辆并更换我广提供的汽车零部件、润滑油、脂,我厂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其规定按交通部2005年第7号令执行。
二、整车或总成维修的车辆发生故障,属已维修项目,应立即与汽修厂联系,保持现状。
汽修厂将及时到现场处理。
三、如因我厂维修质量、零部件质量造成的故障,我厂将无偿返修。
四、建立用户档案,对修车情况进行记录。
机动车维修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等。
五、对用户实行跟踪制度,及时反馈用户意见信息。
汽车维修及相关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汽车维修市场的发展,各种先进技术的引进,提高职工修理技术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汽车维修技术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二、选拔优秀人才到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三、随着汽车的发展,新工艺、新技术不断出现,技术工人也应及时对新工艺、新技术进行培训学习。
四、在岗职工应根据各自岗位情况到指定的培训机关培训后,领取等级证书和上岗证。
五、对职工职业道德培训,要求职工文明服务,明礼诚信,修质修车。
六、对新来的职工进行岗前培训。
七、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环保知识、消防知识培训。
用户投诉制度
为保证维修质量,提高员工的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应提高服务质量,做到用户满意,该解释的应耐心解释,不能粗暴对人。
二、用户如有投诉,应做好记录,是服务质量问题,还是维修质量问题,并礼貌接待。
三、对于用户的投诉问题及时处理,不准拖拉、扯皮。
四、认真对待用户投诉,如用户投诉有误,也应礼貌接待,耐心解释。
五、员工有被投诉的,如属实应根据情节给予一次的处罚。
定期回访制度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搞好与客户的关系,并经常保持厂家与客户的感情联络,特制定回访制度。
一、回该制度可电话回访、客户来厂当面回访。
二、回访应做记录、车号、姓名、对维修质量、服务质量是否满意。
三、回访中应耐心,语言亲切。
四、回访内容及时汇报厂部,并作出处理意见。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凡本厂发生的生产事故、火灾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均应报告。
同时向总公司上报。
二、无论发生生产事故、火灾事故,必须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抢救伤员、财产,将损失减到最低限度。
三、对发生的生产事故、火灾事故,当事人应写出事故经过、事故原因、防范措施,并对责任人的提出处理意见报告公司。
四、无论发生事故的班组或个人,故意拖延隐瞒不报,造成扩大损失或责任无法认定,概由责任人承担。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一项重要措施,避免发生工伤事故、火灾事故、电器设施、设备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组长每天必须对各岗位进行一次认真地巡回检查,班前安全讲话,班组工作安排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交待。
二、班组长应每天检查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整改或报告,不得违章作业。
三、领导每天必须巡视各班组、车间,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及时纠正,发现重大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停工整改,整改结束才准开工,并做好巡查记录。
四、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五、作好季节性检查,夏季注意防汛、防雷检查,采取避暑降温措施。
冬季防冻、防火。
六、对车间的消防、防火检查。
消防器材、电器设施、机械设备是否完好,有无失效,如有损坏和失效的,立即维修和更换。
七、安全检查要坚持领导、技术人员与群众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排查一切安全隐患。
电焊工防火安全制度
一、电焊和电源要符合用电安全负荷,禁止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钢、铁丝代替保险丝。
二、电焊机要有良好的接地,露天使用采取防雨措施。
三、焊把线要安装牢固,安装时不要把正、负极装错。
四、下列场所和设备、容器等,禁止焊接操作。
1、生产、使用、贮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或其他严禁烟火的场所。
2、焊接场所的可燃物培养清除或未经采取安全措施。
3、盛装过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容器未经彻底处理。
4、密封容器未开盖。
5、建筑工地未清理现场或无人监视,未准备灭火器材。
五、电焊完毕要切断电源,并进行安全检查。
修理车间防火安全制度
一、车间内禁止吸烟、生火。
二、车间内的插座、线路、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各种电动机在用完后或操作者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源。
三、晚上加班修车人员,应使用防爆灯,使用灯泡时,必须保持五十公分以上的距离。
四、车间、工具房内应保证清洁,地上的油泥、废油、洗件油要及时清除,不能散流在地。
五、油棉丝、油抹布不得随地乱扔,放在桶内定期处理。
六、废油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装油容器不能有溢漏现象,保持场地清洁。
七、车间、工具房内不得存放洗件油,当天用油当天领。
八、产生火花的作业。
要离易燃物品15m以上。
九、下班后要切断电源。
十、对消防器材应随时检查维修。
停车场防火安全制度
一、不准吸烟,不准明火作业。
二、不准存放汽油。
三、不准用明火烘烤。
四、油箱、管路化油器漏油的汽车立即修理,不准带病行车。
五、停车场地一律不准燃放烟花、爆竹,存留任何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站上车。
六、停车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配电室防火安全制度
一、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室。
二、配电室要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他物品。
三、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尘污造成短路。
对电器设备、线路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要坚守岗位,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填写运行记录。
五、停电清扫卫生时,严禁用汽油、煤油擦洗。
六、在安装、维护电器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业。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设计,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仓库建成后经安全消防监督机关验收。
二、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三、储存易燃物品库房、货场应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四、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物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的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五、能自燃的物品和化学易燃物品堆放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六、化学易燃物品的包装容器应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七、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露天堆放附近,不准进行实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事先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调配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现场监护,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对现场进行认真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八、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
九、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安装、应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正式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
生产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区域划分
生产区的环境卫生根据厂划分的卫生区域地段,由各单位分片包干,负责组织清扫,车间内部的卫生按班组划分负责。
卫生区域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二、卫生标准
车间内部:
地面清沽,做到“三无”:
无纸屑,果皮,无绳头、棉纱、破布类;无散乱废钢铁。
工具箱必须摆放整齐,箱内工具摆放成行成线。
各种车子、待用设备及备品必须放在指定地点。
环境卫生:
卫生区要经常保持清洁,车间周围的通道、水沟、空地内不准乱扔废铁、钢丝绳、棉纱、手套、砖块、废纸、铁屑、果皮、电石渣等杂物。
三、具体规定
1、车间内部卫生必须做到班班打扫。
2、各种零配件、杂物必须及时进行清理,不准乱堆乱放。
3、搞好设备的清洁卫生,消除跑、冒、滴现象。
4、设备检修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得遗留油泥及其它废旧物品。
5、自行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准进入车间或放到人行道旁。
6、每班清扫的垃圾要堆放到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清理。
四、卫生检查
1、车间领导对车间内部状况定期要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整改。
2、每周末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3、厂部会同车间负责对生产区环境卫生进行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岗前培训)
一、工作前应检查工具和举升起重设备是否完好,禁止使用有故障的不适用的工具和机具。
如发现机具故障,应立即报告班组长。
二、顶垫车辆必须牢固可靠。
使用电动举升器顶车时,前后应同步,高低一致,并注意举升器的最高行程,切勿超高。
放下车辆前应与周围的人预先打招呼,确认无人在车底下工作和无什么障碍物时,方能启动举升器把车辆放下,并注意举升器的最低行程,不要全靠限位的行程开关来停止举升器。
三、不需要整车举升的必须用三角垫木垫稳不离地的车轮,严禁在没有垫稳车轮的情况下,在车下进行保修作业。
四、不准在吊起的物件下面进行工作,必须在专用座架上进行总成或部件的拆装。
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汽修厂 安全 制度 操作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