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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临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文
本
临安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七月
目录
前言1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8
第三章规划目标与主要调控指标13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17
第五章农用地保护25
第六章建设用地利用30
第七章土地整治35
第八章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38
第九章土地用途区及管制规则40
第十章乡镇土地利用规划47
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52
第十二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59
第十四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66
第十五章附则72
前言
临安市位于杭州市西部丘陵山区,东邻杭州市余杭区,南接富阳市、桐庐县、淳安县,西临安徽省绩溪县、宁国市,北依湖州市安吉县。
临安市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众多的自然人文景观,造就了丰富的旅游资源,成为杭州——黄山旅游黄金线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临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上一轮规划”)的实施,对各类土地利用的规范与统筹、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综合利用、公共利益的保证与实现、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生态环境建设等,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随着杭徽高速公路等快速交通干线的建成,临安市区位条件和发展环境更加优越,经济社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建设用地需求与供给矛盾愈发突出,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
经济全球化、产业结构升级、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内在动力,迫切需要调整临安市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其用地布局,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用地需求。
为了更好地践行科学发展观,使临安市在土地利用上,保护耕地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节约集约用地更加扎实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规和国家、浙江省、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有关方针政策,特编制临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临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阐明规划期内临安市土地利用战略,明确临安市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临安市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临安市行政区域内一切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
第三条规划依据
1.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
(4)《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2年)
(5)《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0年)
(6)《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9年)
2.政策文件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发〔2009〕43号)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42号)
(4)《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办法>和<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编制内容要求>的通知》(浙土资发〔2008〕19号)
(5)《关于下达全省各市、县(市、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通知》(浙政土审〔2009〕12号)
(6)《关于<临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审查意见的函》(浙土资厅函〔2009〕593号)
3.相关规划
(1)《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2)《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0年)》
(4)《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5)《临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6)《临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
(7)《临安市市域总体规划(2007-2020年)》
(8)《临安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
(9)《临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1-2020年)》
(10)《临安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6-2020年)》
(11)《临安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20年)》
(12)《临安市“一三五”经济发展战略总纲》(2002年)
(13)《临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年)
(14)《临安市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十一五”规划》(2005年)
(15)《临安市“十一五”水利基础设施规划》(2006年)
(16)《临安市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总体规划(2007-2020年)》
(17)其他相关规划
4.技术标准
(1)《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征求意见稿)》(2010年)
(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4)《浙江省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
(5)《关于印发<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式(试行)>、<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式(试行)>和<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审定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办〔2009〕96号)
第四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坚持从临安市实际出发,妥善处理发展与保护、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统筹安排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和综合产出效益,促进临安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五条规划原则
(1)坚持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并重。
