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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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昌栗高速公路路基工程C13合同段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制
度
中铁十七局集团三公司昌栗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
昌栗高速公路路基工程C13合同段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规范昌栗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结合昌栗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工程质量是企业管理各方面工作的综合反映,是衡量施工企业素质的重要标准,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
保证工程质量,领导是关键,特别是各级第一管理者的质量意识强弱,是搞好工程质量的决定性因素。
企业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1.3昌栗项目部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开展小改小革和技术创新活动,大力提倡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1.4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认真贯彻昌栗项目质量方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自觉遵照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确保实现昌栗项目质量目标。
2质量方针与目标
2.1昌栗项目质量方针是:
以人为本,诚信守约,顾客满意,优质高效,追求卓越。
2.2昌栗项目质量目标是:
确保分项工程精品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确保部优,争创国优,实现精品工程大纲目标。
2.3昌栗项目质量工作的具体目标和要求。
2.3.1杜绝重大质量事故,消灭一般质量事故,减少质量通病,不断提高工程观感质量水平。
2.3.2贯标内、外审中不出现不合格项。
3质量管理机构和职责
3.1昌栗项目成立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质部、工程部、试验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安质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昌栗项目质量保证机构图见附表,其主要职责是:
3.1.1制定昌栗项目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及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企业质量发展规划。
3.1.2评价昌栗项目范围内的重大质量事件。
3.1.3审核推荐昌栗项目及以上省、部、国家级优质工程项目。
3.1.4其它质量管理重要工作。
3.2昌栗项目设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配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1名,队配专(兼)职质量检查员1名。
3.3各级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统称为“质检员”)应由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集团公司及以上部门颁发的《质量检查证》的人员担任,无证人员不准从事专职质检员工作。
3.4各级必须按3.2条规定,配齐专职(兼)质量检查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确保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能的有效发挥。
3.5质量管理部门职责
3.5.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上级的有关质量方针、政策和法规,对下及时传达,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5.2编制昌栗项目质量工作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年度工作要点、创优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5.3组织定期和不定期质量检查和内审,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应及时加以制止和纠正,必要时,发出《工程质量问题通知书》(见附件三中附表1),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改正,并验证落实情况。
3.5.4按规定上报质量事故报告,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并验证落实情况。
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昌栗项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5.5组织各级质检员、内审员的业务培训和上岗资格考试。
3.5.6组织对项目部的质量检查和评比工作,并负责组织推荐和申报上级优质工程项目。
3.5.7必要时参加上级或建设单位组织的有关质量检查和评比工作。
3.5.8组织推行TQM,指导昌栗项目QC小组活动,组织昌栗项目QC小组成果发表、评审及奖励,负责推荐参加上级QC小组成果发表会。
3.5.9负责推广质量管理先进经验,收集归档昌栗项目获得的优质工程证件和质量事故处理材料。
3.5.10组织本部门有关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写、审定和更改,协调有关部门质量体系运行工作,协助办公室组织年度管理评审会,并提供有关材料。
3.6质检员的质量职责
各级质检员对自己职责范围内应该检查并签字的工序质量负监督检查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3.6.1认真学习贯彻有关质量法规,熟悉和掌握施工规范、设计文件和验评标准,不断提高自身质量管理能力和现场质量检查水平。
