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学院教学科研岗岗位职责与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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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学院教学科研岗岗位职责与考核办法
【关键字】教学
河海大学力学与材料学院2010年教职工
岗位职责与考核实施意见
根据《河海大学2010年教职工考核办法》(河海委发【2010】86号文件之附件三)以及学校关于岗位聘用及考核的相关要求,学院将开展2010年教职工考核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作原则
开展教职工年度考核,是学校与教职工全面履行岗位聘用合同、完善激励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学院加强队伍建设与管理、促进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有效机制。
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如下:
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2.以岗位任务书为依据,对教职工在本年度的工作情况和业绩进行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3.结合受聘岗位及其职责要求,对教职工聘期的工作情况和业绩进行初步的评估。
二、考核对象
凡力学与材料学院的在职教职工(包括在站博士后、转岗分流、人事代理等人员)都应参加考核。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当年调任和转任来院工作人员,在现单位考核,其调任和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2.派出及挂职人员,在对方工作期间由对方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等级;在对方工作不足半年的由现单位负责考核。
3.单位派出学习、培训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级;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的,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4.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进行考核。
5.当年退休的人员可以不参加考核。
6.属其他情况的人员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三、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1.力学与材料学院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组织全院教职工的考核。
2.以研究所、实验中心、办公室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所长、主任、支部书记、课程负责人等组成;所长和系主任任研究所考核小组组长,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所长为召集人;实验中心主任和系主任任实验中心考核小组组长,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实验中心主任为召集人;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考核小组组长,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召集人。
3.根据《河海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合同书》,由考核小组对受聘人员岗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并建议考核等级,报学院岗位聘用委员会审核。
4.同时受聘管理岗位五、六级和专业技术岗位的教职工,其管理岗位的履职考核由组织部组织实施。
四、考核的内容
1.教师岗位
考核内容以履行岗位基本职责与教学科研业绩相结合。
教师岗位基本职责见附件一,教师在年度和聘期内必须完成的根底任务和业绩任务要求见表1和表2,具体赋分办法见附表一和附表二。
表1教师岗年度根底任务分值
岗位级别
2级
3级
4级
5级
6级
7级
8级
9级
10级
要求分值
240
220
200
170
150
130
110
90
70
在教学质量考核优良的前提下,如根底任务分值>100%,业绩任务分值可适当降低,执行标准如下表:
实际完成基础任务分值%
110~119
120~129
130~139
≥140~149
减免业绩任务分值%
10
20
30
40
注:
减免业绩任务分值40%封顶。
表2教师岗年度和聘期业绩任务分值
岗位级别
2级
3级
4级
5级
6级
7级
8级
9级
10级
年度要求分值
100
70
56
46
40
36
32
28
25
聘期要求分值
300
210
168
138
120
108
96
84
75
如完成业绩任务分值>100%,根底任务分值可适当降低,执行标准如下表:
实际完成业绩任务分值%
110~119
120~129
130~139
≥140~149
减免基础任务分值%
10
20
30
40
注:
减免根底任务分值40%封顶。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考核内容重点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等。
3.管理岗
考核内容重点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廉洁自律、服务态度以及工作业绩等。
五、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
根据学校要求填写相应的考核表,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总结。
2.个人述职、自评。
教职工分别以研究所、实验中心和办公室为单位进行述职和自评,由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考核等级。
如需要可采取不同的形式征求群众意见。
3.学院岗位聘用委员会根据各考核小组对职工的考核意见,确定其考核等级。
4.公示。
学院对本年度考核拟定为优秀的人员进行公示。
5.学院将教职工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其中,二、三级岗教师以及其他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岗位由学院考核后报学校复核。
