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广东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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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广东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广东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时间:
2006-03-29作者:
徐丽娟来源:
广东省农业展览馆
农村财务问题历来是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
村级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村级班子的团结,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的融洽和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
近年来,我省广大农村不断加强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全面实行村务公开,狠抓村级财务的规范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但由于开展工作不平衡,当前财务管理工作仍面临严峻问题和艰巨的任务,反映村级干部财务问题的举报和上访不断增多,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
1存在的问题
1.1执行财务制度不严
银行帐户多,货币资金管理混乱。
存在公款私存、私借、担保贷款、白条单抵库、使用存拆、现金结算等违规问题,而有的村干部包揽了会计、出纳之职,直接经手现金的收支,买了东西开了票,回去告诉会计入哪帐,包办代管,一人说了算,会计成了记帐员、出纳成了票据保管员,会计、出纳形同虚设。
1.2挥霍公款现象严重
非生产性开支严重,绝大多数的村财政支出用于招待,普遍形成一种检查吃、出差吃、有事无事几个干部也聚会吃的不良风气;有的村干部只顾自己享受,用公款购置小汽车,给自己配备手机;有的以外出学习考察为由,到处游山玩水,村民意见很大。
1.3物资管理手续不全
物资管理制度不健全,尤其固定资产的管理十分混乱,有的村部分财产早已卖掉或报废,但帐面没作任何处理。
不少村账物严重不相符,有帐无物。
个别村干部自身要求不严,打着借用公物的幌子,实是占用集体财产长期不还,最终达到个人占有的目的。
2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2.1农村财务监督渠道乏力
一是司法机关监督乏力。
1997刑法施行后,村干部不再是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的主体,检察院不能对其立案侦查;同时又不是侵占、挪用公司资金等犯罪的主体,公安机关不能对其立案侦查;法院又不能以民事案件立案。
村级干部的经济问题成为法律空白。
二是纪律机关监督乏力。
村干部是党员的,纪委还可以查处,对不是党员的纪检监察机关根本无法查处。
三是群众监督乏力。
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
部分村民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
四是内部监督乏力。
由于村级财会人员由村级任用,财会人员从行政到个人待遇都隶属本村,当村领导的意图与会计法规相冲突时,财会人员出于个人利益考虑,往往屈从于村干部的意志,不按会计制度办事,有意进行错误的会计处理,改变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用途。
部分财务人员怕丢饭碗,对村干部的经济违纪违法行为不愿监督或放弃监督,发现问题不敢管,听之任之。
2.2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不力
一是村级财务管理缺乏透明度,财务公开力度不够。
有些村虽然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但是公开的内容不具体,比较空洞,群众无法了解资金的用途、去向;个别村对一些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没有及时公开,致使群众无法实施民主监督。
二是乡镇机构改革后,部分乡镇经管站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人员相对减少,对村级财务的管理职能有所削弱。
三是村帐站审没有落到实处,许多乡镇的经管站根本没有认真审查,在票据上盖上核销章了事。
2.3对农村财务问题重视不够
一是目前乡村干部普遍存在着“重税费、轻管理”的片面认识,村干部只想法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税费任务即可。
二是认为村级自治,不宜多管。
由于这种认识上的误差,导致乡村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对群众反映财务方面的问题不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财务管理混乱的蔓延,给某些不廉洁干部开了方便之门。
三是财务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
有些主管财务的村干部不熟悉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财务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财务管理新老问题不断。
2.4财会人员队伍不稳定,业务水平低
财务管理的工作性质要求财会人员要相对稳定。
但是,目前部分村的财会人员实际上都是由村干部指定,用的都是自己的亲信。
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出纳、会计也跟着换届,出现了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
还有一些村,在挑选财会人员时,不是从工作考虑,而是完全凭个人好恶,凭感情办事。
一些素质低下,根本不具备会计条件的人,被选拨到会计岗位上来。
3解决问题的对策
3.1坚定不移地实行财务公开,加大民主理财力度村级财务问题历来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一而再,再而三强调要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凡是村里的重大事务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尤其是村级财务要公开,并按照国办〖1999〗6号文件要求办理。
广州市在财务公开方面为我省农村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模式。
1998年广州市率先在全省开展农村财务公开试点。
随着村级财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逐步推行了社级(村民小组)财务公开工作。
据统计,目前,全市已有1247条村实行了农村财务公开,占总村数的100%。
有8587个经济社实行了社级(村民小组)财务公开,占经济社总数的66.4%,其中规范公开的经济社有5855个,占经济社总数的43.3%。
通过推行农村财务公开、民主管理,一些地方刹住了基层干部大吃大喝、挥霍公款的歪风、遏制了非生产性开支,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一些地方追回了长期拖欠集体的钱物,减少了集体资产流失,加强了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一些地方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宗族纠纷,改变了不良的社会风气;一些地方化解了党群、干群矛盾,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在推进农村财务公开工作中,广州市突出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3.1.1完善公布栏硬件建设对不符合标准的公布栏统一进行整改,对公布地点不合理的重新选点进行设置。
3.1.2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公开内容
各区、县级市农业局统一制定公布的内容和格式,按照“四化”要求,做好农村财务公开工作。
在坚持以农村财务公开为重点的同时,着重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如征地款收支状况、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以及村干部报酬、业务接待费、交通通讯费、村组债权债务、集体资产项目的经营、投资、收益和分配等情况进行公开,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内容实行明细公布。
通过不断充实完善农村财务公开的内容,增加公开的透明度,真正做到干部安心,群众放心。
3.1.3确保公开及时
各地严格将农村财务公开作为一项制度性、日常性工作定期进行公开,保证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农村的有关事项和经济状况。
3.1.4严格公开的程序
农村财务公开的有关表格都需经当地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议签名确认后方可公布,一些地方由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人大代表等对农村财务公开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极大提高了农村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3.2建立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使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