3.6.2加强现场质量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做好记录。
对工程中的关键工序要进行旁站监督,按规定检查并签认有关质量检查记录。
3.6.3参加质量会议和有关质量评比,参与本单位质量规章制度和保证措施的制订、审查和修订。
3.6.4总结质量管理工作经验,每半年向集团公司安全质量部上报,按规定上报工程质量情况报表和质量事故报告。
3.6.5参加工程质量等级的检验评定,按规定审查或核定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参加工程验工计价检查。
3.6.6对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权签发“工程质量问题通知书”,限期改正。
必要时,令其停工、返工处理或实施罚款,罚款通知单格式见“附件三中附表2”。
3.6.7对不听劝阻的违规操作、偷工减料行为,要及时向单位领导反映,必要时,有权有责任越级向上级质量主管部门反映工程质量情况。
3.6.8对质量意识差、粗制滥造行为严重的外部劳务队伍,有权向单位领导提出辞退意见。
3.6.9督促并指导本单位开展QC小组活动,为提高工程质量献计献策。
3.6.10对因自己不坚持原则、工作失误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4质量管理责任制
4.1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ISO9000标准管理职责要求,应明确各级领导、管理部门、操作者等全员的质量职责和权限。
4.2建立层层负责的质量领导责任制。
各级领导要明确自身职责,以职业道德和企业信誉对工程质量负责,并把质量责任制分解落实到各个环节、岗位,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体系。
4.2.1建立项目经理责任制。
项目经理要对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和直接责任。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具备一定的项目管理实践经验,具有强烈的质量意识。
4.2.2建立项目总工程师责任制。
工程项目有专职总工程师,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专职质检员,由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
4.2.3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参与施工的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者都要按各自的职责对自己经手的工程质量负责。
如果工程结构主体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发生质量事故,不论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或退休都要追究相应的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
4.3项目部经理是企业法人的委托人,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其职责是:
4.3.1认真贯彻上级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负责本项目部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4.3.2制定项目质量管理目标和规划,掌握项目工程质量动态。
主持召开工程例会,分析质量情况,组织工程质量评定。
4.3.3负责本项目全体职工的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
4.3.4支持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抓质量工作,对技术人员和质检员的业务工作要给予大力支持,听取技术人员和质检员的合理化建议,确保其工作的权威性。
坚决制止一切不重视质量的行为。
4.3.5负责本项目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对因指导不当或决策失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4.3.6正确处理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效益的关系,对因抢进度或一味追求效益而偷工减料或粗制滥造,造成质量事故的应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4.3.7对本项目部外部劳务的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负责。
4.4项目部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项目工程质量负技术领导责任,其职责是:
4.4.1贯彻落实企业质量方针和目标,负责有关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的有效实施。
4.4.2主持编制和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并随时检查、监督和落实。
组织本项目图纸审核,参加业主组织的图纸会审,积极推广应用“四新”科技成果和工法。
4.4.3组织制定质量保证措施,掌握质量现状,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和处理方案,并责成有关人员限期改进。
4.4.4参加质量工作会议,组织定期工程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领导有关人员进行QC小组活动和创优活动,搞好现场质量控制。
4.4.5负责施工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工作,有权制止不重视质量的行为,对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或返工。
4.4.6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4.4.7对因技术交底不清、施工方法不当或技术指导失误、监督检查不够造成的质量事故负技术领导责任。
4.4.8大力支持技术和质检人员工作,保证其职责和权限得到落实。
4.5工程部长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4.5.1贯彻上级指示和要求,领导各班组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技术措施、技术交底书等进行施工,并检查监督。
