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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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年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我县20年以来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维护正常的医疗卫生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整治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违规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清理违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发布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建立完善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监督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重点
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内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及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
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
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
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监督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广告监测及查处情况。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活动的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
要以确保血液安全和献血者身体健康为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行为和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行为,加大对采供血机构献血者管理情况、偏远地区医疗机构血液来源等进行核查,严肃查处冒名顶替、超采频采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行为。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
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
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发布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坚决取缔无证行医。
第三阶段为总结上报阶段。
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和完善对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并按要求上报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按照《20年云南省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早部署落实。
进一步提高认识,推进和深化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发布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作为关心群众、优化医疗执业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
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格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严肃查办案件是确保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也是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
要高度重视,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切实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继续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发布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特别是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
重点抓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和医疗机构非法行医行为两类案件的查处。
对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保证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
要注重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加大督查和稽查力度,落实责任,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发布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的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专项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
要将工作重心向农村、向城乡结合部、向城市社区延伸,实现监督重心下移。
对未履行职责,疏于、怠于监管,当地医疗服务市场混乱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行政部门监管不力的责任。
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标本兼治,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在加大打击力度,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同时,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途径和办法,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医疗服务市场违法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措施。
把医疗
40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与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和规范审批行为紧密结合起来,把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与医院管理年活动和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等工作结合起来。
建立审批管理与监督的衔接机制,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完善监管措施,切实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逐步实现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加强宣传教育,扩大声势,保持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
重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安全就医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审批、注册信息,便于群众查询和监督;定期公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对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查处非法行医典型案件、吊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证书等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加强社会监督。
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对医疗机构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规范执业行为。
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总结上报。
于20年9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工作情况汇总表上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本校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我校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市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应急预案。
;一、分级分类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妨碍,或对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有关部门和学校立即处置的紧急事件。
一般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旱、台风、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学校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学校设备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危险品安全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身体健康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非法集会、示威游行、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试卷泄密、考场失控、群体作弊等各类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ⅳ级(一般)指突发事件影响范围较小,可控性较好的;ⅲ级(较大)指突发事件影响范围较大,情况较严重,较难控制的;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指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大,发生重特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二、组织机构
;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负责安全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有关应急小组。
;三、应急响应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在向街道办事、安阳教育学区、市教育局报告的同时应立即组织力量深入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安阳教育学区、市教育局。
基本应急处置措施如下:
;3.1食物中毒处置措施
;1、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向街道办事处、安阳教育学区、市教育局及市卫生局报告,并在第一时间将中毒人员送往市人民医院进行救助,安排校领导、教师负责陪护,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2、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3、落实市卫生防疫站采取的其他消毒、防疫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4、向街道办事处、安阳教育学区、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和市卫生防疫站报告事态发展的详细情况。
;5、配合市卫生局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2传染病疫情处置措施
;1、发生传染病疫情后,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向街道办事处、安阳教育学区、市教育局及市卫生局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协助市卫生局做好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的医疗救治和隔离工作,必要时配合市卫生局做好病人的抢救和转运工作。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市卫生局的指导下,加强对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与应急接种和预防服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全方位消毒和个人防护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3、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工作,提高学生的防病意识,消除社会的恐慌情绪。
