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煤与瓦斯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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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煤与瓦斯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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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煤与瓦斯管理制度
防治煤与瓦斯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目录1
抽放工程检查验收制度3
龙山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计划、技术、财务、器材供应、监督管理制度4
防突减压装置安装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7
关于加强防突掘进工作面放炮管理的规定9
龙山煤矿瓦斯抽放管理制度11
龙山煤业公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经验与做法17
龙山煤业公司瓦斯抽采考核管理办法19
龙山煤业公司瓦斯异常应急响应预案23
通风、抽采、监控、防尘、防灭火系统定期审查制度28
瓦斯抽放安全管理制度30
“一通三防”例会制度37
报表审阅制度38
“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制度39
“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42
瓦斯治理专题研究会制度44
钻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46
抽放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1、每次施工抽放、排放钻孔必须有设计,抽放队严格按设计施工,不得虚报进尺,发现一次扣当班工资,并罚款100元。
2、施工钻孔期间通风防突部人员现场跟班,详细记录各钻孔孔深、倾角、见岩及瓦斯动力现象。
3、跟班人员不得空班,并与抽放队施工人员同上同下,不得半班升井,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抽放钻孔封孔深度不得小于5米,并且保证钻孔及联接处不漏气。
5、抽放管路安装距巷道底不得小于0.3米,管路无积水、无破损、无泄漏。
6、抽放泵站安装及管路安装符合规程规定。
7、钻孔联接、管路安装完毕后,由通风防突科、抽放队进行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施工。
8、每旬对抽放管路,每月对三爆装置进行检查,并建立抽放管路安全装置管理台帐、检查台帐。
龙山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计划、技术、财务、器材供应、监督管理制度
1、通风防突科每月、季、年度应根据生产部门提供的生产计划,编制年度、季度、月份的防治突出措施、计划和抽放计划。
2、生产部门必须把年度、季度、月份的防突措施计划、瓦斯抽放计划列入年度、季度、月的生产计划,并督促完成。
3、矿长对防治突出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检查、平衡防治突出工作,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劳动力、财力、物力、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顺利进行。
4、矿总工程师对防治突出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突工作计划措施。
5、通风防突科为防治突出的技术管理机构,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防突管理、技术指导、防突技术的推广工作,组织编制防突设计和计划,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6、地质部门在采掘工作面开采之前,必须向通风防突科提交详细的地质构造资料,在采掘过程中要做好地质预报工作并协助防突科做好瓦斯地质等工作,防止误穿突出煤层和突出危险地带。
7、矿总工程师必须于上报年度安全技措工程项目资金计划时列出防突专用项目资金计划报局,由总工程师负责监督落实资金使用情况。
