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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相关材料
第一篇“挑战杯”简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国内著名大学和新闻单位联合发起,在国家教育部支持下组织开展的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中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性竞赛活动。
竞赛官方网站为。
“挑战杯”竞赛的宗旨是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挑战杯”的竞赛目的:
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
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
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挑战杯”的作用:
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努力培养广大青年的创新、创业意识,造就一代符合未来挑战要求的高素质人才,已经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
作为学生科技活动的新载体,创业计划竞赛在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促进高校产学研结合,推动国内风险投资体系建立方面发挥出越来越积极的作用
“挑战杯”的竞赛分类:
第一类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每单数年举办一届。
其涉及内容分三类: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
自1989年以来已经分别在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大连理工大学成功地举办了十二届。
第十三届将在苏州大学举行。
第二类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俗称“小挑战杯”),每双数年举办一届。
这是一项在全国刚刚兴起的全新的竞赛,对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发挥了积极作用。
挑战杯的参赛作品范围:
参赛作品将涉及生物医药、电子通讯、互联网技术、加工制造、金融服务、日常生活、家用电器、食品加工、林业农业、教育文化、旅游娱乐等传统经济和新型经济等各方面。
“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给我们充分的自由空间,开拓我们的思维,发挥我们的想象,实践我们的想法,最终,证明我们的价值!
让我们一起充满信心,迎接挑战!
第二篇“挑战杯”参赛须知
一、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参赛对象
凡2013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并尚在校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即目前在我校就读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均可参赛,包括2013届应届毕业生)
三、作品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
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2.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发明制作类作品申报时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实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也可一同附上。
4.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
第三篇“挑战杯”参赛流程
参赛流程图:
开题选择一个你感兴趣的有价值的题目
填写初步的《作品申报书》
展开研究
提交作品
2013年3月提交正式的《作品申报书》
校内初赛、决赛
2013年3月下旬初赛、四月中旬决赛
吉林省选拔赛
推荐优秀作品参加2013年6月吉林省选拔赛
立项答辩
全国决赛
推荐优秀作品参加2013年11月左右的全国终审决赛
1、开题
参加“挑战杯”竞赛,你得从选择一个题目入手。
从现在开始,利用你已掌握的知识和你敏锐的头脑,挖掘你感兴趣的学科中有科研价值的课题。
首先,你必须知道“挑战杯”竞赛的参赛作品类别: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理、工、农、医类学术论文)
理(包括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及地球科学等)、工(包括石油、化工、机械、仪器仪表、电工、电子、电信、自动化、计算机、建筑、交通运输、轻工业、手工业、动力、环境、劳动保护、土木工程、能源、材料等)、农、医。
题目示例:
汽车正视显示系统
碳纳米管泡沫体及其复合材料
小口径望远镜的小行星巡天技术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参赛的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含学术论文、调查报告)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专业。
此类作品最好与当前的形势结合起来选题,题目不宜过大。
题目示例:
和谐共治理念下地方行业协会的职能拓展——对上海203家行业协会的实证研究
首都大学生对于“八荣八耻”价值观认知和评价的调查报告
我国应该推迟退休年龄吗?
