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号线总监办监理工作交底 测量管理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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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号线总监办监理工作交底测量管理要求
附件五:
沈阳市地铁九号线工程土建施工工程
施工测量管理要求
一、控制目标
1、施工测量确保全线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管线安装按设计准确就位。
2、地铁隧道在任何贯通面上的贯通中误差,横向不超过±50mm,高程不超过±25mm。
3、隧道衬砌不得侵入建筑限界,设备安装不得侵入设备限界。
二、各方职责
1、沈阳市地铁九号线工程土建施工工程测量管理级别为:
总监办、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测量单位、标段监理、承包商四个层次。
各个管理层次的人员、仪器必须有绝对的保证和相对的稳定,如果主要人员变动,应履行报批手续,并做好交接工作。
各管理层次应分工协作,各司其职。
2、第三方测量单位是地铁公司委托的专业测量队伍,负责全线施工过程中施工测量工作的独立检核以及地铁公司委派的专项测量工作,协助地铁公司对全线测量工作进行管理。
负责统一全线测量作业标准,维护地面控制网(GPS网、精密导线网、水准网)的完整、可靠、可用;代表地铁公司进行交接桩;按《沈阳地铁土建工程建设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对承包商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进行检测,对承包商申报的测量成果作出评定;对全线各分段工程的衔接进行检测;控制全线地下主导线、主水准网在统一体系下平顺贯通。
3、总监办协助地铁公司对所辖工程的第三方测量、标段监理、承包商的测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管理与协调。
4、标段监理专业测量工程师必须按有关规范及《沈阳地铁土建工程建设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承包商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对承包商的测量过程进行旁站,对承包商的测量成果进行验收,重要施工部位应进行复测。
承包商出现重大施工测量问题,反映出标段监理对测量质量控制不力,对业主委托监管的项目管理失职,标段监理应负担监理不力责任。
5、承包商负责本标段工程的测量与量测的全部工作。
应按有关规范及《沈阳地铁土建工程建设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行使职责,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尽职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对标段监理的工作要求:
1.1标段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测量专业工程师应由具有工程测量经验及工程师以上职称并且具备测量上岗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亦应配备有熟悉观测的技术人员或技师作为助手,并报业主备案;使用的测量工具和仪器必须通过年检达到合格。
1.2监理的复核方法有仪器检测,旁站监督,指令承包商复测校核,对测量计算资料和成果的复核等。
重要的对象,如地上、地下中线控制桩,应以独立检测为主。
标段监理的独立检测应使用自己的仪器。
1.3标段监理单位要在工程开工前编写所监理工程的施工测量监理细则,经第三方测量单位审批后报总监办批准实施。
1.4标段监理单位要指令承包商在开工前做出完整的施工测量方案设计,审批施工测量方案设计,报第三方测量单位、总监办审定及备案。
1.5标段监理单位要监督承包商按批准的测量设计实施测量作业,控制其投入的技术力量及所用的测量仪器应满足要求。
1.6复核监理合同段内施工图设计中的坐标、高程及承包商的各种施工放样数据,并与邻近工程进行符合验算。
1.7标段监理单位要建立测量报表、测量日志及测量报告制度,指令承包商执行,检查督促承包商建立完整的施工测量档案。
1.8对承包商控制测量及细部放样测量成果应从实施方案、作业方法及精度、原始记录、内业成果处理等方面加以审核确认,特别是对隐蔽工程形位关系加以控制。
1.9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及《沈阳地铁土建工程建设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要求,督促承包商按时进行施工控制测量作业。
1.10标段监理单位要积极协助第三方测量单位进行检测。
1.11标段监理单位要主动对相邻标段承包商的测量衔接问题进行协调、控制。
1.12工程后期督促承包商进行结构断面测量及竣工测量;组织承包商向地铁公司(第三方测量代接)移交施工控制桩点。
1.13接受和配合地铁公司、总监办、第三方测量单位的常规检查。
2.对第三方测量单位的工作要求
2.1第三方测量应由富有城市地铁测量经验的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数人主持工作;应当有富有观测经验的测量技师、技工数人,并有精通仪器校验的技师从事操作;以上人员应相对稳定,调换工程技术负责人须经地铁公司同意。
2.2协助地铁公司制定施工测量管理有关规定。
2.3编制第三方测量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4及时掌握全线地面、地下控制测量现状和需求情况。
2.5定期复测首级控制网(GPS网、精密导线网、精密水准控制网);若在施工期间承包商反映首级网发生变化,应立即进行检测并保证其在施工期间的完整性、正确性。
2.6对承包商的施工测量方案设计及标段监理的测量监理细则进行审批。
2.7审查承包商定期申报的控制网复测资料。
2.8及时对承包商测量队的测量资料及成果提出审核性意见。