4.5.2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成果,保证工程质量。
组织均衡生产,做到文明施工。
4.5.3组织工班、工序交接检查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并针对存在的质量通病,组织质量攻关。
4.5.4对上级技术和质监人员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要认真组织整改。
对违章操作、野蛮施工等行为坚决予以纠正。
4.5.5对因组织指挥不力、方法不当,甚至违章操作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承担直接责任。
4.6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工程质量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4.6.1严格按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和技术交底书组织施工。
发现技术指导有误时,要及时与技术人员沟通,并进行纠正。
4.6.2做好工前技术、质量标准交底,严格工中质量自检、互检,进行工后讲评。
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使工序操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4.6.3施工中,要加强检查,发现偷工减料、采用不合格材料、违章操作等现象,必须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4.6.4组织全班(组)人员经常学习规范、验标和施工工艺,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质量意识。
4.6.5对技术人员和质检员指出的技术和质量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
4.6.6对因操作方法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承担直接责任。
4.7技术人员的质量职责:
各级技术人员要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全部技术指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4.7.1认真学习设计文件、施工规范、验标、工法、集团昌栗项目内控标准等,提高自己所进行的技术指导工作质量,保证自己所出具的技术交底(含施工图)、测量放样准确无误。
4.7.2对设计施工图要进行施工前审核,发现有误时,要及时向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提出更正。
4.7.3对自己所从事的技术指导工作,均要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不得口头交底,不得擅自采用复印技术资料(含施工图)作为技术交底书。
当不得不采用复印技术资料时,则必须进行认真复核,保证文字、数据、图形清晰,并经总工(技术负责人)审定和签字后方可采用。
4.7.4要严格跟踪检查施工单位对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发现施工人员没有按施工规范、技术交底书进行施工时,要及时制止,并责令其返工。
当施工人员不听指导时,要及时向施工队长、项目部总工、项目经理逐级反映,必要时,可越级向上级反映。
4.7.5 对不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检查指导不力造成质量问题或事故负直接责任。
4.8操作工人的质量职责:
4.8.1严格遵守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技术交底书进行施工,发现技术交底书有误时,要及时向班(组)长反映,各工种操作人员要对本岗位的工序质量负责。
4.8.2认真领会设计意图及设计技术标准,坚持按质量标准及操作规程施工。
4.8.3服从上级领导、技术和质检人员的指挥、指导和检查,做好交接检查,严格控制工序质量。
4.8.4对因自己违章施工、盲目蛮干甚至偷工减料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事故负直接责任。
4.8.5加强技术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4.9职能部门的质量工作职责:
4.9.1昌栗项目办公室
负责有关质量文件的传递、分发和存档等工作。
4.9.2工程部质量工作职责:
4.9.3.1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负责购置发放规范和验标等,负责施工生产要素的配置,负责施工过程标识记录的检查指导。
4.9.3.2组织或参与本级重难点工程项目的技术交底,编制并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大型工程项目的竣工验交,编制竣工项目的用户回访或维修制度。
4.9.3.3参与工程质量大检查和质量事故调查处理以及优质工程的评选。
对工程出现的一般质量事故提出加固、补强的技术措施和方案。
4.9.3.4及时提出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施工规则、规范和规程,并有计划地检查执行和落实情况。
4.9.3.5 负责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四新”成果和工法进行研究、引进、吸收、推广和应用,负责对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开发和技术指导,以技术创新促质量水平提高。
4.9.3.6 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优质工程评选。
4.9.5计划统计部质量工作职责:
4.9.5.1负责中标项目的合同签约与合同评审,会同有关部门对实现合同要求的质量目标进行评审,并提出相应的保证措施或建议。
4.9.5.2在分析、考核施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的同时,应分析、考核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
对不合格工程或没有进行质量评定的工程,不计完成工作量。
未经质检员检查合格并签字的工程,不得验工计价。
4.9.5.3在编制下达年、季、月施工生产计划或承包生产任务时,应列入工程质量的指标和措施要求。
