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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国真热爱生命读后感
汪国真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一:
《热爱生命》读后感】
在金笔作文课上,我们班读了蒙田写地《热爱生命》。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
人人都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
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
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如果你无视时间,闲置时间,那么成功会不知不觉地远离你。
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时间,那么成功会离你越来越近。
正如鲁迅所说:
“哪里有天才!
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
”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从今天就开始,从现在就开始,热爱生命,珍惜时间,做成功的时间支配者吧!
【篇二:
《热爱生命》读后感】
下雪了,一片洁白在这雪野中,当乐音响起时,你会感到雪野更加的纯洁,这不仅仅是雪花,这是精心雕琢的艺术品。
这是清晨,当我看到满天的雪花,回味着近段时间一直读的《热爱生命》里的场景时内心的交流。
《热爱生命》这本书的后面写着杰克?
伦敦的一首诗歌
我宁愿做烈火余灰也不愿做飞扬粉尘,
我宁可让生命的火花在壮丽的火焰中燃烧,
也不愿意让他在腐朽中窒息。
我宁愿做一颗璀璨的流星划过夜空,
每一个碎片都散发光芒,
也不愿做一颗沉睡不灭的恒星。
人的价值在于生活,
而不是在于活着。
我绝不会仅为了延续生命而浪费时间,
我要充分利用我生命中的每一分钟。
当我回想着“叛逆”中的主人公约翰尼离家出走时的场景,却也让我感受到机械生活的无意义,正如那句话“生命的密度比生命的长度更值得追求”。
杰克?
伦敦的这本书的背景大多在极寒的雪野中,人们经受着各种磨难和难以忍受的饥饿,其中可以看到人类顽强的意志,不论多么严寒、多么饥饿,人们的爱却充满了温暖,心灵充满了宁静。
读这本书本身就是一种游历,你感受到纯洁、你感受到年轻真好、你感受到优美的自然带给人的惊奇、你感受到爱的伟大。
人类总是热爱美好的东西,美丽的风景、美丽的心灵和美丽的人,当你用你的大脑去组织书中的画面和场景,当你用心去体会这其间的感受,我感觉这本身就是极好的。
这本书有其理性所在,但我更喜欢将其情感部分注射到自己的血液里,让其流淌在我生命的河中,或许读完后我并没有什么感想,但我有感触,我不希望写出《热爱生命》的主题内容、那只是一种概况,早晚我会遗忘,我只希望我的文字就包含着“热爱生命”的情感,此时我想起了班得瑞的一首轻音乐“初雪”我何不听一听,借助这纯净的乐音回味《热爱生命》的情感。
【篇三:
汪国真《热爱生命》读后感作文】
汪国真的诗作,强调意象和个人理想的追求,对安抚痴迷者的心灵起过很大的作用。
《热爱生命》,可以说是汪国真的代表作之一,这首诗以四个肯定的回答表达出为何要热爱生命的哲理。
四个段落,看似相似,却各有其趣。
四个段落分别以“成功”、“爱情”、“奋斗历程”和“未来”为意象进行分析和回答。
这四个意象可以说是包括汪国真、席慕容在内的一些清新哲理派诗人惯用的几个意象,不晦涩,不故弄玄虚,不生僻难解,可以说是完全区别于朦胧诗的特点,也是汪国真的诗歌取得成功之原因所在。
中国的诗歌,从最早开始,就大多承载着歌唱功能的,但是朦胧诗却背弃了这个主要功能。
尽管朦胧诗在八十年代受到读者的极大关注和追捧,但它毕竟是残缺的、先天不足的。
我个人虽然非常欣赏朦胧诗,但对这一缺陷却深感遗憾。
朦胧诗多半孤傲,这帮助诗歌成功,也促使它衰败。
相反,汪国真的诗歌背弃孤傲,甚至在韵律的营造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他的诗歌基本上都是可以直接拿来谱曲歌唱的,热衷于流行音乐的年青人,自然也较容易接受这种诗歌形式了。
在意境上,汪国真似乎不如朦胧派。
汪国真惯用“爱情”、“成功”等意象,他的大量作品都采用了这些基本意象,这也许是汪国真本人的偏好,也可能是为了迎合意识形态的一种妥协吧。
其实,汪国真的诗歌不是单纯的说教,他说“既然已经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他没有呼喊口号非要你去这么做,而是娓娓吟唱建议你去这么做,对九十年代的诗歌读者来说,这是非常明智的一种教化手段。
汪国真的诗歌总是体现出一种鲜明的教化功能,因此他的诗歌甚至可以进入语文教材。
汪国真的诗歌,曾经掀起过一个热潮,使他成为诗歌界的新秀,成为年青人的朋友和老师。
我不知道,这一切是否得助于他的诗歌的富有热情的教化作用?
