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解释线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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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解释线路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解释
原规程共10章46节,13个附录,共326条;现规程共13章55节,共18个附录。
2.2.1电力线路的施工工作指的是运行线路、配电设备的改造工程,如组立杆塔,立、撤杆,放、换导线,配电台架安装,调换设备(如柱上开关、闸刀)等。
有必要现场勘查的检修作业主要是指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对现场情况心中无底,了解不够的作业,但常规的检测、测量、清扫等工作,一般不需要进行现场勘查。
2.2.2本条明确了现场勘查的要点,主要有:
(1)现场施工作业环境条件是否安全;
(2)工作地段临近和交叉跨越带电线路情况和各条线路的来电侧情况(电源端);
(3)工作地段线路交叉跨越铁路、航道、公路、广播线、通讯线、建筑物等情况;
(4)用户双回路电源(开关站双路电源)、并网小水(火)电自备电源侧倒送电的可能性;
(5)低压电源倒送电的可能性(对易发生私拉乱接地段必须特别引起注意);
(6)同杆架设多回路路线的停电范围、安全措施和安全措施布置时的安全;
(7)交叉、临近平行高压线路感应电压情况;
(8)旧设备改造拆除及其他设备的设置情况;
危险性、复杂性和困难程度较大的作业项目主要是指:
(1)杆、塔分段吊装,杆塔分解组立工作;
(2)“立、撤杆塔”,“放、换导线”等重要施工项目;
(3)新建线路或主干线路改造;
(4)由几个班组或由外单位协同施工的大型工程项目;
(5)本单位第一次新开展的复杂、危险的施工工程项目。
2.3.2第一种工作票填写和执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增加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栏;
2.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
1)执行“必要时可附页绘图说明”
在工作票中增加“简图”栏,可使工作范围和现场安全措施直观化。
2)执行“应改为检修状态的线路间隔名称和应拉开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熔断器(包括分支线、用户线路和配合停电线路)”安全措施栏的要求:
包括:
调度所做的安全措施;运行操作板所做的安全措施;外单位配合停电及用户线路配合停电所做的安全措施。
也就是2.4.2条所有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
3)应挂的接地线:
包括2.4.2条工作许可人所许可操作接地线和工作班自行挂设的工作接地线。
以增加了对现场所挂的接地线的受控,在工作终结时要求核对编号和数量。
2.3.5应注意的几个关键词:
一是“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没有发生停运的故障不能用事故应急抢修单,如设备缺陷处理;不适紧急的被迫停止运行,而是可按调度程序计划进行的不能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二是“短时间”和“非连续”,一般指的是当天能完成的事故应急抢修工作。
2.3.7.3在变电规程中,一项工作三种人是互相不得兼任的,有利多方共同把好安全关。
但线路作业的工作许可与变电有所区别,变电通畅调度许可给运行人员,运行人员做好安全措施后再许可给检修人员;在线路上作业工作许可方式有多种,其中大线路上工作通常采用的是调度许可给工区值班员,再由工区值班员许可给现场工作负责人。
此时,工作票签发人和工区值班员(工作许可人)通常是一个人,其工作职责只是转发调度许可令。
相互兼任有利于安全把关,提高工作效率。
2.3.7.4原规程“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改为“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由原来以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为主转向以工作负责人填写为主。
理由有二:
一方面工作负责人是现场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理应熟悉现场安全措施、危险点和注意事项;另一方面现阶段工作负责人的素质普遍较以往提高,具备填写工作票的能力。
2.3.8.1本条中“同一个电气连接部位的几条供电线路”指的是电气上相互连接无论是涉及几个变电站或几条线路且同时停送电的均可采用一张工作票,以满足电网“T”型接线等环网供电线路停电工作的需求。
2.3.8.2“一票多班”适用于长线路或同一个电气连接部位上多个班组的共同作业,由调度统一发令,同时停、复役,主安全措施一次完成的作业。
采用这种方式,由总工作负责人统一向调度办理许可和汇报,有利于提高现场安全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2.3.8.3本条指的配合线路是为配合工作线路的工作,必须做好停电、接地等安全措施的其他线路,这些线路包括:
与工作线路临近、平行或交叉的其他电力线路;在工作线路的工作范围内支接的,又接有可能反送电的各类电源(小火电、小水电、小型发电机、用户自备发电机等)的分支线等。
本条明确了一回线路检修(施工),其临近或交叉的其他电力线路需进行配合停电和接地时,均应在工作票中列入相应的安全措施;明确了若配合停电线路属于同一工作班所做的安全措施,则只要填用一张停电线路工作票即可,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明确了配合停电工作应在停电线路工作票上双方办理书面许可和终结手续,有利于落实安全责任;明确了若配合停电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如何进行申请办理停电和接地手续,即应由检修(施工)单位事先书面申请,由配合线路的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同意并实施停电、接地。
2.3.11.3工作许可人安全责任是考虑到各个层面的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在线路上工作,许可方式复杂、多样,大体分为五种情况。
