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大赛理财规划师比赛技术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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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大赛理财规划师比赛技术文件
2010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
理财规划师比赛
技术文件
2010年北京市理财规划师比赛组委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
文件1:
2010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理财规划师比赛纲要
第一部分竞赛概述
一、比赛过程
比赛分为宣传报名、初赛、复赛、半决赛和总决赛等阶段。
(一)宣传报名阶段(2010年8月初~8月底)
组委会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发动和宣传,各单位组织选手报名。
(二)初赛(2010年9月4日~6日)
1.北京市金融工会委员单位推荐的150名优秀选手直接进入复赛。
2.个人自荐报名的选手必须经过初赛。
成绩前150名的选手方可进入复赛。
(三)复赛(2010年9月18日)
通过比赛评出理财规划能手250名(进复赛但未进入决赛的第51名至第300名选手),授予“北京市2010年度理财规划能手”荣誉称号,并获得由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提供的培训奖学金5000元/人(以代金券形式发放)。
(四)半决赛(2010年10月22日至23日)
通过比赛评出优秀理财规划师40名(进入半决赛但未进入总决赛的第11名至第50名选手):
授予“北京市2010年度优秀理财规划师”荣誉称号;由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颁发“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证书和培训奖学金8000元/人(以代金券形式发放),并成为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正式会员。
(五)总决赛(暂定2010年10月29日)
1.通过比赛评出年度十佳理财规划师10名:
授予“北京市2010年度十佳理财规划师”荣誉称号;由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颁发“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证书,成为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正式会员。
其中:
1)获得决赛第一名的选手:
授予“北京市2010年度金牌理财规划师”荣誉称号,发放奖金10000元人民币;由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颁发“国际注册理财规划师(ICFP)”证书;优先推荐参评“首都劳动奖章”。
2)获得决赛第二名的选手:
发放奖金5000元人民币。
3)获得决赛第三名的选手:
发放奖金3000元人民币。
4)获得决赛第四名第十名的选手:
每人发放奖金1000元人民币。
比赛组委会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比赛内容及考试形式
(一)比赛形式
本次比赛由理论知识、专业知识、现场展示、网络评选四部分组成。
(二)比赛内容
1、理论知识
1.1金融理财职业道德
1.2个人金融理财运作※
1.3个人金融理财风险的规避※
1.4金融理财产品销售
1.5银行理财※
1.6证券理财※
1.7证券投资基金理财
1.8保险理财※
1.9信托理财
1.10外汇理财
1.11金融理财有关的法规
1.12个人理财中的税收筹划
注:
※为重点符号,即该部分所占分值较高
2、专业能力
2.1个人仪容仪表
2.2会见客户前准备
2.3金融数据分析
2.4解答客户咨询
2.5签订理财合同
2.6理财案例分析
2.7客户跟踪实施
三、比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10年8月23日~8月31日
(二)网络初赛:
2010年9月4日~6日
(三)复赛:
2010年9月18日
(四)半决赛:
2009年10月22日至23日
(五)总决赛:
2009年10月29日(暂定)
第二部分竞赛说明
一、比赛各阶段成绩的构成
1、初赛总分成绩200分
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2个模块各100题,满分100分。
2、复赛成绩=专业成绩考试×20%+理财方案评分×60%+公众评分成绩×20%。
3、半决赛成绩:
以现场评委评分、媒体代表评分、选手互评评分、复赛成绩按照70%、10%、10%、10%比例综合计算。
4、总决赛成绩:
以现场评委评分、媒体代表评分、选手互评评分、现场观众评分、半决赛成绩按照60%、10%、10%、10%、10%比例进行综合计算。
二、比赛各阶段成绩的评判
(一)初赛:
所有选手通过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报名参加比赛。
1.单位推荐参赛。
北京市金融工会所属34家委员单位,按照不超过分配名额的数量(见附件,总计150人),推荐本单位优秀选手参加比赛。
被所在单位推荐的选手不用参加初赛,直接参加培训和复赛。
2.个人自荐参赛。
未获得所在单位推荐或不属于34家委员单位的选手,可以通过网络自荐报名参加初赛。
初赛成绩进入前150名者获准进入复赛。
按照成绩高低依次录取前150名。
初赛成绩仅作晋级标准,不予保留。
(二)复赛:
选手得分按照“专业成绩考试×20%+理财方案评分×60%+公众评分成绩×20%”进行计算,按得分高低依次晋级。