还是来说《热爱生命》。
在我读来,汪诗热爱的不是最终的成功和未来的美好结局,不是爱情的获得和奋斗目标的实现。
诗作里溢出的热爱,其实是一个过程、是一种追求,“风雨兼程”、“吐露真诚”……这些都是体现热爱的种种表现。
热爱生命,不是因为想要获得而去热爱,而是因为热爱而最终获得。
这样,诗歌的主题就升华了。
《热爱生命》,是一首非常适合朗读的抒情诗歌,也可以作为励志的诗歌来读。
我相信,只要心中有爱,有着对生命的一种热爱,一切美好的结果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篇四:
热爱生命读后感】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
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
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
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
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
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
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
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
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
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
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
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
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
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
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
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
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还有生命啊。
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
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
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
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
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
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
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
但后来我发现:
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
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
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
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
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
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篇五:
《热爱生命》读后感】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
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
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
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
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
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
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
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
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
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
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
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
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
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
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
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
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还有生命啊。
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
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
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
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
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
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
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
但后来我发现:
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
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
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
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
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
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篇六:
读汪国真的《热爱生命》有感】
也许是因为心灵太久没有遇到被抨击的东西,这几天内心开始变得枯燥不安,像是一口常年没被蓄水的井,渐渐、慢慢的枯死,总感觉一切都那么萧索冷落、暗淡无光。
闲来无事时,看到舍友的床头放着一本《汪国真诗集》,索性无事可干,便拿来阅读。
翻开目录,极力寻找着可以让我亢奋的诗歌,最终目光定格在了一篇名为《热爱生命》的诗上。
翻开后,是一篇只有寥寥几行的短诗,总以为长篇的高谈阔论才能给人以感动和振奋,而读罢此诗后,那简短精悍的话语让我激动,我极力揣磨着每一个字,除了很好的语感外,便是强烈的情感共鸣,似源头活水一般,浇灌我干涸的心灵!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人生最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经历过。
漫漫人生路不会是一帆风顺的,而对于刚刚跨入大学又涉世未深的我们却满是浮躁心理,甚至有退缩的打算。
可是没有经历、没有过程的人生又怎么会精彩呢?
我们有可以有太多的迷茫,太多的郁闷,但我们却不能有太多的无知,太多的颓唐。
成功需要脚步的积累才显厚实,生命也只有血与汗的交织才更加五彩斑斓。
要想成功,要想有自己的舞台,就让我们前进吧,和着风伴着雨!
“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的吐露真情。
”面对着爱情,萌动的青春总让人蠢蠢欲动。
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有权利去追逐属于自己的爱情。
我们都想要美好而纯真的爱情,而这种追求是需要勇气的,更需要吐露自己的真诚。
勇气不是盲目,更不是狂妄,需要我们发自内心的、有真情实感的表白。
我向往有友谊作为基础的爱情,而想要爱情永远保持最初的浪漫,永远枝繁叶茂,则需要我们的真,我们的实,我们的纯!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向上的路,总是坎坷与崎岖。
成长穿越了疲倦与乏味后,记忆里只会有自己真正的影子。
从地平线开始,就只任自己的背影紧贴世界,听到的是自己的声音。
坚定信念吧,相信天会破晓,种子会发芽,花儿会向着太阳敞开自己的心,你的苦将照亮你的路。
就让我们执着的接近自己的梦想吧!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常常这样想,为什么自己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正是激情四射的年纪,却有着六七十岁老人的心理,这真有些令人匪夷所思。
有时觉得心灵枯萎比容颜的衰老更加可悲。
即使是这样,我依然安于现状!
