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外国法制史真题精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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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外国法制史真题精选
国家开放大学(外国法制史)真题精选
[填空题]
1试述欧洲联盟法的基本特点和历史地位。
参考答案:
基本特点:
(1)欧洲联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国际组织,欧洲联盟法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国际法。
欧洲联盟虽然是主权国家的联盟,但它是一种特殊的国际组织,它在某些领域具有主权权力,其机构具有超国家性,它有制定各种形式的政策、法规,调整成员国及其公民、法人的法律关系,所以,欧洲联盟发的性质已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国际法。
(2)欧洲联盟法不同于国内法。
尽管它与成员国国内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但它是独立于国内法的单独的法律体系。
又由于欧洲联盟法与一般国际法一样,缺乏强制执行能力,欧洲联盟本身不是国家,没有军队、警察等国家机构,它的存在和发挥作用。
均需依靠欧洲联盟法制度,而欧洲联盟法的效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成员国的态度。
(3)欧洲联盟法不仅兼有国际法和国内法的某些因素,同时也是在西方国家两大法系的强烈影响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4)欧洲联盟法在欧洲统一化的运动中逐渐发展和完备,已经打破了传统的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界限,融合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不同特点,称为一个“自成一类”的法律体系。
历史地位:
开创了新的法律模式,进一步促进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相互融合,不但对欧洲联盟各成员国,而且对世界法律文化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
[填空题]
2试述《汉穆拉比法典》的主要内容?
参考答案:
《汉法》的内容比较详尽,广泛,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肯定和维护巴比伦王国的君主专制制度。
法典宣布国王是最高统治者,集行政,立法,司法,军事和祭祀大权于一身。
为了证明国王权力的至高无上,法典贯彻君权神授思想,将君权和神权结合起来,以神权维护君权,法典序言把这一思想充分加以表现,宣布汉穆拉比是授命于神的巴比伦的太阳。
(2)充分保护私有财产权和奴隶主对奴隶的所有权。
法典的许多条文针对各种盗窃行为予以相应的严厉惩罚,如盗窃神庙或宫廷财产处死刑;犯强盗罪而被捕者亦处死刑。
法典肯定了奴隶制,视奴隶为主人的财产,可以任意买卖和出租,甚至可以杀死奴隶,伤害他人奴隶的后果和伤害他人牲畜的后果相同。
法典对盗窃他人奴隶,特别是盗窃宫廷和穆什凯努的奴隶,进行严厉制裁。
(3)反映和维护自由民内部的等级不平等。
古巴比伦自由民内部划分为两个等级,即阿维鲁和穆什凯努,它们的地位是公开不平等的,法典反映了这一事实,并维护着这种不平等关系。
阿维鲁是享有完全权利的臣民,包括僧侣贵族,高级官吏和独立的劳动者,法典有许多条款保护他们的人身和财产权利,穆什开努是不完全权利的臣民,虽然自身权利也受到保护,但与阿维鲁处于不平等地位,如两者的身体受到同样的伤害,后果是不同的,伤害阿维鲁实行同态复仇,伤害穆什开努只交罚金。
(4)包含着大量调整手工业和商业的规范。
法典颁布时古巴比商业手工业已相当发达,所以,法典调整商业手工业的规范占很大比重,在商业方面规定了各种契约形式,如买卖,借贷,租赁,保管,合伙,人身雇佣等,订立契约的手续已经简化。
在手工业方面,规定了工匠每天应得的工资等。
(5)保留了若干原始公社时期习惯的残余。
古巴比伦社会是从原始社会脱胎出来的,不可避免会具有这一特点,表现很多,如保留土地的公社占有制,血亲复仇和同态复仇盛行,宣誓和神明裁判是最重要的证据等。
[单项选择题]
3、将公民按照财产的多寡分为四个等级的古代雅典改革家是()。
A.阿菲艾尔特
B.克利斯提尼
C.索伦
D.伯里克利
参考答案:
C
[填空题]
4试述罗马法上团体权利主体的形成?