;4、协助市卫生局进行传染病控制措施效果评价,及时调整防控措施。
;3.3实验室有毒物品泄漏的处置措施
;1、试验室发生有毒物品泄漏后,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学生有序的离开现场,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组织人员看护,禁止人群和车辆进入。
;2、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入现场救援,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且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进入现场后,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立即关闭阀门,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处置:
;
(1)、围堤堵截:
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
;
;
(2)、稀释与覆盖:
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
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
对于液体泄漏,可用泡沫或其它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将收集的泄漏物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4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发现火灾事故后,学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解救受困人员(特别是学生),利用现有灭火器材进行灭火(严禁学生参与救火),以控制火势,并采取切断火灾现场电源、煤气,停止非消防用水等紧急措施,避免继发性灾害。
;2、根据灾情及时向市公安消防指挥中心119报警,必要时联系120急救,在消防、医护人员到场后,主动提供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医护、消防人员开展人员施救和灭火抢险工作。
;3、出现重大火警时应全力组织学生有序撤离,疏散至安全地带;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及时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协助市消防大队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取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切实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3.5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遇有学生、教工受伤,应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
同时向街道办事处、安阳教育学区、市教育局报告。
;2、迅速采取切断现场电源、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3.6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置措施
;1、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街道办事处、安阳教育学区、市教育局报告。
;2、组织学校医护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向120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
必要时请街道办事处支援帮助。
;3、迅速通知受害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3.7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开展各类大型校外活动必须按程序报批,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报安阳教育学区、市教育局;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遇有学生、教工受伤,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
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安阳教育学区、市教育局报告,寻求各部门的支持援助。
;3.8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加强租用车辆安全管理。
租用车辆要在检查其是否有合法手续;是否经公安、交通部门审验合格,达到安全要求,具备营运资格;是否办理了相关保险之后再签订租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接送师生的安全。
;2、校园及周边发生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拨打110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报告。
遇有学生、教职工受伤,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
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4、协助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取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并作出处理。
;3.9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处置措施
;1、要做好食堂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保障等环节的防控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2、发生水管爆裂、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紧急情况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
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供水塔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市卫生防疫站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3.10校园暴力侵害事故处置措施
强化门卫值班。
对进入校园的人员严格实行盘查确认、登记准入、离校反馈制度,严控社会闲杂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对未经许可携带可疑物品强行闯入者,门卫和安全保卫人员应及时将其逐出学校,并发出警告。
;四、有关要求
;1、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予以表彰;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根据工作需要和形势发展,及时修订完善本应急预案,定期、不定期开展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3、本应急预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地税局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区政府办秘[20]57号、市地税局有关文件统一部署,4月20日至5月20日在全区地税系统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现结合地税实际,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按照“一个确保、两个提高”的总体要求,以打造“阳光”地税为目标,以优化纳税服务为核心,以宣传税费政策为重点,不断提高地税工作的透明度、纳税人的满意度,努力为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二、宣传重点
一是地税部门推进政务公开的基本情况及成效,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及运行情况等;二是地税部门在服务地方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过程中的职能和作用、措施与成效;三是中央、省和省、市局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政策传递时效,加强政策分析解读。
四是地税部门的服务理念、服务途径、服务体制、服务职责,以及“一对一”服务纳税人活动等个性服务措施。
五是地税干部队伍建设和地税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三、主要措施
按照地税政务公开工作思路,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在加强日常政务公开宣传的基础上,着重打造两个宣传平台,开展五项专项活动。
(一)打造宣传平台
1、办税服务厅。
结合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幕、触摸屏、政务公开栏,制作政务公开展板,以及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地税部门政务公开基本情况,及时发布最新政策和税收信息等,将办税服务厅建设成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
2、地税网站。
加强网站建设,完善网站功能,规范网站管理,调整栏目设置,设立或完善政务公开网页、专栏,及时更新内容、上传政策,及时发布信息、回复咨询,特别是新出台的税费政策、纳税人关心的涉税问题等,将地税网站建设成为政务公开的快车道。
(二)开展专项活动
在依托以上两个平台开展宣传的同时,主要开展以下四项活动,扩大政务公开宣传的影响。
1、开展税企交流活动。
通过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围绕地方税收与保增长促发展主题,听取企业对地税工作、地税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服务发展的水平。
2、开展税收专题宣传。
与区内外有关媒体协作,采访撰写保增长促发展地税工作通讯,反映地税部门服务保增长促发展的措施和成效。
3、开展税收有奖征文。
在**一中,开展中学生现场税收有奖征文活动,从中学生的角度,谈谈对税收、地税部门和地税工作的认识,扩大宣传效果。
4、开展上门送法活动。
开展一次上门送法活动,向50户重点骨干企业和工业园区大型招商引资企业,赠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措施100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措施100条等税收宣传资料,向企业有针对性地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涉税政策辅导,积极为他们的生产经营提供合理化建议,并听取纳税人对地税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领导。
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将其作为推进地税政务公开,提升地税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早策划、早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活动任务,做到组织领导、活动任务和工作人员“三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抓好工作结合。
要将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放在地税工作全局中来谋划,与税收宣传月结合起来,与组织收入、依法治税、纳税服务、税收管理、队伍建设、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避免“单打一”、“两张皮”,确保活动有特色、有实效。
(三)抓好督促检查。
宣传月期间,要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一周年督查活动,认真落实《安徽省地方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实施办法》,通过召开座谈交流、基层调研、走访部门等多种形式,广泛了解地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将地税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
(四)抓好总结交流。
区将通过**地税网站、《**地税简讯》等手段,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进行专题报道,各单位要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信息的报送力度,加强经验交流。
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活动总结上报区政务公开领导组和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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