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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化吸入疗法在呼吸疾病中的应用专家共识
雾化吸入疗法在呼吸疾病中的应用专家共识
尽管工业化进程推动了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但随之而来的环境恶化尤其是空气污染以及吸烟率居高不下等因素,使得呼吸系统疾病的防控工作面临严峻考验。
呼吸系统疾病在我国城乡居民中最常见、病死率最高,经济负担也最重。
雾化吸入疗法是呼吸系统相关疾病的重要治疗手段。
与口服、肌肉注射和静脉给药等方式相比,雾化吸入疗法因药物直接作用于靶器官,具有起效迅速、疗效佳、全身不良反应少、不需要患者刻意配合等优势,被国内外广泛应用。
在我国,由于缺乏药物、设备和临床经验等原因,许多基层医院甚至高级别医院在雾化吸入治疗中存在许多不规范之处,进而影响到患者的疗效。
基于此,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携手国内儿科、耳鼻喉科、胸外科和药理学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制定本共识,以期更好地指导各级医务人员开展规范的雾化吸入治疗工作。
第二部分 常用雾化吸入药物的药理学特性和安全性
一、常用雾化吸入药物的药理学特性
(一)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
ICS是目前最强的气道局部抗炎药物,它通过对炎症反应所必需的细胞和分子产生影响而发挥抗炎作用。
ICS的抗炎机制可分为经典途径(基因途径)和非经典途径(非基因途径)。
经典途径是指激素与胞质内的激素受体(简称胞质受体)结合,并转运进入细胞核后影响核酸的转录而发挥抗炎作用;非经典途径是指激素与细胞膜激素受体(简称膜受体)结合,在数分钟内生效;高剂量的ICS能够有效启动数量少、亲合力弱的膜受体快速通道。
国内已上市的ICS为布地奈德(BUD)和丙酸倍氯米松(BDP)。
其他如丙酸氟替卡松、环索奈德等雾化剂型尚未在国内上市。
1、BUD:
BUD是第二代吸入性不含卤素的糖皮质激素,其药理基础基于16α、17α位亲脂性乙酰基团及碳21位游离羟基。
16α和17α位的亲脂性乙酰基团增强糖皮质激素受体亲和力,增加了在气道的摄取和滞留,且全身消除快,相比于第一代糖皮质激素气道选择性更强,具有较高的局部/系统作用比。
独特的酯化作用可延长药物在气道的滞留时间,具有高气道选择性并降低全身作用风险。
BUD适度的脂溶性和水溶性,能更容易通过气道上皮表面的黏液层和细胞膜,快速发挥抗炎作用,尤其适合急性期时与短效β2受体激动剂(SABA)联用。
BUD的口服绝对生物利用度为11%,而首过消除高达90%。
此外,BUD混悬液的药物颗粒在电镜下显示为平均直径为2~3μm的细小类圆形表面不规则微粒,可最大限度地增大药物表面积,提高雾化效能。
2、BDP:
BDP是人工合成的第一代局部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BDP为前体药物,在酯酶作用下活化裂解,部分生成具有活性的17-单BDP(BMP)而发挥其药理作用,部分生成无活性的21-单BDP。
BDP在体内裂解所需的酯酶在肝脏、结肠、胃、乳房和大脑及血浆组织等部位也有表达,在肺外组织中活化的BDP与全身不良反应发生密切相关。
BDP的水溶性较低,导致其在支气管黏膜的黏液层溶解缓慢,因此其肺部吸收过程受限于黏液溶解速率。
BDP和BMP的口服绝对生物利用度分别为13%和26%,而首过消除在70%左右。
