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报告年产50万个木质包装箱及木托盘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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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年产50万个木质包装箱及木托盘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
项目名称:
年产50万个木质包装箱及木托盘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高青梓浩木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0年3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50万个木质包装箱及木托盘项目
建设单位
高青梓浩木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联系人
王会芝
通讯地址
淄博市高青县青城镇范家村西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政编码
256300
建设地点
淄博市高青县青城镇范家村西310m路北
立项审批
部门
——
批准文号
2020-370322-20-03-015261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2039
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2200m2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500
其中:
环保
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占比
4.0%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20年6月
工程背景及内容:
一、项目建设背景及由来
高青梓浩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注册资本金1200万元,位于淄博市高青县青城镇范家村西200m路北,法人代表王会芝,主要经营木材的加工、软木制品制造与销售、木制容器制造与销售、人造板销售以及初级农产品的收购等业务。
高青梓浩木业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建设“年产50万个木质包装箱及木托盘项目”,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生产车间、1座仓库及办公室,总建筑面积2000m2,建设规模为50万个/年木质包装箱及木托盘,建设地点位于淄博市高青县青城镇范家村西200m路北。
项目新增劳动定员30人,年运营300天。
项目建设期为2个月,计划于2020年4月开工建设,2020年6月建成投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条款规定及淄博市相关要求,本项目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其修改单,项目建设内容中道路部分属于“24锯材、木片加工、木制品制造”中的“其他”,据此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业主委托我单位对此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委派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详细了解与收集了该项目的有关资料,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结合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年产50万个木质包装箱及木托盘项目
2、建设单位:
高青梓浩木业有限公司
3、总投资:
500万元
4、建设性质:
新建
5、建设地点:
淄博市高青县青城镇范家村西310m路北,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侧310m处的大范家村。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周边影像关系图见附图2。
6、建设规模:
50万个/年木质包装箱及木托盘。
7、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具体见表1。
表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类别
项目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租赁现有,1座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200m2,一层轻钢框架结构,建设2条木材切割和组装生产线
辅助工程
仓库
租赁现有,1座仓库,建筑面积600m2,用于原材料木材和成品的储存
办公室
租赁现有,1座办公室,建筑面积200m2,用于职工办公生活
公用工程
给水
由高青县青城镇供水管网供水
排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至农田沤肥
供电
厂区设配电室,依托青城镇电网
采暖
生产车间不供暖,生活办公区采用空调供暖
环保工程
废水
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至农田沤肥
防渗
化粪池等区域采取严格防渗工程
废气
切割工序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风机引至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
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固废
废下脚料外售综合利用,设备维护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不属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淄博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35号)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故该项目属允许类项目,符合淄博市的产业政策。