1)由调度值班员许可给工区值班员;
2)由工区值班员许可给工作负责人;
3)由另一个单位配合停电线路的工作许可;
4)线路运行班或线路操作班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给工作负责人;
5)既有线路工作,又要进入变电所进行工作,除了得到调度值班员的线路工作许可外,还要同时得到运行人员的许可。
2.4.2工作许可人应在线路可能受电的各方面都拉闸停电并作安全措施中增加了用户线路和配合停电的线路,使其更全面、规范。
并明确了工作许可人在挂好接地线后,方能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
引入操作接地和工作接地的概念。
2.4.3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通知方式除当面通知、电话下达、派人送达外还可用无线电联系,但不能用短信方式。
电话和无线电下达时,工作许可人及工作负责人应记录清楚明确,并复诵核对无误,有条件的还可录音。
对直接在现场许可的停电工作,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票上记录许可时间,并签名。
2.4.4这里强调的是运行管理单位应事先制定配合停电联系人,其他人员不能随便担任工作许可人,并应履行工作书面许可。
2.5.1由于工作人员误登带电杆塔或触及临近带电部位即会发生触电,且经常在处于高空的运用电气设备上工作,一旦疏忽大意,即会发生高空坠落事故,因此,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进行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2.5.3若没有能胜任的人来担任临时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又必须离开现场时,则应将全体工作人员撤出,停止工作。
第三章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3.1本章规定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与变电部分有区别,线路上大部分安全措施可以由现场运行操作班或检修班组自行完成,而非必须由运行人员或有权操作的人员才能执行。
3.2本条停电安全措施包括工作线路停电(断开线路运行电源,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的回路);配合停电线路(包括影响作业安全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线路)。
本次修订总增加了直流线路停电操作内容,将原规程“工作班操作”改为“线路上”,包含操作接地和工作接地措施。
3.3本次修订是在05年版基础上补充直流线路验电规定和完善不能直接验电时的验电方式,并完善了验电器的使用和验电操作中安全要求。
增加了05版修改时删除的“在木杆、木梯或木架上验电,不接地不能指示者,可在验电器绝缘杆尾部接上接地线,但应经运行值班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许可”的内容。
补充“高压直流输电设备、雨雪天气”和“33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可采用间接验电方法进行验电。
使用验电器的规定:
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接触式。
(3.3.1)
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工频高压发生器等确认验电器良好。
使用伸缩式验电器时应保证绝艳的有效长度。
直流线路和330KV及以上的交流线路,可使用合格的绝缘棒或专用的绝缘绳验电。
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
验电方法:
逐相(直流线路逐极)、检修联络用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或其组合时,应在其两侧验电(3.3.4)
绝缘棒或绝缘绳验电时,绝缘棒或绝缘绳的金属部分应逐渐接近导线,根据有无放电声和火花来判断线路是否确无电压。
(3.3.1)
对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进行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先验近侧、后验远侧。
(3.3.4)
禁止工作人员穿越未经验电、接地的10KV及以下线路对上层线路进行验电。
(3.3.4)
3.4本次修订是除增加直流系统工作装设接地线要求外,根据“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引入了工作接地的概念。
并结合5.1.3条中规定“直流接地线路应视为带电体”,作为安全技术措施在本节规定“在接地线路上工作必须装设接地线”。
明确了“工作接地线应全部列入工作票和工作负责人应确认所有工作接地线均已挂设完成方可宣布开工”的接地安全要求。
线路装设接地线的要求:
线路经验明确无电压后,应立即装设接地线并三相短路(直流线路两极接地线分别直接接地)。
各工作班工作地段各端和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工作地段的各支线(包括用户)都要验电、装设工作接地线。
直流接地极线路,作业点两端应装设接地线。
配合停电的线路可以只在工作地点附近装设一处工作接地线。
(3.4.1)
对于无接地引下线的杆塔,可采用临时接地体。
接地体的截面积不准小于190mm2(如ф16圆钢)(3.4.7)
断开耐张杆塔引线或工作中需要拉开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时,应先在其两侧装设接地线。
(3.4.8)
装拆接地线应在监护下进行(3.4.1)
禁止工作人员擅自变更工作票中指定的接地线位置。
如需变更,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注明变更情况。
(3.4.2)
成套接地线应由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准小于25mm2,同时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
(3.4.4)
禁止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或短路线。