4.9.5.4对未经质检部门有关人员检查并签证合格,擅自验工计价的工程或因此而产生的返工损失负责。
4.9.5.5 负责外部劳务的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4.9.6劳资培训部质量工作职责:
4.9.6.1负责昌栗项目职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4.9.6.2协助有关部门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及换证工作。
4.9.6.3对项目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4.9.7财务会计部质量工作职责:
4.9.7.1负责昌栗项目的质量成本核算和经济效益分析,参与合同评审和对外投资的经济评价、考察和审定工作。
4.9.7.2负责质量奖惩资金的落实。
4.9.7.3对未经质量管理部门签证合格的工程计价款,不予拨付。
4.9.8设备运输部质量工作职责:
4.9.8.1按工程设计和施工技术要求,提供合格的满足生产能力的施工设备,对采购施工设备的数量和质量负责,并提交所供产品的合格证和技术资料。
4.9.8.2 对因采购不合格设备而造成的质量事故,负直接责任。
4.9.9物资管理部质量工作职责:
4.9.9.1按工程设计和施工技术要求,提供合格的原材料,对采购的原材料的数量和质量负责,并提交所供产品的合格证和技术资料。
4.9.9.2妥善储存和保管各种原材料。
对需使用超期的水泥等产品时,应及时请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并确定使用原则。
严禁向用户提供不合格材料。
4.9.9.3对因采购不合格材料而造成的质量事故,负直接责任。
5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5.1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是质量管理的群众性组织。
QC小组的基本任务是围绕昌栗项目的方针目标,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达到改进和提高工程(服务)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人员素质的目的。
QC小组的选题分为现场型、攻关型、管理型、服务型、创新型等类型。
5.2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应主动会同工会、共青团、工程管理、财会等部门共同管理QC小组。
要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加QC小组活动,把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建功立业和“五小”成果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工程管理、财会等部门要对QC小组取得的技术、经济效果进行审查认可。
5.3各单位应着重发展以工人为主体,以行政班组为单位的施工“现场型”小组;有条件的单位,应积极开展“攻关型”和“创新型”QC小组活动;提倡工人、技术干部、管理干部三结合组成的小组,小组以3至10人为宜,最多不超过15人。
5.4小组建立并确定活动课题后,应向所在队申请登记,填写“QC小组注册及课题登记表”(见附件一中表一),报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部门审核汇总。
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部门将审核合格的QC小组上报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批准,之后由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统一予以注册登记、汇总。
登记的课题内容应是本年度计划进行的或上半年度延续下来的项目。
更换或新增课题时,应及时到质量管理部门重新注册登记。
5.5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应于每年三月二十日前将本单位“QC小组注册和课题登记”(见附件一中表1)报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
5.6各级领导要关心和支持QC小组活动,为QC小组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创造良好的环境,提出课题和任务,解决活动经费。
5.7QC小组活动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的质量方针目标,从调查分析本岗位、班组、队、部门的现状入手,围绕提高质量、降低消耗、改善管理、班组建设、提高效率、安全生产、科技开发、创优质工程、增加效益、文明施工和提高人的素质等方面选择课题。
选题应坚持“小、实、活、新”的原则,“小”即课题小,力所能及,解决的时间短,见效快;“实”即选题结合实际,活动讲求实效;“活”即开展活动生动活泼,形式灵活多样;“新”即要有创新精神,不断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恰当应用统计表、排列图、因果分析图、对策表等统计技术和其它科学方法。
5.8小组集体活动时间每月不少于两次,活动时间由小组根据活动计划自行安排。
对已注册但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小组,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检查人员要予以帮助,对停止活动持续半年或一年内无任何成果的QC小组予以注销。
5.9小组活动情况应如实做好记录,记录格式可自行确定,但必须包括活动课题、现状分析、对策措施、实施情况、数据处理及参加人员等内容,并具有可追溯性;活动记录和成果整理要积极采用各种统计工具和技术。
5.10活动课题完成后,小组应及时总结成果材料上报质量管理部门。
活动课题未按计划完成时,小组应将未完成计划的原因及变更情况及时报质量管理部门。
完成课题后,应继续选择新的课题。
5.11小组对取得的成果应制定巩固措施,如涉及技术、管理、工作标准的变更,质量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做好认证和审批工作。
5.12昌栗项目每年组织召开QC小组成果发表会,评选推荐优秀成果材料参加集团公司QC小组成果发表会。
5.13参加集团公司成果发表的小组,必须是公司当年的优秀QC小组。
集团公司按获奖名次顺序推荐成果发表小组总数的20%参加集团公司成果发表会。
集团公司从中推荐一定数量的优秀QC小组代表集团公司参加上级组织的QC小组成果发表。
5.14参加QC小组成果发表会的小组,除编印成果材料外还必须附有以下资料:
5.14.1QC小组注册及课题登记表;(见附件一中表1)