2.9在规定的时间内整理汇总承包商申报的施工测量周报,编制第三方测量周报,并按要求及时报总监办、地铁公司。
2.10对承包商、标段监理的测量工作进行管理与技术指导,配合地铁公司进行例检。
2.11工程验收前对各单位工程进行竣工测量检测,出具测量检测报告。
2.12按要求对限界紧张或可疑地段进行限界测量,参加全线限界测量检测。
2.13编写竣工总结报告。
四、控制程序
1、开工前交接桩与检测程序
1.1第三方测量单位向承包商进行地面控制网测量资料及现场桩交接(业主代表参加),填写《测量交接桩记录》。
1.2承包商测量队应对标段内桩点进行复测和保护,并于交桩后7天内上报复测成果,供标段专业监理工程师审定,超过时限不上报复测成果,则视为不满足开工条件不能进行开工。
1.3标段专业监理工程师审定确认后,承包商应根据首级平面控制网、精密导线网和精密高程控制网完成本标段的控制桩及重要分项工程的测量放样工作,并将测量成果向标段监理报验。
标段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检查上述工作的实施。
1.4标段监理将检查结果上报总监办、业主,并由业主、总监办组织第三方测量单位对承包商所布控制点进地检测。
第三方测量单位将检测成果资料提交给总监办监理工程师进行认可,并由其向承包商通报测量成果,承包商据此安排施工放样测量工作。
当第三方测量单位检测认为,承包商所布控制点精度不能满足贯通精度要求时,承包商应重新予以布点和测量,并上报布点测量资料,要求第三方测量单位检测。
2、施工中控制测量程序
2.1承包商应建立自身的测量管理制度,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测量均须承包商测量队在标段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控下完成。
2.2标段监理将检查结果上报总监办、业主,并由业主、总监办组织第三方测量单位按照《沈阳地铁土建工程建设工程测量管理办法》所确定的测量内容、测量范围、测量频率和测量标准,对承包商的施工控制测量进行检测。
2.3标段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商重要分项工程的测量放样工作,审核批复测量放线报验资料。
3、竣工测量程序
3.1单位工程完工后,承包商测量队应根据《沈阳地铁土建工程建设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的规定,恢复中线控制桩,加密中线桩,进行断面测量,并将测量资料报标段监理,由标段监理将检查结果上报总监办、业主,并由业主、总监办组织第三方测量单位进行竣工检测。
3.2标段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核实因变更设计引起的工程数量变更所需的测量内容,最终审核和批复承包商竣工文件中的测量资料。
五、需上报总监办的资料
1、测量监理细则(标段监理编制)
2、测量方案(施工单位编制,标段监理审核)
3、控制点复测成果(施工单位编制,标段监理审核)
4、加密控制点成果(施工单位编制,标段监理审核)
六、施工测量资料报审流程
1.承包商测量资料报审流程
1.1施工测量方案报审
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标段监理审核第三方测量单位审批总监办审批施工单位实施(各方存档)。
1.2测量组织机构
承包商进场后组建申报人员资质等相关材料业务考核标段监理审核报第三方测量单位、总监办存档、地铁公司备案。
说明:
主要测量人员资质必须合格,更换须按程序重新申报,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1.3测量仪器设备
工程开工前建立台账标段监理审核报第三方测量单位、总监办存档,地铁公司备案。
说明:
仪器设备台账要求实物检查核对,每半年更新一次,并按程序报审。
1.4地面控制网复测资料
承包商自测自检合格标段监理审核第三方测量单位审批报总监办存档。
1.5按测量管理办法规定须经第三方测量检测项目
承包商自测自检合格标段监理复测无误后审核确认报第三方测量单位审查(同时抄送总监办、地铁公司)第三方测量单位安排检测第三方测量单位审批报总监办存档。
1.6其他施工测量资料
承包商自测自检合格标段监理现场抽检标段监理审批。
说明:
其他施工测量资料主要包括各部位的测量放线、矿山法隧道的初支断面、盾构隧道中线及盾构机姿态复核等(不含第三方测量单位检测部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分批分次报审的资料。
2.标段监理测量资料报审程序
2.1测量监理细则
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第三方测量单位审查总监办审批各方存档。
2.2测量监理资质
业务考核考核合格后报第三方测量单位、总监办存档,地铁公司备案。
说明:
测量监理工程师更换须按程序重新申报,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2.3测量仪器设备
工程开工前建立台账报第三方测量单位、总监办存档,地铁公司备案。
3.第三方测量资料报审程序
3.1测量实施方案
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组织专家评审报总监办存档,地铁公司备案。
3.2测量组织机构
进场后组建申报人员资质等相关材料总监办核查报地铁公司备案。
说明:
主要测量人员更换须按合同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3.3测量仪器设备
开工前建立台账总监办核查报地铁公司备案。
说明:
仪器设备台账要求每半年申报一次(附仪器检定证书)。
3.4地面控制网复测、施工测量检测及其他测量资料
第三方测量单位自测自检合格总监办审批报地铁公司备案。
4.说明
标段监理、第三方测量单位、总监办对逐级申报的测量成果资料须及时予以批复,以上各方不得因复核或审批不及时而影响下一步工序的施工进度。
七、开工前交接桩与检测程序框图
八、施工中控制测量程序框图
九、竣工测量程序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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