6.被考核对象对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等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后十日内向学校考评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学校考评委员会将会做出答复并通知教职工本人。
六、考核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对符合文件要进行告诫的,实行告诫制。
1.优秀:
有高度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勤奋敬业,学风端正,工作有创新,出色完成当年度岗位任务,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
2.合格:
有高度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勤奋敬业,学风端正,工作负责,保证质量完成当年度岗位任务,为学校做出贡献。
3.基本合格: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基本完成当年度岗位任务,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
4.不合格:
工作中责任心不强,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完成岗位任务质量差;玩忽职守,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考核的。
5.年终或聘期考核实行政治思想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
6.考核的结果将作为续聘、解聘、晋级、奖惩及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
七、附则
1、实施意见经力学与材料学院岗位聘用委员会讨论通过。
2、未尽事项按《河海大学关于开展2010年度单位目标任务考核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河海委发〔2010〕86号文件执行。
附件一:
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附表一:
教师岗位基础任务赋分体系
附表二:
教师岗业绩任务赋分体系
附件一
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一.教师岗位职责是指在教师受聘到某一级别教师岗位上应承担的专业工作范围、任务、权限、责任和义务,它是考核受聘人员的依据。
教师岗位基本职责是学校对受聘到某一级别教师岗位上应承担的教师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应根据具体岗位的工作性质、特点在教师岗位基本职责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教师岗位职责、岗位任务和任期目标;不能履行相应教师岗位基本职责者,不能被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
二.受聘教师岗位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学风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履行受聘岗位的岗位职责。
三.教学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型岗位基本职责
(一)助教岗位基本职责
1.协助指导课堂讨论、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及承担课程辅导、实验、批改作业、答疑等教学工作(公共外语、体育等公共课的教师还应讲课);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
2.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3.参加科学研究、技术研究、教学法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根据需要参加社会服务等工作;
4.承担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根据需要担任本科生辅导员、班主任、班导师等。
(二)讲师岗位基本职责
1.根据需要承担一门本科课程的讲授、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及承担课程辅导、批改作业等教学工作;
2.参加科学研究、技术研究、教学法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和社会服务,参加编写教材或教学参考书等工作,积极在正式国际学术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3.承担实验室的建设工作,革新实验手段或者充实实验内容,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编写实验课教材及实验指导书等工作;
4.根据需要,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研究生、进修教师等;
5.承担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根据需要担任本科生辅导员、班主任、班导师等;
6、积极参加创新团队。
(三)副教授岗位基本职责
A.教学为主型副教授岗位基本职责
1.指导实习、实验、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承担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及课程辅导等教学工作;至少系统地承担1门及以上本科课程的讲授工作,且教学评估良好;
2.潜心教学研究,积极撰写高水平教学研究论文、论著,积极争取主持省部级以上教改或科研项目,努力形成有特色的教学方法,力争取得高水平成果;
3.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攻关,积极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
4.承担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根据需要担任本科生辅导员、班主任、班导师等;
5.根据需要指导硕士研究生、留学生;
6.注重学术创新团队建设,积极参加学术创新团队。
B.教学科研型副教授岗位基本职责
1.至少系统地承担1门及以上本科课程的讲授工作,且教学评估良好;
2.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争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3.把握学科发展方向,能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积极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力争取得高水平成果;