此外,BDP混悬液的药物颗粒在电镜下显示为长约10μm的针状,该颗粒形状会降低雾化效能(参见第一部分的“影响雾化效能的主要因素”)。
目前国内常用ICS的药理学特性见表2。
表2 目前国内常用的吸入性糖皮质激素的药理学特性
(二)支气管舒张剂
1、选择性β2受体激动剂:
β2受体激动剂是临床最常用的支气管舒张剂,根据其起效时间和持续时间的不同可分为SABA与长效β2受体激动剂(LABA)两种。
目前临床上雾化吸入所用制剂主要为SABA。
SABA制剂的共同特点是起效迅速、维持时间短,代表药物有特布他林和沙丁胺醇。
有文献报道,特布他林对β2受体选择性及对肥大细胞膜的稳定作用均强于沙丁胺醇。
2、胆碱受体拮抗剂:
根据起效时间和持续时间的不同可分为短效胆碱受体拮抗剂(SAMA)与长效胆碱受体拮抗剂(LAMA)两种。
目前临床上的雾化吸入制剂主要为SAMA。
异丙托溴铵为常用的SAMA吸入制剂,该药为选择性胆碱M受体拮抗剂,由于其阻断突触前膜上M2受体可促使神经末梢释放乙酰胆碱,因而部分削弱了阻断M3受体所带来的支气管舒张作用。
常用雾化吸入SABA及SAMA作用时间见表3。
表3 常用雾化吸入短效SABA、SAMA的作用时间及受体选择性
另外,临床有吸入性复方异丙托溴铵制剂,其2.5ml溶液内含有异丙托溴铵0.5mg和硫酸沙丁胺醇3.0mg(相当于沙丁胺醇碱2.5mg)。
需注意:
复方异丙托溴铵不能与其他药品混在同一雾化器中使用。
(三)抗菌药物
临床上用于雾化吸入的抗菌药物有氨基糖苷类的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妥布霉素,β-内酰胺类的氨曲南、头孢他定,黏菌素,抗真菌药物二性霉素等。
雾化吸入抗菌药物的特点是吸入后肺部浓度高,全身不良反应少。
抗菌药物雾化吸入多应用于长期有铜绿假单胞菌感染的支气管扩张症和多重耐药菌感染的院内获得性肺炎,如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等。
由于目前我国尚无专供雾化吸入的抗菌药物制剂,不推荐以静脉抗菌药物制剂替代雾化制使用。
有些静脉制剂中含有防腐剂(如酚、亚硝酸盐等),吸入后可诱发支气管哮喘(简称哮喘)的发作。
(四)祛痰药
1、N-乙酰半胱氨酸:
可降低痰的黏滞性,并使之液化而易于排出。
近年来,多项研究结果提示,雾化吸入N-乙酰半胱氨酸可用于特发性肺纤维化的治疗,可改善患者肺功能,尤其适用于早期患者。
2、盐酸氨溴索:
可降低痰液黏稠度,增强支气管上皮纤毛运动,增加肺泡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使痰容易咳出。
此外,还有镇咳作用。
盐酸氨溴索雾化剂型在国内尚未上市。
常用雾化吸入药物及推荐剂量见表4。
表4 常用雾化吸入药物及推荐剂量
二、常见雾化吸入药物的安全性及药物的相互作用
(一)常见雾化吸入药物的安全性
1、ICS:
ICS安全性好,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全身给予糖皮质激素。
不良反应的发生与药物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吸收入循环的生物利用度有关,而这部分取决于ICS的药动学、吸入装置及患者依从性等因素。
研究显示,ICS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无明显抑制作用,对血糖、骨密度影响小。
长期研究(数据来源于BUD)未显示低剂量雾化吸入ICS对儿童生长发育、骨质密度、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有明显的抑制作用。
局部不良反应包括声嘶、溃疡、咽部疼痛不适、舌部和口腔刺激、口干、反射性咳嗽和口腔念珠菌病,通过吸药后清水漱口可减少其发生。
