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变基础及事故油池工程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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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变基础及事故油池工程施工方案
作业指导书
编号:
SJSB3-006性质:
重要
工程名称:
泰宁110kV朱口变一期工程
作业项目名称:
主变基础及事故油池工程
编写:
大都日期:
2011.11.1
审核:
吴剑锋日期:
2011.11.2
小平日期:
2011.11.2
批准:
小明日期:
2011.11.2
亿源电力工程建设
泰宁110kV朱口变一期工程项目部
出版日期:
2011.11.4版次:
(一)
1.工程概况………………………………………………………………3
2.编制依据………………………………………………………………3
3.施工准备………………………………………………………………3
4.施工方案及工艺要求…………………………………………………3
5.安全文明施工………………………………………………………17
6.危险点辨识及预控措施……………………………………………18
7.环境因素辨识与预控………………………………………………19
主变基础及事故油池施工方案
1、工程概况
本工程的施工围为主变基础、构支架、油坑的基础及事故油池。
主变基础采用C20混凝土,垫层采用C15混凝土。
事故油池的地基落于回填的夯实土上。
2、编制依据
2.1、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资料
2.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标准》(GB50300-2001)
2.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2-2002)
2.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手册》的通知基建质量〔2006〕135号
2.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建标(2006)102号
2.6、《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1-2005
3、施工前准备
3.1、施工前组织有关人员对安装图纸、各种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学习,进行技术安全交底,了解各种设备安装的技术标准、规要求、安全要求。
3.2、施工前准备好必需的机器具、工具及相关材料。
3.3、有关的安全用具和设施已经齐备,通道畅通。
4、施工方案及工艺要求
4.1、基础施工抄平放线
4.1.1、基础:
根据基础平面图及大样图,按建(构)筑物的轴线定位得出相应的轴线,计算开挖放坡坡度(或采用坑壁支护开挖度),定出开挖边线位置。
4.1.2、用水准仪把相应的标高引测到水平桩或轴线桩上,并画标高标记。
4.2、主要工序和特殊工序的施工
4.2.1、基础工程
4.2.1.1、带形及独立基础施工顺序为:
放样—机械挖土—人工清底、钎探—验槽处理—混凝土垫层—钢筋混凝土带形及独立基础—主体—回填土。
4.2.1.2、基础开挖
4.2.1.2.1、基础土方采用机械挖方。
人工清底,以防机械超挖,机械挖方后,人工把轴线引入槽底并钉好水平控制桩。
4.2.1.2.2、土方开挖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开挖出的土方部分堆放在离开挖边线有一定安全距离的空地上,堆放高度不宜超高1.5m,堆土堆连续堆置,其顶面面向外倾斜,防止山坡水流入开挖方场地。
多余的土方用自卸汽车运至监理指定的场地堆放。
4.2.1.2.3、基础开挖时,挖土深度不得超过设计基底标高,机械挖土应在基底标高以上保留30cm左右用人工挖平清底,如个别地方超挖,用砂、碎石填补夯实,基础开挖完毕,应排干积水和清底,及时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2.1.2.4、挖至基槽底时,会同业主、监理、设计、勘察等有关单位组织验槽
4.2.1.3、基础混凝土施工
4.2.1.3.1、基础混凝土浇灌时,槽底定好水平桩,挂好水平线,准确地控制好地基梁顶面标高,施工缝留在规要求的部位,结构柱基础生根,弹好位置线并校核,防止位移。
4.2.1.4、回填土
4.2.1.4.1、采用合格的回填料由人工在基槽两侧同时进行回填,两侧回填高差要控制,以免把墙挤歪;深浅两基坑相连,应先填夯深基础,填至浅基坑标高时,再与浅基坑一起填夯。
回填顺序按基底排水方向由高至低分层进行。
每层铺填厚度不超过250mm,用蛙式打夯机夯实,一些部分辅用人工进行打夯,打夯的压实度符合设计与要求。
4.2.1.4.2、分段分层填土厚度的两倍,上下层错缝不少于1.0m。
4.2.1.5、施工注意事项
4.2.1.5.1、基坑开挖,应有水平标准严格控制基底的标高,标桩间的距离宜≤3m,以防基底超挖。
4.2.1.5.2、回填土应按规定每层取样测量夯实后的干容重,在符合设计或规要求后才能回填上一层。
4.2.1.5.3、严格控制每层回填厚度,禁止汽车直接卸土入槽。
4.2.1.5.4、严格选用回填土料质量,控制含水量、夯实遍数等是防止回填土下沉的重要环节。
4.2.1.5.5、雨天不应进行填方的施工。
如必须施工时,应分段尽快完成,且宜采用碎石类土和砂土、石屑等填料。
现场应有防雨和排水措施,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槽)。
4.2.1.5.6、路基、室地台等填土后应有一段自然沉实的时间,测定沉降变化,定后才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2.1.6、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4.2.1.6.1、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照明措施,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和护栏。
