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制度讲座》期末复习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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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讲座》期末复习题
《公务员制度讲座》期末复习题
论述题部分:
1、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要点:
公平竞争原则;
功绩制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
依法管理原则。
2、职位分类的意义和标准是什么?
要点:
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和晋升提供了科学依据;
为国家公务员的考核提供了客观。
标准;
为国家公务员的培训提供了科学依据;
为建立机关工作责任制、克服官僚主义创造了条件;
为公务员实行合理的职级工资制度奠定了基础;
为政府机关的职位数目和工作标准实施确立了依据;
为行政开支的预算约束和民主、民主公开提供了保证。
3、我国职位分类的原则是什么?
要点:
兼顾原则;
适用原则;
渐进原则;
动态原则;
法制原则。
4、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要点:
竞争原则;
功绩原则;
法制原则。
5、论述我国公务员权利的主要内容?
要点:
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的权利;
有权利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
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的权利;
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的权利;
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判和建议的权利;
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依照规定辞职的权利;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6、论述我国公务员义务的主要内容?
要点: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义务;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的义务;
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的义务;
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的义务;
保守国际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义务;
公正廉洁、克己奉公的义务;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7、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主要特点。
要点:
体现了分类管理的原则;
具有竞争激励机制;
具有新陈代谢机制;
具有廉政保障机制;
具有勤政保障机制;
具有健全的法规体系
。
8、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程序?
要点:
(1)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
(3)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4)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9、实行职位聘任制度的意义
?
要点:
有利于健全用人机制、增强公务员制度的生机和活力;
有利于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多样性人才的需求;
有利于提供公务员整体素质,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10、聘任制的范围
?
要点:
专业性较强的职位;
辅助性职位。
11、公务员聘任制的方法?
要点:
第一步,由招聘机关提供报纸、刊物、网络、电视等传播媒体公开发布招聘公告,说明招聘职位的性质、责任、待遇等要求;
第二步,应聘人员向招聘机关提交申请书、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
第三步,举行考试,并对应聘者进行考核;
第四步,被聘公务员与招聘方签订合同。
12、签订聘任合同的原则?
要点:
明确了签订聘任合同的主体双方是机关与公务员;
明确了签订聘任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明确了签订聘任合同的方式;
明确了签订聘任合同的目标是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
明确了聘任合同既可以签订,也可以变理或解除。
12、聘任合同的内容
?
要点:
聘任合同的期限;
职位及其职责要求;
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违返聘任合同的责任;
约定的必备条款
约定条款。
13、实行聘任制的意义?
要点:
实行聘任制有利于健全用人机制、增强公务员制度的生机和活力;
实行聘任制有利于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多样化人才的需求;
实行聘任制有利于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14、什么是人事争议仲裁?
要点:
是指对申请仲裁的人事争议案件依法进行调解和裁决的活动。
处理因履行聘任合同而产生的人事争议,是职位聘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因履行聘任合同而产生的争议是一种合同争议,通过人事争议仲裁方式解决比较妥当。
在机关引入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一方面可以促进机关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另一方面,争议双方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有利于充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15、人事争议仲裁的原则?
要点:
合法原则;
公正原则;
及时处理原则。
16、简述公务员的晋职程序。
要点:
公布职位空缺和任职条件,采取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办法产生预选对象;
按照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对预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查,产生考察对象;
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择优提出拟晋升人选;
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依法任命晋升职务。
17、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原则?
要点:
公开原则;
平等原则;
竞争原则;
择优原则
18、公务员考核原则?
要点:
客观公正原则;
民主公开原则;
注重实绩原则;
简便易行原则。
19、公务员奖励原则?
要点:
实事求是原则;
公平得当原则;
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原则;
奖励与惩戒相结合原则;
奖励及时、注重实效原则。
20、公务员申诉、控告的条件?
要点:
(一)申诉的条件
(1)须有涉及公务员个人的已经生效的处理决定。
(2)公务员对处理决定不服。
(3)公务员对原处理机关作出的复核决定不服。
(二)控告的条件
(1)当公务员的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才能提起控告,直接目的是为了保护自身的权益,而不是保护他人的权益。
(2)控告的内容必须与公务员的身份有关。
(3)被告人必须是确定的机关或人员。
21、简述公务员申诉、控告的意义?
要点:
是保障公务员权益的重要措施;
是广泛监督公务员制度实施的有效手段;
有利于树立政府的公正形象;
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
22、公务员机构的设置形式和职责权限有哪些?