其中,BUD是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批准可用于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雾化吸入激素,也是妊娠安全分级为B类的糖皮质激素(包括鼻用和吸入制剂)。
两种ICS的常见不良反应见表5。
表5 常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的常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2、支气管舒张剂:
吸入β2受体激动剂虽然具有较强的受体亚型选择性,但是过量或不恰当使用可能导致严重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主要有:
骨骼肌震颤、头痛、外周血管舒张及轻微的代偿性心率加速。
罕见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支气管痉挛、低血压、虚脱等。
吸入β2受体激动剂可能会引起口部和咽喉疼痛及支气管痉挛症状或原有症状加重现象。
胆碱M受体拮抗剂不良反应主要有:
头痛、恶心、口干、心动过速、心悸、眼部调节障碍、胃肠动力障碍和尿潴留等。
和其他吸入性支气管舒张剂一样,有时可能引起咳嗽、局部刺激,极少情况下出现吸入刺激产生的支气管痉挛。
偶有变态反应如皮疹、舌、唇、和面部血管性水肿、荨麻疹、喉痉挛和过敏反应。
几种吸入性支气管舒张剂的常见不良反应见表6。
表6 几种吸入性支气管舒张剂的常见不良反应
(二)药物相互作用:
联合雾化的协同、配伍关系
医务人员充分了解各种药物在同一雾化器中配伍使用的相容性和稳定性可更好地提高治疗效果和安全性。
沙丁胺醇/异丙托溴铵雾化吸入的复方溶液说明书注明不能与其他药物混同在同一雾化器中使用。
第三部分 雾化吸入疗法在呼吸疾病中的应用
1、哮喘
(一)定义和治疗策略
哮喘是一种特异性疾病,通常表现为慢性气道炎症,有喘息、气短、胸闷等呼吸症状且逐渐加重,存在可逆的呼气气流受限。
哮喘长期治疗药物可分为控制性药物、缓解性药物和重度哮喘的添加药物三类。
长期维持治疗,首先推荐定量吸入器或干粉吸入器治疗,但部分病情较重,需要较大剂量药物治疗的患者以及不能正确使用吸入装置的患者如婴幼儿,可考虑通过雾化吸入给药。
哮喘急性发作的初始治疗包括重复吸入短效支气管舒张剂、吸入或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等联合雾化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和糖皮质激素治疗,可明显降低住院率.
(二)哮喘常用雾化吸入药物推荐
1、支气管舒张剂:
是哮喘患者预防或缓解症状所必需。
对于轻、中度哮喘急性发作,重复吸入SABA通常是最有效的治疗方法,可快速逆转气流受限(证据级别A)。
推荐在初始治疗第1小时,间断(每20分钟)或连续雾化给药,随后根据需要间断给药(1次/4h);在治疗效果不佳时,再考虑添加SAMA联合雾化吸入治疗。
对于重度哮喘急
性发作,联合SABA和SAMA治疗可更好改善肺功能,降低住院率。
2、ICS:
是当前治疗哮喘最有效的抗炎药物。
在哮喘发作或症状加重的初期,雾化吸入支气管舒张剂联合大剂量ICS(2~4倍基础剂量)可以替代或部分替代全身应用激素。
对全身使用激素有禁忌的患者,如胃十二指肠溃疡、糖尿病等患者可以采用ICS雾化给药。
在哮喘急性发作的急诊治疗中,出现症状后首个小时给予高剂量ICS,可降低未接受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患者的住院需求(证据级别A),且耐受性良好。