四、环保要求符合性
1、用地性质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淄博市高青县青城镇范家村西310m路北,项目不在《高青县城市总体发展规划》范围内,根据青城镇人民政府出具的项目规划选址意见,明确项目租赁集体建设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
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①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规划将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
高青县规划建设两处生态保护红线区:
大芦湖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千乘湖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高青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范围见表2。
表2高青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范围一览表
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
代码
边界描述
面积km2
生态功能
类型
备注
大芦湖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SD-03-B1-01
水库内坝顶16.5米以下的区域,引黄输水明渠管理范围纵深15米内的区域
5.40
水源涵养
河流、湿地
为大芦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千乘湖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SD-03-B4-01
东起引黄过清干渠、西至青苑路、南起滨河路、北至清河路
1.50
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
湿地
为千乘湖省级湿地公园
本项目位于位于淄博市高青县青城镇范家村西310m路北,距离项目最近生态红线保护区为千乘湖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ESE,14.6km),项目所在区域无生态保护红线区,不涉及占用或穿越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周围没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历史遗迹等。
淄博市生态保护红线图见附图3。
②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地表水为北支新河,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项目区域地下水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③资源利用上限:
项目营运过程职工生活会消耗一定的水资源和电力资源,本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且本项目采取了一定的节水、节能措施,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项目新增年用电量3万kW·h,项目资源利用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的要求。
④环境负面准入清单:
根据《关于印发<淄博市市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通知》(淄环发[2018]88号),《淄博市建设项目环评负面清单》已废止,根据淄环发[2018]8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由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负责审批。
五、经济技术指标
拟建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见表3。
表3拟建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1
总投资
万元
500
2
环保投资
万元
20
3
占地面积
m2
2200
4
建筑面积
m2
2000
5
组织定员
人
30
6
年运营天数
天
300,8h/d
7
年销售收入
万元
1000
六、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所在厂区整体呈矩形,厂区西部为聚义木器加工厂,中部为一条厂内南北向道路,西部南侧为民强木业公司,西部北侧为梓浩木业公司。
梓浩木业公司主要分布生产车间和仓库两座,北侧为生产车间,南侧为仓库。
厂区入口位于南侧中部,办公室位于厂区入口东侧。
厂区平面布置情况具体见附图4。
七、主要设备
本项目所用设备见表4。
表4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数量
1
精工锯
4台
2
电锯
4台
3
订腿机
2台
4
打孔机
2台
5
成型机
1台
6
40T冲床
1台
7
空气压缩机
2台
八、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材料消耗情况具体见表5。
表5本项目主要原材料消耗情况
序号
原材料
单位
消耗量
备注
1
成品木材
t/a
1250
外购
2
射钉
t/a
25
外购
3
螺纹卷钉
t/a
5
外购
九、产品方案
项目建成后,年产50万个木制包装箱和木托盘,具体生产方案根据市场需求确定。
图1产品示意图(左侧为木制包装箱、右侧木托盘)
十、公用工程
1、给排水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用水环节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
项目新增劳动定员总计30人,用水量按50L/d•人计,全年运行300天,则年用量约为450m3,采用城市供水管网新鲜水。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产生量按照用水量的80%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6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至农田沤肥,不外排。
3、供电