要点:
(一)设置形式:
从纵向来看,我国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央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即国务院人事部门;一类是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即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人事部门。
从横向来看,我国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分为两类,一类是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综合性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即各级人民政府的人事部门;一类是各级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设立的执行性公务员管理机构。
(二)职责权限:
(1)制定公务员管理规范。
(2)对同级政府各部门的人事机构和下级人事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3)对某些管理事务进行跨部门、跨地区的组织协调。
(4)根据管理权限的划分、综合管理机构行使审核、审批权。
(5)对公务员管理工作实施监督部门执行机构管理权:
(1)录用权
(2)考核权(3)奖惩权(4)升降权(5)任免权(6)辞退权(7)其他人事决定权
23、我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有什么意义?
要点:
(1)当公务员受到不适当处理或其合法权益遭受不法或不当侵害后,能够依法要求纠正并得到补偿。
所以申诉控告制度是实现公务员权利的重要保障。
(2)有利于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3)有利于纠正国家行政机关在人事管理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4)有利于监督和保障其他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实行
25、论述公务员交流制度的概念与含义。
要点:
公务员交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愿望,通过法定形式,在行政机关内部变换公务员的工作职位,或者把公务员调出行政机关任职,或者将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行政机关担任公务员职务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
把这一活动与过程的有关事项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并保证贯彻执行,就形成公务员的交流制度。
其涵义
(1)公务员交流的法定形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三种,每种形式都有特定的目的、范围、对象以及相应的条件和程序要求。
(2)交流是机关对公务员的一种管理活动和手段,无论哪种形式的交流,都必须经过行政机关决定安排或批办手续。
(3)公务员交流的原因,概括起来有两大方面:
一是工作需要;二是照顾公务员个人愿望。
(4)公务员交流的范围既包括在行政机关内部的交流,即在公务员队伍内跨地区、跨部门的交流,务员交流的范围既包括在行政机关内部的交流,也包括与公务员队伍以外的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进行交流。
(5)公务员的交流,一般属于同一职务层次之间的平级调动,但有时交流也与提拔使用与降职使用结合进行,不过要相应履行职务升降的有关程序。
26、录用公务员的程序?
要点:
(1)、发布招考公告。
(2)、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4)、对考试合格者进行录用考核、(5)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6)试用。
27、公务员惩戒制度的基本原则?
要点:
(1)实求是原则
(2)定性准确原则
(3)区别对待原则
(4)手续完备原则
(5)及时原则
(6)教育与惩戒结合原则
28、辞退公务员的条件?
要点: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适当安排;
(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29、公务员回避制度中对回避的种类、原则有什么规定?
要点:
回避的种类包括职务回避、公务回避和地域回避三种。
任职回避是指对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
公务回避就是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遇有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等法定情形时为避免影响正当履行公务而进行的回避。
地域回避,是指担任一定职务的公务员,为了公正履行职务,不得在亲属比较集中的原籍、出生地、成长地任职。
回避原则:
(1)逐步解决原有的问题、对新进人员则必须从现在起严格把关的原则;
(2)将公务员回避制度与行政检察制度有机结合的原则;
(3)自我约束和依法回避相结合的原则;
(4)从严把握和灵活操作相结合的原则;
(5)统筹兼顾的原则;
(6)整体配套的原则。
30、试述《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职务任免的规定?
要点:
(1)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2)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3)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
(4)公务员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31、公务员调任、转任、挂职锻炼有什么不同?
要点:
公务员的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相当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在公务员法中是特指从机关外的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调进合适人员进机关担任公务员职务的交流形式。
转任是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机关系统内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或者在同一部门内的不同职位之间进行的转换任职。
与调任相比,转任是公务员在机关内部转换职位任职,只意味着转任公务员职务关系的变更,不涉及公务员身份的变更。
与挂职锻炼相比,转任是公务员的内部交流,不涉及身份的变动,但人事管理关系必须转移,而挂职锻炼不转人事管理关系。
挂职锻炼是指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
其特殊性表现为:
(1)不办理调动手续。
(2)有时间性。
(3)内外混合型交流形式。
案例题部分:
案例1:
机关办事员李云要去香港定居。
她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
问题:
她能否被批准?
如果不被批准,原因是什么?