参考答案:
古代罗马没有形成法人制度,也没有产生法人的概念和术语,法律上发生的关系均属个人关系。
尽管当时已经有了各种团体,如宗教团体等,但在法律上他们并不享有独立的人格。
到了共和国时期,开始承认某些特种享有独立的人格。
帝国时期进一步认为国家和地方行政区也具有权利主体的资格。
后来随着实际需要,各种具有独立人格的团体大量涌现。
团体权利主体之所以在罗马社会出现,有其各方面的基础。
简言之,罗马法中人格观念的产生和演进是该项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而简单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和实际需要是这一制度形成的物质条件。
在此基础上,罗马法学家发表了许多有价值的论断,如“团体具有独立人格”等。
这些论断,实际上已经涉及后来法人概念的本质和法人的主要特征。
罗马的团体分为社团和财团两种。
前者是人的集合体,如国家,地方政府,公益社团和私益社团;后者以财产为成立的基础,如寺院,慈善团体的基金和待继承的财产。
[单项选择题]
5、()在历史上首次提出了“法人”和“法律行为”这两个现行民法学上重要的概念。
A.蒂伯特
B.萨维尼
C.胡果
D.温德海得
参考答案:
B
[多项选择题]
6、伯里克利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A.实行公职津贴制度
B.制定贝壳放逐法
C.颁布解负令
D.执政官及所有其他的行政官职对每个等级的公民开放
参考答案:
A,D
[填空题]
7试述日耳曼法的基本特点?
参考答案:
日耳曼法所处的历史条件使它具有以下特点:
(1)是一种团体本位的法律。
所谓团体本位是和个人本位相对而言的,指法律保护的中心和出发点是团体,法律对个人的保护不仅因为他是一个人,更因为他是团体的成员,因而个人行使权利,负担义务要受团体的约束,而不能由个人的意志来决定。
(2)是属人主义的法律。
这是沿袭原始公社时期部族习惯只适用于本族全体成员的惯例而形成的原则。
日耳曼法与罗马法并存就是实行这一原则的结果。
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时期,由于日耳曼各部族杂居的人日益增多而出现的“五个人在一起,就有五种法律”的状况,也是实行这一原则的结果。
(3)具体的法律。
日耳曼法不是抽象的法规,没一般的原则规定,而只是一些解决各种纠纷的具体办法。
也就是说,在日耳曼法时期,处理案件的根据是以前同类案件的判决,“蛮族法典”实际上是种判例汇编。
(4)注重形式,注重法律行为的外部表现。
在各日耳曼王国,各种法律行为,如转让财产等,都必须遵守固定的形式和程序,讲固定语言,配合着做一定象征性动作,有符合法定条件和人数的证人在场等,否则不发生效力。
(5)是一种世俗的法律。
日耳曼法中虽然有宣誓和神明裁判等反映宗教信仰的制度,但法律内容中不包括宗教法规。
这一特点使日耳曼法同古印度的法律,以及同阿拉伯帝国的法律有明显的区别,后两者同宗教教义有密切联系。
[单项选择题]
8、第一次明确和系统地提出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具有宪法性质的政治纲领是()。
A.1791年宪法
B.1793年宪法
C.《人权宣言》
D.1875年宪法
参考答案:
C
[单项选择题]
9、《摩奴法典》的编制者是()。
A.民众大会
B.国王
C.元老院
D.婆罗门教僧侣
参考答案:
D
[填空题]
10试述法国封建制时期的土地的所有权制度?
