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东镇闫窑村党总支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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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东镇闫窑村党总支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谯东镇闫窑村党总支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公推直选)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镇党委批准,中共谯东镇闫窑村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名,专职委员3名,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专职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为1名。
三、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专职委员候选人均由党员、群众公开推荐产生并公示后,报镇党委审查批准,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
五、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含已通知未到会者),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原则上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多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相同票数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另行选举。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反对、弃权或另选他人。
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O”,不同意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应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画一个“O”,不画“O”的视为无效。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七、选举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负责监票、计票工作。
监票人、计票人由全体党员直接推选,经大会通过。
已提名作为党总支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监票人和计票人在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八、会场设1个票箱。
投票的顺序是:
首先监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全体党员依次投票。
九、大会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选举委员会报告,并由大会主持人向全体党员宣布选举结果。
十、本选举办法由选举委员会提出,经本次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谯东镇车埠口村党总支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公推直选)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镇党委批准,中共谯东镇车埠口村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名,专职委员3名,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专职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为1名。
三、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专职委员候选人均由党员、群众公开推荐产生并公示后,报镇党委审查批准,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
五、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含已通知未到会者),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原则上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多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相同票数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另行选举。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反对、弃权或另选他人。
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O”,不同意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应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画一个“O”,不画“O”的视为无效。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七、选举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负责监票、计票工作。
监票人、计票人由全体党员直接推选,经大会通过。
已提名作为党总支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监票人和计票人在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八、会场设1个票箱。
投票的顺序是:
首先监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全体党员依次投票。
九、大会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选举委员会报告,并由大会主持人向全体党员宣布选举结果。
十、本选举办法由选举委员会提出,经本次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谯东镇石轿铺村党总支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公推直选)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镇党委批准,中共谯东镇石轿铺村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名,专职委员3名,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专职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为1名。
三、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专职委员候选人均由党员、群众公开推荐产生并公示后,报镇党委审查批准,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
五、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含已通知未到会者),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原则上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多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相同票数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另行选举。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反对、弃权或另选他人。
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O”,不同意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应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画一个“O”,不画“O”的视为无效。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七、选举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负责监票、计票工作。
监票人、计票人由全体党员直接推选,经大会通过。
已提名作为党总支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监票人和计票人在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八、会场设1个票箱。
投票的顺序是:
首先监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全体党员依次投票。
九、大会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选举委员会报告,并由大会主持人向全体党员宣布选举结果。
十、本选举办法由选举委员会提出,经本次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谯东镇铜关村党总支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公推直选)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镇党委批准,中共谯东镇铜关村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名,专职委员3名,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专职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为1名。
三、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专职委员候选人均由党员、群众公开推荐产生并公示后,报镇党委审查批准,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
五、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含已通知未到会者),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原则上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多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相同票数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另行选举。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反对、弃权或另选他人。
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O”,不同意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应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画一个“O”,不画“O”的视为无效。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七、选举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负责监票、计票工作。
监票人、计票人由全体党员直接推选,经大会通过。
已提名作为党总支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监票人和计票人在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八、会场设1个票箱。
投票的顺序是:
首先监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全体党员依次投票。
九、大会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选举委员会报告,并由大会主持人向全体党员宣布选举结果。
十、本选举办法由选举委员会提出,经本次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谯东镇辛各村党总支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公推直选)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镇党委批准,中共谯东镇辛各村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名,专职委员3名,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专职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为1名。
三、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专职委员候选人均由党员、群众公开推荐产生并公示后,报镇党委审查批准,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
五、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含已通知未到会者),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原则上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多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相同票数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另行选举。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反对、弃权或另选他人。
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O”,不同意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应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画一个“O”,不画“O”的视为无效。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七、选举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负责监票、计票工作。
监票人、计票人由全体党员直接推选,经大会通过。
已提名作为党总支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监票人和计票人在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八、会场设1个票箱。
投票的顺序是:
首先监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全体党员依次投票。