急诊留观结束回家后,大多数患者应给予常规持续ICS治疗,因为重度急性发作是未来发生急性发作的危险因素(证据级别B)。
含ICS的治疗方案可显著降低哮喘相关性死亡或住院(证据级别A)。
BUD混悬液为临床应用最早和最广泛的ICS。
诸多研究结果表明,雾化吸入BUD可作为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哮喘急性发作的替代或部分替代治疗。
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简称慢阻肺)
(一)定义和治疗策略
慢阻肺是一种常见的以持续性气流受限为特征的可以预防和治疗的疾病,气流受限进行性发展,与气道和肺脏对有毒颗粒或气体的慢性炎性反应增强有关,急性加重和并发症影响着疾病的严重程度和对个体的预后。
对稳定期患者常用的药物推荐治疗包括支气管舒张剂、ICS和祛痰药等。
雾化吸入给药对于一部分年老体弱、吸气流速较低、疾病程度较重、使用干粉吸入器存在困难的患者可能是更佳选择。
急性加重期患者短期内咳嗽、咳痰、气短和(或)喘息加重,痰量增多,咳脓性或黏液脓性痰,需要改变药物治疗方案。
上下呼吸道感染、吸烟、空气污染、吸入变应原、误吸、维持治疗中断等均可导致急性加重。
病情较轻的患
者可在门诊雾化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口服或雾化ICS、抗菌药物治疗。
病情较重需住院的患者,采用氧疗、抗菌药物、祛痰、营养对症支持、机械通气、雾化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口服及静脉使用糖皮质激素或雾化ICS治疗。
(二)慢阻肺常用雾化吸入药物推荐
1、支气管舒张剂:
反复给予雾化吸入短效支气管舒张剂是慢阻肺急性加重的有效治疗方法。
通常SABA较适用于慢阻肺急性加重的治疗,若效果不显著,建议加用SAMA。
2、ICS:
雾化吸入高剂量ICS可降低慢阻肺急性加重炎症水平,缓解急性加重症状,改善肺功能。
其疗效与全身应用激素相当,且不良反应发生率相对较低。
单独使用雾化吸入BUD,可替代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慢阻肺急性加重。
每天雾化6~8mg的BUD(3mg,2次/d或2mg,1次/6h),能达到与静脉注射甲泼尼龙(40mg)相当的疗效,但对剂量和疗程尚未达成共识,现有临床研究疗程通常为10~14d,根据急性加重严重程度,调整剂量和疗程。
3、祛痰药:
对于痰多黏稠不易咳出的慢阻肺急性加重患者,联合SABA与祛痰药雾化吸入可协同排痰,但慢阻肺全球倡议(GOLD)2016中未被推荐为常规用药。
三、支气管扩张症
(一)定义和治疗策略
支气管扩张症是由各种原因引起的支气管树的病理性、永久性扩张,导致反复发生化脓性感染的气道慢性炎症,临床表现为持续或反复性咳嗽、咳痰,有时伴有咯血,可导致呼吸功能障碍及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由于支气管结构破坏,痰液引流不畅,加上反复急性加重、经常使用抗菌药物等因素,使得气道内以铜绿假单胞菌为常见的多重耐药细菌长期存在。
一旦感染急性加重,治疗十分困难。
除了全身使用抗菌药物外,可以雾化吸入抗菌药物作为局部治疗,增加抗菌治疗的效果。
(二)支气管扩张症常用雾化吸入药物推荐
1、抗菌药物:
美国FDA已批准妥布霉素用于雾化吸入治疗囊性纤维化疾病。
有研究报道在支气管扩张症急性加重期使用妥布霉素、庆大霉素、阿米卡星或多黏菌素E雾化吸入,2次/d,疗程7~14d,可获得较好的疗效。
近年国外也有一些作者报道,在支气管扩张症稳定期长期雾化吸入上述抗菌药物,疗程为4周至12个月不等,多数为间歇给药或周期性给药,可以显著减少支气管扩张症患者急性加重的次数和延长急性加重的间歇期,降低痰菌负荷量,但是对患者的肺功能和生活质量改善不明显。