参考答案:
在法国封建割据时期,封建土地制度的特点表现得很明显。
一般只有贵族才是所有权的主体,农奴没有土地所有权,而且被束缚在领主土地上,在一定程度上是领主所有权的客体。
南部还残存下来少部分自由农民,但他们的土地所有权受到很大限制。
而北部已完全没有自由农民,全部土地均为贵族占有,流行“没有领主的土地”原则。
贵族由于等级不同,享有的土地所有权有三种形式。
(1)自主地,指国王和第一等级大贵族占有的领地。
占有者不需尽义务,不附带条件,可以世袭。
(2)封地。
是第二,三等级贵族占有的领地。
占有时应向封君宣誓效忠,尽各种义务,经过新的册封式后可以继承;若占有者违背誓言,破坏义务,可以收回封地。
(3)恩地。
也是在尽封建义务条件下占有的领地,但只能终身占有,不能继承,权利比封地更受限制。
公元13,14世纪以后,由于手工业,商业的发展,各地经济联系的加强,封建土地所有制日趋瓦解,表现在两个方面:
A.土地已逐渐可以转让。
但是根据“没有领主的土地”原则,所有权自然属于贵族,在很大程度上转让只是占有,使用和收益权,所以贵族仍可要求新主人履行义务。
教会土地是禁止转让的。
B.随着农奴制的瓦解,广大农奴得到了人身自由。
他们通过租约租种贵族和教会的土地,取得使用权,但要向地主缴纳货币或实物地租,受沉重剥削。
[单项选择题]
11、古希腊法律进入成文法阶段的标志是()的颁布。
A.《迈锡尼法》
B.《德拉古法》
C.《梭伦立法》
D.克里特文明
参考答案:
B
[填空题]
12《乌尔纳姆法典》
参考答案:
《乌尔纳姆法典》是指古代西亚乌尔第三王朝创始者乌尔纳姆颁布的一步著名的法典,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比一部成文法典。
[填空题]
13试述中世纪英国土地所有权制度?
参考答案:
英国土地所有权制度涉及到“物的财产”和“人的财产”中的租借土地。
这种制度的最基本特征在于,英王是全国土地的最高所有者,其他臣民只能持有土地。
自1066年威廉服征服后宣布自己是全英土地最高所有者以来,至今在理论上英王一直是全国土地的唯一所有人,由英王授予土地的臣民都只是土地的租借人,只是英王的租户,他们能按一定的条件占有,使用土地和取得收益,这些条件总称土地保有条件。
个人按这些条件在土地上享有的权利叫“地权”或“地产权”。
根据占有的条件和所承担的义务不同,英国中世纪的土地占有形式有所谓自由租佃和不自由租佃两种。
自由租佃主要有:
骑士役租佃,条件是为国王提供一定的骑士服役;交租租佃,条件是为授地者提供一定的农产品或农业劳役。
最初领主向租户授予地产时只以他终身保有为限,不准继承或转让,死后仍应将该地产交还,这叫终身保有的地产。
但到1285年《限嗣继承条例》颁布后,在限定继承人的条件下可以继承,于是,出现了限定继承人的地产。
1290年的《买卖法》颁布后,又出现了自由租佃地产,在继承为领主服务的条件下,保有人可以自由转让,可以由任何人继承,这是持有人享有的最大权利的地产。
这样,按保有土地的条件和保有人权利的大小,英国中世纪在自由租佃土地上形成了三种地产,即终身保有土地,限定继承地产和无条件继承地产。
不自由租借土地指农奴的租佃,农奴使用这种土地要尽各种繁重的义务。
[单项选择题]
14、日本第一部刑法典是()。
A.《新律纲领》
B.《改定律例》
C.《假刑律》
D.《一百条法》
参考答案:
C
[填空题]
15种姓制度
参考答案:
是古代印度的社会等级制度,也是古代印度法的核心内容,这一制度将居民划分为四个种姓,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
种姓是与种族、姓氏有密切关系的社会集团,各集团严格实现族内婚、职业世袭。
[填空题]
16试述罗马法复兴的意义?