九、大会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选举委员会报告,并由大会主持人向全体党员宣布选举结果。
十、本选举办法由选举委员会提出,经本次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谯东镇石大营村党总支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公推直选)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镇党委批准,中共谯东镇石大营村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名,专职委员3名,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专职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为1名。
三、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专职委员候选人均由党员、群众公开推荐产生并公示后,报镇党委审查批准,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
五、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含已通知未到会者),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原则上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多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相同票数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另行选举。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反对、弃权或另选他人。
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O”,不同意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应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画一个“O”,不画“O”的视为无效。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七、选举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负责监票、计票工作。
监票人、计票人由全体党员直接推选,经大会通过。
已提名作为党总支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监票人和计票人在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八、会场设1个票箱。
投票的顺序是:
首先监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全体党员依次投票。
九、大会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选举委员会报告,并由大会主持人向全体党员宣布选举结果。
十、本选举办法由选举委员会提出,经本次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谯东镇余集村党总支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公推直选)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镇党委批准,中共谯东镇余集村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名,专职委员3名,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专职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为1名。
三、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专职委员候选人均由党员、群众公开推荐产生并公示后,报镇党委审查批准,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
五、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含已通知未到会者),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原则上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多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相同票数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另行选举。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反对、弃权或另选他人。
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O”,不同意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应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画一个“O”,不画“O”的视为无效。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七、选举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负责监票、计票工作。
监票人、计票人由全体党员直接推选,经大会通过。
已提名作为党总支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监票人和计票人在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八、会场设1个票箱。
投票的顺序是:
首先监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全体党员依次投票。
九、大会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选举委员会报告,并由大会主持人向全体党员宣布选举结果。
十、本选举办法由选举委员会提出,经本次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谯东镇大寺村党总支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公推直选)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镇党委批准,中共谯东镇大寺村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名,专职委员3名,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专职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为1名。
三、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专职委员候选人均由党员、群众公开推荐产生并公示后,报镇党委审查批准,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
五、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含已通知未到会者),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原则上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多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相同票数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另行选举。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反对、弃权或另选他人。
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O”,不同意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应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画一个“O”,不画“O”的视为无效。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七、选举设监票人3名,计票人3名,负责监票、计票工作。
监票人、计票人由全体党员直接推选,经大会通过。
已提名作为党总支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监票人和计票人在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八、会场设3个票箱。
投票的顺序是:
首先监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全体党员依次投票。
九、大会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选举委员会报告,并由大会主持人向全体党员宣布选举结果。
十、本选举办法由选举委员会提出,经本次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谯东镇辛集村党总支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公推直选)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镇党委批准,中共谯东镇辛集村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4名,其中第一书记、书记各1名,专职委员3名,第一书记、书记实行等额选举,专职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为1名。
三、党总支第一书记由镇党委提名,党总支书记和专职委员候选人均由党员、群众公开推荐产生并公示后,报镇党委审查批准,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
五、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含已通知未到会者),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原则上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多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相同票数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另行选举。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反对、弃权或另选他人。
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O”,不同意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应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画一个“O”,不画“O”的视为无效。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七、选举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负责监票、计票工作。
监票人、计票人由全体党员直接推选,经大会通过。
已提名作为党总支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监票人和计票人在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八、会场设1个票箱。
投票的顺序是:
首先监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全体党员依次投票。
九、大会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选举委员会报告,并由大会主持人向全体党员宣布选举结果。
十、本选举办法由选举委员会提出,经本次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谯东镇辛庄村党总支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公推直选)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镇党委批准,中共谯东镇辛庄村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名,专职委员3名,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专职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为1名。
三、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专职委员候选人均由党员、群众公开推荐产生并公示后,报镇党委审查批准,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
五、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含已通知未到会者),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原则上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多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相同票数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另行选举。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反对、弃权或另选他人。
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O”,不同意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应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画一个“O”,不画“O”的视为无效。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七、选举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负责监票、计票工作。
监票人、计票人由全体党员直接推选,经大会通过。
已提名作为党总支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监票人和计票人在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八、会场设1个票箱。
投票的顺序是:
首先监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全体党员依次投票。
九、大会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选举委员会报告,并由大会主持人向全体党员宣布选举结果。
十、本选举办法由选举委员会提出,经本次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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