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企业五大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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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企业五大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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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企业五大安全管理制度
某某海运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保护环境
落实公司安全主体责任
保障公司安全生产
二○一五年十月编制
第一篇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
一、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二、公司管理人员名单
三、部门岗位职责
四、船员管理规定
五、船员岗位职责
六、船员培训制度
第二篇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一、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二、员工奖惩制度
附件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附件2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三篇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第四篇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一、公司应急反应小组及成员职责
二、岸基应急反应程序
三、船舶应急反应程序
四、船、岸的应急训练和演习
第五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编制制度
第一篇
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
一、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二、公司管理人员名单
职务
姓名
适任证书号码
电话
总经理兼业务部
经理
海务部
经理
机务部
经理
人事部
经理
财务部
经理
三、部门岗位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1、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及行政事务工作。
每年与船长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各部门召开“月度安全生产例会”使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2、指挥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3、负责主管业务部管理工作,组织业务人员学习业务知识、安全知识等,提高他们各项管理工作水平。
4、督促海务、业务管理人员执行安全及运输方针政策和海关法,教育船东遵守执行法纪、法规,克服违规:
超载、缺员、超越航区营运。
5、指导人事部人员做好监控船舶及船员各项证件有效日期,防止证件失效,若发现接近期限及时通知船员前来办理。
(三)业务部管理职责
1.及时贯彻落实交通部及有关部门的有关水运政策、水运信息传达给船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对公司船舶实行调度管理,分析研究经营管理状况。
对水运进行科学分析和预测,制定生产决策。
2.积极组织货源,随时掌握运输时常信息,广开生产门路,合理组织生产,提高船舶的营运效益。
3.加强与货主单位、港口部门的联系,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船舶利用率。
4.协助处理各种货损、货差事故及经济合同纠纷,代办各种船舶证照,代办保险、代签货运合同等,提供法律咨询。
5.负责各营运台账的记录,认真编写船舶动态,正确统计货物运量和周转量,及时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呈报上级及本公司相关科研室,为领策提供依据。