(三)半决赛:
以现场评委评分、媒体代表评分、选手互评评分、复赛成绩按照70%、10%、10%、10%比例综合计算,确定进入总决赛的人选。
(四)总决赛:
以现场评委评分、媒体代表评分、选手互评评分、现场观众评分、半决赛成绩按照60%、10%、10%、10%、10%比例进行综合计算。
三、比赛内容
1、初赛:
金融理财基本知识
2、复赛:
专业知识考试与理财方案设计
3、半决赛:
理财方案演示、表达能力、分析能力、销售能力、理财延展性知识。
4、总决赛:
专业知识、分析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理财延展性知识。
四、比赛现场评判人员及工作人员的配备
1、初赛:
网络答题,工作人员8名
2、复赛:
评委9人,工作人员6名
3、决赛:
评委7人,工作人员20名
4、总决赛:
评委7人,工作人员20名
五、比赛时间
1、初赛:
2010年9月4日至6日,每人30分钟。
2、复赛:
2010年10月18日,每人240分钟。
3、半决赛:
2010年10月22至23日,每组180分钟。
4、总决赛:
2010年10月18日,总共180分钟。
第三部分技术要求
一、职业道德
1、忠于职守,礼貌待人;
2、清洁卫生,保证安全;
3、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4、爱岗敬业,遵守纪律;
5、钻研业务,精益求精。
二、相关知识与技能
参赛选手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3697-2009):
个人理财规划师的要求》所要求的相关知识。
三、参赛人员范围
本次比赛参赛对象为北京市属、中央在京、外埠在京以及外资在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中在首都地区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
文件2:
2010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理财规划师比赛规则
本次竞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3697-2009):
个人理财规划师的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国际金融等相关知识。
第一部分竞赛项目及内容
一、竞赛项目
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第一届理财规划师比赛
二、竞赛内容与方式
竞赛内容分为:
初赛:
理论知识(网络笔试);
复赛:
理论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两部分;
半决赛:
选手现场演示、答问、模拟情景演练三部分;
总决赛:
选手现场展示、现场答问、案例演练三部分。
理论知识竞赛、专业知识竞赛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
三、竞赛程序与时间安排
本次竞赛分初赛、复赛和半决赛、总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初赛:
9月上旬完成。
所有选手通过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报名参加比赛。
1.单位推荐参赛。
北京市金融工会所属34家委员单位,按照不超过分配名额的数量(见附件,总计150人),推荐本单位优秀选手参加比赛。
被所在单位推荐的选手不用参加初赛,直接参加培训和复赛。
2.个人自荐参赛。
未获得所在单位推荐或不属于34家委员单位的选手,可以通过网络自荐报名参加初赛。
初赛成绩进入前150名者获准进入复赛。
(二)复赛:
初定于2010年9月18日进行。
成绩排名前50名进入半决赛。
(三)半决赛:
初定2010年10月22日至23日进行。
成绩排名前10名进入总决赛。
(四)总决赛:
暂定2010年10月29日进行。
第二部分参赛资格及报名办法
一、本次比赛参赛对象为北京市属、中央在京、外埠在京以及外资在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中在首都地区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
不受学历和职务的限制。
二、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
三、参赛选手应按大赛要求做好报名及参赛前的准备工作。
四、报名办法:
1.无论是单位推荐参赛,还是个人自荐参赛,必须进行报名。
2.报名时请登陆北京市总工会技术英才网或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网站进行在线报名。
报名时要清楚填写详细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3.报名截止日期为2010年8月31日24:
00。
第三部分竞赛场地与设施
一、赛事安排与竞赛场地
复赛、半决赛和总决赛的竞赛场地、赛事安排由比赛组委会秘书处确定。
二、赛场设施
1.笔试竞赛在由比赛组委会确定的标准教室进行。
2.半决赛和总决赛场地:
待定。
第四部分竞赛细则
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准考(赛)证参加竞赛,参加决赛的选手还须要佩戴胸牌。
2.参赛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
并应按指定座位号、机位号参加竞赛。
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除携带竞赛必备的用具(如钢笔、尺、橡皮、计算器等)外,不准带入任何技术资料和工具书。
所有通讯工具、摄像工具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