4.2.1.6.2、土方开挖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普查,清除安全隐患。
对临近设施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4.2.2钢筋工程
4.2.2.1、材料
4.2.2.1.1、各种规格、各种级别的钢筋,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进场后必须经物理性能检定,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按设计要求采用,当需要代换时,应征得监理、设计单位的同意,并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要求。
4.2.2.2、钢筋加工
4.2.2.2.1、钢筋由加工厂统一进行加工(包括除绣、调直、切断、弯曲、成形、绑扎,焊接),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2.2.2.2、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渍、漆污和铁锈应在使用前出干净。
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绣的钢筋不得使用。
4.2.2.2.3、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曲折。
调直钢筋符合规定进行:
4.2.2.2.3.1、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Ⅰ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Ⅱ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4.2.2.2.3.2、冷拉低碳钢丝在调直机上调直后,其表面不得有明显擦伤,抗拉强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
4.2.2.2.4、钢筋的弯钩或弯折应符合技术规规定。
4.2.2.2.5、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4.2.2.3、钢筋的绑扎与安装
4.2.2.3.1、钢筋的交叉点应采用铁丝扎牢。
4.2.2.3.2、板和墙的钢筋网,除靠近外围两行钢筋的相交点全部扎牢外,中间部分交叉点可间隔交错扎牢,但必须保证受力钢筋部产生位置偏移;双向受力的钢筋,必须全部扎牢。
4.2.2.3.3、钢筋的绑扎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4.2.2.3.3.1、搭接长度的末端距钢筋弯折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接头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弯矩处。
4.2.2.3.3.2、受拉区域,Ⅰ级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弯的。
4.2.2.3.3.3、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4.2.2.3.4、各受力钢筋之间的绑扎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
从任一绑扎接头中心至搭接长度的1.3倍区段围,有绑扎接头的受力钢筋结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4.2.2.3.4.1、受拉区不得超过25%;
4.2.2.3.4.2、受压区不得超过50%。
4.2.2.3.4.3、绑扎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长不应小于钢筋直径d且不应小于25cm。
4.2.2.3.5、安装钢筋时,配置的钢筋级别、直径、根数和间距均为符合设计要求。
绑扎或焊接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不得有变形、松脱和开焊。
钢筋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有关技术规的规定。
4.2.2.4、施工质量控制
4.2.2.4.1、钢筋的品种和质量,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以及接头中试用的钢板和型钢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4.2.2.4.2、钢筋的表面应保持清洁。
4.2.2.4.3、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锚固长度、接头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规定。
4.2.2.4.4、钢筋对焊和焊接接头焊接制品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的专门规定。
4.2.3砌砖工程
4.2.3.1、施工工艺流程
4.2.3.1.1、砌砖墙工程的工艺流程为:
作业准备—砖浇水—砂浆搅拌—砌砖墙—验收。
4.2.3.2、作业准备
4.2.3.2.1、材料
4.2.3.2.1.1、砖:
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规格一致;并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及试验单,其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烧结普通砖》GB5101、《烧结多孔砖》GB13544、《烧结空心砖和空心切块》GB13545。
4.2.3.2.1.2、水泥:
水泥采用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有出厂合格证明和试验报告;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4.2.3.2.1.3、砂:
采用中砂,并应过筛,且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含泥量不大于5%。
4.2.3.2.1.4、水:
使用地下水,水质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4.2.3.2.2、砂浆配合比
4.2.3.2.2.1、砂浆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配合比应事先通过适配确定。
水泥、有机塑化剂等的配料准确度应控制在±2%以;砂、水精确度应控制在±5%围。
砂应计入其含水量对配合料的影响。
4.2.3.2.2.2、施工时,砌筑砂浆配制强度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98的有关规定确定。
4.2.3.2.2.3、当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4.2.3.2.3、砂浆的拌制及使用
4.2.3.2.3.1、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min,掺和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min。
4.2.3.2.3.2、砂浆应随拌随用。
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成后3h和4h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摄氏度时,必须分别再拌成后2h和3h使用完毕。
4.2.3.2.3.3、砂浆拌成后和使用时,均应盛入贮灰器中。
如砂浆出现泌水现象,应在砌筑前再次拌和。
4.2.3.2.4、作业条件
4.2.3.2.4.1、基础砌砖前基槽或基础垫层施工均已完成,并办理好工程隐蔽验收手续;
4.2.3.2.4.2、首层砖墙、柱,砌筑前,地基、基础工程均已完成并办理好工程隐蔽验收手续;
4.2.3.2.4.3、首层砖墙,柱砌筑前应完成室外回填土及室地面垫层,安排好所有沟、井盖板,并按设计要求及标高完成水泥砂浆防潮层;
4.2.3.2.4.4、砌体砌筑前应做好砂浆配合比技术交底及配料的计量准备;
4.2.3.2.4.5、普通砖、空心砖、多孔砖等在砌筑前一天应浇水湿润,湿润后普通砖,空心砖含水率宜为10%--15%,不宜采用即时浇水淋砖、即时使用。
4.2.3.2.4.6、砌体施工应弹好建筑物的主要轴线及砌体的砌筑控制边线,经有关技术部门进行技术复线,检查合格,方可施工。
4.2.3.2.4.7、砌体施工:
应设置皮数杆,并根据设计要求,砖块规格和灰缝厚度在皮数杆上表明皮数及竖向构造的变化部位。
4.2.3.2.4.8、根据皮数杆最下面一层砖的标高,可用拉线或水准仪进行找平检查,如砌筑第一皮砖的水平灰缝厚度超过20mm时,应先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严禁在砌筑砂浆重掺填砖碎或用砂浆找平,更不允许采用两侧砌砖、中间填心找平的方法。
4.2.3.2.5、质量控制
4.2.3.2.5.1、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2.3.2.5.2、砂浆品种符合设计要求,强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4.2.3.2.5.2.1、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砂浆各组试块的平均强度不小于1.0fm.k。
4.2.3.2.5.2.2、任意一组试块的强度不小于0.75*1.0fm.k。
4.2.3.2.5.3、砌体砂浆必须密实饱满,实心砖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小于80%。
4.2.3.2.5.4、外墙的转角处严禁留直搓,砌体临时间断处,留搓的做法必须符合施工规的规定。
4.2.3.2.5.5、砖柱、垛无包心砌法窗间墙及清水墙面无通缝,混水,墙每间(处)4-6皮砖的通缝不超过3m。
4.2.3.2.5.6、砖砌体接搓处灰浆密实,缝、砖平直,每处接搓部分水平灰缝厚度小于5mm。
4.2.3.2.5.7、预埋拉结筋数量、长度均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规规定,留置间距偏差不超过3皮砖。
4.2.3.2.5.8、留置构造柱位置正确,大马牙搓先退后进,残留砂浆清理干净。
4.2.3.2.5.9、连接处不得出现裂缝。
4.2.4、模板工程
4.2.4.1、20m3事故油池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确定结构分为两个施工段(1、基础底板2、墙板与顶板)进行施工。
故先行安装基础底板模板:
基础底板侧模支撑不得直接支撑在基槽边坡,应使用垫板。
因结构本身具有抗渗要求,故墙板模板加固采用穿墙螺栓焊接止水片进行加固,以防止水流顺穿墙螺栓进行渗透。
穿墙螺栓间距500mm*500mm,用70mm*100mm方木条进行夹紧,待模板立面垂直度调整到位之后利用Ф48钢管进行加固,使之连成整体。
4.2.4.2、材料:
本工程模板采用胶合板,支架系统采用木支架,超高部分采用钢管支撑。
模板和支架其规格、种类应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模板数量按模板设计方案结合施工流水段的划分进行综合考虑,确定模板的配置数量。
4.2.4.3、作业条件
4.2.4.3.1模板设计:
根据工程的特点、计划合同工期及现场环境,对各分部混凝土模板进行设计,确定模板制作的集合形状、尺寸要求,龙骨的规格、间距,选用支架系统。
4.2.4.3.1.1、本工程模板种类主要有柱模板、梁板模板、墙模板三大类,模板材料用胶合板,支架柱采用木龙骨采用50*100mm的木方材。
4.2.4.3.1.2、柱的模板采用胶合板,用木箍进行加固,间距500mm。
柱截面较大的,用穿墙螺栓固定,穿墙螺栓的直径选用Φ12钢筋,间距500*500mm。
