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docx
- 文档编号:2890942
- 上传时间:2022-11-16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8.08KB
南昌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docx
《南昌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昌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南昌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洪府发〔2007〕8号)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南昌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已经2006年12月31日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讨论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一月十三日
南昌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2006年--2010年)
为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根据《南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江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制定《南昌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一、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
《南昌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实施五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各级残联组织扎实工作,广大残疾人积极进取,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绩:
(一)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的环境更加和谐。
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日益深入人心,人道主义思想进一步弘扬;社会扶助助残活动广泛开展,助残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城市道路、建筑物和信息无障碍建设全面推进,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进一步营造了关爱残疾人的舆论氛围;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
残联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各县区、开发区和各乡镇、街道都已成立了残联,均配备了专兼职人员。
县级残联实行了计划单列,有独立的办公用房。
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得到了加强,部分县区兴建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市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基地已动工兴建。
残疾人主体、社会主力、政府主导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格局和业务机构基本形成。
(三)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
以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全市共免费更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残疾人代步车1242辆,并妥善解决这部分残疾人就业、户口投靠、低保、子女就学、廉租房等方面困难;通过依法按比例就业、举办福利企业集中就业、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个体从业、开展职业培训推荐就业、提供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等多种渠道推进残疾人就业,就业率逐年上升;开办南昌盲人按摩大专班;3300多名残疾人接受了职业培训;2万余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1500余名贫困残疾学生得到资助,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城镇和农村分别达到80%和60%以上;帮助11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实行危房改造;发放康复扶贫贷款累计达到3000万元,扶持1500名农村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均享受了低保;文化体育活动日趋活跃,多次获省级、国家级大奖,在残奥会、特奥会上均有斩获;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参加社会活动的能力不断提高,全市共有8名残疾人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标志着我市残疾人事业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也为残疾人与全市人民一道实现小康生活打下了基础。
但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自身障碍的影响,残疾人的总体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相当多的残疾人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基本生活难以稳定保障;残疾人在康复、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的问题仍然很突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还存在一些困难,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整体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
二、“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时期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一个基地、三个中心、四个南昌”、实现南昌快速和谐崛起的宏伟目标,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着力推进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等工作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
(一)总目标
--在稳定解决温饱问题的基础上,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大力实施重点康复工程,使2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进一步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其基本生活。
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实施危房改造工程,改善1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居住条件。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就业水平进一步提高。
--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体育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
--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权益保障状况持续改善。
--残疾人组织体系向村组、社区延伸,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点,整体推进,加速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的工作模式。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
各有关部门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
各级财政要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
--按照“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和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通过组织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和助残项目,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
既有统一目标、基本要求,又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发展,起示范带头作用,残疾人事业相对滞后的地区要加大工作力度。
坚持从实际出发,重视城乡差异和各类别残疾人的需求差别,加大对农村偏远地区和贫困残疾人的工作力度。
--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规政策,建立关爱残疾人的长效机制,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
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队伍。
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三、“十一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康复
任务指标:
--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
城镇和经济发达县区的农村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欠发达县区农村70%以上的残疾人得到服务。
--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使2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0500例,为各类残疾人供应辅助器具5200件。
--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主要措施:
1、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和康复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打造1~2个在全省有影响的康复品牌;整合资源,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大力开展社区康复,建立社区康复员队伍,完善社区康复设施,将康复服务纳入社区建设和基层卫生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
2、视力残疾康复。
以“视中”二期项目、“彭年光明行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国际组织和社会资金,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通过设立扶贫定点医疗机构等方式,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加大低视力恢复工作力度,建立医院眼科、盲校低视力班、定点眼镜店和患者家庭互相配合的低视力康复网络;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
3、聋儿康复。
巩固基层聋儿康复机构;加强县(区)各类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建设,鼓励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聋儿康复工作,指导社区、家庭开展训练;实施贫困聋儿康复救助;做好听力言语康复师资职称评聘工作;拓宽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范围,力争加入全省人工耳蜗植入项目。
4、精神病防治。
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协作的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管理机制,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预防康复工作模式,在重点抓好南昌县、进贤县、青云谱区、安义县首批试点县区精神病防治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对全市的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防治康复,对贫困患者实施医疗救助;加强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遏制精神病患病率、致残率、死亡率上升趋势;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工作,采取工疗、娱疗、日常照料等康复手段,努力提高康复效果。
5、肢体残疾康复训练。
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室建设,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发挥基层县(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的技术指导作用,组织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广泛开展康复训练;为有需求的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为麻风畸残者配备辅助用具;做好手术矫治、辅具适配、功能训练的有机衔接;帮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
6、辅助器具供应。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网络建设;对贫困残疾人实施普及型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救助;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质量监督管理。
7、智力残疾康复。
以幼儿园、特教学校、社区服务机构、工疗养护机构为依托,开展智力残疾康复综合服务;组织举办智力残疾亲友培训班,发挥亲友在智力残疾儿童生活自理、认知能力和语言交流等训练中的作用,对成年智力残疾人进行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开展早期干预、切实做好特需人群的补碘宣传教育工作,减少智力残疾发生。
8、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和残疾人及其家属的自我康复意识。
在每年的“爱眼日”、“爱耳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精神卫生日”、“防治麻风病日”等活动中,针对遗传、疾病、中毒、意外伤害、有害环境等主要致残因素,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提高全民残疾预防意识。
(二)教育
任务指标
--大力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适龄视力、听力、智力等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或接近本地普通少年儿童义务教育水平。
农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5%以上。
--坚持以职业教育为主,采取多种形式,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努力构建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
各县区要积极动员和组织残疾人参加函授、广播电视、自学考试,满足残疾人的特殊需求。
--努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适龄残疾儿童基本能接受学前3年教育,重视0~3岁残疾儿童的发现和康复治疗。
农村残疾儿童学前1年受教育率有较大提高。
--大力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到2010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基本具备专科以上学历;新增教师基本具备本科学历;高中阶段教师中,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达到一定比例。
主要措施
1、加强对特殊教育工作的领导,把特殊教育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2、搞好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调查工作,掌握全市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情况,制定科学的扶残助学和特殊教育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特殊教育体系。
3、统筹规划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乡镇、社区至少开办一个残疾幼儿教育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南昌市 残疾人 事业 十一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