4.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监考人员或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在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答题或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
二、竞赛规则
1.理论知识与专业知识竞赛
(1)理论知识竞赛和专业知识竞赛以书面答卷(闭卷)方式进行,采用相同试卷。
复赛理论知识竞赛时间为60分钟。
复赛专业知识竞赛为180分钟。
(2)竞赛试题范围参照“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理财规划师比赛考试大纲(内容、知识点)”。
(3)答题用的稿纸由现场工作人员统一发给,选手不得自带任何资料进入赛场。
(4)选手在竞赛试卷上规定位置填写准考证号。
试卷其它位置不得有任何暗示选手身份的标记,否则取消本次竞赛成绩。
(5)参加复赛的选手从若干个备选案例中自选一题设计理财方案,选手应在规定的时间内(3-4小时)现场完成方案设计,制作完成后,将电子WORD文档上交评委会。
由专家评委根据流程是否规范、设置的参数是否合理、对客户的建议是否合理及可操作性等方面评定打分。
2.现场展示
现场决赛形式为参赛选手演示、知识答问、案例分析、模拟情景演练。
(1)现场展示:
参赛选手将复赛设计的理财方案制作成PPT模板,上交评委会,并现场进行演示和阐述。
主要考察选手的语言表达能力、对案例的理解水平以及营销能力。
(2)知识答问:
参赛选手现场回答问题。
内容涉及到投资理财专业知识、健康管理等方面内容,主要考察选手的知识面。
(3)案例分析、模拟情景演练:
参赛选手模拟日常工作情景,由现场观众和评委饰演客户,进行理财咨询。
考察选手对客户需求的准确把握程度、与客户沟通能力以及擅于把握机会进行营销等方面的能力。
三、赛场规则
1.赛场工作人员着装整齐,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在指定赛区内工作。
2.各赛场除现场监考、安全巡视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竞赛进行。
4.各参赛单位的领队及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实操赛场。
第五部分成绩评定方法
一、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
1、初赛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计算机判卷。
2、复赛和半决赛、总决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委员会的评委组负责。
二、初赛成绩评定方法
1.单位推荐选手不用参加初赛,直接进入复赛,并可参加复赛前的培训。
2.个人自荐参赛选手报名后必须参加初赛。
初赛形式为网络限时答题。
登陆比赛界面后,系统会随机抽取100道试题,比赛选手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
试题内容为理财基础知识和理财专业知识两个模块。
只有通过基础知识模块后才能进入下一个模块继续比赛。
试题形式为单选、多选、判断,内容兼顾理论和实际相结合。
两个模块答题总成绩前150名的选手,选手进入复赛。
3.单位推荐(150名)和初赛成绩前150名的选手,将在比赛组委会网站和中国经济网上公示。
三、复赛成绩评定方法
复赛内容为理财专业知识与理财案例分析。
1.理财专业知识占复赛成绩20%,采取现场答题方式进行。
2.理财案例分析占复赛成绩60%,参加复赛的选手从若干个备选案例中自选一题设计理财方案,选手应在规定的时间内(3~4小时)现场完成方案设计,制作完成后,将电子WORD文档上交评委会。
由专家评委根据流程是否规范、设置的参数是否合理、对客户的建议是否合理及可操作性等方面评定打分。
3.社会公众评分占复赛成绩20%,在组委会与中国经济网上将会发布参赛者理财方案,栏目中设有评分区,供社会公众打分之用。
4.三项总分成绩前50名选手进入半决赛。
四、半决赛成绩评定方法
进入决赛的50名参赛者将通过抽签的形式分为10组,每组5人,采取5进1方式选出10名进入总决赛的名额。
半决赛成绩以现场评委评分、选手互评评分、媒体代表评分、复赛成绩按照70%、10%、10%、10%比例综合计算,确定进入总决赛的人选。
1.半决赛形式为参赛选手现场展示、现场答问、模拟情景演练。
现场评委和媒体代表根据选手表现进行评分。
1)现场展示:
参赛选手将复赛设计的理财方案制作成PPT模板,上交评委会,并现场进行演示和阐述。
主要考察选手的语言表达能力、对案例的理解水平以及营销能力。
2)现场答问:
参赛选手现场回答问题。
内容涉及到投资理财专业知识、健康管理等方面内容,主要考察选手的知识面。
3)模拟情景演练:
参赛选手模拟日常工作情景,由现场观众和评委饰演客户,进行理财咨询。
考察选手对客户需求的准确把握程度、与客户沟通能力以及擅于把握机会进行营销等方面的能力。
2.选手互评评分:
进入半决赛的参赛选手对其他选手的理财方案进行评分。
五、总决赛成绩评定方法
总决赛拟定在电视演播大厅里以现场比赛形式进行,由电视台进行现场录像并选择时段进行播放,中国经济网在技术允许情况下进行网络直播或延时直播。
总决赛成绩以现场评委评分、现场观众评分、媒体代表评分、选手互评评分、半决赛成绩按照60%、10%、10%、10%、10%比例进行综合计算,确定最终名次。
1、现场评委评分的比赛形式包括:
1)个人阐述。
10名选手按赛前抽取的号码排序进行自我介绍和对理财规划的阐释(每人限时3分钟),评选委员会专家进行点评、打分(可综合考虑外在形象、谈吐气质,语言逻辑性,时间控制在15分钟)。
2)互动环节。
征集网民、现场观众的投资理财问题,由选手逐一回答,并由嘉宾和评选委员会专家提问、点评、打分(每人1分钟)。
3)必答题。
设置20个金融理财知识小问题,包括选择题和是非题。
4)理财趋势论点。