试分析。
要点:
(一)《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可以自愿辞去公职(指公务员身份)或辞去现职(指现任的行政领导职务)。
(二)《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准或暂不准辞职(指辞去公务员身份):
1、在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职位上任职的;2、从事重要机密工作,或曾从事重要机密工作尚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3、正在执行某项重要任务,辞职后对工作将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4、由组织选派或出资参加培训后,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5、从市外录用,调任,转任到本市行政机关,服务不满三年的;6、接受组织审查尚未结案的;7、其他原因不宜辞职的。
(三)根据上述理论结合本题展开分析。
案例2:
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某地级市K市担任财政局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综合规划处和工贸发展处。
王某之妻李某是该财政局的财务工作人员。
王某的堂弟毕业于某名牌大学,是某市的一名科级干部。
由于王某的堂弟能力突出,政治品质良好,很快就被提拔为该市财政局副局长,分管预算处、信息管理处。
问题:
上述案例中有关人员的任职有没有违反我国《公务员法》的任职回避规定?
请判断并说明理由。
要点:
(一)违反了任职回避规定。
公务员任职回避是指对公务员所任职务、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作出限制性规定,以减少工作中的人为干扰(主要是亲属、人情关系)
(二)《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四种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位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这四种亲属关系是:
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
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
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
姻亲是指以婚姻关系为纽带而形成的亲属关系。
(三)根据上述理论结合本题展开分析。
案例3:
某报接到群众来信反映说,我们这里一些市县为了照顾没有公务员身份而在机关工作的人员取得公务员身份,先后设立考场,进行公务员招考,对他们进行了有关方面知识的考试。
但却完全是搞形式、走过场。
如设立的几个考点,考场内纪律很差,考生到处找资料,就连一个名词解释也得去抄,更不用说较难的问题了。
替考更是在所难免。
有人连查资料都懒得动,坐在那里等着抄别人的。
问题:
试试分析这次公务员考试是否算数?
要点:
(一)这种考试不能算数。
(二)公务员法对考试录用组织权限、报考条件、编制限额有规定,录用考试程序上的规定。
(1)、发布招考公告。
(2)、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4)、对考试合格者进行录用考核、(5)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6)试用。
(三)根据上述理论结合本题展开分析。
案例4:
王某是政府劳动局某科科长,女,中共党员,35岁,大本毕业。
在2000年的公务员考核中,领导对王某的评语如下:
王某积极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对党员的要求。
王某工作责任心强,勤奋努力,熟悉业务,能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开展工作,有创新精神。
2000年度在转变政府职能中,她思想解放,勇于改革,积极下放权力,及时把本科工作重点转到执法、监督与服务上来。
自己主动起草了《××市劳动用工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经过局领导审查上报市政府,以政府名义下发。
群众对王某的评语如下:
王科长为基层办实事,为帮助企业上新项目,解决缺乏技术人员的问题,她提出并积极举了一次大型人才交流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受到企业领导和广大职工的好评。
王科长工作主动热情,积极肯干,不辞辛苦,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典型,总结经验,创造性地推动了该市劳动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超额完成了2000年全年目标任务。
同时,对全科劳动定员定额工作、职工调配等项任务完成得也很出色。
平时,王科长能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团结同志、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她热心助人,帮助本科同事解决困难,发挥了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
在她的领导下,该科形成了团结友爱、积极奋进的先进集体。
王科长的主要缺点是:
工作有时欠细致,听取别人意见不够。
问题:
在这次年度考核结果中,王科长该评为哪个等次?
为什么?
要点:
(一)根据优秀等次的标准,她符合条件。
(二)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三)根据上述理论结合本题展开分析。
案例5:
公室通知办事员周力下周去沈阳参加业务培训,为期一个月。
周力提出自己要结婚不想去参加培训。
机关研究后决定让其婚后参加市内的业务学习,为期十天。
周力也不同意,没有去。
年终考核周力被评为不称职。
周力不服,提出申诉。
问题:
1、机关的决定是否正确?
为什么?
2、周力的申诉能否被接受?
为什么?
3、上级机关怎样处理此事?
为什么?
要点:
(一)机关的决定是正确的。
《公务员法》规定参加培训既是公务员的权利,也是公务员的义务。
(二)周力的申述可以被接受。
因为公务员有申诉的权利。
公务员申诉是指公务员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对国家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合法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向有关机关说明和陈述。
受理部门应及时受理并处理公务员的申述材料。
(三)上级机关应该维持申述人单位意见。
(四)根据上述理论结合本题展开分析
案例6:
某市人事局出台一系列改革和优化公务员管理的举措:
第一项改革是推行聘任制公务员。
具体做法是:
除工勤雇员外的所有新进人员,一律招录为一定期限(比如1至5年)的聘任制公务员;对一些专业性较强职位,如改革办的一些高级专家,还有政府各部门尤其是涉外工作部门需要的法律、翻译等方面专业人才,以及财会、工程管理、信息技术管理等专业性较强的人才,也推行聘任制公务员。
李某经过考试成为了本市某机关的一名聘任制公务员。
问题:
1、某市的招考聘任工作是否合法,为什么?
