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县政府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 精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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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管理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9]2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市清明节工作会议精神,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两办《意见》精神为指导,以“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低碳祭扫为首要目标,以党员干部带头引领推动殡葬改革为契机,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充分发挥清明节对于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文明低碳祭扫、平安有序清明。
二、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两办《意见》和国家、自治区、呼市民政部门有关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沟通顺畅、运转高效的清明节工作机制。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查找殡葬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主题宣传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宣传殡葬改革,营造清明节文明低碳祭扫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XX县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云巧堂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白瑾县民政局局长
李忠强县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综合治理办公室、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文体广电局、县卫生局、县市容局、县工商局、县消防大队、县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具体负责全县清明节期间的群众祭扫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
县委宣传部要组织新闻宣传单位,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和积极作用,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使殡葬改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开展以“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宣传倡导家庭追思会、络祭扫等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努力使群众从实地实物祭扫转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
县民政局要全面深入排查治理祭扫安全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问题,加强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力度。
抓好两办《意见》的宣传和落实,积极引导文明低碳祭扫。
县公安局要在群众集中祭扫区域派出适当警力,切实维护好祭扫活动现场和周边的治安秩序,对因群众祭扫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理。
县林业局要针对我县防火形势严峻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措施,加强管理,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用火安全管理工作。
县文体广电局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自觉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
县卫生局要在清明节期间集中祭扫区域设置0急救车,如遇意外事件及时救治,确保群众集中祭扫活动平安有序。
县市容局要加强对占道经营的治理,加大对城区主要街道、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治理力度。
同时,配合县交警大队治理因占道经营造成祭扫场所周围拥堵现象。
县工商局要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对违法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行为依法查处,维护丧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
县消防大队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和防火宣传措施,做好集中祭扫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置消防应急车,确保消防安全。
县交警大队要做好群众集中祭扫区域及周边的交通疏导工作,合理疏散车辆,保障交通安全。
四、工作安排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作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清明节工作的领导,宣传、综治、民政、公安、林业、文体广电、卫生、市容、工商、消防、交警等相关部门要明确分工,相互协作,形成安全保障合力,实现祭扫安全目标。
各乡镇要加强清明节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的开展,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狠抓工作重点,做好安全保障
1、各乡镇要制定清明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祭扫场所的消防安全保障设施,认真检查,排堵漏洞,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安全,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2、清明节期间正值我县春季森林防火期,也是火灾高发期,各乡镇、各部门要狠抓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严防祭扫火灾发生。
要认真排查消除用电用火隐患,严格限制烧香焚纸和燃放鞭炮等祭扫行为。
在林区和草地区域,坚决执行春季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严禁点燃明火、焚烧祭物;严禁祭扫群众携带火种和各种易燃品进入林区、墓地祭扫。
3、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
清明节期间,XX县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担负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工作,负责掌握全县动态,汇总信息。
值班电话:
0471—79253。
各乡镇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在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祭扫安全有序。
(三)践行文明低碳理念,树立文明祭扫风尚
文明低碳祭扫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是传承先进殡葬文化和建设美好精神家园的迫切需要。
2019年清明节工作要紧紧围绕“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的主题,各乡镇要根据不同情况和群众殡葬习俗特点,认真贯彻两办《意见》要求,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引导群众自觉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
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弘扬新风正气,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
大力推广家庭追思会、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努力使群众从实地实物祭扫转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
五、应急预警措施
(一)集中祭扫区域出现人流、车辆严重拥堵: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疏导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2、交警人员要及时指挥车辆、疏导人流。
(二)发生火灾隐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应就近迅速使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现场人员迅速报警,消防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3、迅速疏散祭扫群众。
(三)出现突发事件,群众挤伤等状况:
1、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并报告急救中心救援;
2、0急救车要迅速展开现场救援;
3、迅速疏散人群,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4、民政局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四)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
1、发现不明爆炸物品时,及时报警,保护现场,由公安专业人员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公安局要及时到达现场处置;
3、卫生局工作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抢救伤员;
4、消防大队要及时赶赴现场灭火,减少损失;
5、现场工作人员迅速疏散群众到安全地点。
(五)发生个别人制造事端事件:
1、处置原则:
迅速控制、迅速报告、迅速处理解决;
2、当不法分子混入人群制造事端时,应及时发现,迅速报告,并交公安局处置;
3、如个别丧者家属借机闹事,工作人员应及时控制事态发展,迅速报警,并报告民政局,会同公安局处置。
(六)突发矛盾纠纷:
1、处置原则:
及时调解化解矛盾,协调解决问题,避免事态扩大;
2、坚决制止与丧者家属发生纠纷。
遇有矛盾时,工作人员要态度平和,冷静对待,妥善处理,耐心做好家属思想工作,避免矛盾升级激化,必要时会同公安局协调解决。
随着气温升高和清明节的临近,为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XX县积极采取四项措施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防范森林火灾发生。
一是与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部门沟通和协调,向全县的手机用户送森林防火短信,提倡文明祭祀,注意清明节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二是倡导敬献鲜花、植树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祭祀行为,在公路沿线,城区周边张贴标识,提醒群众注意,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三是全县护林员深入林区张贴省人民政府防火令、县人民政府防火令和宣传挂图,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杜绝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
四是安排护林员、防火责任人深入坟墓集中的林区巡查检查上坟烧香烧纸和燃放鞭炮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为做好2019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接待和安全保障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XX市2019年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行风建设,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低碳祭扫为首要目标,以党员干部带头引领推动殡葬改革为契机,大力推进惠民殡葬政策,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月和新风建设月活动,充分发挥清明节对于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文明低碳祭扫、平安有序清明。
二、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民政部、民政厅有关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沟通顺畅、运转高效的清明节工作机制。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查找殡葬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组织“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主题宣传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将清明节殡葬优质服务与开展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转变殡葬服务理念,增强殡葬服务能力,规范殡葬服务行为,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宣传殡葬改革,营造清明节低碳祭扫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县殡葬政策的落实。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XX县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卜音太(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李敏(县政府办副主任)
高锦文(县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城镇管理中心、县林业局、县综合治理办公室、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各镇民政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具体负责全县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
县委宣传部要组织新闻宣传单位开展以“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为主题的宣传,增强人民群众文明低碳祭扫意识,及时准确向群众提供错峰祭扫等信息,积极倡导文明现代的祭扫方式,宣传相关条例、法规,宣传殡葬事业发展对社会的积极作用和推行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
县民政局要加强对殡仪馆等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强化对殡葬服务场所各项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消除祭扫场所安全隐患。
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制定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安排祭扫场所内行动路线,分设入口、出口通道,在显要位置设置疏散示意图,确保各殡葬服务单位落实好群众祭扫活动的各项措施。
县公安局要派出适当警力,切实维护好祭扫活动现场和周边的治安秩序,对因群众祭扫活动引发的各类案件要及时处理。
县交警大队要及早组织安排好交通疏导工作,对祭扫群众较为集中地段增设临时停车场,对部分容易造成拥堵路段,设置单行标志。
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和防火宣传措施,检查各类集中祭扫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4月5日、6日、7日集中祭扫活动期间,在县殡仪馆、李裕智烈士纪念塔和双河镇南梁等地设置消防应急车,确保消防安全。
县卫生局在群众祭扫活动高峰日(4月5日、6日、7日),在县殡仪馆、李裕智烈士纪念塔和双河镇南梁等地设置0急救车,发生意外事件及时救治,确保群众集中祭扫活动平安。
县工商局要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对违法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维护丧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
县城镇管理中心要强化占道经营管理,加大对县城主要街道、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治理力度。
同时,配合县交通管理部门治理因占道经营造成祭扫场所周围拥堵现象。
县林业局要制定相应措施,加强管理,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作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清明节工作的领导,宣传、民政、公安、卫生、工商、城镇管理中心、林业、消防等相关部门要明确分工,相互协作,形成安全保障合力,实现祭扫安全目标。
民政局要加强清明节期间的安全防范,积极主动向县政府汇报,成立专项工作机构,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的开展,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狠抓工作重点,做好安全保障
1.民政局会同工商管理部门在清明节前,集中对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用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任何单位、商铺和个人不得借清明节之机提高殡葬用品价格,维护殡葬用品价格的稳定。
坚决制止销售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
2.清明节期间正值我县春季树林防火期也是火灾高发期,各镇、各单位要很抓重点和环节部位,严防祭扫火灾事故。
要认真排查消除用电用火隐患,严格管控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限制和规范烧香和燃放鞭炮等祭扫行为。
在林区和草地区域,坚决执行春季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严禁点燃明火、焚烧祭物;严禁祭扫群众携带火种和各种易然物品进入林区、墓区祭扫;在殡仪馆、骨灰存放地焚烧祭物,必须在专设的焚烧场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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