(2)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3)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节约和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4)统筹城乡和区域土地利用。
(5)促进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
(6)上下联动,公众参与。
第六条规划任务
(1)落实浙江省、杭州市下达的规划主要调控指标,确定临安市土地利用目标和任务。
(2)以严格保护耕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为前提,对临安市市域内土地进行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3)统筹安排市域内各业各类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用地,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4)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长,划分建设用地管制区,制定相应的管制规则。
(5)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
(6)确定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的规模、范围、用途和时序。
(7)制定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调控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
(8)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科学实施。
第七条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
2005年;
规划目标年:
2020年;
规划期限:
2006-2020年;
规划近期:
2006-2010年;
规划远期:
2011-2020年。
第八条规划范围
为临安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区域,包括锦城街道、玲珑街道、青山湖街道、锦南街道、横畈镇、於潜镇、昌化镇、太湖源镇、高虹镇、藻溪镇、三口镇、太阳镇、潜川镇、龙岗镇、河桥镇、湍口镇、清凉峰镇、岛石镇、大峡谷镇、板桥乡、西天目乡、千洪乡、横路乡、乐平乡、马啸乡、新桥乡,面积311907.99公顷。
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
第九条市域概况
临安市位于东经118°51´-119°52´,北纬29°56´-30°23´,地处杭州市西部丘陵山区。
临安市山多地少,地势西高东低,西部山岭起伏延绵、多崇山峻岭,向东渐趋低缓,低山丘陵和宽谷盆地交错分布。
临安市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暖湿润,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春秋季短,夏冬季长。
全市多年平均降雨量1578毫米,集中于汛期4-10月,年平均气温16.6℃,年无霜期235天,年日照时数达1900小时以上。
临安市拥有杭徽高速公路等快速交通干道,距杭州市区仅46公里。
近年来,临安市旅游业蓬勃发展,工业经济发展迅速,已跨入浙江省经济“十七强”和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行列。
2005年,临安市全市总人口62.12万人,城镇化率44.78%,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35.27亿元、财政收入11.87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64.98亿元。
第一十条上一轮规划实施总体评价
1.上一轮规划取得的主要成效
上一轮规划的实施,对各类土地利用的规范与统筹、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综合利用、公共利益的保证与实现等,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自上一轮规划实施以来,各项建设大量占用耕地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耕地和基本农田得以严格保护,土地整治和标准农田建设得以积极开展,科学发展用地得到保障。
2.上一轮规划实施面临的困难
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上一轮规划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规划的滚动编制与动态监管不足,不能完全适应近年来临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
由于土地资源的硬约束,土地利用中的供需矛盾和各种深层次问题在上一轮规划实施期间进一步凸显:
土地利用方式与经济增长方式不协调,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形势严峻,发展用地空间日益受到限制,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等。
3.对本轮规划编制的启迪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协调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与保护的关系。
因此,规划编制要贯穿“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方针。
规划的建设项目实施时,其选址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以划定一定规模的有条件建设区,以应对这种不确定性。
应以人为本,通过规划的实施改善生态环境,确保粮食安全。
在规划用地布局时,首先应布设生态屏障用地、基本农田、标准农田等,然后再安排其他用地。
第一十一条土地利用现状
临安市土地总面积311907.99公顷。
其中,农用地285059.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39%;建设用地13694.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39%;未利用地13154.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2%。
农用地:
2005年,全市耕地30845.71公顷,园地12696.92公顷,林地236395.35公顷,牧草地45.36公顷,其他农用地5075.91公顷。
合计285059.25公顷。
建设用地:
2005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9998.90公顷,交通水利用地2876.51公顷,其他建设用地818.96公顷。
合计13694.37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4244.11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5754.79公顷。
未利用地:
2005年,全市水域3399.99公顷,滩涂沼泽198.14公顷,自然保留地9556.24公顷。
合计13154.37公顷。
第一十二条土地利用特点
临安市土地利用具有以下特点:
耕地不断减少,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难度越来越大。
2005年临安市人均耕地0.05公顷。
经过多年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临安市平原地区的耕地后备资源已经非常有限,今后补充耕地的主要途径为农村居民点整理、低丘缓坡区域的土地整理开发,难度将越来越大。
耕地保护和城镇村建设的重点区域集中于河谷平原,建设与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
全市83%的土地为山地,2%的土地为水体,适于耕作和开发建设的15%的土地集中在有限的河谷平原地区。
随着近几年临安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工矿用地增长较快,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
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有待进一步整合。
临安市农村居民点多依道路、河谷分布,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难以集中建设,自然村数量多、规模普遍较小,有待整合。
地质灾害频发,土地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压力。