——最优退休年龄的福利分析
(3)科技发明制作(包括化工、机械与控制、计算机、电工、电子、电信、农医等)
科技发明制作A类:
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
科技发明制作B类:
指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题目示例:
智能型联合救灾机器人
易拉罐金属分离回收机
高品质DSD酸及其钠盐的制备方法
要知道,一个好的选题,在“挑战杯”的成功中占有重要的份量。
在本手册中,列出了部分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作品的标题和简介,希望能对你有所启发。
●最好把你的想法和相关专业的老师沟通一下,征求老师对于该课题的意见。
如果需要实验条件,可与学院联系。
其次,你得知道“挑战杯”对参赛者以及参赛作品的资格的要求:
■对参赛者的身份要求:
凡2013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并尚在校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
(含2013届应届毕业生)
■对作品内容的规范:
参赛作品必须是距申报日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距竞赛申报日以前两年内完成”是指作品完成最后工作的时间距竞赛申报日不到两年,而非在两年内完成全部工作。
以下四类作品不在申报范围内:
A、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
B、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
C、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
D、获国家级奖励成果
■对作品形式的规范:
发明制作类作品申报时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实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照片)。
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也可一同附上。
人文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
2、立项答辩
校团委将在作品提交截止后两周左右安排立项答辩,从而确定立项资助的名单。
获得哪种类别的资助取决于作品的质量、类别、所需投入经费等多个方面。
因此,如果你未能获得启动经费或者没有拿到A类启动经费,你可千万不要气馁;如果你获得了资助,也千万不要骄傲,最终的成绩和奖项取决于你最后提交的正式作品。
特别提醒:
没有申请或者申请但未获得资助的作品也可以参加“挑战杯”竞赛。
但是获得资助的作品必须提交正式作品参加当届的“挑战杯”竞赛,否则需要退回资助的启动经费。
3、提交《作品申报书》及作品
参赛学生需要在团委网站()上下载《作品申报书》,与作品合订后于2013年2月27日前向校团委提交。
(一式五份)
立项预审所用的《作品申报书》和校内选拔赛所用的相同,但参加上海市选拔赛和全国决赛所用的《作品申报书》会略有修改。
您要注意如下规定;
若以个人作品申报,申报者必须承担作品60%以上的工作,且须出具证明,合作者不能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均须申报集体作品。
若以集体作品申报,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
4、学校复赛、决赛
学校将依实际情况对参评作品进行一定分组,并按一定评分标准,聘请专家进行校内复审。
复审结束后,学校将聘请专家对进入决赛的作品进行问辩,以确定最终成绩。
5、吉林省选拔赛及全国“挑战杯”竞赛
学校将从校内决赛获奖的作品中最终评选出若干件参加吉林省选拔赛。
根据规定,每个高校最终将有不超过六件作品参加第十三届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第四篇“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
竞赛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 竞赛的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三条 竞赛的目的:
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 竞赛的基本方式:
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略)
第三章 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第十六条 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第十七条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
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第十八条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
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第十九条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第二十条 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第二十一条 每个学校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6件,每人限报一件,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作品总数的1/2,其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l件。
参赛作品须经过本省(区、市)组织协调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和本省(区、市)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定,方可上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
各省(区、市)选送全国竞赛的作品数额由主办单位统一确定。
每所发起学校可直接报送3件作品(含在6件作品之中)参加全国竞赛。
第四章 展览、交流、转让(略)
第五章 奖励
第二十六条 全国评审委员会对各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发起高校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预审,评出80%左右的参赛作品进入终审决赛。
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各等次奖分别约占进入终审决赛各类作品总数的3%、8%、24%和65%。
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个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获奖数与其进入终审决赛作品数成正比例。
科技发明制作类中A类和B类作品分别按上述比例设奖。
第二十七条 参加全国终审决赛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的,由全国组织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并视情况颁发相应的奖金。
参加各省(区、市)预赛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而又未进入全国竞赛的,由各省(区、市)组织协调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
第二十八条 竞赛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
最高荣誉“挑战杯”为流动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校;设“优胜杯”若干,分别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二十一名的学校。
累计三次捧得“挑战杯”的学校,可永久保存复制的“挑战杯”一座。
第二十九条 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
特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20分,上报至全国组委会但未通过预审的作品每件计10分。
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特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
第三十条 竞赛设10个左右省级优秀组织奖和进入终审决赛高校数30%左右的高校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省份和高校。
省级优秀组织奖由主办单位根据《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评定,报全国组织委员会确认。
高校优秀组织奖由各省(区、市)组织协调委员会参照《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提名,主办单位确定后报全国组织委员会确认。
第三十一条 在符合竞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作用的前提下,可联合社会有关方面设立、评选专项奖。
专项奖不计分。
第六章 附则(略)
第五篇“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
一、本规则依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制定。
全国评审委员会依据本规则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二、全国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1.全国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非高校的具有高级职称的40名左右自然科学领域的专家和20名左右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专家组成;