每人一题,抽签答题,专家、嘉宾可进行随机点评,限时3分钟完成答题论述。
5)理财判断。
2.选手互评评分。
由其他9名参赛者对选手表现进行评分。
3.现场观众评分。
由现场观众对总决赛十名选手表现进行评分。
4.媒体代表评分。
由现场媒体代表对总决赛十名选手表现进行评分。
经过四轮评分,5项分数相加评出名次,以得分最高者为冠军。
六、比赛各阶段排名规则
(一)初赛排名规则
1.依据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项成绩之和排名,即总成绩较高者,名次在前。
2.成绩相同者,参赛日期靠前者,名次在前。
3.成绩相同者,专业知识比赛所用时间较短者,名次在前。
(二)复赛排名规则
选手得分按照“专业成绩考试×20%+理财方案评分×60%+公众评分成绩×20%”进行计算,按得分高低依次排名。
(三)半决赛排名规则
以现场评委评分、媒体代表评分、选手互评评分、复赛成绩按照70%、10%、10%、10%比例进行综合计算,按得分高低依次排名。
(四)总决赛排名规则
以现场评委评分、媒体代表评分、选手互评评分、现场观众评分、半决赛成绩按照60%、10%、10%、10%、10%比例进行综合计算,按得分高低依次排名。
。
第六部分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备件,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在申诉选手所参加竞赛结束24小时内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
二、仲裁
1.为保证竞赛顺利进行,保证竞赛结果公平公正,大赛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
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工作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通知领队或当事人。
3.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第七部分其他
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
文件3:
2010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理财规划师比赛守则
为保证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金融理财比赛)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参赛选手和竞赛工作人员的行为,特制定技能竞赛守则。
对违反本守则者,按《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纪律处罚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第一部分参赛选手竞赛守则
1.严格遵守技能竞赛规则、技能竞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2.佩带参赛证件及着工装进入比赛场地,并接受裁判员的检查。
3.进入赛场前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赛场相关人员妥善保管。
4.竞赛过程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偷看暗示,不准擅自离开赛场。
5.竞赛完成后必须按裁判要求迅速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内滞留。
6.竞赛结束时间到达,应立即停止答题和操作,不得拖延竞赛时间。
7.爱护竞赛场所的设备、设施等,不得人为损坏竞赛用设施设备。
8.如对监考员或竞赛过程有异议,应24小时内由所在单位向大赛仲裁组以书面形式提出。
第二部分监考员工作人员守则
1.服从比赛组委会的领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切实做到严格认真,公正准确,文明执裁。
2.必须佩带监考员胸卡,仪表整洁,语言举止文明礼貌,接受仲裁组成员和参赛人员的监督。
3.须参加大赛组委会的赛前监考员培训。
4.严格按制度和程序领取试卷、文件和物品。
5.保守比赛秘密。
竞赛期间,不得向各单位及选手泄漏、暗示比赛秘密。
6.严格遵守比赛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
7.严格执行竞赛纪律,除应向参赛选手交代的竞赛须知外,不得向参赛选手暗示解答与竞赛有关的问题,更不得向参赛选手进行指导或提供方便。
8.实行回避制度,不得与本单位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接触联系。
9.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
10.监督选手遵守竞赛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不得无故干扰选手比赛。
正确处理竞赛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11.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维护赛场纪律,如实填写赛场记录。
第三部分评分员守则
1.服从大赛组委会和技术工作委会员的领导,遵守职业道德。
2.严格按照有关竞赛规程、评分标准进行检测和评分,如出现不同意见,由各项目裁判长召集评审人员共同研究。
做到评分准确,可靠。
3.竞赛期间,不得与各单位选手接触,联系。
4.采取流水式评分方法,对评分结果进行一查、二审、三复核。
即本人自查,第二人互审,监督人员复核。
5.按要求做好评分记录,填写专业知识项目评分表。
6.严格保守竞赛秘密,在竞赛结果公布之前,不得泄露选手的竞赛成绩。