8、矿总工程师必须从矿成本中提取防突专用仪器、仪表设备及工具材料等科研费用,由防突科编制年、月防突资金计划,上报财务,矿总工程师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9、矿财务科、供应科、劳资科都必须把年度、季度、月份的防治突出措施计划所需的资金、设备、劳动力相应地纳入财务、器材供应、劳动力计划。
10、建立防突工作奖励制度,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掌握和分配该项资金,以促进做好突出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
11、防突所需仪表、仪器、设备、工具材料由通防科列出年、月份计划,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报送材料科、供应科,所需费用均列入安全技措投入。
12、材料科、供应科应按计划提供所需物资,且保证质量,必要时由通防科人员协助购买。
13、与突出矿井有关的其它大型设备由各职能部门提交申请,经矿长审批后,报送材料、供应、财务等部门。
14、劳资、财务部门应将通防科、通风区、抽放队的工资、奖罚资金、材料费用、科研经费及其它有关防突工作的经费做为安全技措资金,登记造册。
15、矿安检科负责监督《防突细则》中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参加防治突出专门设计及其措施的审查;监督防治突出设计和措施实施;监督防治突出措施费用的使用;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行使违章罚款或提出其他处理意见;对突出隐患,要求在限期内予以解决;对威胁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突出事故的作业场所,令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16、在有突出危险的工作面和采区的电气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
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每旬检查一次,严禁使用失爆的电气设备。
瓦斯监测部门提供井下瓦斯浓度的变化状况,并在灾变时发出警报,人员迅速撤离,避免大量伤亡。
防突减压装置安装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防突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第19号令,颁布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一百零四条规定:
为降低爆破诱发突出的强度,可根据情况在炮掘工作面安装挡栏。
挡栏可以用金属、矸石或木垛等构成。
金属挡栏一般是由槽钢排列成的方格框架,框架中槽钢的间隔为0.4m,槽钢彼此用卡环固定、使用时在迎工作面的框架上再铺上金属网,然后用木支柱将框架撑成450的斜面。
一组挡栏通常由两架组成,间距为6~8m。
可根据预计的突出强度在设计中确定挡栏距工作面的距离。
一、防突减压装置:
防突减压装置使用10号槽钢加工制作,根据巷道断面进行加工,一道减压装置由三块组成,靠风筒一边较短,使用时,进行巷道全断面布置,并在防突框架上铺钢丝网,框架彼此用卡环进行固定。
二、防突减压装置安装标准
1、每个突出危险掘进工作面安装两道防突减压装置;
2、安装位置:
第一道距窝头10~20m,第一道与第二道间距为6~8m;
3、每块防突减压装置由2根木支柱进行支撑,每道用6根支柱完成,两道共使用12根支柱。
(其中:
4根:
长2.5m,直径16厘米的松木;2根:
长1.8m,直径16厘米)。
支柱加工光滑,用油漆涂抹上红白相间的特殊标志,便于辨认。
4、使用安装时,一头顶在框架的专用槽内,一头支在底板上,与防突框架成45度角。
5、减突装置安装要牢固,可靠、有一定的机械强度。
三、防突减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
1、防突减压装置由所在施工区队进行安装、管理和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完好。
2、每次进行爆破前,把防突减压装置进行安装,使其封闭巷道全断面。
人员进入工作时,把防突减压装置移到一边,不妨碍运输和行人。
3、施工单位按照防突减压装置安装标准规定,及时进行前移,保证符合规定距离,真正起到防突减压的作用。
四、防突减压装置使用管理责任
1、防突减压装置由使用单位进行安装和管理,责任人为:
跟班队长、班长。
2、监督人:
安全监察部安监员、通风区瓦斯检查员。
五、对不使用防突减压装置的处罚