5.14.2QC小组成果认证表;(见附件一中表3)
5.14.3QC小组活动原始记录。
记录必须与课题登记、成果材料相一致。
活动原始记录封面上要有有关认证部门的意见和盖章。
5.15评选优秀QC小组,要坚持日常活动评价与成果发表评价相结合,并以活动评价为主的原则,注重活动效果。
活动评价以小组活动的经常性、持久性、全员性、科学性作为主要依据。
评分参考标准见附件二。
5.16对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围绕提高质量、降低消耗或提高管理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增进效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优秀QC小组成果,由昌栗项目质量管理部门推荐,经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对小组成员发给集团公司科技成果证书,并按有关科技成果奖励的规定给予奖励。
6质量管理基础工作
6.1建立健全各级质量管理体系。
昌栗项目成立质量管理委员会,施工队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实施ISO9000标准,以标准化管理为目标,建立健全各级质量管理体系,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制度和措施落实,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体系,以适应“企业自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用户评价”的工程质量管理新机制,昌栗项目质量体系框图及质检体系控制流程图见附表。
6.2推行全面质量管理(TQM)。
TQM是一种现代化管理手段,它是企业全体员工及各部门同心协力,把专业技术、经营管理、数理统计和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建立起从产品的研究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等活动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
强调以提高人的工作质量、设计质量和制造质量来保证工程(产品)质量,达到提高企业信誉和经济效益的目的。
各单位一定要按照TQM“三全”(全企业、全过程、全体工作人员)的观点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企业全面质量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6.3质量教育
6.3.1各单位每年度应制定质量教育或培训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施工员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重点是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质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指示精神,增强法制观念和质量责任感,规范质量管理行为,做到依法生产经营。
6.3.2有计划地组织质量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质检员、内审员要做到持证上岗。
6.3.3各单位要积极参加“质量月”活动,大力开展“三学五严”活动(学规范、学验标、学操作程序,严守设计标准、严守操作程序、严用合格材料、严格办事程序、严格履行合同),不断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质量意识,以工作质量来保证工程质量。
6.3.4每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均要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技术和质量标准的学习,尤其是创优工程项目,要做到人人懂标准,人人讲质量,使干好工程质量变成每位员工的自觉行动。
6.4质量保证
6.4.1组织保证。
各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级质量管理体系,明确目标、职责,健全各种质量管理规章和制度,配备得力人员,确保《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管理办法》有效执行和落实。
6.4.2实行标准化管理。
严格按《程序文件》要求做好各项质量保证工作,规范施工行为,保证每道工序质量均处于受控状态。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将国家、省部、企业自控标准的有关条款,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出本单位和本部门的管理和施工工艺标准。
6.4.3推行样板工程引路,以点带面,实行全段(面)创优。
每项工程开工前,均需制定创优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进行预防控制,确保每项工程开工必优,一次成优。
每类工程施工中,要先做出样板工程,统一标准后,再全面展开;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要坚持先进行试应用,待掌握其操作工艺和确认其效果后,再全面采用。
坚决杜绝未做出样板、未统一标准或未经试用就大面积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或事故的发生。
6.4.4加大质量投入。
各单位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增加必要的质量投入,积极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工艺水平,确保工程质量。
克服小打小闹,舍不得质量投入,采用落后工艺方法、淘汰设备和不符合要求材料等短期行为的现象。
6.4.5严格执行昌栗项目《工程质量自检体系》,规范细部施工方法,提高操作水平,克服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观感质量水平。
6.4.6规范内部质量管理工作。
各级质量部门和质检员在进行质量管理中,除执行业主和监理单位有关要求外,还要按昌栗项目《工程质量检查评分细则》中的表格进行记录,规范企业内部质量管理行为。
6.5质量分析会。
昌栗项目要定期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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