真的应该觉醒了啊,热爱生命吧,时时掌控好自己的命运,才会活出更加美好的明天!
热爱生命不用轰轰烈烈,但要坦坦荡荡。
老人们常常羡慕我们,说我们年轻就是资本,但我们不要忘记啊,我们要时时学习,刻刻充实我们自己啊,因为我们永远在路上!
【篇七:
《热爱生命》读后感】
今天,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不过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
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接受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己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
时常想放弃学业,但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
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
着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己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现在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
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
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篇八:
热爱生命汪国真读后感】
这是汪国真诗作——《热爱生命》中的一句话,它将执着灌注于字里行间,从容不迫、娓娓道来。
全诗从成功、爱情、奋斗、未来四个意象着手,细腻地描绘了对生命义无反顾的不悔追求。
诗句风格清新淡雅、凝练朴实,润物无声地熨帖读者心灵,兼具教化意义。
“远方在哪里?
风前面是风,道路后面还是道路”这种看似永无尽头的追逐,犹如西西弗斯不停推上山却时刻滚落的那颗巨石。
于是,在这样一个现实胚胎中,分化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悲观主义和乐观主义。
然而,不论乐观主义者,即使悲观消极如川端康成,依旧以一颗赤子之心珍爱生命。
前方很渺茫,面对如斯其修远兮的追求,我们又应该秉持怎样的态度?
飘撒在石缝中的树种,咬定青山、吸风饮露,几经寒暑、几度春秋,长成了遒劲葱郁的大树;秋风过境,衰草留根土中、迎霜耐雪,待到春来,又萋萋绿染了大地,于是岁岁枯荣,生生不息;失了双脚的鸭子,一个似乎应该遗弃的卑微生命,以笨拙的飞翔赢得了它的美丽和尊严……自然万物蓬勃生意,优胜劣汰,以其顽强展示其不容亵渎的尊贵。
汪国真则淡淡言明:
不论是否成功,选择远方,就只往前追寻;不论是否获得,选择爱情,就只往前追寻;不论艰辛与否,选择奋斗,就往前追寻;不论难过与否,选择未来,就只往前追寻。
那么,在我的世界中,还有什么理由不义无反顾地追我所求呢?
当生命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将我们陷入岌岌可危的困境。
与其被动畏惧退缩,不如主动地奋起搏斗,做生活的主宰者。
在坎坷的生命里,曾经的我们是生活中的西西弗斯,也许抱怨不平,但当回首往事时,也许却如普希金般,将过去的一切视为亲切的怀念。
我们义无反顾的追求,需要的是一个作为后盾的坚定信念——热爱生命。
这信念是对生活的一种体会、一个态度:
让生命璀璨如红日、刚劲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烛光、脆弱如朽木。
有了目标,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个人消磨时光,自暴自弃,那么他的人生也将跟着裹足不前,其活着的便是具躯壳。
而怀揣信念,便就带上了希望,晕染了快乐。
那么,活着,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争中灿烂,挫折中完整。
奋斗是源于对生命的热爱,对所有的瞬间与长久的珍视。
热爱,不仅是这样至死方休的情感,还有对生命的充分利用和无悔奉献。
我清楚地知道,人生路上不仅仅是纯净湛蓝的天空和静美幽香的风景,更多的是大浪淘沙、霜风雪雨和荆棘拦路。
但“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会相信“只要愿意去做,人,无所不通”。
纵然理论付诸实践总差一步距离,但我将不懈努力。
不论爱情,不论事业,不论未来,不论奋斗历程,我将秉持坚定的信念、做好面对困难的准备、鼓起百折不挠的勇气,追我所求、义无反顾。
那么,总算是不辜负生命,总算无愧于生命的价值。
【篇九:
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是每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素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留下的最为璀璨的文章。
它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
冬天,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没有一点食物,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
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
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
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这个悲壮的故事跨越了几十个春秋,塑造了一个富有顽强意志力的淘金者。
读罢全文,最令人难以忘怀的,莫过于文中的淘金者不畏艰难,不畏死亡的形象了。
在寂寥的北方荒野里,在严寒和野兽的威胁下,淘金者孤身一人,极端疲倦和衰弱,通过自己的行动,寻找着求生之路。
即使他的身躯已经形如僵尸,他内在的生命却不愿死去而逼着他前行。
生命是什么?