本项目年综合耗电量约为3万kW·h,由当地供电局供电。
4、供暖
本项目生产车间无用热环节,办公生活区采用空调供暖。
十一、劳动定员与施工进度
新增劳动定员30人,实行白天生产8小时工作制,年生产300天。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厂区用地现状为空地,不存在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一、地理位置
淄博市位于山东省中部鲁中山地与鲁北平原的交接地带,东邻潍坊市,东北与东营相连,北接滨州市,南靠临沂市,西与济南、莱芜两市接壤。
东北部距离渤海湾约50公里。
市域范围介于北纬35°55'22″~37°17'14″、东经117°32'15″~118°31'00″南北狭长的地域之间,东西最大横距离87km,南北最大纵距151km,总面积5964.4km2,是中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历史文化名城,著名的“陶瓷之都”、“石化之城”。
高青县隶属工业城市淄博市,位于鲁北平原,北依黄河,南靠小清河,位于张店区西北40km,距济南120km。
地理坐标:
东经117°33'~118°04',北纬37°04'~37°19'。
西北、北部隔黄河与本省惠民县、滨州市相望,东部与滨州市、博兴县接壤,东南部与桓台县小清河为界,南部、西南部与邹平县相邻。
东西最大横距约47公里,南北最大纵距26公里,总面积896.5平方公里,呈狭长廊状,全系平原。
本项目位于高青县青城镇范家村西310m路北,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侧310m处的大范家村。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周边影像关系图见附图2。
二、地形地貌
高青县地处黄河下游冲积平原,南接山前冲洪积平原的前缘,地形较为平坦,地势西高东低、北高南低,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地面坡降为1/7000左右,最高点高程16.5m,最低点高程为7.5m,地面平均标高12m。
历史上黄河在该县多次决口、泛滥,塑造形成了岗洼相间分布的微地貌景观,共有河滩高地、决口扇形地、缓岗地、微斜平地、浅平洼地和碟形洼地等六种地貌类型。
(1)河滩高地:
分布在黄河大堤以内,系洪水期黄河泥沙漫滩淤积而成,表层岩性主要为粉砂,高程16m左右。
(2)决口扇形地:
分布于西北部区域,由黄河决口淤积而成,表层岩性主要为粉砂,高程16m左右。
(3)微斜平地:
分布在西半部及北部沿黄地段,是该县主要的地貌类型,地面高程12~16m,表层质地主要为砂壤、中壤、轻壤,地势较平坦,自西向东微倾斜。
(4)缓岗地:
自南向北共有三条大小不等东西向的缓岗地,依次为金岭、银岭、铁岭,三条岭带表层多为均质砂,部分夹有壤心或粘心,较周围地面高0.5~3.0m,由黄河决口冲积而成。
(5)浅平洼地:
高程在11m以下,分布在三条缓岗地之间,地形较低洼,多呈半封闭状态。
(6)碟形洼地:
高程在9.5m以下,分布在东北部大芦湖一带,易涝易碱。
三、地表水
高青县境内主要经过的河流有黄河、小清河、支脉河、北支新河。
地表水丰富,蓄水量大。
此外,县内水库包括大芦湖水库、李官水库、北支新河条形水库等,对全县工农业及生活用水起到调蓄作用。
(1)黄河:
位于县境北缘,自黑里寨潘家入境,流向东北,在木李镇白龙湾转向东流,至赵店镇沙土魏村出境,过境长度为47.5km,流域面积为58.2km2。
黄河水资源丰富,是淄博市及高青县的主要客水。
(2)小清河:
由邹平县李金庄东南入本县,趋向东北,由黑里寨镇桑家南折向东南,经黑里寨南2.5公里趋向东北,经龙桑树乡前陈南、樊家林乡唐口南、于高城镇堰头南1公里出境入博兴,境内长46.4公里。
小清河主要承接上游客水,河面一般宽30米,深3.5米,排涝流量120立方米/秒。
行洪流量230立方米/秒。
境内入河支流有中店沟、青胥沟。
南岸有胜利河、杏花河通入,汛期对本县威胁很大。
80年代以来,由于干旱变化季节性河道,上游城市向内排污水、致使污染严重,水质下降,自然生物资源遭到破坏,鱼、虾、蟹绝迹。
(3)支脉河:
又名支脉沟,位于黄河与小清河之间,西起高青县吉池沟,至高城西南靠小清河分洪道北堤行,东经博兴县城南,然后折转东北,在广饶县王营村西转向东,又经广北农场,在防潮闸以东与广利河汇流入海,全长134.55公里。
北支新河是其主要支流,除北支新河外,支脉河主要支流还有干二排、杜姚沟、东干排、胜利河、三号沟、工农河、打渔张河、群众沟、武家大沟、新广蒲沟、广北新河等。
(4)北支新河:
是支脉河的主要支流,自东向西贯穿县境腹地,系1977年人工开挖而成,自高青县青城镇五里村东周(村)、呈(口)公路起,东经龙沟、田镇、唐坊、旧镇等乡、镇进入博兴县境,又东经庞家、陈户乡,在王文村东汇入支脉河,长度为60.5公里。
目前北支新河为高青县纳污河流。
(5)大芦湖水库:
由原有大芦湖改建而成,距离县城12km,位于开发区东北侧约10km,湖东西长约4800m,南北长约2050m,总库容3028万m3,兴利库容2868万m3。
湖内常年积水面积约10000亩,平均水深3.6m,最大水深5.5m。
湖水除自然降水外,还从刘春家引黄补给,水质较好。
有黄河水系鱼类资源11科41种。
苇、蒲、藕是大芦湖特产。
此外,除上述主要地表水域外,境内还有部分引黄渠道,主要包括引黄过清干渠、三号支沟及东干排。
其中,引黄过清干渠是饮用水引黄渠道;三号支沟与东干排均为农灌渠道,两者仅在农灌期间引黄时上游有径流,其余时间段内两干渠下游径流均来自北支新河。
四、水文地质
高青县在大地构造单元上属华北地台(Ⅰ级构造单元),齐河-广饶断裂北侧辽翼台向斜(Ⅱ1级构造单元)之济阳坳断区内(Ⅲ2级构造单元),高青断裂又将其分为青城凸起(Ⅳ-1)和东营凹陷(Ⅳ-2)两个四级构造单元。
高青断裂形成于中生代,受燕山运动和喜山运动的影响,新生代以后该区域处于长期下降阶段,故形成巨厚的第三系及其第四系沉积物。
境内500m深度内的地层主要为第四系及新第三系冲洪积层,间夹湖泊相地层。
东南部为山前冲洪积物与黄河冲洪积层交错沉积,第四系地层受青城凸地的影响,自西部往东部逐渐加厚,第四系厚度一般在185~287m。
五、气候气象
高青县位于山东省北部,属于温暖季风大陆性气候。
冬季寒冷、雨雪稀少;春季回春快,多风,雨水较少;夏季雨热同季、降水集中;秋季日照充足、多晴好天气。
根据近20年(2007~2016年)气象资料统计,高青县年平均气温为13.5℃;年平均年降水量582.9mm,年平均相对湿度为65%,全县累计平均日照时数为2390.9小时;高青近20年(2007~2016年)年最大风速为19.1m/s(2005年),极端最高气温和极端最低气温分别为41.8℃(2005年)和-16.8℃(1990年),年最大降水量为836.8mm(1990年);该区域盛行风向较为集中,全年以东北东(ENE)风出现频率最高,其次东南东(ESE)风出现频率最高。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一、环境空气
