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施工测量.docx
- 文档编号:28976892
- 上传时间:2023-07-20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162.89KB
轨道施工测量.docx
《轨道施工测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轨道施工测量.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轨道施工测量
轨道施工测量
10.1一般规定
10.1.1轨道施工测量应包括铺轨控制测量和铺轨施工测量。
铺轨控制测量可采用铺轨基标测量或任意设站控制网测量方法,铺轨施工测量应根据采用的铺轨控制测量方法,选择测设加密基标配合轨道尺方法或使用轨道几何状态检测仪方法。
10.1.2铺轨控制测量应包括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应以“两站一区间”为测量单元;应在隧道、高架桥、地面路基贯通后,且贯通误差和建筑限界符合要求或由于线路变更重新进行线路调整和限界检查合格后进行。
10.1.3铺轨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采用的起算数据应分别起算于地面卫星定位点、精密导线点和二等水准点。
根据地面、地下以及高架线路的特点选择起算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和高架线路的铺轨控制网应分别直接起算于地面卫星定位点、精密导线点和二等水准点。
2地下隧道和车站线路测设铺轨控制网前,宜按本规范第8.2节Ⅱ和Ⅲ技术要求重新测设近井导线和近井水准,并采用具有较高精度的两井定向等方法进行联系测量,并以该成果作为建筑限界检测和铺轨控制网测量起算数据。
3铺轨控制测量前应对既有的起算控制点进行检核。
10.1.4铺轨施工测量前,应对铺轨综合图和线路设计资料等进行全面的复核。
10.1.5铺轨施工测量时,应对相邻已测设的轨道铺设控制点和已测设的防淹门控制点及其相互几何关系进行测量,满足限差要求时原测量成果应作为已知数据参与铺轨控制网平差计算。
10.2铺轨基标测量
10.2.1铺轨基标应根据铺轨综合设计图,利用贯通平差后的控制点进行测设。
10.2.2铺轨基标分两级测设,一级为控制基标,二级为加密基标。
基标测设时,应首先测设控制基标,然后利用控制基标测设加密基标。
10.2.3铺轨基标可设置在线路中线上或线路中线的一侧。
10.2.4道岔基标应依据道岔铺轨设计图,利用控制基标单独测设。
道岔基标应设置在道岔直股和曲股的外侧,分为道岔控制基标和道岔加密基标,同样应先测设道岔控制基标,然后利用其再测设道岔加密基标。
10.2.5控制基标应设置成等高等距,埋设永久标志;加密基标宜设置成等距不等高,埋设临时标志。
10.2.6铺轨基标的标志类型,宜按本规范附录F中图F.1.1和图F.1.2进行设计。
10.2.7铺轨基标应使用不低于Ⅱ级全站仪和DS1级水准仪测设。
10.2.8铺轨基标测设完成后,应按本规范附录F中表F.2.1、表F.2.2提交控制基标、加密基标和道岔基标测量成果表。
10.2.9控制基标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基标在线路直线段宜每120m设置一个,曲线段除在曲线要素点上设置控制基标外,曲线要素点间距较大时还宜每60m设置一个,当曲线较短时可设置部分曲线要素点。
2控制基标设置在线路中线上时,其平面位置可利用中线控制点测设,在直线上可采用截距法,在曲线上可采用极坐标等方法。
控制基标设置在线路中线一侧时,可依据线路中线点或控制点采用极坐标法测设。
控制基标高程可利用高程控制点,采用水准测量方法测设。
3应采用初测、定测步骤测设控制基标,初测时,将基标标志测设到实地并调整到设计的坐标和高程位置,并初步固定。
定测时,对初步固定后的控制基标的平面坐标和高程进行检测和调整。
4结构底板上控制基标的埋设位置应进行凿毛、植筋等处理,并采用添加速凝剂的混凝土固定基标。
5控制基标埋设完成后,应对其进行检测,检测内容、方法与各项限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测控制基标间夹角时,其左、右角各测两测回,左右角平均值之和与360°较差应小于6″。
距离往返观测各两测回,测回较差及往返较差应小于5mm。
2)直线段控制基标间的夹角与180°较差应小于8″,实测距离与设计距离较差应小于10mm;曲线段控制基标间夹角与设计值较差计算出的线路横向偏差应小于2mm,弦长测量值与设计值较差应小于5mm。
