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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妇工发2号紫光阁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
国妇工发〔2016〕3号
关于做好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推选工作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妇女组织: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继续积极探索,广泛深入地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的重要批示精神,引导中央国家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家庭弘扬家庭美德、传承优良家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按照全国妇联有关部署,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将开展第十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推选工作。
此次推选出的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及标兵,将同时授予中央国家机关“最美家庭”称号。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名额和范围
全国妇联分配给中央国家机关6个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72个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名额。
此次推选,将在中央国家机关干部职工(含离退休干部职工)家庭范围内进行。
每个部门可推荐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1户、全国五好文明家庭2户,参加中央国家机关范围的推选。
二、推选条件
根据全国妇联要求,全国五好文明家庭须符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学习进取、科学教子,邻里融洽、友爱互助,勤俭节约、热心公益”等基本评选条件;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在符合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优中选优,更加凸显群众性、先进性和代表性。
所推选的标兵家庭要事迹突出、特色鲜明,在传扬好家风、践行家庭美德、促进社会文明方面具有非常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切实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深得社会认同与赞誉,是广大家庭学习的典范。
各部门所推荐的候选家庭一般应从本部门获得过荣誉称号的家庭中产生。
三、工作程序
(一)宣传动员
1.各部门妇女组织从本部门实际和女干部职工特点出发,充分利用本部门的局域网、微信群、LED屏、橱窗展板等宣传平台,展示文明家庭创建和家庭助廉行动的做法、成果,对推选工作进行精准化、接地气的宣传、动员。
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将在紫光阁网开设专题,与部门上下联动,形成集中的宣传声势和氛围。
2.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制作中央国家机关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引导片、海报,在各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网站播放、办公场所张贴,提高工作的知晓度,扩大影响力。
(二)广泛推荐
1.各部门把文明家庭创建、家庭助廉作为“三八”节期间活动的重要内容,普遍开展以“百家讲谈荐五好”为主题的五好文明家庭“海推”活动,把干部职工家庭自荐、互荐作为基层推荐的主要方式。
同时,通过开展“一路有你”送寄语等多种方式,对候选家庭进行群众评议,让基层妇女组织行动起来,干部职工家庭参与进来。
2.以此次评选为契机,各部门命名一批“孝老爱亲家庭”“科学教子家庭”“书香家庭”“绿色家庭”“公益家庭”等,拓宽文明家庭建设领域,使推选工作具有扎实的创建基础。
(三)组织评选
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汇总部门推荐材料。
在紫光阁网和妇工委“相约幸福”微信公众号上开设评选专题,进行网络投票评选,投票结果作为评选参照。
组成评审会,对参评家庭投票评选,根据投票情况,综合各方面因素,研究确定推荐对象。
(4)审批及公示上报
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将评选结果和推荐材料上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审批后,在紫光阁网上对拟推荐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全国妇联。
(五)总结、拓展成果
1.文明家庭创建和家庭助廉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后,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将组织先进典型报告团走进部委,开展集中宣讲活动,使创建工作效果更显著,影响更深入。
2.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配合即将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彻“廉洁从政、从严治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等要求,推动全国妇联、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联合开展2016年家庭助廉行动,把行动推向全国党政机关。
适时举办启动仪式,努力发挥中央机关的表率作用。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推选的导向性。
充分体现近两年中央国家机关开展家庭文明建设的成果,特别是家庭助廉行动成果,把2015年各部门开展家庭助廉行动中涌现出来的传承好家风好家教的党员干部家庭作为推荐的重点,使推荐工作体现出鲜明的机关特色,发挥导向示范作用。
(二)在创建上下功夫,使推选具有扎实的基础。
把创建工作作为推选五好文明家庭的基础,把创建的过程与部门已有的家庭工作载体相结合。
根据实际,通过多种形式,深入挖掘、广泛传播广大干部职工身边的文明家庭故事,拓展干部职工参与面,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
(三)坚持公开透明,严格推荐程序。
严格履行逐级遴选、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等程序。
特别是在确定候选对象的过程中,各部门妇女组织要通过适当方式,在其所在单位充分征求意见,同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确认相关部门和单位没有异议后再进行推荐。
申报家庭需填报相应的登记表(见附件1、2)并提交3-5张家庭生活照,申报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需另交2000字电子版事迹材料。
请各部门3月28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fgw.fgw@)。
同时报送部门推选工作情况报告,须写明基层组织推荐过程、接受群众评议和征求纪检组织意见情况。
推荐材料须在“本人单位意见”一栏加盖部门机关党委公章。
相关表格的电子版请到紫光阁网“妇女之窗”栏目中(网址:
)下载。
附件:
1.第十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登记表
2.第十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登记表
联系人:
孙铭慧周鑫
联系电话:
68850695
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
2016年3月日
附件1
第十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登记表
姓名
民族
家庭人口
联系电话
家庭
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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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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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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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第十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登记表
姓名
民族
家庭人口
联系电话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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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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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
抄送: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妇女组织。
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办公室2016年3月日印发
共印17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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