2.全国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常务副主任2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下设若干专业组,各组设组长一至二名;
3.全国评审委员会下设由秘书长领导的秘书处,负责对参赛作品分类、统计、送阅和评审的组织服务工作;
4.全国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正、副主任、秘书长除外)在终审完毕之前实行保密,在终审结束后可以公布;
5.全国评审委员会在向全国组织委员会报告终审结果后解散。
三、评审工作的基本原则
1.参赛作品分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者限本、专科生。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2.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
3.全国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分预审、终审二阶段进行。
预审要评选出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发起高校报送作品的80%左右的作品进入终审。
终审要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分别按照3%、8%、24%、65%的比例评出特、一、二、三等奖。
科技发明制作类A类和B类作品分别按上述比例设奖。
各奖励等级之间的标准是相对的。
4.评审注意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学识水平和科研能力上的差异,三个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各等奖的获奖比例与其进入终审的比例基本一致。
5.涉及需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参赛作品,须按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的规定严格把关。
6.评审实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
评委不得参与对其同省(区、市)高校、其本人亲属作品的评审工作。
在评审结束之前,任何评委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宣布、泄露评审情况和结果。
7.全国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按《评审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四、评审程序
1.各省(区、市)的组织协调委员会要按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报送的作品进行严格的资格和形式审查,省(区、市)评审委员会对报送作品进行认真的初评。
2.全国组织委员会秘书处对各省(区、市)组织协调委员会报送和发起高校直送的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3.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和科技发明制作类的作品在承办高校所在地进行预审,预审要提出是否进入终审和获奖等级初步意见,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在全国评审委员会负责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评审工作的常务副主任的主持下先期进行评审,选出一定比例作品赴承办高校所在地进行展示。
4.终审决赛期间,评委在组委会安排的专门时间集体到展厅对作者提出问辩,并审看发明制作类作品的实物。
每个评委须同在场的属于自己负责评审的作品的作者至少接触一次。
5.评委可以对所评审的作品的资格提出质疑,并提出质疑理由、证据或线索。
受到评委质疑的作品,将提交竞赛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按程序评定其参赛资格。
6.评委会应于终审开始时在主任的主持下召开评委会全体会议,听取组委会对竞赛活动情况的通报。
五、各省(区、市)初评工作,由该省(区、市)评审委员会参照上述规则主持。
第六篇“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依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制定。
全国组织委员会秘书处和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时须参照本细则执行。
资格评判委员会依据本细则判定被质疑和投诉作品的资格是否有效。
一、关于资格审查
1.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含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院校)的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
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3.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4.参赛作品涉及下述内容时,必须由申报单位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上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5.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6.参赛作品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
7.每个学校选送参加全国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6件,每人只限报一件作品,其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总数的1/2件,研究生作品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1件,集体项目按学历最高者划分;
8.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二、关于形式审查
1.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含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共三大类。
其中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两类:
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参赛学生须在作品申报书封面相应作品类别中划“√”。
2.作品申报书相应栏目须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签章确认。
3.作品申报书中B1表(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学术方向或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据实填写;B3表(科技发明制作)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发明点和创新点所在类别据实填写。
此栏如填写有误,将影响作品的最终成绩。
4.作品申报中的B3表(科技发明制作)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
5.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
第七篇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部分获奖作品
学校
项目
获奖等级
北京大学
《前沿抗氧化应激医学治疗手段的探索——活体特异性有机过氧化物生物传感器的开发与应用》
特等奖
北京工业大学
《一种新型的外骨骼式主从机器人遥控操作系统》
特等奖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云台可三轴精确定向的无人直升机系统》
特等奖
重庆大学
冲击我国城市化进程瓶颈的一项变革——基于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现状的调查》
特等奖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西藏无电区农牧民用电对策研究——基于对拉孜县新能源利用的实证分析》
特等奖
华东师范大学
《绿色高效纳米碳基膜电容脱盐装置》
特等奖
华南理工大学
《转型期大学生就业问题及其对策研究——基于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调查分析》
特等奖
华中科技大学
《细胞的温床——基于对新型细胞或组织恒温灌流实验系统的研制》
特等奖
江苏大学
《TNFα-Tumstatin54-132/IL-24基因修饰的间质干细胞抗肿瘤研究》
特等奖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高速磁悬浮开关磁阻电机》
特等奖
南京师范大学
《青春集合在军旗下——新时期大学生“从军热”动因调查及引导机制研究》
特等奖
南京中医药大学
《注射剂中热原专用超滤膜及在线检测仪》
特等奖
清华大学
《恶劣环境视频增强算法研究及硬件实现》
特等奖
山西大学
《农民利益是如何被损害的——资源开发中的利益博弈与利益失衡》
特等奖
上海交通大学
《一种高效、低成本的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用金属双极板》
特等奖
上海交通大学
《AEVIOU蜂窝式中文滑行输入法》
特等奖
上海交通大学
《利用结构可控的蛾翅鳞片制备微型光子器件的研究》
特等奖
四川大学
《特大自然灾害下救灾及灾后重建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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