生命为什么会如此之坚强?
我又一次地读完这篇小说,轻轻地合上书,陷入了深深地沉思。
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
淘金者虽然被比尔抛弃了,可他仍信任比尔。
他坚信,比尔会在前方不远处等他,他们会会合,然后一直往南走去。
这种信仰是一直支撑着淘金者的精神支柱。
也许是对生命本身的渴求,熊在淘金者昂扬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却了,病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
另一方面来说,我很钦佩淘金者在无助的紧要关头仍能维持做人的尊严。
他不愿意拿走抛弃他的比尔的那袋金子,也不愿吮吸比尔的骨头。
实在令人感佩!
记得有这样一个片段,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
读到这里,我忽地想起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中的“适者生存”。
我们不是强者,进化使我们失去了上树躲避的能力。
我们只有选择和“猛虎野兽”一决高低,才有机会“生存”下来。
死是容易的。
有时候,死是幸福的,挣扎在苦难中,死往往呈现出迷人的诱惑,焕发着解脱的芬芳。
而生是心力交瘁,是伤痕累累,是疲劳的极限和痛苦的顶点。
生死只在一念之间!
那么,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
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我们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总不能又赤裸裸的回去吧?
我们总该为这个世界留下一些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吧?
生命,人生,一个永恒的话题!
【篇十:
热爱生命读后感】
正如这本书的名字一样,我在通读全篇之后比以往更加热爱我的生命了,我充分意识到人在面临对自己的生命有巨大威胁的事物时的那种绝望和本能地随之而来的让自己活下去的坚定信念。
这种信念甚至连金子——多数人们活着的最大追求——也没能将它推翻,可见生命之可贵了。
《热爱生命》说的是一位淘金者被和他同样身处险境的同伴抛弃,独自一人同荒原上的险恶环境作斗争,最后在垂死之际得救的故事。
在这一段艰难的日子里,他几乎像一个原始人一般生活,所有的时间都是用来寻找食物和不停地走路,甚至爬。
尽管吃进去的远远抵不上跋涉所花去的力气,但是他情愿爬,也不愿停下来,因为一旦停下,他的结局便可想而知,还有什么比眼睁睁看着自己生命的火花渐渐熄灭更为痛苦和焦心的呢?
只要不停止,那怕只存在一丝希望,生命也便会因它而发光,不管那光是多么微弱。
生命是永不停息的。
他和大棕熊相遇过,他首先想到的不是害怕,而是在嚼厌了难以下咽的灯芯草和苦辣的浆果之后,想吃上一点肉。
这是多么可怕啊,饥饿已经将他逼到绝路上,看见了能将自己一口吞下的动物竟不觉得害怕了,却反过来想将它吃掉。
而他随后为了吓跑棕熊而发出的喊声,不,那已经不能叫做喊声,而是咆哮,凶猛的食肉动物发出般的咆哮,俨然是发自人内心最深处的一首悲壮的对生命的热爱之歌。
此外,他因激动而手忙脚乱地抓松鸡,却只抓到几根羽毛;将一个小水坑里的水几乎舀光来捉鱼,那鱼却通过一条缝隙游到一个大水坑里去了……类似的困难数不胜数,以至于他最后和一头狼互相较量,他那时已没有力气直立着走路了,只有慢慢地爬,他就这样在前面爬着,后面跟着那头有着一条干枯粗糙的舌头和可怕耐心的病狼……
然而,在我看来,最可怕的却是在故事一开始,他由于受了伤,向自己的同伴求救,那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发出的求救声”,可是同伴比尔却一句话也没说,荒原的残酷生活已经将比尔的人性磨灭了,他连一个表情也没有,就头也不回地一直向前走,只留下另一人在苍凉可怕、毫无生机的荒原上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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