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务 管 理 制 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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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1、总则
1、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推动公司资源的优化组合,以提升经济效益为经营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各部门严格执行并遵守。
2、公司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以此作为会计账务处理的基础。
3、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应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合理分配收入,管理成本及费用,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财务分析、绩效考核工作。
(5)、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2、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成本、费用管理,明确成本费用核算的有关内容,特制定本制度以。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二、职责
公司××××部及下属各××××部执行本制度。
3、工作程序
(一)成本费用组成
1、产品制造成本
(1)、产品的制造成本包括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支出、制造费用。
(2)、直接材料包括该产品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3)、直接人工包括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4)、按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工资总额的职工福利费。
2、制造费用
(1)、制造费用是指生产企业各生产车间为组织生产和管理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2)、制造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车间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用厂房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折旧、装卸费、修理费、运输费、差旅费、保健费、办公费、水电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劳务费、保险费、租赁费用(不包括融资租赁费)、劳动保护费、其他制造费用等
3、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是指公司各职能部室及各单位的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等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管理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管理人员工资:
包括工资、计入工资总额的奖金、补贴和津贴,如下: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险费(支付给2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物料消耗、绿化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各项税金、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技术开发费、排污费、折旧费、开办费、差旅费、修理费、广告费、坏帐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存货盘点损益、住房公积金、办公费、水电费、新产品开发费等
4、财务费用
(1)、财务费用核算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
(2)、财务费用具体内容包括:
利息收入、利息支出、汇兑损益、金融机构手续费等
5、营业费用
(1)营业费用是指公司在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
(2)营业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销售人员工资、福利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保管费、检验费、展览费、广告费、经营租赁费、销售服务费、差旅费、商品损耗、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业务宣传促销费等
6、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支出
(1)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本性质的支出。
(2)对外投资支出。
(3)罚款支出,包括交纳的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
(4)赞助、捐赠支出。
(5)国家法律、法规、制度规定不能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二)、成本费用控制
1、成本控制
(1)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由财务部按国家制度规定,结合本企业特点进行核算。
每年编制生产成本预算,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查同意报公司财务部审核,审批下达,企业分解到各车间执行。
(2)生产车间按规定进行生产成本核算。
(3)财务部具体对车间的成本核算进行指导和监督,生产技术部门协助财务部做好成本的控制和管理工作。
(4)财务部按月对生产成本进行核算,按公司财务预算控制生产成本,按月将实际成本和目标成本进行比较,做出成本分析。
(5)车间生产成本纳入生产企业综合考核,若车间可控成本超支,应严格考核,按月兑现。
2、费用控制
(1)公司的各项费用由公司财务部每年编制出预算,经公司有关权利机构审查通过后,下达到各单位、部室执行。
(2)各项费用按预算核定给各单位,并采用归口管理等方法使用。
公司主要的费用归口管理单位按照年度预算文件规定执行,一般为:
办公室归口管理办公费(含邮电通讯费、资料费、印刷费等)、差旅费、业务招待费。
人事部门归口管理工资总额支出、工资性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开发部门归口管理技术开发费、新产品开发费。
销售部门归口管理公司营业费用、公司广告费、展览费、公司形象宣传费。
(3)公司财务部负责考核归口管理单位,控制归口管理费用的总额。
(4)公司的各项费用在预算指标范围内由各单位自行掌握使用,公司按季考核,奖惩兑现。
3、差旅费的管理
差旅费用的范围及标准应严格按公司制定的《公司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招待费的管理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应严格遵守公司《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5、技术开发费、新产品开发费列支范围及管理
(1)技术开发费、新产品开发费列支范围:
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聘请技术专家费、技术论证会务费。
与新产品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
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制失败的损失费。
6、其他费用的管理
按年度财务预算具体规定执行。
(三)、附则
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为准。
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本制度由公司××××××审定后颁发实施。
。
3、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第三条公司应当关注涉及资金管理的下列风险:
(一)资金管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资金管理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和清理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导致受到处罚造成资金损失。
(四)资金记录不准确、不完整,可能造成账实不符或导致财务报表信息失真。
(五)有关票据的遗失、变造、伪造、被盗用以及非法使用印章,可能导致资产损失、法律诉讼或信用损失。
第四条公司在建立与实施资金内部控制中,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控制:
(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授权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合法合规,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清理严格有效,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三)资金的会计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四)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记录,银行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五条公司实行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一)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资金的保管、记录与盘点清查。