3)控制基标高程测量应起算于施工高程控制点,按二等水准测量技术要求施测。
控制基标高程实测值与设计值较差应小于2mm,相邻控制基标间高差与设计值的高差较差应小于2mm。
4)各项限差满足要求后,应进行永久固定。
对未满足要求的,应采用归化测量方法对其进行平面位置和高程调整,调整后按本条1)~3)款进行检查,直至满足限差要求。
10.2.10加密基标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密基标在线路直线段应每6m、曲线段应每5m设置一个。
2直线段加密基标应依据相邻控制基标采用截距法和水准测量方法,逐一测定加密基标的位置和高程,其平面位置和高程测定的限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相邻基标间距纵向误差不应超过±5mm。
2)加密基标偏离两控制基标间的方向线应小于2mm。
3)相邻加密基标实测高差误差不应超过±1mm,每个加密基标的实测高程误差不应超过±2mm。
3曲线段加密基标应依据曲线上的控制基标,采用偏角法和水准测量方法,逐一测设曲线加密基标的位置和高程,其平面位置和高程测定的限差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要求。
4直线和曲线加密基标测定后,应按上述相应的平面位置和高程测定的限差要求进行检测,各项限差满足要求后,应进行固定。
5加密基标为等高等距时,其埋设步骤应符合第10.2.9条3款的规定。
10.2.11道岔基标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类道岔控制基标应按本规范附录F中图F.1.3、图F.1.4和图F.1.5所示,在下列位置进行埋设:
1)单开道岔控制基标应测设在岔头、岔尾、岔心和曲股位置或一侧。
2)复式交分道岔控制基标应测设在长轴和短轴的两端及岔头、岔尾位置或一侧。
3)交叉渡线道岔控制基标应测设在长轴和短轴的两端、岔头、岔尾以及与正线相交的岔心位置或一侧。
2道岔控制基标应利用控制基标采用极坐标法测设,测设后应对道岔控制基标间及其与线路中线几何关系进行检测。
3道岔控制基标间及其与线路中线几何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道岔控制基标间距离与设计值较差应小于2mm。
2)道岔控制基标高程与设计值较差应小于2mm,相邻基标间的高差与设计值较差应小于1mm。
3)岔心相对于线路中线的里程(距离)与设计值较差应小于10mm。
4)道岔控制基标与线路中线的距离和设计值较差应小于2mm。
5)正线与辅助线相交的辙岔角实测值与设计值较差:
单开道岔不应大于20″,复式交分道岔、交叉渡线道岔不应大于10″。
4道岔控制基标经检测满足本条3款的限差要求后,应埋设永久标志。
5道岔加密基标应利用道岔控制基标测设。
测设后应进行几何关系检测,并应满足本规范第10.2.10条加密基标测设的技术要求。
10.2.12铺轨基标测量完成后,应提交技术设计书和技术总结报告,并包括下列成果资料:
1外业测量观测手簿及仪器检定证书。
2控制点成果表和点之记。
3铺轨基标成果表。
10.3任意设站控制网测量
Ⅰ基本要求
10.3.1任意设站控制网测量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网采用的布网形式应按本规范附录G中G.1.1和G.1.3的要求进行。
10.3.2控制点沿线路宜成对布设,各对控制点间距根据通视情况宜在30m~60m之内,并应按本规范附录H中图H.0.1~图H.0.3所示和H.0.4要求,分别埋设于地下隧道侧墙上、站台廊檐侧面、高架桥面两侧防撞墙上、地面段接触网杆内侧,埋设高度应根据设备布置情况确定。
控制点宜位于轨道面以上0.3m处,且应设置在稳固、不易破坏和便于测量的地方。
控制点标识应清晰、齐全、便于准确识别和使用。
10.3.3控制点应由埋设在建筑结构中的强制对中标志和可以装卸的照准连接件组成。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标志应采用精密加工,用不锈钢等金属材料制作,强制对中标志和标志连接件的加工误差不应大于0.05mm。
2同一条线路或同一个城市应采用统一的控制点标志,控制点标志的重复性安装和互换性安装位置误差应符合表10.3.3的要求。
3任意设站控制网测量、轨道施工、精调、轨道维护等各工序,应使用同一型号的控制点测量标志。
表10.3.3控制点标志安装精度要求
10.3.4控制点的编号规则宜符合下列规定:
1宜按公里数递增方向顺序进行编号,左侧控制点编号为奇数,右侧的控制点编号为偶数。
2控制点编号宜统一为六位数,具体规则为:
×(上下行标识S或X)+××(里程整公里数)+×(表示任意设站控制点点号C)+××(该千米段序号)。
3编号应明显、清晰并采用统一规格字模、铭牌,严禁采用手写标识。
10.3.5任意设站控制网测量使用的全站仪应具有自动目标搜索、自动照准、自动观测、自动记录功能,其标称精度应满足:
方向测量中误差不应超过±1″,测距中误差不应超过±(1mm+2ppm)。
10.3.6观测前应对全站仪进行检校,并按表10.3.3的精度要求对棱镜组件进行重复性和互换性检核。
边长测量应进行温度、气压等气象元素改正,温度读数精确至0.2℃,气压读数精确至0.5hPa。
10.3.7任意测站的编号规则宜符合下列规定:
1测站点宜按公里数递增方向顺序进行编号。
2测站点编号宜统一为六位数,具体规则为:
××(里程整千米数)+××(表示测站点点号)+××(该千米段序号)。
10.3.8坐标换带处平面网计算时,应分别采用相邻两个投影带的平面起算点进行约束平差,并分别提交相邻投影带两套平面网的坐标成果,两套坐标重合区段长度不应小于一个区间长度。
Ⅱ平面测量技术要求
10.3.9任意设站控制网观测时,每个任意测站观测不宜少于4对控制点,其中重复观测控制点不宜少于3对。
任意测站间距宜为30m~60m,任意测站到控制点的最远观测距离不宜大于120m,每个控制点应有3个任意测站的方向和距离观测值,并按本规范附录G中G.2.1的要求填写观测手簿,记录测站信息。
10.3.10控制网水平方向应采用边角交会观测法进行观测,如果分组观测,应采用同一归零方向,并重复观测一个方向。
水平方向观测应符合表10.3.10的规定。
表10.3.10控制网水平方向观测技术要求
10.3.11控制网距离观测应采用多测回距离观测法,并应符合表10.3.11的规定。
表10.3.11控制网距离观测技术要求
注:
距离测量一测回是全站仪盘左、盘右各测量一次的过程。
10.3.12任意设站控制网平面测量中,有条件时地上段宜平均每隔800m、地下段宜平均每隔1km按本规范附录G中G.1.2联测一个高等级控制点。
当起算点密度和位置不满足要求时,应增设平面起算点。
10.3.13平面测量可根据施工需要进行分段测量,分段测量的区段长度不宜小于2km或一个区间长度。
相邻区段控制点重复观测不应少于4对,区段衔接处不应位于道岔区。
区段之间衔接时,两区段独立平差后重叠点坐标差值应小于或等于±3mm。
满足该条件后,应采用约束平差或余弦平滑方法进行区段衔接处理。
10.3.14数据采集和数据处理软件应全线统一。
平面数据处理时,应采用数据处理软件对外业观测数据再次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平差。
平差时,应先采用独立自由网平差,再采用合格的平面起算点进行固定约束平差。
独立自由网平差后应满足表10.3.14-1的规定,固定约束平差后应满足表10.3.14-2的规定。
表10.3.14-1独立自由网平差后的限差要求
表10.3.14-2固定约束平差后的技术要求
10.3.15进行任意设站控制网平面网复测时,采用的网形和精度指标应不低于原测。
控制点复测与原测成果的X、Y坐标较差应分别小于或等于±3mm,且相邻点的复测与原测坐标增量△X、△Y较差应分别小于或等于±2mm。
较差超限时应分析判断超限原因,确认复测成果无误后,应对超限的控制点采用同精度内插方式更新成果。
坐标增量较差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Xij——复测与原测X坐标增量较差;
△Yij——复测与原测Y坐标增量较差;
Xj、Xi——分别为复测与原测X坐标;
Yj、Yi——分别为复测与原测Y坐标。
10.3.16平面控制网的平差计算取位应符合表10.3.16规定。
表10.3.16平面控制网的平差计算取位要求
Ⅲ高程测量技术要求
10.3.17任意设站控制网控制点高程精度应符合本规范二等水准点的技术要求。
在高架段和地面段,应采用二等水准测量技术要求按本规范附录G.1.3-1的矩形环单程水准网进行观测,并构成图G.1.3-2所示矩形环单程水准测量闭合环,环闭合差应小于1mm。
在地下隧道段,宜采用自由测站三角高程测量方法,与平面测量同时进行。
10.3.18高程测量时,水准路线附合长度不宜大于2km,并应进行往返观测。
10.3.19高架段水准测量中,当桥面与地面间高差大于3m时,可采用悬挂钢尺法传递高程,也可采用本规范附录J.0.1所示不量仪器高和棱镜高的中间设站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法传递。
采用不量仪器高和棱镜高的中间设站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法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0.3.19的规定。