参考答案:
罗马法复兴是外国法制史中的重要事件,对西欧中世纪后期的历史发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而且这种作用超出了中世纪,也超出了欧洲。
主要表现在:
(1)有利于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
在西欧中世纪,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是资本主义经济和市民等级进一步成长的前提,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而在封建割据尚存的历史条件下,要建立民族统一国家,只有通过加强王权来实现。
罗马法关于君主权力不受限制的原则,为加强王权,消除割据势力提供了法律武器。
经过各大学培养的世俗法学法阶层积极支持国王扩张势力,反对大贵族自自为政。
同时,罗马法的运用,使商品经济得到比较顺利的发展,市民等级的力量不断加强,而这时的市民等级是支持国王的。
可见。
罗马法复兴促进了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
(2)促进了法学的发展,为资本主义经济的成长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
5世纪以后,法学在西欧长期衰落,经过罗马法“复兴”,世俗法学蓬勃发展起来,造就了众多的法学人才,产生了许多法学著作。
这就为把罗马法运用于实践准备了条件,从而为正在成长中的资本主义关系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
而且经过法学家几个世纪的研究和实际运用,罗马法本身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已经同各国的社会实际结合起来,成了意大利法,法国法或德国法,这就为资产阶级革命以后在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创建资本主义私法制度提供了条件。
(3)为新兴的资产阶级的反封建斗争提供了思想武器。
为了证明推翻封建统治,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的必要性和合理性,17,18世纪新兴资产阶级创立了近代自然法学说。
为了反对封建特权和等级制,他们还明确提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
资产阶级的自然法学说可以追溯到罗马法学家关于自然法的思想,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则是从罗马法中自由人在私法关系上的平等原则发展而来的,它们之间的继承关系明显可见。
[单项选择题]
17、1933年3月23日颁布的(),即“授权法”,是法西斯专政的根本大法。
A.《消除国家和人民痛苦法》
B.《保护人民与国家条例》
C.《文官任用法》
D.《德国改造法》
参考答案:
A
[填空题]
18梭伦立法
参考答案:
梭伦立法是指公元前594年,梭伦出任雅典的执政官,进行的一系列经济、政治和社会改革。
梭伦立法是对雅典民主政治具有重要的意义,奠定了雅典民主政治、乃至西方民主政治的基础。
[填空题]
19试述伊斯兰教教法学的兴起及其在伊斯兰法发展中的作用?
参考答案:
教法学音译菲格赫,是研究伊斯兰教教法的学科。
其使命是研究《古兰经》和圣训的基本精神,发现,解释体现在其中的教法原则的含义,从而推导出新的法律,使伊斯兰法能适应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
《古兰经》中的法律是神启的,是至高无上,永世长存的,绝不能对它们进行修改和增补。
对圣训同样不能加以变更,因为真主说过,要服从先知。
《古兰经》和圣训虽然不能变更,但可对它们进行研究,解释,把它们所包含的更深层的,前人未认识的规则发掘出来,在穆斯林中实行。
所以,教法学也是一种创制法律的方式,这种方式在早期就已出现,但到了伊斯兰法繁盛时期才进一步发展起来。
从整体来看,教法学虽然是在《古兰经》和圣训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后来却成为提供法律规范的主要源泉。
教法学家创制法律的方法有:
(1)类比。
意思是对所遇到的新问题按《古兰经》和圣训中的相似规则处断,类似于近代法律中的类推原则。
这种方法早在四大哈里发时期就开始使用。
(2)公议。
最初是指伊斯兰宗教公社全体一致的意见。
后来公议成了法学家对《古兰经》和圣训没有规定的问题的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方法,也成了创制法律的一种方法。
伊斯兰法各部门的原则和制度就是由教法学家通过上述方法创制出来的。
教法学对伊斯兰法的发展起了重大作用。
10世纪以后,教法学呈现停滞状态,伊斯兰法便进入衰落时期了。
[填空题]
20试述《法国民法典》的制定过程、渊源和特点。
参考答案:
制定过程:
为进一步统一法制,巩固大革命的成果,资产阶级需要一部大规模完整的民法典,系统而周密地从社会生活的哥哥方面维护资产阶级私有财产权,促进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交换的顺利进行。