对使用监督不力,对安全部安全监察员、通风区瓦斯检查员各罚款100元;对施工单位罚款3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原2009年5月1日制定的《防突减突装置安装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废止。
关于加强防突掘进工作面放炮管理的规定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加强突出掘进工作面的放炮管理,防止由于放炮诱导引起煤与瓦斯突出,特对突出掘进工作面的放炮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放炮时,按照防突措施规定的停电撤人范围停电撤人。
二、在所有能进入回风系统的入口必须设专人站岗警戒。
三、放炮地点设在进风巷道的反向风门外。
放炮时必须关闭反向风门。
四、由通风区负责在放炮地点悬挂《放炮管理牌板》,放炮前实行分工负责并在“牌板”上签字。
五、调度室负责在放炮地点安装直通调度的电话。
六、放炮过程中的职责
1、班组长对放炮的全过程进行负责,具体对撤人、站岗、停电、清点人数,下达放炮命令,并在“放炮管理牌板”撤人、站岗、停电栏内签名。
2、瓦斯检查员负责反向风门在放炮时进行关闭,对班组长、放炮员的职责进行监督。
并在“放炮管理牌”反向风门栏内签字。
3、放炮员负责分别向通风调度和公司调度汇报,汇报次数为3次。
第1次:
放炮时间。
第2次:
瓦斯检查员、放炮员和班组长进入检查时间。
第3次:
经检查一切正常后,施工人员进入工作时间。
负责在“放炮管理牌板”上签字并作好记录。
4、通风调度员和公司值班调度员负责详细记录汇报的放炮情况。
七、一次炮拉不响时,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未查明原因前严禁二次起爆。
八、放炮后,至少停30分钟后方准由瓦斯检查员、放炮员和班组长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
经检查一切正常后方准通知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工作。
若发现瓦斯变化异常,瓦斯浓度同放炮前相比变化比较大,并且不能够很快降下来,任何人不得打开反向风门进入掘进工作面,必须立即向调度汇报,经调度汇报有关部门和领导后,确定是否进入掘进工作面。
九、安监部、通防部及有关部门要不定期现场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在放炮过程中不负责任、不按规定执行的失职行为,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和其他规定给予处罚。
龙山煤矿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我矿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瓦斯突出事故频繁。
自2001年开始,利用YD-3型井下移动泵站进行本煤层瓦斯抽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瓦斯抽放量逐年增加,虽然开展瓦斯抽放工作多年,但在管理工作中没有一个统一标准,造成一些工作无章可循,参数测定工作也不规范。
为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瓦斯抽放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加强瓦斯抽放管理,提高瓦斯抽放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龙山煤矿瓦斯抽放管理制度》,以此推动我矿瓦斯抽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瓦斯抽放钻孔施工
1、瓦斯抽放钻孔必须有专门设计,施工中必须按设计执行,钻孔深度、倾角、方位、孔径、孔间距要与设计相符。
打钻过程如见岩、出水,必须向通风防突科汇报,经同意方可更改设计角度,非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2、严禁在孔口附近利用敲击的方法拆卸钻杆,非敲击不可时必须使用铜锤,防止撞击火花引起瓦斯爆炸事故。
3、每小班打钻组长要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并要正常使用。
施工过程中发现瓦斯超限,要立即停钻,待施工地点20m范围内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后方可施工。
4、凡施工的钻场都要设置局部通风。
5、在钻场施工抽放钻孔时,通风区瓦斯检查员要在现场密切监视瓦斯情况,施工过程中发现钻场瓦斯超限或打钻喷孔严重时,有权责令抽放队打钻人员停止工作,待施工地点及20m范围内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后方可重新施工。