2仪器与棱镜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前、后视距差不应超过5m。
3应进行两组独立观测。
观测时棱镜高不变,测量温度、气压值并进行边长改正,两组高差较差不应大于2mm,满足限差要求后,取两组高差平均值作为传递高差。
表10.3.19中间设站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技术要求
10.3.20高程测量可根据需要分区段测量,区段长度不宜小于2km,区段间重叠观测点不应少于2对控制点。
区段之间衔接时,前后区段独立平差的重叠点高程差值不应超过±3mm,本条条件满足后,应采用约束平差方法进行区段衔接处理。
10.3.21高程测量数据处理时,应对外业观测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进行闭合差计算,精度满足表10.3.21要求后方可进行平差计算。
表10.3.21高程测量水准路线的精度要求
注:
表中L为往返测段、附合或环线的水准路线长度,单位km。
10.3.22高程控制网平差后,高程中误差不应超过±2mm,相邻点高差中误差不应超过±1mm。
10.3.23采用任意设站控制网测量方法,应满足本节Ⅱ平面测量技术要求,进行三角高程测量时,除应满足表10.3.23-1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10.3.23-1任意设站三角高程测量技术要求
注:
d为距离测量值(单位km)。
1相邻点应由3个不同的任意测站点同时进行观测,取相邻点3个高差值,互差小于3mm时,应取距离加权平均值做为最后的高差值。
2三角高程网每1km左右应与水准控制点进行高程联测。
联测采用水准测量时,应按二等水准测量要求进行往返观测;联测采用三角高程测量时,应在水准控制点上架设固定高度的棱镜,并在不少于2个任意测站对其进行观测。
3任意设站三角高程网应进行环线或附合路线闭合差统计,并计算每千米高差偶然中误差和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各项指标应符合表10.3.21的要求。
4三角高程网应采用严密平差,平差后的各项精度指标应符合表10.3.23-2的规定。
表10.3.23-2三角高程网平差后的精度指标
10.3.24高程复测时,采用的网形和精度指标应与原测相同。
控制点复测与原测成果的高程较差不应超过±3mm,且相邻点的复测高差与原测高差较差应不超过±2mm时,采用原测成果。
较差超限时应分析超限原因,确认复测成果无误后,应对超限的点采用同精度内插方式更新成果。
10.3.25高程控制网的平差计算取位,应按表10.3.25的规定执行。
表10.3.25高程控制网的平差计算取位要求
10.3.26任意设站控制网测量完成后,应提交技术设计书和技术总结报告,并应包括下列成果资料:
1外业测量观测手簿及仪器检定证书。
2外业高差各项改正数计算资料。
3测量平差计算表。
4平面、高程起算点点之记。
5任意设站控制点平面和高程成果表。
6控制网联测示意图,水准路线联测示意图。
10.4铺轨施工测量
Ⅰ基本规定
10.4.1铺轨施工测量应包括轨道安装测量、道岔安装测量和轨道精调测量,铺轨施工测量应以铺轨基标或任意设站控制网为基准,施工前应对其进行复测。
10.4.2轨道施工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的规定。
10.4.3轨道精调测量应在轨道锁定后,控制基标恢复或任意设站控制网复测完成的条件下进行。
Ⅱ铺轨基标轨道安装测量
10.4.4轨道安装测量步骤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铺轨施工前,应对控制基标和加密基标进行复测,对使用的道尺及丁字尺进行检校。
2应以控制基标和加密基标为基准,利用道尺及丁字尺架设轨道或铺设轨排。
3轨道或轨排调整时,其测量点应设置在支撑架位置,且间距直线段不宜大于3m,曲线段不宜大于2.5m。
4轨道或轨排调整后,轨道的中心线偏差和轨顶面高程偏差及轨道的平顺性均应符合现行罔家标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的规定。
10.4.5道岔安装测量方法、步骤和限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道岔基标,应确定并调整岔头、岔尾的位置,并应保证岔头两股钢轨的横截面与钢轨垂直。