拿破仑任命著名法学家组成法典起草委员会,一系列法典被陆续编纂,全面确立了法国近代资产阶级法律体系,民法典是其中最为重要的立法成就。
1803年2月5日-1804年3月15日民法典全文陆续通过,1804年3月21日,经拿破仑签署,民法典颁布实施。
渊源:
法国民法典是一部开穿线的民法典,但并未割裂其历史连续相,民法典吸收采纳了习惯法、罗马法、教会法、前巴黎高等法院的判决、革命前的王室法令和革命时期的资产阶级民事立法等多种复杂渊源的基础上辑集编纂完成。
民法典由总则和3编组成,共2281条。
其特点如下:
1、民法典是一部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早起的民法典。
2、民法典贯彻了资产阶级民法的基本原则。
3、法典保留了旧制度的若干参与。
4、法典继承了罗马法的传统。
5、民法典用于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立法注重实际运用。
[填空题]
21简述古印度法中四大种姓的法律地位。
参考答案:
古印度制度将居民划分为四个种姓,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古印度法律坚持维护这一制度,对印度历史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1)第一,二等级是僧侣贵族和武士,掌握祭祀和军政大权,是统治阶级;
(2)第三等级是普通劳动大众,主要从事农牧业和商业活动;
(3)第四等级是被雅利安人征服的土著居民,一般从事农业,手工业,渔猎,社会地位最为低下,其中有些属于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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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22、《国法大全》中阐述罗马法原理的,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是()。
A.《优士丁尼法典》
B.《优士丁尼法学总论》
C.《优士丁尼学说汇纂》
D.《优士丁尼新律》
参考答案:
B
[填空题]
23试述罗马法的五种分类。
参考答案:
罗马法学家根据不同标准,从不同角度将法律划分为以下几类:
1、公法和私法,这是根据法律所调整的不同对象而作划分,是罗马五大法学家之一乌尔比安首先提出的。
公法包括总教祭祀活动和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范围;私法包括所有权、债权、婚姻家庭与继承等方面的规范。
2、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这是依照法律的表现形式所作划分。
成文法是指所有以书面形式发表并具有法律效力的的规范,包括民众大会通过的法律、元老院的决议、皇帝的敕令和裁判官的告示等。
不成文法是指经人们反复援用确信有拘束力并被通知结义所认可的习惯法。
3、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
这是根据罗马法的适用范围所作的分类。
对此种分类,罗马法学家的看法不一致,有三分法与二分法之分。
乌尔比安认为,自然法是大自然传授给一切动物的法则。
来源于自然醒,是生物间的规则,因为罗马法应由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三部分组成。
市民法是指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包括罗马的习惯法、《十二表法》等民众大会通过的法律和元老院的决议等,是罗马国家固有的调整公民内部法律关系的一种特权法。
万民法是调整外来人之间以及外来人与罗马公民之间财产关系的法律,因此也被称为“各民族共有的法律”。
4、市民法与长官法。
这是根据立法方式不同所作的分类。
长官法专指由罗马国家高级官吏发布的告示、命令等构成的法律。
与市民法的立法方式不同,长官法不是通过罗马的立法机关一招立法程序制定的,而主要是靠裁判官的司法实际活动逐渐形成。
5、人法、物法、诉讼法。
这是按照权利主体、客体和私权保护为内容所作的分类。
人法是规定人格与身份的法律,包括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婚姻与亲属关系等。
物法是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包括物、物权、继续和债等。
诉讼法是规定私权保护的法律,主要包括诉讼程序与法官职权等。
[单项选择题]
24、法国“六法”体系的核心是()。
A.宪法
B.民法典
C.行政法
D.刑法
参考答案:
B
[填空题]
25简析古印度法与宗教的关系。
参考答案:
(1)从公元前2000年雅利安人进入印度次大陆开始,信奉婆罗门教,着重咒语和祭仪,典籍为《吠陀》,是古印度最早的宗教法;公元前6世纪起开始,各种质疑婆罗门教权威之思想先后出现,佛教在公元前380年左右创立,公元前280年左右、孔雀王朝的第三位帝王阿育王统一次大陆大部分地区,弘扬佛法,至此成为印度主要宗教;公元6~7世纪,婆罗门教融合了佛教的因素,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对自身进行了改良,演变为一种新的宗教——新婆罗门教,又称印度教,是古印度社会晚期出现的一种新的宗教法。