6、钻具码放整齐。
钻杆距钻机3m左右,在钻场打钻时,钻杆、操作台和油箱要放在钻场外,并不得影响通行。
7、打钻地点及钻场前后30m巷道内无淤泥积水及杂物。
8、抽放队要配备专职钻机维修人员,发现钻机出现故障要及时排除。
井下维修有困难时,升井到地面检修。
9、钻孔施工时,由每小班带班组长在井下现场填写《钻孔原始记录》,每个钻孔的记录要完整,记录内容包括:
施工时间、施工地点、钻场号、钻孔号、钻孔倾角、钻孔深度、塌孔喷孔见岩等情况,记录要填写清楚升井后交到队值班室。
10、当每班没有打完的钻孔,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打钻人员交待清楚。
下一班打钻人员必须在现场核对钻孔号、孔深和钻孔倾角,记录时只记录本班进尺。
11、钻孔采用聚氨脂封孔。
岩石孔封孔长度不得小于3m,煤孔封孔长度不得小于5m。
封孔管采用直径25mm无缝钢管。
12、封孔之前应先将钻孔内煤粉和水分处理干净保证钻孔及管接头严密不漏气。
13、为了避免封孔管因碰撞晃动而影响封孔质量,应在孔口处用水泥固定封孔管,或者用木楔将封孔管与孔口壁楔紧固牢。
二、瓦斯抽放管路系统
1、瓦斯抽放系统按照安装要有专门设计,工程施工完成后,要对系统进行验收检查,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要重新施工,直到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瓦斯抽放主管、只管至少每100m留一三通,以便检查管路负压。
3、瓦斯抽放主管、支管、连接管、过道管、放水器必须在地面刷两遍红漆后才能入井使用。
4、瓦斯抽放管路必须吊起,管子吊起高度距巷道底板不得少于300mm,距巷帮不大于200mm。
5、瓦斯抽放管路铺设要平直,不得拐死弯。
6、抽放系统内不得漏气。
(管路接头、焊口、放水装置、闸门等)
7、按设计位置安装放水器并能正常使用,每个放水器的盛水量不得少于0.5m3,采空区抽放每天放水一次,本煤层抽放每周放水一次。
8、过道管的制作要与巷道顶部形状相一致,不得影响巷道内的任何运输(运输皮带铺设、矿车运输)。
9、施工完的钻孔必须及时封孔,两天内连接抽放。
抽放钻场施工完毕后,必须在24小时内连接抽放。
10、在抽放系统设计规定的位置,预留抽放参数监测孔。
11、抽放钻孔停抽和抽放管路拆除前,须征得通风防突科或矿总工程师的同意,非经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抽放钻孔或抽放管路。
拆卸下的管子在井下集中或运到地面进行防锈处理后,能继续使用的可投入使用,腐锈严重的不得再投入使用。
12、抽放队拆卸抽放管路或抽放钻孔后,必须做好记录。
记录包括:
管路种类、管路长度、钻场号、钻孔号和孔板编号,并向通风防突科汇报,拆卸下的孔板必须及时入库。
三、瓦斯基础参数测定
1、新采区,新工作面有条件的要进行煤层瓦斯压力、煤层透气性系数的测定工作。
2、每一工作面掘进过程中按参数测定要求分别测定:
煤样工业分析、孔隙率、瓦斯吸附常数、瓦斯放散初速度、煤的坚固性系数及煤层瓦斯含量等指标,取样个数不少于两个。
3、工作面抽放钻孔施工完毕后,及时测定各钻孔自然瓦斯涌出量。
4、工作面掘进过程中,在该工作面新暴露煤壁打1~2个实验钻孔,定期测定钻孔流量,利用回归分析求出钻孔瓦斯流量随时间变化规律的负指数方程qt=qoe-at,利用该方程计算工作面预抽钻孔数量和钻孔间距。
5、通风防突科收集钻孔资料(包括自然涌出量、抽出量、抽放浓度等)。
四、瓦斯抽放系统参数测定
1、工作面预抽钻孔施工后,通风防突科必须及时对预抽钻孔进行编号,确定每个钻孔的具体位置、方位、深度。
并及时绘制在抽放钻孔施工布置图上。
2、钻孔施工完毕后必须逐一测定各钻孔孔口负压、流量和瓦斯浓度,发现孔口负压低于10kpa或瓦斯浓度低于10%,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处理后方可并网抽放。
3、工作面预抽钻孔并网抽放后,每旬在只管孔板上测定一次流量、负压和瓦斯浓度,根据钻孔有效长度计算百米钻孔抽放量。
4、抽放钻场施工完毕后,及时对各钻场及钻孔进行编号,每个抽放钻场安装2寸孔板流量计,并且挂牌管理。
管理牌内容包括:
钻场号、钻孔长度、瓦斯浓度、始抽时间、测定日期、测定人等内容。
5、抽放钻场施工完毕后,通风科将钻场位置、钻孔长度、方位、倾角等及时绘制在抽放钻孔布置图上。
6、根据钻孔设计,在同一工作面内选两个钻场的工作面预抽钻孔,对钻场内的每个钻孔进行流量测定,并做好记录。
以该钻场为测点,每旬测定一次钻场流量、瓦斯浓度,作为该工作面内抽放钻孔的单孔百米抽放量。
7、凡井下抽放的钻场,每周测定一次钻场负压、流量和瓦斯浓度,若流量、负压、浓度有较大时,必须对每个钻孔进行检查,发现漏气及时处理或停止抽放。
8、每旬至少在抽放主管、支管的监测孔上测定一次流量、负压和瓦斯浓度。