临安市西部部分区域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对这些区域的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建设造成影响。
第一十三条土地利用战略重点
1.集约经营和整合利用的土地利用战略
临安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增长对土地的需求,不能通过大规模扩大建设用地面积来满足,应通过适度增加建设用地和提高土地的集约经营程度,来满足未来临安市的用地需求。
规划期内,全市应积极推动居住向城镇集中、工业向集中区集聚,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实现集约经营和整合利用的土地利用战略。
2.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利用战略
临安市将发挥区位、交通等优势,根据自然和经济社会条件的差异性划分土地用途区,制定差别化的用地调控政策。
规划期内,实施主动性土地保护策略,科学统筹安排市域土地利用,以生态环境友好型用地模式,处理好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关系,实现全市土地综合效益最大化与可持续利用。
3.统筹城乡建设的土地利用战略
优化临安市城镇聚合发展轴,着力构建一条发展主轴线(杭徽高速公路)、一个中心(中心城区)和两个副中心(於潜镇、昌化镇)的城镇发展框架,构筑“一主两副多镇”城镇村建设用地空间布局。
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安排城乡居住、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各业用地,形成协调共进的新型城乡用地体系。
第三章规划目标与主要调控指标
第一十四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以全面构建杭州西郊现代化生态市为总体目标,依托临安自身条件与发展优势,坚持创新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以融入杭州都市圈为主线,大力实施“工业强市、开放活市、环境立市、人才兴市、民生安市”五大战略,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市化道路,实施城乡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到2020年,预计临安市总人口将由2005年的62.12万人上升到86.15万人,城镇化率将由2005年的44.78%上升到60.36%,GDP将由2005年的135.27亿元上升到654.08亿元;其中,到2010年,临安市总人口将达到73.01万人,城镇化率将达到53.01%,GDP将达到302.96亿元。
第一十五条规划目标
1.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在空间上全面落实基本农田、标准农田,优先将优质耕地纳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标准农田,使其得到有效保护。
通过严控耕地减少、加大耕地补充力度等举措,确保耕地、基本农田、标准农田数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任务,质量有提高、布局更合理。
2.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和发展规模,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集镇、中心村迁移,促进城镇紧凑发展、工业集中发展、农村居民点集聚发展,不断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
同时,土地利用布局应以原有的优势产业为基础,充分发挥地域、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知识经济、特色经济,科学安排城镇村、工业、基础设施用地。
3.促进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促进农业经济走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道路,使农用地产出效益显著提高。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引导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加大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力度,使建设用地效益明显提高。
4.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合理安排各类用地,切实保护重要生态用地,建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生态环境保障体系,使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第一十六条规划主要调控指标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耕地保有量:
200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为30845.71公顷。
规划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为28894.00公顷;其中,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30079.39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2005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7927.92公顷。
规划2006-2020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26740.00公顷。
标准农田保护任务:
2005年,全市标准农田保护面积为12880.00公顷。
规划2006-2020年,全市标准农田保护任务为12880.00公顷。
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规划2006-2020年,全市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少于1425.00公顷;其中,2006-2010年,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少于577.09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
规划2006-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不超过1425.00公顷;其中,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不超过577.09公顷。
2.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建设用地总规模:
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13694.37公顷。
规划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712.47公顷;其中,到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187.43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2005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9998.90公顷。
规划到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0847.00公顷;其中,到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0415.48公顷。
新增建设占用土地:
规划2006-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占用土地不超过1940.00公顷;其中,2006-2010年,新增建设占用土地不超过785.67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规模:
规划2006-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规模不超过1810.0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规模不超过1425.00公顷);其中,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规模不超过731.16公顷(其中占用耕地规模不超过577.09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