2、支气管舒张剂和ICS:
由于支气管扩张症患者常常合并气流阻塞及气道高反应性,可以按需使用支气管舒张剂和ICS作雾化治疗,使用的药物和剂量可参照慢阻肺急性加重部分。
四、慢性支气管炎
(一)定义和治疗策略
慢性支气管炎是气管、支气管黏膜及其周围组织的慢性非特异性炎症。
临床上以咳嗽、咳痰为主要症状,或有喘息,每年发病持续3个月或更长时间,连续2年或2年以上,并排除具有咳嗽、咳痰、喘息症状的其他疾病。
慢性支气管炎的病因和慢阻肺相似,85%的慢阻肺由慢性支气管炎发展而来。
如果患者只有慢性支气管炎而无持续气流受限,则不能诊断为慢阻肺,但是慢性支气管炎会引起肺功能下降加速、气流阻塞进展加快、慢阻肺急性加重风险增加、呼吸疾病相关死亡风险增高以及生活质量评分更差。
GOLD2016最新引用的研究发现,目前或既往长期吸烟者即使肺功能储备良好,仍可伴明显的呼吸系统症状[慢阻肺评估测试(CAT)评分≥10分]、气道病理学改变,并发生慢阻肺急性加重样事件,应当加以重视,并已使用多种呼吸系统药物(支气管舒张剂和ICS)进行治疗。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期治疗方案包括控制感染、镇咳祛痰和平喘,缓解期治疗包括戒烟、预防感冒、接种疫苗等。
(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期常用雾化吸入药物推荐
对于症状显著、常规治疗效果欠佳者可以使用雾化吸入药物如ICS、支气管舒张剂和祛痰药,以促进患者恢复(可参考本共识第三部分慢阻肺章节)。
五、激素敏感性咳嗽
(一)定义及治疗策略
在慢性咳嗽常见病因中,由于咳嗽变异性哮喘、嗜酸粒细胞性支气管炎和变应性咳嗽均对糖皮质激素治疗有效,因此被统称为激素敏感性咳嗽,占所有慢性咳嗽病因的63%。
病因为导向的诊断流程是慢性咳嗽诊断和治疗的基础,可减少治疗的盲目性,提高治疗成功率;当客观条件有限时,经验性治疗可以作为一种替代措施。
(二)激素敏感性咳嗽常用雾化吸入药物推荐
1、咳嗽变异性哮喘:
咳嗽变异性哮喘治疗原则与典型哮喘相同,ICS联合支气管舒张剂治疗比单用ICS或支气管舒张剂治疗能更快速和有效地缓解咳嗽症状,建议治疗时间至少8周以上,部分患者需要长期治疗。
常用ICS如BUD混悬液为1.0~2.0mg/次,2次/d,当效果不佳时可加用白三烯受体拮抗剂。
临床上成人和儿童剂量应予以区别。
2、嗜酸粒细胞性支气管炎:
嗜酸粒细胞性支气管炎对糖皮质激素治疗反应良好,治疗后咳嗽很快消失或明显减轻。
建议首选ICS治疗,持续应用8周以上。
通常采用吸入中等剂量ICS进行治疗,如BUD混悬液为2.0mg,2次/d。
个别病例需要长期ICS甚至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才能控制痰液中的嗜酸粒细胞增高。
3、变应性咳嗽:
糖皮质激素或抗组胺药物对治疗有效,ICS治疗需4周以上。
常用ICS如BUD混悬液2.0mg,2次/d。
六、感染后咳嗽
(一)定义及治疗策略
当呼吸道感染的急性期症状消失后,咳嗽仍然迁延不愈,多表现为刺激性干咳或咳少量白色黏液痰,通常持续3~8周,胸部X线片检查无异常,称之为感染后咳嗽;其中以病毒性感冒引起的咳嗽最为常见,又称为“感冒后咳嗽”。
感染后咳嗽的发生机制可能与炎症诱导的气道高反应性、黏液分泌增多及纤毛清除功能损伤等相关。
感染后咳嗽常为自限性,多能自行缓解,病毒感染后咳嗽不必使用抗菌药物,对部分咳嗽症状明显的患者可以短期应用镇咳药、抗组胺药加用减充血剂等。
(二)感染后咳嗽常用雾化吸入药物推荐
1、ICS:
由于气道炎症是感染后咳嗽的核心发病机制,当持续咳嗽影响生活质量时可考虑雾化吸入ICS治疗。