(3.4.4)
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先挂近侧、后挂远侧。
拆除时顺序相反。
(3.4.3)
装设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应可靠。
(3.4.5)
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或专用的绝缘绳。
(3.4.5)
人体不准碰触未接地的导线。
(3.4.5)
利用铁塔接地或与杆塔接地装置电气上直接相连的横担接地时,允许每相分别接地,但杆塔接地电阻和接地通道应良好。
杆塔与接地线连接部分应清除油漆,接触良好。
(3.4.6)
在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杆塔的停电线路上装设的接地线,应采取措施防止接地线摆动,并满足表5-1安全距离的规定。
(3.4.8)
断开耐张杆塔引线或工作中需要拉开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时,应先在其两侧装设接地线。
(3.4.8)
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电容器及与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应逐个多次放电,装在绝缘支架上的电容器外壳也应放电。
(3.4.9)
3.5本次修订中未对此部分内容进行大的修改,仅对个人保安线的装拆进行了明确:
个人保安线(防止感应电压伤人,个人在杆塔上使用,靠连接杆塔本体接地)由工作人员负责自行装、拆。
使用个人保安线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作业过程中感应电的伤害,其装是在作业人员接触接近导线前,拆是在作业人员离开导线后。
操作前同样应先确认线路没有电压。
个人保安线应使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且应带有绝缘手柄或绝缘部件。
同时由于个人保安线的截面积小于接地线面积,严禁以个人保安线代替接地线。
3.6线路作业现场的标识牌和遮拦,根据作用可分为设备安全警示和作业环境警示两类,一是在操作设备可操作部位悬挂的防止误操作的警示牌和在运行设备四周装设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固定式遮拦;另一类是防止误入作业区域和作业带电设备附近导致触电的安全警示围栏和标识牌。
本次修订中未对此部分内容进行大的修改,对其个别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第四章线路运行和维护
4.1巡线工作应由有电力线路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单独巡线人员应考试合格并经工区(公司、所)分管生产领导批准。
电缆隧道、偏僻山区和夜间巡线应由两人进行。
汛期、暑天、雪天等恶劣天气巡线,必要时由两人进行。
单人巡线时,禁止攀登电杆和铁塔。
(4.1.1)
遇有火灾、地震、台风、冰雪、洪水、泥石流、沙尘暴等灾害发生时,如需对线路进行巡视,应制订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得到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分管领导批准。
巡视应至少两人一组,并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
(4.1.1)
雷雨、大风天气或事故巡线,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绝缘靴;汛期、暑天、雪天等恶劣天气和山区巡线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自救器具和药品;夜间巡线应携带足够的照明工具。
(4.1.2)
4.1.2条补充了汛期、暑天、雪天等恶劣天气和山区巡线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自救用具和药品的要求。
夜间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时,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前进,以免万一触及断落的导线;特殊巡视应注意选择路线,防止洪水、塌方、恶劣天气等对人的伤害。
巡线时禁止泅渡。
(4.1.3)
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
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线路随时有恢复送电的可能。
(4.1.3)
根据事故教训,增加了巡线时禁止泅渡。
巡线人员发现导线、电缆断落地面或悬挂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m以内,以免跨步电压伤人,并迅速报告调度和上级,等候处理。
(4.1.4)
进行配电设备巡视的人员,应熟悉设备的内部结构和接线情况。
巡视检查配电设备时,不准越过遮栏或围墙。
进出配电设备室(箱)应随手关门,巡视完毕应上锁。
单人巡视时,禁止打开配电设备柜门、箱盖。
(4.1.5)
4.2
倒闸操作应使用倒闸操作票(见附录I)。
倒闸操作人员应根据值班调度员(工区值班员)的操作指令(口头、电话或传真、电子邮件)填写或打印倒闸操作票。
操作指令应清楚明确,受令人应将指令内容向发令人复诵,核对无误。
发令人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指令)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都要录音并作好记录。
(4.2.1)
事故应急处理和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可不使用操作票。
(4.2.1)
操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钢(水)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
用计算机开出的操作票应与手写格式票面统一。
操作票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准任意涂改。
操作票应填写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