2006-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不少于759.90公顷;其中2006-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不少于228.00公顷。
3.用地效益和集约利用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2005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61平方米。
规划到2020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18平方米以内;其中,到2010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33平方米。
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耗地量:
2005年,全市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耗地量106.29平方米。
规划到2020年,全市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耗地量不超过35.60平方米;其中,到2010年,全市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耗地量不超过83.00平方米。
4.生态环境保护指标
森林覆盖率:
200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为74%。
规划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为75%;其中,到2010年,森林覆盖率为75%。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一十七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思路
协调安排农业用地。
在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基础上,适度减少耕地面积,主要用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大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力度,合理利用低丘缓坡园地,稳定林地面积;积极推进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农用地整理,适度减少其他农用地。
优化建设用地结构。
按照新增建设用地集中布局、存量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建设用地总量理性增长的原则,保障重点发展区块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适度扩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降低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适度开发未利用地。
在保护土地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未利用地,拓展经济发展与城镇村建设用地空间。
第一十八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
1.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6-2020年,农用地因土地整治增加3691.18公顷,由于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减少4352.99公顷,净减少661.81公顷;其中,2006-2010年,农用地增加1549.09公顷,减少1907.17公顷,净减少358.08公顷。
耕地:
2006-2020年,通过土地整治等途径耕地增加1425.00公顷,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耕地减少3376.71公顷,耕地净减少1951.71公顷;其中,2006-2010年,耕地增加577.09公顷,减少1343.41公顷,净减少766.32公顷。
园地:
2006-2020年,园地增加1620.30公顷,减少498.62公顷,净增加1121.68公顷;其中,2006-2010年,园地增加767.96公顷,减少303.54公顷,净增加464.42公顷。
林地:
2006-2020年,林地增加229.27公顷,减少219.27公顷,净增加10.00公顷;其中,2006-2020年,林地增加176.48公顷,减少172.98公顷,净增加3.50公顷。
牧草地:
2006-2020年,牧草地增加0.00公顷,减少5.00公顷,净减少5.00公顷;其中,2006-2010年,牧草地增加0.00公顷,减少2.25公顷,净减少2.25公顷。
其他农用地:
2006-2020年,其他农用地增加416.61公顷,减少253.39公顷,净增加163.22公顷;其中,2006-2010年,其他农用地增加27.56公顷,减少84.99公顷,净减少57.43公顷。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06-2020年,建设用地增加1940.00公顷,减少922.90公顷,净增加1017.10公顷;其中,2006-2010年,建设用地增加785.67公顷,减少292.61公顷,净增加493.06公顷。
建设用地的增加主要是由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新增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引起的,建设用地的减少主要是由农村居民点整理、废弃工矿用地复垦引起的。
城镇工矿用地:
2006-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增加1677.92公顷,减少34.00公顷,净增加1643.92公顷;其中,2006-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增加705.19公顷,减少13.77公顷,净增加691.42公顷。
农村居民点用地:
2006-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加92.08公顷,减少887.90公顷,净减少795.82公顷;其中,2006-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加4.00公顷,减少278.84公顷,净减少274.84公顷。
交通用地:
2006-2020年,交通用地增加100.00公顷,减少1.00公顷,净增加99.00公顷;其中,2006-2010年,交通用地增加44.97公顷,减少0.00公顷,净增加44.97公顷。
水利设施用地:
2006-2020年,水利设施用地增加46.00公顷,减少0.00公顷,净增加46.00公顷;其中,2006-2010年,水利设施用地增加20.71公顷,减少0.00公顷,净增加20.71公顷。
其他建设用地:
2006-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增加24.00公顷,减少0.00公顷,净增加24.00公顷;其中,2006-2010年,其他建设用地增加10.80公顷,减少0.00公顷,净增加10.80公顷。
3.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2006-2020年,未利用地增加0.00公顷,减少355.29公顷,净减少355.29公顷;其中,2006-2010年,未利用地增加0.00公顷,减少134.98公顷,净减少134.98公顷。
未利用地的减少主要是由土地开发引起。
水域:
2006-2020年,水域增加0.00公顷,减少2.85公顷,净减少2.85公顷;其中,2006-2010年,水域增加0.00公顷,减少1.29公顷,净减少1.29公顷。
滩涂沼泽:
2006-2020年,滩涂沼泽总量保持动态平衡,维持在198.14公顷。
自然保留地:
2006-2020年,自然保留地增加0.00公顷,减少352.44公顷,净减少352.44公顷;其中,2006-2010年,自然保留地增加0.00公顷,减少133.69公顷,净减少133.69公顷。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第一十九条土地利用布局优化思路
优先安排生态用地,保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切实保护重要山体、河流、湖泊等重要生态用地,构筑基本国土生态屏障,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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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临安市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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