第四部分仲裁工作人员守则
1.在仲裁组长领导下,按照职责,独立负责地做好仲裁工作。
2.检查和监督各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执行竞赛规程的情况。
3.依据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受理各代表队的申诉。
4.对竞赛过程中出现的泄密现象和有失公正公平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部分工作人员守则
1.在组委会及下设工作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做好工作。
2.熟悉《比赛规程》,认真执行比赛规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
3.服从领导,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发扬团结互助精神。
第六部分保密守则
1.试件封箱、重新编号由评委会指定专人负责。
2.参赛选手的竞赛成绩由比赛组委会审定后,统一公布。
文件4:
2010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理财规划师比赛参赛须知
第一部分参赛选手及单位须知
为了保证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金融理财比赛)顺利进行,坚决贯彻“公正、公开、公平”的竞赛原则,经大赛组委会研究,特制订本《参赛须知》。
大赛组委会要求全体参赛选手严格执行。
一、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取消本次竞赛成绩。
2、参赛选手必须按规定时间(比赛前15分钟),凭准考(赛)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开始入场。
比赛开始15分钟后禁止入场。
3、参赛选手入场后对号入座,应将准考(赛)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4、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摄像工具、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进入考场。
5、带好圆珠笔或钢笔,书写部分一律用圆珠笔或钢笔做答。
不按规定要求做答的,一律无效。
在
6、考试过程中,参赛选手确需临时离开考场,在征得评委人员同意后,由评委人员同行。
7、在听到考试铃声响后才能答题;考试过程中,参赛选手不得交头接耳,不准偷看、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案内容,一经发现,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本次成绩以零分计算。
8、笔答竞赛,在考试开始15分钟后,参赛选手方可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参赛选手退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
9、在比赛结束前5分钟内,参赛选手停止提前交卷。
考试规定时间一到,参赛选手立即停止答卷,将试题和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待评委人员收卷、并点检试卷份数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10、所有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均不能带出考场外。
二、参赛单位须知
1、各参赛单位代表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2、参赛人员务必于赛前15分钟到赛场等候,迟到l5分钟以上,按弃权处理,已检录入场的参赛选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3、竞赛过程中,除执行评委员、工作人员、大赛有关人员(带证件)和参加当场次比赛的选手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参赛人员比赛完毕应及时退出比赛现场。
4、各单位领导、参赛选手要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
5、参赛选手如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提起申诉的,必须在24小时内由单位提出书面报告送交仲裁组。
口头报告或其他人员要求解释处理,仲裁组不予受理。
6、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第二部分复赛阶段竞赛须知
一、复赛阶段评委须知
(一)总则
为了保证大赛顺利进行,坚决贯彻“公正、公开、公平”的竞赛原则,经大赛组委会研究,特制订本《评委须知》。
大赛组委会要求全体评委员严格执行、认真工作。
必须做到:
1.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评委员荣誉,依法行事,依法办事。
2.严守“公正、公开、公平”的竞赛原则。
3.坚决执行评委守则和工作流程,服从组委会和评委长管理。
4.实行回避制度,评委不得担任本单位选手的竞赛评委工作。
不得与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接触联系。
5.工作细致、严格、耐心、不循私情。
6.为人师表,统一着装,竞赛期间不喝酒,不吸烟。
(二)准备阶段
1.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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