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性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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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性意见
附件一*****
****级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制定的指导性意见
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文件,是学院教学过程组织、教学任务安排、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的基本依据。
制定****级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要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0]2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04]1号)文件为指导,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
把工学结合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
一、主导思想
1、坚持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和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和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内涵建设为主体。
立足秦皇岛,面向河北、京津及环渤海地区,辐射全国,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2、落实工学结合要求,突出实践能力培养
(1)树立把工学结合作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突破点、切入点的高职教育教学改革意识。
(2)工学结合的本质是以企业为纽带,将高职教育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起来。
因此,****级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要求按照职业岗位需求进行设计。
即*****级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设计,要与真实工作过程相一致。
(3)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是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点。
以职业岗位要求为核心来设计实验、实训、实习三个关键环节,是*****级人才培养计划实践能力培养的要点。
3、明确专业主干方向,突出核心职业能力培养
(1)在全面、系统专业调研与分析的基础上,各专业要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明确专业(尤其是重点建设专业)发展方向,逐步形成特色鲜明、教学水平突出、学生优质就业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2)专业能力核心课程设置要与职业岗位真实工作内容相吻合。
构建以实践能力培养为主线的课程体系,合理设置5门左右专业能力核心课程,突出核心职业能力培养,并对其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手段、评价标准和方法,形成相关教学文件。
4、要以职业领域工作过程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为原则,进行课程设置
(1)鼓励以职业领域工作过程为依据进行课程设置,使课程结构和工作结构相匹配,打破按学科边界设置课程的传统模式。
(2)鼓励各专业打破现有六学期学制,探索实施大小学期、单元学期等弹性学期的培养方式,以便于按职业岗位特点,安排专业教学的认识实践、课程实践和综合实践活动。
5、实践教学评价标准,要涵盖职业岗位能力评价标准
专业实践教学评价标准要与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能力评价、职业资格标准相吻合,特别是要与中高级职业资格标准相吻合。
鼓励适度超前(或超越)现行职业资格标准,增强学生未来就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基本要求
1、校企合作要求
(1)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认真研究企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掌握企业岗位设置与技能、素质要求。
(2)聘请行业企业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全程参与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评价与制定。
(3)课程设置要以实际工作过程和职业岗位分析为基础,规划和设计课程、教学内容及授课方式,确保课程设置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
2、工学结合要求
(1)科学、系统地对专业学生应具备的职业能力进行分析,按工作过程将各项能力分解为对应的知识体系、对应的课程、对应的实践项目与评价标准等。
(2)要以真实的工作过程、工作任务为载体,进行课程教学设计。
(3)突出技能性实验、实训、实习等关键实践环节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与作用,加大“复合技能训练型”项目实训的比例,突出专业核心能力培养,融“教、学、做”为一体。
3、实践性要求
(1)积极推行课堂理论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校内物理演示、仿真实训、模拟综合实践的频次,加大校外岗位体验、岗位实习、顶岗生产的力度。
(2)在教学组织中,要求合理安排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比例,实践教学学时数,不能低于全部教学时数的50%。
4、职业性要求
(1)加强学生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意识的培养,将职业素质的培养融入到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
(2)规范实习(训)操作或技能实践标准,使学生在校期间,就能够按照职业岗位标准进行实习(训)操作、技能实践和评价。
(3)积极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有利于增强学生技能的教育教学改革,以满足专业学生素质与技能职业化的要求。