6.对船舶遇到有关货物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参加船岸应急反应,为船舶提供支持。
7.向船舶提供货物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资料和法规。
8.监督船舶的货物积载。
9.协助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四)海务部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令和各个时期安全文件和上级会议指示精神。
2.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安全会议指示精神。
3.负责督促船长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并发放有关船舶安全指引资料。
4.负责编写年终、月度安全生产例会会议材料及拟出明年安全工作计划上报。
5.组织海务部人员学习安全管理业务知识及海规、内规、船员岗位责任制和港章、防台、防抗雷雨大风等有关知识,提高他们各项知识和管理水平。
6.负责安排日常安全管理事务,确保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7.负责每年对每一艘船安全检查2次,督促船方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8.认真做好船舶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同时抓好事故案例分析教育工作,并落实四不放过原则的处理。
9.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司船舶的安全质量。
10.负责做好防台、防洪及防抗雷雨大风、雾航等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好危险天气记录和台风跟踪工作,必要时指导船舶进行防抗工作。
11.根据需要不定期举办船员安全知识培训班,提高他们的安全观念及操作技能。
12.做好船检、安检工作,密切与海事船检部门联系,会同船检师、监管人员上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13.组织船舶开展各项安全有益活动:
安全月、劳动竞赛,每年2次常规安全检查活动。
14.检查指导驾驶员、轮机员做好航行日志、轮机日志填写记录及船舶三级保养工作。
15.及时做好发送各类安全信息:
航行、封航、危险天气、台风、洪水、会议通知等有关事宜到各船舶以利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五)机务部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执行造船方针政策及老旧船舶使用的规定,同时做好船体及主、副机管理工作。
管理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公司船舶机械品种、性能和特点等。
2.建立健全的船体图纸、机械设备图纸、证明书和技术文件等档案资料、
3.认真做好船舶年度计划、航修计划等的修理安排,并督促船长做出详细修理项目清单上交机务部备案。
4.经常检查督促船舶、轮机长做好三级保养工作,并落实勤检查、勤保养制度,确保主、副机正常运转。
5.主动跟踪协助船舶排除事故隐患,保障船舶处于正常良好状态。
6.督促船员做好船舶助航仪器:
航行灯饰、通讯及工属具设备等管理和保养工作。
(六)人事部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运输方针政策和海关法,保障船舶安全合法运输。
2.教育船长遵守运输法规、海关法,严禁船舶超载、超越航区运输,克服违规、违章的行为。
3.认真做好一船一档案工作,并设立专人负责管理,方便查阅,利于做好安全跟踪管理工作。
4.负责船员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人船相结合,掌握船员的详细信息,方便查阅,以利于更好的做好跟踪管理及组织培训工作。
5.制定船员培训计划,及时组织人员。
协助海务部、机务部对船员进行系统培训,尽可能减少、消除人为事故隐患。
(七)财务部工作职责:
1.综合分析、预测水路运输行业经济运行情况。
2.负责航运规费的征收、上缴及票据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负责利用资金的管理。
3.负责公司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