常用ICS如BUD混悬液的用法为2.0mg/次,2~3次/d。
2、支气管舒张剂:
有研究显示,支气管舒张剂可以减轻咳嗽症状。
七、VAP
(一)定义及治疗策略
VAP是指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患者接受机械通气超过48h发生的肺炎,包括拔管后48h内出现的肺炎。
早发(在机械通气时间≤4d内发生)的VAP主要由对大部分抗菌药物敏感的病原菌(如甲氧西林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引起,晚发(在机械通气时间≥5d后发生)的VAP主要由多重耐药菌和泛耐药菌(如铜绿假单胞菌、鲍曼不动杆菌、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引起。
目前VAP的抗菌药物治疗主要仍以静脉用药为主。
多重耐药菌和泛耐药菌感染时,在使用静脉抗菌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可以考虑同时使用抗菌药物雾化吸入治疗。
(二)VAP常用雾化吸入抗菌药物推荐
国外有研究报道对于铜绿假单胞菌感染的VAP,雾化妥布霉素或阿米卡星可提高患者治愈率,降低机械通气时间。
对鲍曼不动杆菌感染的VAP,静脉联合雾化多黏菌素可获得较好的疗效。
尽管雾化抗菌药物可能有一定的临床治疗效果,但也有荟萃分析报道雾化抗菌药物在微生物清除率、机械通气时间、住ICU时间和病死率等方面与未使用雾化抗菌药物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
因此,对VAP的雾化抗菌药物治疗还需进行进一步的临床研究,目前尚不能作为常规治疗方法予以推荐。
八、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相关疾病
(一)疾病种类及治疗策略
1、咽喉部急性炎症:
如急性会厌炎、急性喉炎、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急性渗出性中耳炎等。
2、咽喉部手术后:
如腺样体切除术、扁桃体切除术、喉部手术(肿瘤除外)、鼻窦炎鼻息肉手术、全身麻醉手术因麻醉气管插管导致的喉水肿。
3、耳鼻咽喉慢性炎症性疾病:
如慢性鼻窦炎、慢性鼻炎、腺样体肥大、咽喉部炎症性及水肿性病变等。
4、上-下气道炎症重叠常见疾病:
变应性鼻炎-哮喘综合征、阿司匹林不耐受三联征、上气道咳嗽综合征、咽喉反流病等。
上述疾病采用雾化吸入ICS治疗进行局部抗炎及减轻水肿是非常有效的方法。
(二)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相关疾病雾化吸入ICS治疗推荐
1、急性会厌炎、急性喉炎:
是喉科的急重症,感染是主要病因,以会厌-喉高度水肿为特征。
该病进展迅速,少数病情凶险者很快窒息,病死率较高。
治疗以全身使用抗菌药物和糖皮质激素为主,联合高剂量的吸入激素是非常重要的治疗方法。
BUD混悬液2.0~4.0mg/次,可迅速缓解会厌及喉部水肿,建议每半小时重复1次,若2~3次后呼吸困难不能缓解,应及时做气管切开。
2、急性咽炎:
急性咽炎为咽部黏膜与黏膜下组织的急性炎症,咽部的淋巴组织亦常常被累及。
细菌感染是主要的致病原因,患者常因吞咽剧烈疼痛而影响生活质量。
检查咽部黏膜充血,表面可有分泌物附着。
治疗以全身或口服抗菌药物为主。
局部使用BUD混悬液雾化吸入治疗,对控制急性炎症效果显著;推荐1.0~2.0mg/次,1~2次/d,疗程为7~10d。
3、不耐受三联征:
阿司匹林特异反应性、鼻息肉和哮喘,是比较常见的上-下气道炎症的综合征,患者鼻息肉术后的高复发是非常棘手的问题。
治疗方案包括:
(1)长期规范治疗哮喘;(2)鼻内镜下手术开放鼻窦及息肉切除,术后长期治疗是达到控制鼻息肉复发和气道炎症的关键;(3)术后治疗包括:
长期生理盐水冲洗鼻腔加鼻喷糖皮质激素。
对持续鼻窦黏膜水肿和息肉的患者,可以较长时间经鼻吸入BUD混悬液,推荐1.0~2.0mg/d。
4、咽部手术后:
主要的咽部手术有扁桃体切除术或腺样体切除术。
由于咽部神经分布密集,手术后局部的水肿和炎症反应通常使患者非常疼痛。
术后雾化吸入BUD混悬液,1.0~2.0mg/次,2次/d,可大大减轻局部的炎症及水肿,改善疼痛。
九、儿科相关呼吸系统疾病
(一)疾病种类及治疗策略
可采用雾化治疗的儿科疾病主要包括哮喘急性发作期和非急性发作期、咳嗽变异性哮喘、感染后咳嗽、婴幼儿喘息急性期和缓解期、肺炎支原体肺炎急性期和感染后恢复期、急性喉气管支气管炎、支气管肺发育不良、气管插管术中和术后等。
ICS是目前治疗慢性气道炎症常用、有效的药物。
支气管舒张剂在儿科临床中也常用于呼吸道疾病的治疗。
其中,BUD混悬液是目前FDA批准的唯一可用于≤4岁儿童的ICS雾化剂型。
(二)儿童呼吸系统疾病常用的雾化吸入药物推荐
雾化吸入是最不需要患儿刻意配合的吸入疗法,适用于任何年龄的儿童。
雾化吸入ICS用于治疗气道炎症性疾病,可有效改善病情,既可以作为医院内缓解急性期发作的主要治疗手段,也适用于家庭的长期控制治疗。
儿科临床上广泛使用的支气管舒张剂是SABA和SAMA,而SABA是治疗任何年龄儿童喘息发作的首要选择。
儿童用药尤其应注意安全性,可参考本共识第二部分。
儿童呼吸道常见疾病雾化吸入治疗方案可参见表7。
表7 儿童呼吸道常见疾病的雾化治疗方案
疾病名称
吸入性糖皮质激素
支气管舒张剂
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
·轻度:
在吸入SABA的基础上联用雾化吸入BUD混悬液1.0mg,4h或6h后重复给药,直到症状缓解
·中重度:
在第1小时起始治疗中,联用雾化吸入BUD1.0mg,30min/次,连用3次,在非危及生命哮喘急性发作可替代或部分替代全身用糖皮质激素
·S.A0BAm:
g雾化吸入沙丁胺醇或特布他林2.5~·SAMA:
雾化吸入治疗不作首选,仅在SABA单药治疗效果不佳时考虑。
异丙托溴铵0.25~0.5mg,加入SABA溶液中雾化吸入
稳定期
·起始治疗剂量0.5~1.0mg/d,1~3个月后进行评估
·任何控制治疗级别的哮喘患儿可按需使用SABA以缓解症状
咳嗽变异性哮喘
·雾化吸入BUD混悬液0.5~1.0mg/次,1~2次/d,治疗的时间一般不少于6~8周
·药物剂量与典型哮喘相同
感染后咳嗽
·雾化吸入BUD混悬液0.5~1.0mg/次,使用频次及时间依病情而定,疗程一般不超过3周
婴幼儿哮喘(如毛细支气管炎)
·重度:
BUD混悬液1.0mg/次和支气管舒张剂联合吸入。
如病情需要可1次/20min,连续3次,雾化吸入的间隔时间可逐渐延长为4、6、8至12h。
·中年度龄:
<给3予岁上的述哮联喘合高用危药儿,2需次长/d期,连B续UD2混~3悬d液雾化吸入,剂量从1.0mg/d开始,逐渐减量,每1~3个月调整方案,直至最小有效维持量(BUD混悬液为0.25mg/d)。
疗程个体化,酌情给予3、6、9或12个月
·推荐雾化吸入支气管舒张剂,药物剂量:
特布他林,体质量<20kg,2.5mg/次,体质量≥20kg,5.0mg/次,1次/(6~8h)。
沙丁胺醇,<5岁,2.5mg/次,用药间隔视病情轻重而定
·异丙托溴胺:
<12岁,0.25mg/次,根据病情可重复给药
支原体肺炎
·急性期:
如有明显咳嗽、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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