(2)古代印度法的产生和发展是及其复杂的,其中宗教因素的影响起着主导作用。
法律随着宗教的产生而产生,随着法律的发展而发展,法律和宗教融为一体,同步进化,这种现象是其他早期国家法律制度所不多见的。
[填空题]
26论述衡平法的特点及其对英国法律的发展的影响。
参考答案:
1、衡平法的形成是受罗马法影响的重要表现。
衡平法的隔年是“公平”、“正义”和“良心”等概念,来源于罗马法的“自然理性”、“自然主义”和教会法的宗教道德观念。
16实际以前,衡平法的大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不受普通法的判例的约束,直接从罗马法中找到解决纠纷的现成办法,因此实际上衡平法是罗马法原则在英国的具体运用。
2、衡平法的诉讼程序比较简易,大法官颁布的命令有强制性作用。
由于衡平法的形成和运用都与王权直接联系,是国王刑事行政特权干预司法的结果,是国王的特别民事审判权。
因此,衡平法的诉讼程序比较简易。
3、衡平法的调整对象补充了普通法的不足。
衡平法与普通法并非截然对立,而是互为补充的。
衡平法的意义在于弥补普通法的不足,其存在是以普通法的存在为前提的。
衡平法主要调整财产法和契约法方面的法律关系,同时也涉及侵权行为。
可见,衡平法不是取代普通法,而是补充了普通法的不足,是在普通法不在发展、不尽适应社会需要的情况下,为英国法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判断题]
27、古印度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国王诏令、教法典籍和佛经。
()
参考答案:
错
[填空题]
28市民法
参考答案:
市民法是罗马固有的法律,内容以十二表法为基础,包括民众大会和元老院所通过的决议及习惯法,仅适用于罗马市民。
[填空题]
29简述欧洲联盟的主要机构。
参考答案:
主要有:
理事会或部长理事会,是欧洲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和实际立法机构;欧洲委员会、欧洲议会、欧洲法院。
[填空题]
30人格
参考答案:
能成为权利主体的人,必须具有一定的资格,即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在罗马法中称为人格。
人格由三种身份权组成,即自由身份权,市民身份权,家庭身份权。
[判断题]
31、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的帝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为君主立宪制。
()
参考答案:
对
[填空题]
32简述1993年《俄罗斯联邦宪法》的主要内容。
参考答案:
1、宪法规定俄罗斯联邦是实行共和制、联邦制的民主与法治的国家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
2、规定了俄罗斯联邦的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宣布“俄罗斯联邦平等地承认和保护私有制,国家所有制,地方所有制及其他所有制形式”。
3、承认并保障公民地权利与自由。
4、国家权力的行使实行立法权、执行权和司法权三权分立和相互独立。
5、宣布司法审判权只能由法院行使。
[填空题]
33《国法大全》
参考答案:
《国法大全》是对罗马法四部经典的总称,具体包括:
《优士丁尼法典》、《法学阶梯》、《学说汇纂》和《优士丁尼新律》。
[判断题]
34、古希腊的公法比私法要发达,而公法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雅典“宪法”。
()
参考答案:
对
[填空题]
35简述普通法自身存在的缺陷。
参考答案:
首先,保护范围有限。
普通法的保护范围足由令状确定的。
令状是由大法户以国下的名义颁发的要求接受令状者履行某种行为的命令。
其次,内容僵化。
由于普通法是在封建自然经济环境中形成的,其内容十分陈旧、僵化。
再次,救济方法有限。
普通法的救济方法以损害赔偿为主,而其只能对现实的损害进行赔偿,对于无法以金钱衡量的损失以及受害人将来可能遭受的损失则不予考虑,这就会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填空题]
36简述罗马法的渊源有哪些?
参考答案:
罗马法的渊源包括:
(1)习惯法;
(2)民众大会和平民会议制定的法律;
(3)元老院决议;
(4)长官告示;
(5)皇帝敕令;
(6)法学家的解答与著述。
[填空题]
37《权利请愿书》
参考答案:
1628年《权利请愿书》是国会在资产阶级革命酝酿期间针对国王查理一世滥用职权而制定的法律。
它重申了大宪章对王权的限制及对臣民权利的允诺,列举了国王滥用职权的种种行为。
[填空题]
38简述日本明治维新在法律制度方面改革的内容。
参考答案:
(1)明治维新初期,日本的司法与行政不分,行政管监理司法,叶没有独立的法院组织。
(2)1871年成立司法省统一管辖民、刑事案件,地方则仍由地方行政官兼任司法官。
(3)1875年制定《大审院各级法院职制章程》设立大审院作为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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