4.负责航运费税改革、水路交通行业统计。
5.协助综合部做好船舶、船员管理工作。
四、船员管理规定
1、船长是船上总负责人,船上任职的船员必须服从船长的指挥。
2、船舶开航前,必须按《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配备足够相应等级的合格船员,并办理任职手续。
3、遵守船舶管理制度和值班制度,按职责分工管理船舶设备。
4、所有船舶必须在船舶计划开航前回到船上,做好开航前的各项工作。
5、当班船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遵守航行规章。
6、当班驾驶、轮机要认真详细填写《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
7、船员休假或离船必须经船长同意批准,船长考虑船员休假时,应同时确保船舶的配员符合《最低配员证书》的要求,满足船舶安全航行条件。
8、船长每月组织船员进行消防、救生、防污等应变演习,演习后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并详细地记录在《航行日志》中,不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9、船员应认真主动配合公司人员和海事人员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以策安全。
10、船员不许在船上进行睹博、吸毒等非法活动。
11、未经船长批准,无证人员一律禁止上船舶。
五、船员岗位职责
1.1船长
1.1.1船长是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公司的领导下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指示、决定和命令,贯彻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并激励船员遵守;以简明方式发布相应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船舶各部门的工作。
1.1.2评审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组织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复查,发现船上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体系的不足之处及时向公司报告,按公司要求制订纠正措施并实施。
1.1.3坚持安全活动日制度及航前会议制度、船员调动交接制度,并查签各项活动的记录。
1.1.4审批各部门年、月度预防检查和维修养护计划,检查执行情况。
审查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电台日志记载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审签各部门的报表,拟(或签)发电报。
1.1.5负责管理船舶证书,及时提出检验申请。
1.1.6对船员的调动、升降、培训、奖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建议。
并组织开展船舶的在岗培训工作。
按照文件规定对船员进行考核。
1.1.7督促、落实各部门做好开航前的准备工作,保证船舶的适航和适货。
1.1.8督促检查各部门、岗位严格执行航行值班制度,在港内航行、靠离泊位、抛锚、起锚时应亲自指挥,遇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以及通过冰区、礁区、浅、狭、险要航段和主要转向点应上驾驶台指导或指挥。
1.1.9当被值班驾驶员唤请时,应尽快到达驾驶台;每晚就寝前,应将航行指示、注意事项和其它有关布置明确写入夜航命令簿。
1.1.10在引航员引航时,应主动配合,但并不解除船长对航行安全的责任。
当发现操作不当时,应立即予以纠正,必要时可以中止其引领工作,接替其指挥。
1.1.11严格执行和检查、督促各部门人员执行船舶停泊值班制度,以及船舶装卸等有关规定。
1.1.12在船舶出现紧急情况,履行总指挥职责,按公司有关程序和规定指挥全体船员进行反应和处理,并及时向主管机关和公司报告。
如决定弃船,指挥船员迅速撤离,最后离船。
1.1.13审核并签署应变部署表,严格按公司规定定期组织实施各类演习。
1.1.14船舶进厂修理,负责审核各部门修理计划,核定厂修工程和自修项目,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监修和自修准备工作,落实安全措施。