根据高青县田镇例行监测点2020年2月份历史数据,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PM10、PM2.5、SO2、NO2日均值平均值分别为0.087mg/m3、0.060mg/m3、0.014mg/m3、0.024mg/m3,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二、地表水
项目区域地表水为北支新河(属支脉河支流),本次评价引用支脉河道旭渡断面2020年2月份例行数据,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62020年2月支脉河道旭渡断面例行监测数据
污染物
2020年2月
标准
COD(mg/L)
12.0
40
氨氮(mg/L)
0.146
2
由上表可见,COD、氨氮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要求。
三、地下水
根据《淄博市2019年6月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淄博市共有15个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地级及以上城市湖库型地表水水源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地下水水源9个,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地下水水源4个。
监测的1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
2个地表水水源监测指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和相关标准限值,9个地下水水源监测指标达到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四、声环境
本项目处于声环境功能区划2类标准适用区。
根据例行监测数据,高青县城区内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1、环境空气:
主要保护附近村庄等敏感点,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
主要保护区域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
3、地下水:
主要保护区域浅层地下水,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4、声环境:
主要保护附近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本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7,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附图2。
表7项目附近主要敏感目标
序号
敏感目标
相对方位
距离(m)
人口(户)数
敏感类别
1
大范家村
E
310
200
环境空气
2
玉皇庙村
S
390
185
环境空气
3
柳烟村
SE
690
125
环境空气
4
石家湾村
SW
875
115
环境空气
5
赵家庄村
W
655
330
环境空气
6
耿家村
NW
1010
345
环境空气
7
西三里村
N
345
290
环境空气
8
田家村
NE
690
425
环境空气
9
北支新河
S
3300
—
地表水
10
东总干渠(北支新河支流)
S
790
—
地表水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
质量
标准
一、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表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项目
标准限值
SO2
TSP
PM10
PM2.5
NO2
CO
O3
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年
均
0
0
70
35
40
24小时平均
150
300
150
75
80
4
8小时平均
160
1小时平均
500
200
10
200
浓度单位
µg/m3
µg/m3
µg/m3
µg/m3
µg/m3
mg/m3
µg/m3
二、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
表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
污染物
Ⅴ类标准值
单位
pH
6~9
无量纲
COD
≤40
mg/L
BOD5
≤10
mg/L
氨氮
≤2.0
mg/L
粪大肠杆菌
≤40000
个/L
石油类
≤1.0
mg/L
三、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表10《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
污染因子
Ⅲ类标准值
单位
硫酸盐
250
mg/L
总硬度(以CaCO3记)≤
450
mg/L
氟化物≤
1.0
mg/L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mg/L
四、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表1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类别
适用区域
等效声级LeqdB(A)
昼间
夜间
2
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
60
50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一、项目营运期粉尘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要求(10mg/m3),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1.0mg/m3);
二、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至农田沤肥,不外排;
三、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项目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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