4.2.4.3.1.3、现浇板模板大面积的选用九合板,部分采用木模板,九合板厚度1.8cm。
木模板的厚度20mm,大龙骨间距600~1200mm,支柱采用圆木做的大头柱做好顶桩,间距600~1200mm。
4.2.4.3.1.4、梁底模板采用30mm厚木模板,梁侧模采用20mm厚的木板,梁底支柱间距为1000mm,梁侧模用托架固定,用定型卡具固定梁上口模板宽度,间距为1000mm。
4.2.4.3.1.5、墙体模板主要采用九合板拼装,龙骨间距400~1000mm,用穿墙螺栓固定,拉筋直径采用Φ12钢筋,间距400~1000mm。
4.2.4.3.2、模板数量应按模板设计方案结合施工流水段的划分,进行综合考虑,合理确定模板的配置数量。
4.2.4.3.3、模板涂刷脱模剂,并分规格堆放。
4.2.4.3.4、根据土质要求,放好轴线和模板边线,定好水平控制标高。
4.2.4.3.5、墙、柱钢筋绑扎完毕,水电管及预埋已安装,绑好钢筋保护层垫块,并办完隐蔽验收手续。
4.2.4.4、基础模板制作安装
4.2.4.4.1、独立基础:
根据图纸尺寸制作每一阶段模板,支模顺序由下至上逐层向上安装,先安装底层模板,用斜撑和水平撑钉稳撑牢,核对模板墨线及标高,配合绑扎钢筋及垫块,再进行模板安装。
4.2.4.4.2、带形基础模板:
侧板和端头板制成后,应先在基槽底弹出基础边线和中心线,再吧侧板和端头板对准边线和中心线,用水平尺校正侧板顶面水平,经检测无误差后,用斜撑、水平撑及拉撑钉牢。
4.2.4.5、模板拆除
4.2.4.5.1现浇结构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失后,方可拆除。
4.2.4.5.2、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的效应更不利时,必须经过核算,加设临时支撑,上下层支撑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4.2.4.6、质量控制标准
4.2.4.6.1、模板接缝不大于2.5mm,并保证不漏浆。
4.2.4.6.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采取防粘结措施。
每件(处)板的模板上粘浆和漏涂隔离剂累计面积不大于2000m2.
4.2.4.6.3、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技术规的规定。
4.2.4.7、施工注意事项
4.2.4.7.1、模板安装前,先检查模板的质量,不符质量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4.2.4.7.2、带形基础要防止沿基础通长方向,模板上口下直,宽度不够,下口陷入混凝土,拆模时上段混凝土缺损,底部钉模不牢的现象。
4.2.4.7.3、梁模板:
防止梁身不平直、梁底不平及下挠梁侧模炸模、局部模板嵌入柱梁间、拆除困难的现象。
4.2.5混凝土工程
4.2.5.1、材料
4.2.5.1.1、水泥:
采用42.5R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有出厂合格证和进场试验报告,其性能指标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2.5.1.2、砂:
采用坚硬不含杂质有棱的中粗河砂。
4.2.5.1.3、石子:
采用质地坚硬的碎石,碎石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有关结构尺寸对石子粒径的要求。
4.2.5.1.4、水:
采用当地水源,水质应符合《混凝土拌合同水标准》的规定。
4.2.5.2、混凝土配合比
4.2.5.2.1、混凝土配合比根据设计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技术规程》进行计算,并通过试验室适配。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还应符合有关的规定。
4.2.5.3、拌和
4.2.5.3.1、本工程设置一座由一台JZ350搅拌机和一套简易称量系统组成的拌和站,施工所用的混凝土有由混凝土拌和站集中拌和,混凝土拌时要样控制好配合比,砂、石车车过磅,水泥定量抽检,石子预先冲洗,控制含泥量。
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不得超过技术规中允许偏差的规定。
4.2.5.3.2、材料按先装石子再装水泥,最后装沙子的顺序装料,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自全部材料装入搅拌筒中起至开始卸料时间不小于90s,掺有外加剂时,搅拌时间适当延长。
4.2.5.4、运输
4.2.5.4.1、混凝土在现场水平运输采用手推车,垂直运输采用井架,混凝土自拌和卸料后,应及时运到浇筑地点,在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混凝土离析,水泥浆流失、以及产生初凝等现象。
4.2.5.5、混凝土浇筑
4.2.5.5.1、混凝土浇筑要求
4.2.5.5.1.1、混凝土自吊斗下落的自由倾落高度不得超过2m,如超过2m时采取溜槽等措施。
4.2.5.5.1.2、浇筑竖向结构混凝土时,如浇筑高度超过3m,应采用串筒、导管、溜槽或在模板侧面开门子洞(生口)。
4.2.5.5.1.3、浇筑混凝土时分段分层进行时,每层浇筑高度根据结构特点、钢筋疏密决定。
4.2.5.5.1.4、使用插入式振动器应快插慢拔,插点要均匀排列,逐点移动,按顺序进行,不得遗漏,做到均匀振实。
4.2.5.5.1.5、浇筑混凝土应连续进行。
如必须间歇,其间歇时间应尽量缩短,并应在前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间歇的最长时间超过2小时应按施工缝处理。
4.2.5.5.1.6、浇筑混凝土时应派专人随时观察模板钢筋、预留孔洞、预埋件、插筋等有无位移变形或堵塞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浇筑并应在已浇筑的混凝土初凝前修整完毕。
4.2.5.5.2、混凝土浇筑前,或新浇筑混凝土与下层混凝土结合处,应在地面上均匀浇筑50mm厚和混凝土配合比相同的水泥砂浆。
砂浆应用铁铲入模,不应用料斗直接倒入模。
4.2.5.6、质量控制标准