据此,各支管抽放量相加,并与泵站主抽放管上测定的流量对比,选平均值作为采区总抽放量。
五、瓦斯抽放泵站
1、泵站所在地点应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且应选在有新鲜风流流过的巷道中。
2、有足够的空间,巷道支护条件良好,泵站前后各2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其它杂物。
3、应有独立的供电和给排水系统。
4、泵站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
5、泵站内安设瓦斯浓度监测报警断电仪,当泵站室内瓦斯浓度超过1%时能自动报警,若瓦斯浓度超过1.5%时能自动切断抽放泵站电源,只有当室内瓦斯浓度将到1%以下时才能人工送电。
6、井下抽放泵站每小时测定一次负压、瓦斯浓度、流量、温度等参数。
7、有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悬挂。
8、值班司机吃持征上岗,着装规范。
9、各种安全装置齐全,能完好使用。
六、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1、有专门的抽放队伍,有专门的监测人员,人员配备满足要求。
2、实行计划管理,每年要编制钻孔施工、抽放量计划,并按计划施工,逐月考核。
3、编制矿瓦斯抽放长年规划,做到掘、抽、采平衡,保证煤层瓦斯预抽时间。
4、有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5、准确及时地填报以下图表:
矿井瓦斯抽放旬报表;
矿井瓦斯抽放月报表;
瓦斯抽放系统图;
瓦斯抽放钻孔施工布置图;
钻孔流量、负压、浓度测定记录;
钻场流量、负压、浓度测定记录;
瓦斯抽放设备台帐;
瓦斯抽放钻孔台帐;
瓦斯抽放量台帐。
龙山煤业公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经验与做法
龙山煤业公司自建矿以来,已经发生了111次煤与瓦斯突出,给安全生产带来严重威胁,给人民生命带来极大痛苦,自2006年5月1日发生第111次突出以来,截止现在未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我们的具体做法如下:
一、领导重视,思路清晰
多年来,瓦斯突出事故给企业和人民带来的严重损失,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深深打动了公司领导的工作思路。
树立了瓦斯突出是可以杜绝的,是可以防治的;从瓦斯突出不伤人,到瓦斯绝对不能突出;瓦斯突出就是事故的思路转变。
二、加大防突、瓦斯治理的资金投入
在防突、瓦斯治理方面的投入资金,全力保证。
购进防突钻机16台,建立了地面瓦斯抽放泵站,满足矿井瓦斯抽放需要。
防突人员的奖励优先。
三、加大防突工程的监督力度
在防突工程的监督机制上,制定了《龙山公司关于加强突出危险掘进工作面防突管理规定的通知》(2007)87号文件,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机电,生产,安全经理为副组长、生产技术部,通风防突部,安全监察部,通风区,抽放队主要领导对防突工程进行现场监督、验收。
保证了抽放工程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杜绝虚假现象。
四、加强地质构造附近的防突情况勘探
1、摸清掘进工作面前方的地质情况,以便提前采取防突措施。
2、遇到地质构造,制定具体的防突、有针对性的补充
措施。
五、严格控制措施超前距和总结的有效措施
1、采取长抽短掘,严格控制超前距离不得小于10m。
2、掘进施工单位和防突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按照准掘通知单施工,不得出现超掘。
3、把放炮后的瓦斯含量作为一项防突管理指标:
把放炮后的瓦斯含量升高值,上升0.3%和最高不得超过0.8%,就要采取措施。
总之,经过大家的努力,龙山公司从2006.5.1日以来
要认真总结防突的经验,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防治煤与瓦斯和瓦斯管理的文件规定,进一步搞好龙山公司的瓦斯工作。
龙山煤业公司瓦斯抽采考核管理办法
为全面提升龙山公司瓦斯治理水平,进一步加大瓦斯抽采力度,真正做到应抽尽抽、以抽保用、以用促抽,有效防范各类瓦斯事故,扎实有效推进“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保证2010年达到全国瓦斯治理示范矿井要求。
特制定瓦斯抽采考核管理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抽放队职责:
1、抽放队队长是本队瓦斯抽采和利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保证瓦斯抽采人员,将瓦斯抽采和利用工作放在本队工作的首要位置。