1.1.15船长离任前,必须进行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复查,将有关情况报告公司,遵守船员调动交接制度,与接任船长做好交接工作。
2.1大副
2.2.1大副是船长的助手,甲板部的负责人,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担任航行、停泊值班、主管货物配(积)载、装卸等货运管理工作。
2.2.2负责船舶防海盗、防偷渡、防暴力以及船舶日常治安保卫工作。
2.2.3负责编制甲板部年度、月度预防检查和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2.2.4负责船舶各类水舱压载/排放的管理。
2.2.5按时主持甲板部的安全日活动。
2.2.6负责保管全船的备用钥匙及医药管理工作。
2.2.7负责甲板部的备件、物料、工具、用品的申领、验收和盘点工作。
2.2.8审核三副编制的应变部署表和船员应变卡,督促三副和水手长做好各种应变器材的养护工作。
船舶进行应变演习时负责现场指挥。
2.2.9负责本部门船员的职责熟悉培训工作,根据本部门船员技术业务和工作表现,提出奖惩、升降建议报船长。
2.2.10督促值班驾驶员、水手长做好装卸货前的准备工作,合理配载。
稳性计算应报船长审阅。
督促看舱人员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货损货差和偷窃等事故的发生。
2.2.11装卸完毕,应认真审阅、签署货物交接单据,处理货损、货差。
2.2.12督促本部门做好开航前准备工作,将本航次载货品种、数量、以及淡水、燃料、吃水等记入航海日志。
2.2.13严格执行航行、停泊值班制度,航行中遇有疑难时及时报告船长。
2.2.14进出港、靠离泊位、抛起锚和掉头时,应在船首了望,将现场情况和周围环境及时报告船长,按船长指示指挥现场作业。
2.2.15负责甲板部的修船工作,编制厂修、自修计划,制定安全措施,修理中,密切厂船配合,掌握修理进度,监督和验收工程质量,领导本部门的自修工作。
2.2.16参加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复查,向船长汇报本部门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在船长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临时代理船长的职责。
2.2.17遇应急事态或任何事故时,按《应变部署表》和有关规定,做好本职应急抢救工作。
1.3二副
1.3.1在大副领导下,负责管理和维护驾驶设备、航海仪器、航海图书资料及航线设计等工作,执行航行、停泊值班制度。
1.3.2负责管理、请领航海日志、海图、航海书表、资料、航行通告及各种记录簿等,及时登记,改正海图和其他航用资料并作好记录。
1.3.3管理并负责各种航海仪器、气象仪表的正确使用和养护,排除一般故障,做好检修和误差记录,请领和保管备件。
1.3.4负责管理、养护船上甚高频无线电话、声光信号设备及国旗、信号旗、号灯、号型,确保其处于良好可用状态。
1.3.5经常检查、校对驾驶台与机舱相关联的各种仪器设备,发现异常或故障及时通知轮机部检修。
1.3.6管理天文钟和船钟,按时校正、上弦或调换电池。
1.3.7负责管理驾驶台、海图室、备品库,经常保持整洁。
1.3.8负责主管设备图纸、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和物料帐册的保管以及备件、工具、物料、仪表的登记、保管,并及时提出增添的建议。
1.3.9按照大副的布置管理货物装卸,督促检查值班人员切实履行监装(卸)货的各项职责,掌握装卸进度和质量,注意操作安全。
1.3.10开航前,按照船长指示备妥所需海图及有关资料,设计航线并报船长审批;及时启动电罗经,试验各种电航仪器,确认良好。
1.3.11进出港、靠离泊位、掉头时,应在船尾在船长指挥下工作,并将现场情况和周围环境及时报告船长。
1.3.12航行中应严格遵守航行值班制度和有关规章,遇有任何疑难应及时报告船长。
1.3.13航行中负责每天与机舱的正午对时,航次结束时负责填报航次报表。
1.3.14修船前,按时向大副提出所管仪器设备的修理项目;进坞时检查装于船底的助航仪器附件,防止因敲锈、油漆造成损坏失灵;修船期间,做好所管项目的监修和验收工作,并参加自修。
1.3.15遇应急事态或任何事故时,按《应变部署表》和有关规定,做好本职应急抢救工作。
1.4三副
1.4.1在大副领导下,负责管理配备、检查、保养和维护船舶救生、消防、堵漏设备;执行航行、停泊值班制度。
1.4.2负责管理、养护救生艇、筏、救生圈、救生衣及其属具、备品,保持清洁完好;按期更换艇内淡水、食品等;保持各种救生信号处于有效可用状态;逢严寒季节应注意做好淡水箱及救生艇罗经的防冻工作。