4.2.5.6.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等必须符合施工规及有关规定,使用前要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者检验报告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4.2.5.6.2、混凝土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养护和施工缝处理必须符合施工规规定,并检查《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表》和施工日记。
4.2.5.6.3、混凝土强度的试块制作和评定《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标准和规定执行。
4.2.5.6.4、对设计不允许有裂缝的结构,严禁出现裂缝;设计允许出现裂缝的结构,其裂缝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如设计没有说明者,普通钢筋混凝土一般允许裂缝宽度露天-0.2mm,室0.3mm。
4.2.5.6.5、混凝土应振捣密实,并根据外观检查出现蜂窝、孔洞、露筋、缝隙、夹渣等缺陷程度评定质量等级。
4.2.5.6.6、基础上表面有坡度时,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无倒坡现象。
4.2.5.6.7、允许偏差不超过技术规规定的偏差值。
4.2.5.7、混凝土缺陷的处理
4.2.5.7.1、麻面:
先用清水对其表面冲刷后用1:
2或1:
2.5水泥砂浆抹平。
4.2.5.7.2、蜂窝、露筋;先凿除孔洞周围疏松软弱的混凝土,然后用压力水或钢丝洗刷干净,对小的蜂窝孔洞用1:
2或者1:
2.5水泥砂浆抹平压实,对大的蜂窝露筋按孔洞处理。
4.2.5.7.3、孔洞:
凿去疏松软弱的混凝土,用压力水或钢丝刷洗干净,再用比原混凝土高一级稀释混凝土填捣。
如孔洞较深,可用压力灌浆法。
4.2.5.7.4、裂缝;视裂缝宽度、深度不同,一般将表面凿成V型缝,用水泥浆、水泥砂浆或环氧水泥砂浆进行封闭处理;裂缝较严重时,可用埋管压力浆。
5、安全文明施工
5.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高处作业要系好安全带,工具、材料用绳索传递,严禁上下抛掷。
5.2、交叉作业时应注意防止高空落物和防止被高空落物砸伤。
5.3、要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5.4、使用链条葫芦时,正下方不得站人。
5.5、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危险点识别与预控
作业容
危害因素及可能的事故
预控措施
风险评估
L
E
C
D
主变基础及事故油池施工
1.基坑坍塌事故
做好基坑的支护措施,派专业人员不定时抽查
1
6
15
90
2.基础拆模 造成边坡土发生震动而坍方
基坑拆模,要注意基坑边坡的稳定,特别是拆除模板支撑时,可能使边坡土发生震动而坍方。
拆除的模板应及时送到离基坑较远的地方进行清理。
1
6
7
42
3.脚手架搭拆倾覆事故
搭设完后检查是否符合要求,经常检查构件是否锈蚀太严重,搭接是否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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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绑扎钢筋时掉入基坑
在钢筋上行走要特别注意,对危险系数比较高的区域不去脚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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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焊、气割
气焊、气割作业烧伤或发生爆炸
1.焊炬、割炬点火前应检查各连接处及胶带的严密性。
2.严禁用氧气吹扫衣物,不得将点燃的焊炬、割炬作照明。
3.气割时应有防止割件倾倒、坠落的措施。
4.乙炔带着火时,应先灭火后停气;氧气带着火时,应先停气,后灭火。
5.氧、乙炔带严禁沾染油脂,严禁串通连接或互换使用。
6.气瓶不得与带电体接触,气瓶的气体不得全部用尽。
7.乙炔瓶应直立使用,氧、乙炔瓶安全距离为5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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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
焊接时烫伤、触电
1.焊工应衣着整齐,穿绝缘鞋。
2.按要求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电焊把的线破损时应及时包扎。
4.清理焊缝时,戴好防护镜,注意飞溅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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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补焊口
挖补焊口时易受机械伤害
1.用砂轮机打磨焊缝时,戴好防护镜。
2.身体必须侧对砂轮机。
3.打磨时,严防用力过猛,砂轮片破碎。
4.保护接地线应连接正确、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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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
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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