4.承担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根据需要担任本科生辅导员、班主任、班导师等;
5.根据需要指导硕士研究生、留学生、协助指导博士研究生;
6.注重学术创新团队建设,积极参加学术创新团队。
(四)教授岗位基本职责
A.教学为主型教授岗位基本职责
1.指导实习、实验、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承担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及课程辅导等教学工作;至少系统地承担1门本科核心课程的讲授工作,且教学评估优良;
2.潜心教学研究,积极撰写高水平教学研究论文、论著,积极争取主持或参与国家级教改项目,努力形成有特色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流派,力争取得高水平标志性成果;
3.把握学科发展方向,能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积极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
4.承担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根据需要担任本科生辅导员、班主任、班导师等;
5.根据需要,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指导青年教师、访问学者、留学生、或博士后,对于有博士后流动站学科的教授三级以上岗(含三级岗,下同),一般应指导博士后;
6.积极带领或参与学术创新团队,对于教授二级岗,一般应带领一支学术创新团队。
B.教学科研型教授岗位基本职责
1.至少系统地承担1门本科课程的讲授工作,且教学评估良好;
2.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争取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
3.把握学科发展方向,能提出具有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积极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力争取得高水平标志性成果;
4.承担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5.根据需要,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指导青年教师、访问学者、留学生、或博士后,对于有博士后流动站学科的教授三级以上岗(含三级岗,下同),一般应指导博士后;
6.积极带领或参与学术创新团队,对于教授二级岗,一般应带领一支学术创新团队。
四.科研为主型岗位基本职责
(一)研究实习员基本岗位职责
1.担任高、中级研究人员的科研助手,承担并完成研究课题中的具体工作;
2.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积极撰写研究报告、专业学术资料或论文;
3.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科研训练等方面的工作;
4.参加科学研究、技术研究,根据需要参加社会服务等工作;
5.承担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二)助理研究员基本岗位职责
1.在高级研究人员的指导下,参加科研项目和科研课题的研究;
2.指导实习、实验、科研训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和初级科研人员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协助高级研究人员指导研究生、进修人员等;
3.承担研究课题,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积极撰写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报告;
4.参加科学研究、技术研究和社会服务,积极在正式国际学术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5.承担实验室的建设工作,革新实验手段或者充实实验内容,编写实验课教材及实验指导书等工作;
6.承担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三)副研究员基本岗位职责
1.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争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2.把握学科发展方向,能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积极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力争取得高水平成果;
3.承担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4.根据需要指导硕士研究生、留学生、协助指导博士研究生;
5.注重学术创新团队建设,积极参加学术创新团队。
(四)研究员基本岗位职责
1.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争取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
2.把握学科发展方向,能提出具有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积极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3.承担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4.根据需要,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指导青年教师、访问学者、留学生、或博士后,对于有博士后流动站学科的三级以上岗(含三级岗,下同),一般应指导博士后;
5.积极带领或参与学术创新团队,对于二级岗,一般应带领一支学术创新团队。
除满足上述教师岗位基本职责外,学院教师还应主动关心、支持学院的改革与发展工作,凡校、院的其它工作(含社会工作、公益性、服务性的工作等),均属于全体受聘人员的工作职责范畴,都有承担完成的责任。
附表一教师岗位基础任务赋分体系
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位分值
计分说明
J1
教学
课程教学
学分
10
课程教学包括本科生、研究生教学计划规定的各教学环节。
计算方法见表后说明。
指导研究生
名/年
10
以指导硕士生为基数,指导1名博士折合2名硕士,指导外国留学生乘系数2.0。