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分别手工或电子签名。
(4.2.2)
明确了操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钢(水)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要求。
补充了操作票可进行电子签名。
倒闸操作前,应按操作票顺序在模拟图或接线图上预演核对无误后执行。
(4.2.3)
操作前、后,都应检查核对现场设备名称、编号和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断、合位置。
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
判断时,应有两个及以上的指示,且所有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
以上检查项目应填写在操作票中作为检查项。
(4.2.3)
操作机械传动的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时,应戴绝缘手套。
没有机械传动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跌落式熔断器,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棒进行操作。
雨天操作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并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4.2.5)
在操作柱上断路器(开关)时,应有防止断路器(开关)爆炸时伤人的措施。
(4.2.5)
雨天操作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戴绝缘手套外,还应穿绝缘靴。
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可以不经过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报告调度(或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和上级部门。
(4.2.8)
原规程“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可以不等待指令即行断开电源,但事后应立即报告设备管理单位”,改为“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可以不经过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报告调度(或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和上级部门”,更确切、规范。
4.3(与原规程一致,无修改)
4.4
砍剪树木应有专人监护。
待砍剪的树木下面和倒树范围内不准有人逗留,城区、人口密集区应设置围栏,防止砸伤行人。
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其拉向与导线相反的方向。
绳索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以免拉绳的人员被倒落的树木砸伤。
砍剪山坡树木应做好防止树木向下弹跳接近导线的措施。
(4.4.3)
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砍剪高出或接近导线的树木。
(4.4.5)
4.4.5原规程“大风天气,禁止砍剪高出或接近导线的树木”,改为“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砍剪高出或接近导线的树木”,量化了天气工作标准。
第五章.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5.1)
带电杆塔上进行测量、防腐、巡视检查、紧杆塔螺栓、清除杆塔上异物等工作,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最小距离不准小于表5-1的规定。
(5.1.1)
表5-1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交流线路
10及以下
0.7
330
4.0
20、35
1.0
500
5.0
63(66)、110
1.5
750
8.0
220
3.0
1000
9.5
直流线路
±50
1.5
±660
9.0
±500
6.8
±800
10.1
进行上述工作,应使用绝缘无极绳索,风力应不大于5级,并应有专人监护。
如不能保持表5-1要求的距离时,应按照带电作业工作或停电进行。
(5.1.1)
在线路带电情况下,允许在杆塔上进行测量、防腐、巡视检查、紧杆塔螺栓、清楚杆塔上异物等工作,绝缘架空导线因有感应电压,不允许检查。
运行中的高压直流输电系统的直流接地极线路和接地极应视为带电线路。
各种工作情况下,邻近运行中的直流接地极线路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按±50kV直流电压等级控制。
(5.1.3)
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的工作。
(5.2)
停电检修的线路如与另一回带电线路相交叉或接近,以致工作时人员和工器具可能和另一回导线接触或接近至表5-2安全距离以内,则另一回线路也应停电并予接地。
如邻近或交叉的线路不能停电时,应遵守5.2.2~5.2.4条的规定。
工作中应采取防止损伤另一回线的措施。
(5.2.1)
表5-2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工作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交流线路
10及以下
1.0
330
5.0
20、35
2.5
500
6.0
63(66)、110
3.0
750
9.0
220
4.0
1000
10.5
直流线路
±50
3.0
±660
10.0
±500
7.8
±800
11.1
邻近带电的电力线路进行工作时,有可能接近带电导线至表5-2安全距离以内时,应做到以下要求:
1)采取有效措施,使人体、导线、施工机具等与带电导线符合表5-2安全距离规定,牵引绳索和拉绳符合表11-4安全距离规定。
2)作业的导、地线还应在工作地点接地。
绞车等牵引工具应接地。