2、如果招考合法,李某不能从事哪些工作,为什么?
3、如果招考合法,李某签订合同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内容。
要点:
(一)不合法。
公务员法:
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二)聘任制适用于两类职位:
第一类,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这些职位主要集中在金融、财会、法律信息技术等方面。
第二类,辅助性职位如书记员、资料管理员、文件分发、数据录入等方面的职位。
(三)一是明确了签订聘任合同的主体双方是机关与公务员;二是签订聘任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三是签订聘任合同的方式;四是签订聘任合同的目标是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是权利、义务;五是明确了聘任合同既可以签订也可以变更或解除六、明确聘用合同的内容要有聘任合同的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反聘任合同的责任;约定的必备条款;约定条款。
(四)根据上述理论结合本题实际进行分析。
案例7:
某机关公务员、财务处长老王54岁,身体健康。
是个老先进分子。
机关领导为提拔年青干部,作出决定:
免去老王的职务,令其退休。
老王不服决定,申诉至上级机关,要求撤回决定,恢复原职,继续工作。
问题:
1、老王的做法对不对?
并说明。
2、上级机关应怎样处理此事?
要点:
(一)老王的做法是对的。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的权利,所以老王的职务不能因此事而免去。
(二)上级机关应该接受老王的申诉材料并及时回复老王的职务及工作。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涉及本人的人事决定应该采取申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根据上述理论结合本题实际进行分析。
案例8:
某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王某在一次宴请自己老战友的酒席上与酒店老板李某发生争执。
王某一气之下,将酒店内的一台高级进口彩电砸坏,并扬言要吊销李某的营业执照。
李某在多次向王某索赔无效的情况下,以王某为县公安局干部为由,要求公安局予以赔偿。
被公安局拒绝后,李某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县公安局赔偿自己的损失。
问题:
1.某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王某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
2.实践中怎样判断公务员的职务行为,其标准有那些?
3.办公室主任王某所在的公安局是否应当承担对受害人李某的赔偿责任?
为什么?
要点:
(一)个人行为。
(二)以时间、职责、名义为标准。
(三)王某的行为与其公务员的身份并没有联系,完全是以普通公民的身份作出的,因而,获得救济的途径只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诉讼,而不会是行政诉讼。
(四)根据上述理论结合本题实际进行分析。
案例9:
关秘书刘鹏是业余作家,作家协会会员。
有一次为报社举办的征文活动做评委,得到报酬1000元。
有人向上级机关举报刘鹏兼职,违反公务员的纪律。
问题:
刘力的做法是否违纪违法?
要点:
(一)属于违法行为。
(二)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第九章第五十五条规定,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三)根据上述理论结合本题实际进行分析。
案例10:
李某大学毕业后,经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成为某市工商局一名公务员。
在日常工作中,踏实肯干,正直热心,人缘较好,但与某位领导关系有些紧张。
在2005年的年度考核中,他被考核为“不称职”李某不服。
问题: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他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要点:
(一)他可以通申述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公务员有申诉的权利。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二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三)根据上述理论结合本题实际进行分析。
因此,他可先向工商局申请复核,如果不服复核决定可向同级人事局或上一级工商部门提起申诉,也可不进行复核直接申诉。
案例11:
县税务局调科长王某去较贫穷的乡镇工作,王某不愿意去。
连续32天没有到新岗位工作。
机关领导作出决定:
免去王某职务,予以辞退。
问题:
1、机关领导处理王某的依据是什么?
2、王某可不可以提出申诉?
3、分析说明。
要点:
(一)根据《公务员法》辞退公务员的条件。
辞退公务员,是指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范围内作出的解除公务员全部职务关系的行政行为。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二)他可以提出申诉。
(具体理论依据见上文申诉理论)
(三)根据上述理论结合本题实际进行分析。
案例12:
机关办公室通知办事员王红下周去沈阳参加业务培训,为期一个月。
王红提出自己的孩子才三岁太小,不想去参加培训。
机关研究后决定让其参加市内的业务学习,为期十天。
王红也不同意,没有去。
年终考核王红被评为不称职。
王红不服,提出申诉。
问题:
1、王红所在机关的决定是否正确?
为什么?
2、王红的申诉能否被接受?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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