2根据道岔外直股外侧基标,应使用丁字尺从岔头到岔尾依次根据限差要求调整道岔外直股的方向和高程。
3在保持道岔外直股不动的前提下,应通过调节钢轨支撑架上位于内直股处轨卡的水平螺栓及立柱,依次根据限差要求调整道岔内直股的轨距、水平。
4进行曲上股轨距、水平调整时,应按设计图纸,把道尺放在规定的支距点上,在保持外直股不动的前提下,通过依次调节钢轨支撑架上位于曲上股处轨卡的水平螺栓,使曲上股各点支距达到偏差要求。
5进行曲下股轨距调整时,应在保持曲上股位置不变的前提下,通过调节钢轨支撑架上位于曲下股处的轨卡水平螺栓,调整曲下股各点轨距。
6道岔调整时,应按道岔铺设图、整体道床布置图及铺设基标对道岔各部的几何状态进行调整。
施工过程中随时检查道岔和混凝土轨枕的位置,道岔各部的几何状态不符合偏差要求时,应立即调整。
10.4.6轨道精调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轨道精调应采用道尺、丁字尺和10m长的弦线进行,道尺和丁字尺使用前应进行检校。
2利用控制基标对线路的绝对位置和高程进行测量,偏差超过±10mm时,应结合相对平顺性检测结果进行线路调整。
3对轨距和水平逐个扣件测量,轨道的扭曲、轨向和高低用10m弦线测量,每弦测量不应少于3个点。
Ⅲ任意设站控制网轨道安装测量
10.4.7轨道安装测量方法和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铺轨施工测量前,应将平面、纵断面设计参数和曲线超高值等数据录入轨道几何状态测量仪,并应复核无误。
2使用的全站仪应具有自动目标搜索、自动照准、自动观测、自动记录功能,精度不应低于Ⅰ级全站仪。
3利用任意设站的全站仪和轨道几何状态测量仪进行施测,每一站测量的距离不宜大于70m。
4全站仪宜安置于线路中线附近,且位于控制点的中间,测站观测的控制点不宜少于3对。
更换测站后,相邻测站重叠观测的铺轨控制点不应少于1对。
测站精度应符合表10.4.7-1的要求。
表10.4.7-1测站精度要求
5测站设置完成后,应先对周围控制点进行检核测量。
检核控制点的坐标不符值应满足表10.4.7-2的要求。
当控制点坐标X、Y、H不符值大于表10.4.7-2的规定时,该点不应参与平差计算。
每一测站参与平差计算的控制点不应少于4个,且应分布在轨道安装范围。
表10.4.7-2控制点坐标不符值限差要求
6更换测站后,应重复测量上一测站测量的最后5个测点,平面横向偏差之差和高程较差不应大于2mm,轨距及超高较差不应大于0.3mm。
7轨排调整测量点设置位置以及轨排调整后,轨道中心线和轨顶面高程允许偏差,轨道的平顺性均应符合本规范第10.4.4条第3款、第4款的规定。
10.4.8道岔安装测量方法和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道岔两端应预留不小于100m的长度作为道岔与区间轨道衔接测量的调整距离。
2道岔粗铺设前,应以任意设站控制点为依据,设置测站,安置全站仪,应按本规范附录F.1.3、F.1.4或F.1.5进行道岔控制基标和加密基标测设。
道岔控制基标横向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mm。
相邻道岔控制基标间距和高差允许偏差应分别小于2mm、1mm。
3道岔调整应遵循“先整体,后局部;先直股,后曲股;先高低,后方向;两端线路顺接”的原则,先进行道岔直股测量,再进行道岔曲股测量。
调整测量宜采用任意设站全站仪配合轨道几何状态测量仪进行。
道岔平面位置及高程调整偏差均不应大于±5mm。
10.4.9轨道精调测量方法和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轨道精调前应按本规范第10.3.15条和第10.3.24条的要求对任意设站控制网进行复测,复测结果在限差以内时采用原测成果,超限时应检查原因,确认原测成果有错时,应采用复测成果。
2轨道精调应采用全站仪任意设站方式配合轨道几何状态测量仪进行,每一测站最大测量距离不应大于70m,全站仪设站应满足本规范第10.4.7条的要求。
3轨道几何状态测量仪测量步长:
无砟轨道宜为1个扣件间距,有砟轨道不宜大于2m。
更换测站后,应重复测量上一测站测量的最后5个测点,平面、高程重复测量偏差不应大于2mm,轨距及超高重复测量偏差不应大于0.3mm。
4测量内容应包括线路中线位置、轨面高程、轨距、水平、扭曲、轨向、高低。
5测量完成后,应根据轨道静态平顺性限差要求,计算出测点扣件轨道调整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轨道 施工 测量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