(5.2.2)
在交叉档内松紧、降低或架设导、地线的工作,只有停电检修线路在带电线路下面时才可进行,应采取防止导、地线产生跳动或过牵引而与带电导线接近至表5-2安全距离以内的措施。
(5.2.3)
停电检修的线路如在另一回线路的上面,而又必须在该线路不停电情况下进行放松或架设导、地线以及更换绝缘子等工作时,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
安全措施应经工作人员充分讨论后,经工区批准执行。
措施应能保证:
(5.2.3)
1)检修线路的导、地线牵引绳索等与带电线路的导线应保持表5-2规定的安全距离。
2)要有防止导、地线脱落、滑跑的后备保护措施。
在变电站、发电厂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相互靠近的平行或交叉线路时,要求:
(5.2.4)
1)每基杆塔上都应有双重名称。
2)经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双重名称无误,验明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地线后,工作负责人方可宣布开始工作;
3)在该段线路上工作,登杆塔时要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双重名称无误,并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有电线路杆塔。
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
(5.3)
同杆塔架设的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或直流线路中单极线路停电检修,应在工作人员对带电导线最小距离不小于表5-1规定的安全距离时,才能进行。
(5.3.1)
禁止在有同杆架设的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进行另一回线路的停电施工作业。
若在同杆架设的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当满足表5-2规定的安全距离且采取可靠防止人身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下层线路的登杆停电检修工作。
(5.3.1)
将原规程“严禁在有同杆架设的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进行另一回路的登杆停电检修作业”改为“禁止在有同杆架设的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进行另一回线路的停电施工作业。
”如立、撤杆,紧放线等工作,并明确若在同杆架设的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当满足表5—2规定的安全距离,且采取可靠防止人身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下层线路的登杆停电检修工作。
使规程更明确,更有操作性和切合实际。
遇有5级以上的大风时,禁止在同杆塔多回线路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工作及直流单极线路停电检修工作。
(5.3.2)
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对停电检修线路的称号应特别注意正确填写和检查。
多回线路中的每回线路(直流线路每极)都应填写双重称号(即线路双重名称和位置称号,位置称号指上线、中线或下线和面向线路杆塔号增加方向的左线或右线)。
(5.3.3)
工作负责人在接受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时,应与工作许可人核对停电线路双重称号无误。
如不符或有任何疑问时,不准开始工作。
(5.3.4)
为了防止在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误登有电线路及直流线路中误登有电极,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5.3.5)
每基杆塔应设识别标记(色标、判别标帜等)和双重名称。
(5.3.5.1)
工作前应发给作业人员相对应线路的识别标记。
(5.3.5.2)
经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识别标记和双重名称无误,验明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工作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工作。
(5.3.5.3)
登杆塔和在杆塔上工作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5.3.5.4)
作业人员登杆塔前应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识别标记和双重名称无误后,方可攀登。
登杆塔至横担处时,应再次核对停电线路的识别标记与双重称号,确实无误后方可进入停电线路侧横担。
(5.3.5.5)
第六章.线路施工
本章内容变化较大。
是以原规程第六章“一般安全措施”的第2、3、5、6节部分内容为基础,根据现场执行情况和全国征求意见修改,形成4节44条内容。
6.1此部分内容有较大的修改。
明确规定国家强制管理的爆破作业“应遵守《民用爆破物的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规定”。
国家规定爆破作业需要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等许可手续。
以上规定中均有明确要求,爆破作业还须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
原规程中涉及爆破作业的条文并没有涵盖爆破作业所有安全要求,实际作业中还需要专业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因此在规程修订中删除了原规程6.3.9至6.3.18条关于爆破安全作业的具体内容。
6.1坑洞开挖与爆破。
6.1.2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电力 安全 工作 规程 解释 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