(三)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各核算主体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公司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资金业务,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公司关键财会岗位,可以实行强制休假制度,并在最长不超过五年的时间内进行岗位轮换。
实行岗位轮换的关键财会岗位,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内部公布。
第七条公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
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一)资金审核批准。
公司董事长对公司的全面经营工作承担公司法定代表人责任,拥有重大财务事项的最终决策权。
对公司各部门经济业务单次费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资金支付及总经理经办费用由董事长最终审批。
(二)授权审批范围。
公司总经理对经董事长授权的公司各部门经济业务单次费用1万元以下的资金支付进行综合审批。
财务总监对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令、法规、制度以及费用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三)支付申请。
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经授权的审批人提交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协议、原始单据或相关证明。
(三)支付审批。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在货币资金授权审批范围内及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性质或金额重大的,还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及相关领导。
(四)支付复核。
会计人员应当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
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等相关负责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若经复核审查,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主管会计将拒绝或推迟付款:
1、未按公司规定执行审批流程;
2、付款与发票、合同以及付款申请单不符;
3、因公司资金状况及经济业务的重要程度,可暂时推迟付款;
4、对于超过部门经理审批权限的付款申请,没有主管领导的审核签字;
5、超预算付款申请没有申请部门经理、主管领导和财务总监汇签;
6、主管会计只有权签署其审批权限内的付款,超过审批权限的付款申请应根据付款金额的大小交由财务经理甚至财务总监审核;
(五)办理支付。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八条严禁XX的部门或人员办理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资金。
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九条公司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根据公司所在办公地址与银行开户地址的实际情况,除日常周转需用外,拟定库存现金限额为一万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当及时存入开户银行。
第十条公司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公司的现金开支范围和现金支付限额。
(一)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三)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或超过现金开支限额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经济业务,要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主管领导、财务总监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十一条公司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公司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审核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第十二条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不得将出售残料、废料的收入、罚款赔款的收入等列作账外处理或私自设置小金库。
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可以实行收支两条线和集中收付制度,加强对货币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银行账户的开立应当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不得随意开立多个账户,禁止公司内设管理部门自行开立银行账户。
公司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未经审批擅自开立银行账户或者不按规定及时清理、撤销银行账户等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司财务部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得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不得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得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对银行对账单的稽核和管理,公司财务部指定会计人员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财务经理对其进行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调节相符。
如调节不符,应当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专业人员对货币资金收支的管理流程
1、出纳人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由会计人员填写《银行付款凭证》,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批准后提取。
2、公司职员因工出差或其他经济业务需要借用现金或支票时,需填写《借款单》,注明借用资金的用途,经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后,送财务部,经财务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批后方可支取。
各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清理借款,公司应视业务需要制定还款期限及措施。
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借款单”编制付款凭证,登记“其他应收款明细账”,发挥账簿控制的作用。
待借款人出差归来或完成业务后,根据实际用款数长退短补,注销明细账上的有关记录。
3、办理现金报销业务,经办人要详细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填写费用报销审批单,注明用途及金额,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以备追溯责任。
经部门经理、总经理、董事长(一万元以上)批准后,送财务部。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对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如票据的真伪、抬头、金额、印章等,并审核执行预算的情况,对可疑经济业务提出质询。
对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报销凭证及不按财务要求粘贴的票据,一律拒绝审验。
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付款或转账凭证,并在附件栏注明附件张数。
4、出纳人员要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和规定程序审核应报销的原始凭证,根据成本管理、费用管理有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对支付个人的临时性工资、顾问费等,出纳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领导的批示,以及经过审核的《付款凭单》,并由经办人、收款人签章后,支付现金,同时办理代扣个人收入所得税手续。
5、出纳人员办理完毕现金收付款业务后,应及时在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及出纳员签章,并将自制原始凭证加盖“附件”章。
6、出纳人员要每天清点库存现金,凡当天收到的现金款项,应及时送交开户银行,不得用于其他款项支出。
每天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十七条实行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等方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应当与承办银行签订网上银行操作协议,明确双方在资金安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交易范围等。
操作人员应当根据操作授权和密码进行规范操作。
使用网上交易、电子支付方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不应因支付方式的改变而随意简化、变更支付货币资金所必需的授权批准程序。
公司在严格实行网上交易、电子支付操作人员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控制的同时,应当配备专人加强对交易和支付行为的审核。