1.4.3负责救生衣的配置、编号及分配,经常检查是否放在指定位置按期试验,如有损坏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1.4.4管理全船消防设备、器材及火警报警设备,定期检查、养护、换剂,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1.4.5管理并能熟练地操作大型固定灭火系统,保持管系、阀门的良好、有效、畅通,各分路阀的名牌、标志鲜明,惰性气体的称重记录完整。
1.4.6管理和请领堵漏设备、器材,定期检查、保养、维护,保持良好有效状态。
1.4.7负责编制应变部署表和船员应变卡,经大副审核、船长批准后公布执行;定期向全体船员讲解救生、消防、堵漏知识及各种设备的使用、操作方法。
1.4.8按照大副的布置管理货物装卸,督促检查值班人员履行监装(卸)货的职责,掌握装卸进度和质量,注意操作安全。
1.4.9开航前,负责与机舱校对时钟、车钟,试验声光信号、传声器、对讲机等,确认良好;会同大管轮、电工试舵;船长发出备车命令前,应负责检查确认本船周围无障碍物并报告船长。
1.4.10航行中应严格遵守航行值班制度和有关规章,遇任何疑难时及时报告船长。
1.4.11进出港、靠离泊位、掉头时,在驾驶台协助了望,传达和执行船长命令,按规定记录车钟,船舶主要动态、重要船位及其他有关情况。
1.4.12负责接送引航员上下船。
1.4.13负责管理船员所有证书,并确保其有效性,如不在船应交值班驾驶员保管。
1.4.14航行中替代大副晚餐时值班。
1.4.15修船前,按时向大副提出所管设备的修理项目;修船期间,做好所管理项目的监修和验收工作并参加自修。
1.4.16遇应急事态或任何事故时,按《应变部署表》和有关规定,做好本职应急抢救工作。
1.4.17负责办理进出港签证。
1.5水手长
1.5.1在大副领导下,负责管理、养护物料、物料间、救生消防和装卸用的移动照明设备,清洁船舶、甲板、船体、舱室设备、装卸属具、救生消防设备的使用管理、保养和维护。
管理船员粪便舱等工作。
1.5.2召开工前会,安排水手日常工作,布置安全措施,检查进度确保质量,安排水手值班及了头班次,并督促认真执行。
1.5.3组织水手进行船体、舱面建筑、设备、属具、帆缆的清洁、养护工作,保证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对上高及舷外作业应布置安全措施并负责检查防护用具。
1.5.4负责管养各种救生、消防、堵漏设备、工具,指挥放、吊艇(筏)操作;发生海损时,在船长、大副指挥下领导水手进行抢救、堵漏工作。
1.5.5开航、抵港前后,领导水手做好装卸和开航(移泊)准备工作。
1.5.6进出港、系泊、抛锚作业时,做好船首准备工作,并听从大副指挥,进行了望和带领水手工作。
1.5.7大风浪和暴风雨来临之前,检查并做好甲板货物和活动物件的绑扎工作。
1.5.8冬季来临或驶近严寒海面、港口前,检查和保证甲板管系、水箱等包扎、防冻的完好性;放净甲板辅机和水管的残水,防止冻裂;进行必要的锚机、甲板机械活车等准备工作。
1.5.9修船时,领导水手进行自修工作,检查验收厂修有关工程。
1.5.10管养吊货属具、常用备品、备件;负责检查安全带、跳板绳绳梯等;负责油漆调配和帆缆工作;管养船尾绞缆机。
1.5.11开工前应将需用的各种物料、工具、防护用品备妥,完工后,负责整理,清洁。
1.5.12货物装卸时,负责带领水手进行看舱工作。
1.5.13定期清查物料、工具,提出物料、工具请领和废料处理计划,并做好记录。
1.5.14雾航时轮值了头;担任停泊值班
1.5.15未配备水手长的船舶,上述职责由木匠承担。
1.6GMDSS操作员
1.6.1GMDSS操作员在船长领导下,负责无线电通讯、导航设备和广播系统的技术管理,执行船长签发批准的通讯任务。
1.6.2负责做好GMDSS通讯设备的管、用、养、修工作、保持设备良好的技术状态。
1.6.3执行电台值班制度,及时收发船长签收(发)的船电信、航区动态、气象预报、航行警告等安全航行信息,不得受理未经船长签发批准的通讯任务。
1.6.4负责保管电台文件、技术资料、电稿、统计报表等。
1.6.5当本船遭受海难或发生其他危急情况时,应听从船长指挥完成通讯任务,不得擅离职守。
弃船时,携带电台日志和执照、重要文件资料,按船长命令离船。
1.6.6负责编制主管的备件、工具、物料及仪表的请领、申购计划,经船长批准后报公司主管部门。
1.6.7负责电台用蓄电池、变流机和全船天线的日常检查、维修养护及蓄电池充放电工作,做好蓄电池室(箱)、变流机室和备件库的清洁工作。
1.6.8负责通讯资料的保管和修改工作,负责主管设备图纸、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和物料帐册的保管以及备件、工具、物料、仪表的登记、保管,并及时提出增添的建议。
1.6.9公司船舶原则上不设置专职的GMDSS操作员。
公司在招聘船员时,二副必须持有GMDSS普操员证书,大副或三副中的其中一个必须持有GMDSS普操员证书。