(4)要求将主要职业资格证书课程,融入到整个课程体系中。
三、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构成
具体说明如下:
一、学制及招生对象
(一)学制:
三年。
(二)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专业设置分析
(一)行业与区域背景分析
(二)岗位人才供需分析
要求以专业调研与分析为依据,及时更新数据和表述方式。
同时突出本地区、邻近大中城市及地区的专业人才需求数量、质量等的需求状况。
三、专业培养目标
按教育部提出的高职高专总体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本专业的实际,作具体的阐述。
其格式统一为:
高职高专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等专业知识,熟悉---------------------等业务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四、人才培养规格
(一)人才使用规格
应明确说明实际工作岗位对从业人员的能力及素质的要求(可选择若干个核心岗位细分、分别描述)。
(二)专业面向的岗位(群)
以专业主干岗位(群)为主体,要求以企业的实际岗位名称来描述。
(三)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分析
知识结构,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拓展知识三部分。
应以知识领域为单位进行描述,不要以对应的课程为单位进行描述。
能力结构,包括基础能力、专业能力、专业拓展能力三部分。
对是否要求取得某些职业工种证书或等级证书应明确表述。
素质结构,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政治、道德、创新素质等)、文化素质(计算机、外语、写作等)、业务素质(与专业能力相关联)、身心素质(身体、心理素质)。
“附表:
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分解表”部分,与****级原方案中的相同。
如采用单元学期,该附表建议格式如下表所示:
单元
时间
岗位
素质能力要求
支撑课程
实施模式
实施内容
第
一
单元
年月
至
年月
合格服务员岗
骨干服务员岗
领班主管岗
校内服务员岗位模拟
校外经理助理岗位实习
等等
1、能够…
2、掌握…
3、承担…
4、完成…
讲授
(校内外)
实习实训
(培养过程及内容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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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职业关键能力证书和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说明
应说明“必须通过河北省大学生外语B级考试(艺术类、五年制及非英语语种等学生除外)、通过河北省计算机一级考试;鼓励取得国家创新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必须取得与专业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名称)”。
六、专业核心教学环节介绍
应分为“专业核心课程介绍”和“专业实践教学环节介绍”两部分。
专业核心课程介绍,需以专业主干岗位(群)的能力要求或人才使用规格,选择5门左右课程进行介绍。
每门课程介绍时,应分别说明:
能力培养目标、课程主要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考核方式及评价标准等。
专业实践教学环节介绍,应说明:
实施学期与长度、技能培养目标、实践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成果体现、评价标准等(应包含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环节)。
七、学期周数分配表
周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一年级
第一
学期
√
军
军
教学活动
√
★
■
■
■
■
■
■
第二
学期
教学活动
√
★
■
■
■
■
■
■
二年级
第三
学期
教学活动
实
√
★
■
■
■
■
■
■
第四
学期
教学活动
实
√
★
■
■
■
■
■
■
三年级
第五
学期
教学活动
实
√
★
■
■
■
■
■
■
第六
学期
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毕业答辩
毕业生离校
说明:
◆—入学或毕业教育★—考试■—假期△—课程设计∥—毕业设计
√—机动或长假军—军训实—实习、专业训练等
八、课程进程安排表
专业:
考试
考查
学分
教学时数
按学年及学期分配(周数)
说明
总学时
内容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课程
类别
序
号
课程领域
讲授课
实践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
第五学期
第六学期
公共
课程
1
思政课基础
1
2
30
30
2*15
2
思政课概论
2
60
60
4*15
3
体育
123
90
6
84
2*14
2*16
2*15
4
英语
12
13
150
150
6*12
6*13
5
计算机通用能力
2
1
4
64
24
40
4*12
4*4
6
科技写作
5
2
30
14
16
2*15
7
信息检索与利用
1
1
18
10
8
2*9
8
创新能力
1
2
30
30
2*15
9
创业与就业指导
1-5
42
22
(20)
(8)
2*6
(8)
(4)
2*5
10
形势与政策
1-6
(80)
(80)
(15)
(15)
(10)
(15)
(15)
(10)
11
高等数学
1
3
52
52
4*13
小计
43
546
398
148
专业
课程
小计
拓展
课程
公共
任选
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
2-4
5
90
60
30
小计
5
90
60
30
专
业
限
选
*
每生
每学
期限
1门
*
*
*
小计
实践教学
毕业实习
8
6周
毕业设计
12
9周
小计
其它课时(学分)
16
300
300
课时(学分)总计
注:
1、其它课时包括:
大学生军训、入学与国防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素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公益劳动及毕业教育等。
2、带()的课时,不计入总学时。
九、课程设置及学时、学分比例表
学时、学分
性质
学时
%
学分
%
学时、分
类别
学时
%
学分
%
公共课程
必修课
专业课程
任选课
拓展课程
限选课
合计
合计
实践教学环节学分
一年级最低合格标准学分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二年级最低合格标准学分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