第十八条财务总监应高度重视现金管理,对现金收支进行严格审核,组织财务经理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实地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九条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对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进行核算和报告。
第四章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第二十条公司要加强与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处理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公司因填写、开具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作废的法定票据,应当按规定予以保存,不得随意处置或销毁。
对超过法定保管期限、可以销毁的票据,在履行审核批准手续后进行销毁,但应当建立销毁清册并由授权人员监销。
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账薄对票据的转交进行登记;对收取的重要票据,应留有复印件并妥善保管;不得跳号开具票据,不得随意开具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
财务专用章应当由出纳专人保管,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经理保管,不得由出纳个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与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用章必须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并进行登记。
第二十二条支票按照使用范围分为人民币现金支票和人民币转帐支票。
使用支票时要做到:
(1)支票由出纳人员专人保管。
支票使用时需有“借款单”(如已有发票则直接填写“支出凭单”),相关负责人审批并经总经理、财务总监批准签字,出纳人员应将支票填写收款单位名称、明确注明用途、按批准金额(或限额)封头,加盖印章、出票日期、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出纳人员一律不准签发空头支票或空额支票,对预留密码的支票,出票同时填写密码。
(2)需要报账的发出支票,由经办人在发票上签字、将所报销的支票号码写在发票的右上角,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董事长(一万元以上)审批,会计人员核对(购置物品有验收人签字)将支票根连同有关原始凭证附在一起填制银行付款或转账凭证,财务经理复核、财务总监签章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审核报销。
出纳人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日记帐。
并在《支票登记簿》上注明报销日期。
(3)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
采用支票结算方式,对于收到的支票,应在收到当日填制进账单连同支票送存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
(4)现金支票一律由出纳人员一人保管,不得转交他人。
现金支票大小写金额必须填写齐全,不得涂改,如发生书写错误,应及时加盖“作废”戳记,另行签发正确支票。
现金支票一律为记名式,不可用于转账使用。
(5)收到客户交来的空额(空白)支票,收票人首先检查支票上有无交换号码和签发单位的印鉴,当面填齐结算金额及用途,留下客户单位电话及经办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对预留密码的支票,应由客户将密码填写清楚。
(6)顾客开好的支票,要审查支票的内容,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十天(到期日为节假日顺延),业务项目与支票用途应一致,大小写金额应一致,数字无涂改,支票与发票相符,上述内容若有不符或支票残破,不能收取。
(7)转帐支票起点为100元,低于结算起点的业务或交易用现金结算。
业务人员收取的支票应及时送交财务部,出纳人员要准确无误地填写和保管收取的支票,不得遗失和毁损。
并按照规定时间内将支票存入银行。
(8)凡签出的支票,一律填写收款单位名称、时间、用途、金额(或限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或空头支票,对预留密码的支票,出票同时填写密码。
支票签出后业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账手续,签出未使用的支票在10日内交回财务部。
如签发支票有误被退回的,应与其支票根一同加盖“作废”戳记,与正确支票附在一起入账,以备待查。
(9)不得事先将空白支票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和填写支票预留密码。
空白支票一律存入保险柜,出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
支票丢失应立即通知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其他财务文件丢失时应立即报告财务经理,并及时做出处理。
(10)公司之间的资金拆借业务,履行转款手续应附股东、董事会决议批示文件及借款协议,经办人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经济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其基本任务和方法是:
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内部控制工作,以达到合理筹集资金、参与经营投资决算、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条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和一个人全部包办,以防止出现差错和弊端。
2.合理分管,实行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及钥匙分管等。
3.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与稽核。
4.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要职责分明,以便任何情况都能落实到个人责任。
5.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进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及账款核对一致。
第二章财务收支内部控制
第五条实行财务收支预算控制。
1.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各部门要编好月份和年度现金(包括银行)收支预算。
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2.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所属企业要编好月份和年度资金上缴与下拨及业务往来的财务收支预算。
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3.财务部和所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凡预算外的财务收支,需单列项目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六条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1.各部门零用现金定额规定如下:
生产部××元
经销部××元
综合部××元
工程部××元
办公室××元
2.对各部门零用现金实行限额开支审核报销办法。
(1)各部门单项支出低于1000元的,先备用现金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备用金支付单”(略),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再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证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
(2)各部门单项支出高于1000元的,不能在备用金中支付,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款单”,经归口的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单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3)用款部门办妥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后,应及时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在发票背面要注明用途,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签字)附在原“请款单”存根联后面,到财务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手续。
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符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或少补款)手续。
(4)单项低于1000元的零用金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在月末之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
单项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报销,不得挂账。
第七条执行按签批金额权限审批付款。
1.2000元以上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2.2000元以下办公支出,由财务部审核批准。
3.专项用途资金支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4.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审核批准,必须坚持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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