2、抽放队队长全面负责瓦斯抽采钻孔的施工管理,抽采系统的管理和抽采监测工作,保证矿井抽采系统正常运转。
保证发电所需瓦斯浓度和流量。
3、负责瓦斯抽采监测管理工作,保证抽放保证发电所需瓦斯浓度和流量。
4、积极推广先进抽采工艺、方法,保证抽采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抽采钻孔施工考核管理办法
为加强抽采钻孔施工,保证钻孔施工质量、提高钻孔服务时间,钻孔施工按以下考核办法执行
5、抽采钻孔考核办法:
(1)打钻原始记录。
打钻原始记录必须由打钻小班班组长本人亲自填写,内容包括打钻日期、班次、钻场号、钻孔号、方位、角度、孔径、孔深及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情况等内容。
(2)每个钻孔完成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应包括钻场号、钻孔号、孔深,参加验收人员、打钻班组长、抽放队长亲笔签名及验收结果等内容。
验收记录由矿通防部保存。
6、抽放钻孔进尺考核:
(1)、按小班10米、基准单价4.6元/米起计算。
(46元)
(2)、钻孔深度在40米以内单价按4.6元/米计算,40-50米单价按5.5元/米计算,50-60米单价按7元/米计算,60-70米单价按8元/米计算,超过70米单价按10元/米计算。
(3)钻孔深度小于30的为废孔,不予结算工资。
设计孔深小于30米除外。
7、地质钻孔(底板抽放钻孔)进尺考核
(1)、按小班10米、单价7元/米起计算。
(70元)
(2)、岩石钻孔每米单价7元,多打多得。
8、排放钻孔进尺考核
(1)、按小班30米、基准单价2.5元/米起计算。
(75元)
(2)、钻孔设计深度一般为15-20米,钻孔深度在设计深度的80%以内的按2.5元/米计算,超过80%的部分按4元计算。
(3)、小班施工钻孔在5个以上的所打钻孔进尺单价按上述单价上浮20%计算。
9、抽放队办事人员要将打钻人员打钻进尺及结算金额制作专帐月底公布,让员工认识到多劳多得,提高打钻人员积极性,变被动为主动。
10、抽放队必须按照通防部设计要求施工,保证钻孔方位、倾角,位置满足要求,否则发现一次对当班施工班组长罚款100元,队长罚款50元。
11、保证每个抽放钻孔的施钻质量。
抽放钻孔实行三人验收监督制有通防科防突验收员、安检科安检员、通风队瓦检员现场共同验收。
通防科防突验收员、安检科安检员、通风队瓦检员三人进班必须清点每部施钻旁钻杆数量,检查是否按钻孔设计放线施钻、倾角、开孔高度、是否准确,如发现钻孔施钻有误,验收员要及时纠正,并有通防科防突验收员及时记录以上数据和施钻过程中的异常情况、瓦斯喷孔情况、钻孔成孔情况等,记录完后必须有安检员、瓦检员、防突验收员、现场施钻班长一起签名认证,钻孔验收方可有效。
如有不签字者,追究责任给予100元罚款。
12、防突队施钻人员每个钻孔成孔,退钻前必须提前汇报调度室,并通知安检员、瓦检员、防突验收员三人到场同时验钻,验钻时如发现退钻、钻杆数目相差较大,要续继补打直到终孔为止,如多个施钻地点同时成孔退钻,由调度室协调必须确保安检员、瓦检员、防突验收员有其中一人在场验钻,否则防突队施钻人员不准退钻。
三、抽放钻孔封孔考核
13、封孔方式采用压注玛丽散封孔,封孔管采用PVC快速接口抗静电软管。
煤孔封孔管长度9米,封孔段长8米,岩孔封孔管长度6米,封孔段长5米,
14、抽放钻孔封孔实行谁成孔、谁封孔、谁受益的原则。
当班成孔必须当班封孔。
15、封孔后抽放浓度在50%以下的为废孔,该钻孔不予结算工资,的,抽放浓度在50%以上的,每封孔一个20元。
四、瓦斯发电量考核
16、每个抽放采区每小班配备2名抽放巡检监测人员,负责管路、钻孔检查、维护、维修和放水,抽放数据检测,并根据检测情况对抽放系统调整,保证抽放负压和浓度。
并随着工作面推进及时拆除钻孔。
随时处理异常情况,保证抽采系统正常运转。
巡检人员不得进行与上述无关的工作。
17、以抽放队现有队部及抽放系统管理的定员和工资基数29532元为标准与瓦斯发电指标挂钩。
当单台机组运转时每月发电量的考核基数为18万度,当两台机组运转时每月发电量的考核基数为36万度。
当瓦斯浓度不正常或抽放队管理原因造成发电不正常时,按机组运行实际情况折算当月考核基数,低于考核基数20%时,承包工资下浮10%,高于考核基数15%时,承包工资上浮10%。
18、瓦斯发电考核由机电运输部负责监督考核并提供考核依据,机电一队电厂人员必须按要求填写工作日志,详细记录发电站机组运行情况。
由机运部审核机电副总签字确认后送交人力资源部结算。
19、因机组故障或其它非抽放原因影响发电的,影响时间内每天6000度折算工资。
龙山煤业公司瓦斯异常应急响应预案
一、总则
1、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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