协助指导的从导师定额中扣除。
合作指导由合作者共同分担。
指导本科毕业论文
名
12
不包括指导毕业设计
J2
科技项目
万元
2
不含委外费用
教改项目
万元
8
不分级别
J3
学科建设、教学改革
年
100/1岗
按100分/1个岗下达给各学科,各学科按实际承担的工作分配给个人。
博士点0.5,硕士点0.5;当年度申报硕士点加0.3、博士点加0.5;品牌及特色专业申报:
省级0.3,国家级0.5,品牌及特色专业建设:
省级0.5,国家级1.0;力学基地建设1.0。
J4
社会工作
主任、所长
年
15%
承担多项社会工作只计最高分,院长、副院长不计社会工作分,按照岗位职责减免考核。
班导师可重复记分。
分工会主席
年
15%
支部书记
年
12%
副主任、副所长
年
10%
支部副书记
年
8%
课程类负责人
年
8%
班导师
年
12
其他
年
担任其他社会工作的人员,视当年工作量和工作质量作相应的工作量减免。
J5
申请发明专利
项
6
以申请受理通知书为准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项
1
申请国家科技基金项目
项
5
组织并申请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项
20
指863、973、国家重大科技支撑项目等
申报省部级科技奖励项目
项
5
包括国家批准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项目
组织并申报国家级科技奖励项目
项
20
J6
其他工作
实验室建设、本科专业建设等工作具体分值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临时增设。
注: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课程教学学分数的计算:
1、计算公式:
课堂教学学分数=该课程学分数(班级系数K1×授课对象系数K2+语言修正系数K3+新开课修正系数K4+(学生数/30)×批改作业系数K5)
①班级系数(以30人为1个班级)
班级数
<1
1
1.5
2
2.5
3
3.5
4
4.5
5
5.5
6
修正系数K1
0.8
1
1.1
1.2
1.3
1.4
1.45
1.5
1.55
1.6
1.65
1.7
②授课对象系数
授课对象
普通本科
硕士
博士
修正系数K2
1
1.25
1.4
③语言系数K3:
双语教学系数0.5,全英语教学系数1.0
④新开课系数K4为0.2
⑤批改作业系数K5:
本科基础课和本科专业基础课K5为0.10,本科专业课K5为0.05
(二)课程设计学分数计算:
课程设计学分数=课程设计总学分数×1.5×指导学生数/30,其中1.5为修正系数。
(三)实验教学学分数计算:
实验教学学分数=(计划学时数/16)×(指导学生数/30)×实验批次系数
实验设备数
一次1/3班
一次1/2班
一次1小班
一次2小班
一次3小班
实验批次系数
1.2
1
0.7
0.6
0.5
(四)实习教学学分数计算:
实习教学分数=实习总学分数×2.2×指导学生数/30,其中2.2为修正系数。
(五)成人教育、工程硕士课程教学以及工程硕士指导不计工作量。
(六)其他特殊事项由学院联席会议讨论确定。
附表二教师岗业绩任务赋分体系
序号
项目
单位
分值
计分说明
Y1.
论文
论著
教材
课件
论文
Nature、Science刊发
篇
160
第一作者。
研究生发表论文,若导师为第二作者,则视为第一作者计分。
计分按就高原则,不重复计算。
SCI(光盘版)、SSCI检索刊源
篇
24
SCI(网络版)检索
篇
18
EI(compendex)刊源检索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篇
12
中信所检索源期刊、国际会议论文集
篇
2
论著
优秀出版社科技著作(XXX著)
万字
4
我校教师为第一著作人。
优秀出版社由学校统一认定并公布。
优秀出版社编译著作(XXX编著(译))
万字
2
教材
优秀出版社出版教材
万字
4
国家级重点教材(20万字以下)
部
40
国家级重点教材(20~40万字)
部
60
国家级重点教材(40万字以上)
部
80
省级重点教材(20万字以下)
部
30
省级重点教材(20~40万字)
部
40
省级重点教材(40万字以上)
部
60
课件
优秀出版社出版课件
套
60
Y2.课程
国家级精品课程
门
120
省一类优秀课程
门
20
Y3.
科技
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人文社科基金项目
万元
3
1.基金项目我校为第一申请单位批准立项。
2.纵一、纵二项目我校为主要申请单位批准立项,经费额不含设备费、委外费。
3.教学研究与科技研究等同。
4.200万及以上项目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能累计,也不包含委外费用。
纵一类
万元
2.5
纵二类
万元
2
纵三类
万元
1.5
200万及以上横向项目
项
40
500万及以上横向项目
项
120
Y4.
获奖
国家级
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或相当奖项
项
600
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计100%,为第二单位的计50%,为第三或以后单位的计25%。
以单位获奖证书为准,同一成果仅计高级别奖,不重复。
教学获奖与科技获奖等同。
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或相当奖项
项
300
省部级
省政府或国家准予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一等奖或相当奖项
项
200
省政府或国家准予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二等奖或相当奖项
项
100
省政府或国家准予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三等奖或相当奖项
项
60
Y5.
专利
授权
发明专利
项
18
实用新型专利
项
3
Y6.
学术活动
国际学术组织委员及以上职务
项
50
学术职务仅计当选当年的职务
全国一级学会一级专委会副主任(秘书长)
及以上职务
项
40
省一级学会专委会主任及以上职务
项
30
以河海大学名义承办召开国内外大型学术会议
次
30
由第一主办者分配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次
2
Y7.
研究生培养
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的指导教师
篇
240
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获得者的指导教师
篇
120
省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的指导教师
篇
60
省优秀硕士论文获得者的指导教师
篇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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