三年级最低合格标准学分
第五学期
第六学期
最低合格标准学分总计
实践教学环节占教学活动总学时的百分比(B)
=
注:
集中实践教学每周折合为24学时;入学教育:
包括专业教育、卫生教育、安全教育等。
十、课外培养计划表
类别
序号
课程名称或内容
学期
学时
学分
说明
创新
活动
1
2
文体
活动
1
2
3
4
技能
学习
1
2
3
4
5
社会实践
1
2
合计
四、相关说明
1、*****级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三年制专业的全部教学活动总学时数,以不超过3000学时为基本原则,其中实践教学学时所占比例,不能低于50%。
2、数学课程,除纯文科专业(由各系确认)之外,其它专业第一学期均安排《高等数学》52课时(4*13)。
专业数学课程,由各专业与基础部协商确定。
3、集中实践教学,以每周24学时为标准进行学时核算。
4、选修课程的相关要求,请参见《*****选修课程实施方案》。
5、各专业每学期安排3~4门课程(不含体育课)为考试课程,其余课程采用考查方式进行考核;单独考核的实践教学环节,其考核方式由系(部)根据教学目标要求确定并组织实施。
6、毕业环节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或论文)、毕业答辩与毕业教育等,统一安排在第六学期进行,一般安排在第17周答辩。
7、鼓励各专业积极探索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如与本指导意见框架不一致,需由主管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学术工作委员会评议、审核通过后执行。
8、示范专业(群)*****级人才培养计划,可不受该指导意见的限制。
但其方案需经学院示范专业建设委员会审核、批准(签字)后,方可执行。
9、*****级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仍执行学分制。
学分核算方法为:
每18学时计1学分,总学时不足18学时或超18学时但不是18的整数倍时,1-5学时忽略不计,6-10学时按学分累加,11-17学时按1学分累加。
如32学时的课程,其学分核算过程为:
18学时(1学分)+14学时(1学分),共计2学分。
10、*****级人才培养计划版面格式,与****级要求相同。
11、****级人才培养计划,按本指导意见格式执行,已开设课程不再调整。
五、人才培养计划制(修)订的工作程序及管理规定
(一)工作程序
1、上级文件学习
认真学习编制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在总结专业教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改革的方向和重点。
2、社会需求调研与分析
(1)分析劳动力(人才)市场。
主要分析:
一是目前人才市场供需情况,包括职业工种的供求差、实际胜任者的数量等;二是评估未来3至5年的供需趋向;三是有关职业岗位的性质、职责、内涵、条件、环境、待遇等资料;四是目前专业课程设置及课程内涵是否与市场需求相一致。
(2)分析其他社会综合因素,如国家和地方政策、科技进步、行业发展、社会文化和学生个体等。
3、工作剖析
工作剖析是人才市场分析的自然延伸,为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定位、教材选编及教育教学方法改革提供依据。
主要包括:
职业分析、职责分析、素质与技能分析等,进而修正、确定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改革的方向和重点。
4、教学设计
以工作剖析为基础,在专业能力养成要求的基础上进行能力点划分与设计,并将能力点转化为教学目标,确定领域课程需传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课程体系构建
按专业能力养成需求和课程内在的逻辑顺序,以及学生学习认知心理顺序的最佳结合方式,由浅入深、先易后难、先专项后综合、循序渐进地进行排序,构建理论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环节。
6、教学进程安排
根据学生认知心理规律、课程教学内容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学生就业需要,合理安排课程教学进程。
7、人才培养计划审批
(1)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制订应由专业带头人执笔,经专业教学团队和专业建设委员会集体研究和讨论拟订。
(2)系(部)教学主任组织相关专家、教师进行初审。
(3)教务科研处组织学院学术工作委员会对各系(部)提交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进行审核评议,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4)各系(部)根据学术工作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进行修改和完善。
(5)报主管院长审核、批准、签字后印刷、下发、执行。
(二)管理规定
1、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制(修)订工作,原则上要求在执行该方案的学生入学前一学期完成。
2、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批准生效后,即为学院法规性教学文件。
各教学单位必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进行师资条件配置和实践教学条件配置、组织教学活动、进行教学管理。
3、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所确定的各门课程的名称、学时、学分、开课学期等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动。
4、公共课程教学安排,由对口单位负责,如体育课程由体育部门负责安排,信息检索与利用课程由图书馆负责安排,英语课程由外语系负责安排等。
5、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应具有相对稳定性,若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进行个别调整,须填写《*****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变更审批表》并提交书面报告至教务科研处。
教务科研处审核、报主管院长审批后生效执行。
凡未按上述规定程序报批而擅自对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进行调整者,按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六、本意见由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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