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
为使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这些制度、条例对现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费用开支管理、票据管理、农民负担款项和共同生产费管理、义务工和积累工管理、财会人员及财会账目管理、财务审计与民主理财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
因此,要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广州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代表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审计监督制度、民主议政制度、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以及定期检查和财务会审制度等八项制度。
使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工作迈向规范化、制度化。
3.3创新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代理制、选聘制和委派制
近几年,农村财务管理部门努力适应新阶段农村经济形势的变化,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推行村级会计代理制、选聘制和委派制,推进农村财务电算化,提高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的整体水平。
广州市地处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按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要率先一步实现农村管理专业化。
农村要顺利推行财务管理电算化,离不开农村财务人员队伍专业化,各区县级市从当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目前,广州市农村财务管理模式主要采用如下三种:
3.3.1会计代理制
在一些经济不发达的镇、村普遍推行农村会计代理制。
如花都、从化、增城等地的镇、村实行村级会计代理制,白云、黄埔、芳村、番禺、花都等地的镇、村实行联队会计,取得很好效果,干部满意,群众放心。
这些地方的做法是,由镇或村设立会计代理机构,在不平调村组的财产和资金,不干预村组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接受村组委托,代理会计事务。
实践证明,这种做法提高了会计人员的素质,有利于农村财务与资产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减少了镇、村行政开支,从而也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受到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
据统计,目前全市有29个镇737个村实行了会计代理制;450个村落974个经济社实行了社帐村管。
3.3.2会计选聘制
在广州市经济发达的地区,如黄埔、芳村、番禺等地镇、区,逐步实行农村会计选聘制。
农村财务会计选聘制规定,今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录用的财会人员必须实行公开招聘,有镇、街集体经济主管部门负责招考,统一组织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
会计、财务管理、财经法规基本知识和会计电算化基础知识,具备条件的人员经考试合格,按聘用一名提供二至三名候选人的比例,按分数的高低,由镇、街集体主管部门推荐给集体经济组织。
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根据镇、街集体主管部门推荐,在推荐人员中择优聘用会计人员。
目前全市有54个镇、街,237个村实行农村会计选聘制对农村财务实行会计选聘制,面向社会公开录用财会人员,促进了广州市农村财会人员走向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
3.3.3会计委派制
农村会计委派制是在镇政府按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招聘会计专业人员后,委派到各村任村级会计,并由镇统一考核和管理。
目前,番禺区的大多数镇村均采用会计委派制。
2002年番禺区由区纪委牵头,区监察局、农业局等部门共同参与,选择了经济基础较好的沙湾镇为先行点,开展农村会计委派工作。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区出台了《广州市番禺区农村委派会计管理方法》,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委派会计制度工作的通知》。
到2004年底,全区所属21个镇,除钟村镇暂缓推行外,已有20个镇的288个村实行了村级会计委派制,占全区总村数的94.4%。
配备会计人员273人。
实行会计委派制,改变了以前财会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不高的状况,从体制上保障了财会人员严格执法,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规范了管理,并做到日清月结,按时公开,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水平。
实践证明,通过实行会计代理、会计选聘、会计委派制后,由于农村各方面的力量都参与财务管理,未经村委会民主理财小组和镇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审核的票据不能入帐,真正实现了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使财务工作由事后监督改为事前监督,提高了群众监督和干部自律能力。
农村干部乱花乱支、贪赃枉法,私分公款的违纪行为明显减少。
同时增加了透明度,拆除“隔心墙”,提高了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以前财务不公开,缺乏透明度,上访告状者不断,而干部的辛苦工作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出力不讨好。
双方矛盾较多。
现在帐目上墙,健全了制度,整顿了组织,强化了监督,村干部自觉了,群众满意了,上访反映财务问题案件大大减少了。
干部之间的矛盾消除了,村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了,村干部从经济纠纷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转移到发展经济上来。
3.4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财务清理工作
中央和省一再要求要认真搞好村级财务的管理,并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大事来抓。
之所以如此重视,因为农村财务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所以各乡镇党委政府把农村财务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编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制管理内容。
各乡镇至少要确定一名党政领导负责农村财务,经常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农村财务工作。
要随时根据群众反映,对村级财务问题及时处理。
对清理出来的经济问题一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通过清理农村财务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
3.5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
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
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一般不要随意变动。
这里的关键是要严格财会人员的任免程序。
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财会人员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为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要切实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财会人员作为特殊从业人员,既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还要有较强的政治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因此,要通过举办业务讲座、法制讲座、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目前,为推行农村会计电算化,广州市已举办了32期财务软件培训班,培训农村财务人员1000多人次,占全市应培训人数的65%,购置用于农村会计电算化的电脑765台,安装财务管理电算化软件656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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