具体按下述原则分工:
.1二副负责船舶无线电出版物管理及GMDSS设备的维护。
.2常规通信:
船长应适当考虑机密性和尽实际可能,指派持证的GMDSS操作者和船长自己负责日常通讯,为考虑船舶的安全操作,船长应尽可能安排在白天工作时间进行常规通信。
.3在遇险/紧急状况的配员
●如船舶有3名持GMDSS普操员证书的驾驶员,一天的时间应分成三部分,如:
0400~0800﹠1600~2000
0800~1200﹠2000~2400
0000~0400﹠1200~1600
船长任命3位驾驶员作为上述三部分时间内GMDSS操作者,在其日常航行值班时间以外配备在GMDSS站操作,一旦出现遇险/紧急情况,不论是内部还是外部,立即上岗操作GMDSS系统。
●如船舶仅有2名持GMDSS普操员证书的驾驶员,为了在遇险/紧急情况时配备电台人员,将分两班,如:
0000~0600﹠1200~1800
0600~1200﹠1800~2400
船长任命2名持证驾驶员作为上述二部分时间内GMDSS操作员;在遇险/紧急情况中任命的操作者具有相应的义务和职责;如有关的驾驶员正在航行值班,则由船长或其他驾驶员接替航行值班。
1.7木匠
1.7.1在大副,水手长领导下,负责木工工作;保管木工工具、物料,提出请领计划;保持工作间整洁,担任停泊值班。
1.7.2航行中,每日测量污水沟、压载水舱、淡水舱二次;停泊时每日测量一次,做好记录。
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大副或值班驾驶员,并查明原因。
按照大副或值班驾驶员布置注入、打出、驳移压舱水和添装淡水(木匠不在时,由水手长负责)。
1.7.3定期检修各种门、窗、绞链、螺丝、把手并加油活络,保持良好使用及水密状态。
1.7.4负责检查清理污水沟(井)、黄蜂窝及有关管系,保持污水沟(井)畅通,木盖板及舱底板完好;管养淡水舱手摇泵、自动舱盖活动水密部分。
1.7.5负责检查,清洁、润滑和操纵锚机。
进出港前,试锚机,按大副指令备锚、抛锚、起锚、固锚、绞缆。
1.7.6负责保管、养护堵漏器材、工具。
1.7.7参加货舱的开、封舱工作;封舱时将木楔及舱口压排螺栓或舱盖铁楔及螺栓上紧;遇大风浪时应加强检查,确保水密。
1.7.8装卸货时,参加翻舱理货工作。
1.7.9修船前向大副提出所管设备修理项目;修船时,协助大副验收木质工程及淡水舱、压载水舱的清洁、水泥涂刷质量、入孔盖水密等。
1.7.10负责船上木器、门锁、抽屉锁等的保养和修理。
1.7.11船舶进出港口或通过船只频繁的狭窄航道或在航行中能见度不良,应在船首了望,并作抛锚准备。
1.7.12未配备木匠的船舶,上述职责由水手长承担。
1.8一级水手
1.8.1在值班驾驶员、水手长领导下,担任操舵、值班、保养维修工作和理货、看舱、起落吊杆、关开舱等工作。
1.8.2负责驾驶台内外和船内分工范围内的清洁;航行中,按船长、值班驾驶员或引航员的口令正确及时执行舵令,并朗声复诵,当口令不一致时,执行船长的口令;发现空舵,舵效不灵或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使用自动舵时,不排除操舵责任;值班时坚守岗位,执行值班制度的各项规定。
1.8.3按规定升降国旗、号旗,悬点号灯、号型和启闭甲板照明;开航前,校舵及检查航行灯。
1.8.4进出港、靠离泊前,按驾驶员布置升降号旗、号型、关点号灯;空舵一水应协助驾驶员了望,进出港时负责监舵,夜航时注意检查航行灯、号灯是否明亮。
1.8.5靠离泊前后,装卸舷梯、跳板、安全网,查看并记录前后吃水;引航员上下船时,收放调整软梯、绳索。
1.8.6值舷梯班时,佩带袖章,做好会客登记,巡视船舶四周,给有关船、驳系解缆,负责舷梯、锚、靠把、出水孔、安全网、驳船等的安全正常。
1.8.7锚泊时,检查锚链情况,悬点锚泊信号,遇雾敲钟,注意四周船舶动态及船岸信号,并守听甚高频无线电话,发现走锚或可疑情况立即报告值班驾驶员。
1.8.8正确操纵起锚机、起货机、绞缆机;拆装检查装卸属具,负责手锤测深,修补号旗和帆布盖罩,收放救生艇(筏),参加消防、救生、堵漏以及上高和舷外作业等工作;参加开航或靠泊前(系离泊)的准备工作和系解缆工作。
1.8.9参加理货看舱,做好衬垫、隔票和扫舱等工作。
1.8.10努力学习业务和操舵技术,熟悉舵性,懂得海图、潮流、避碰规则等一般航海知识。
1.9二级水手
1.9.1在水手长领导下,担任保养、清洁、理货、看舱、靠离码头系解缆等工作;有引水上下船时,协助一水收放引水梯。
1.9.2正确操纵绞缆机、起货机;参加起落吊杆、开关舱、开航(移泊)准备,缆绳插接、除锈油漆、检拆润滑装卸属具及缝帆,上高和舷外作业以及收放救生艇(筏)、操艇、消防、救生、堵漏等工作。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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