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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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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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在生产现场进行与设备系统有关的消缺、检修、修缮、安装工作,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安规两票及其补充规定。
1.2本制度主要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变电所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和山西省电力公司(电气、线路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执行程序的补充规定),(热力机械工作票补充规定)。
1.3两票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主要组织措施。
各单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两票的执行工作和统计。
2工作票使用有关规定:
2.1工作票要事先编号,未经编号的工作票不准使用。
2.2 工作票应用黑色或兰色钢笔、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
关键名称、编号不准修改。
(例如拉、合、投、退、停、送、开、关等)
2.3工作票应采用公司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09年修订的格式;其它标准一律作废不再使用。
2.4所有工作票上联由运行保存,下联由检修保存。
3关于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有关规定
3.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应认真学习《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消防规程》并每年进行考试考核合格,进行名单公布。
停送电联系人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担任,不再另行公布。
3.2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由各车间、部门主任提名,安监部审核备案,主管生产的总工程师批准,公司下文公布,运行值班处留副本。
3.3工作票签发人应经常了解现场实际情况,熟悉规章制度,熟悉设备系统及设备性能,熟悉工作负责人,掌握人员安全技术条件,了解检修工艺,为填写合格工作票把关。
3.4工作票必须由工作票签发人签发方可有效。
工作票签发人只能签发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票。
同一张工作票上只允许一个工作票签发人。
3.5外单位承包工程的工作票由设备管辖部门负责人签发,并负责指定专人带票工作。
3.6工作票负责人由各车间、部门提名,并经考试合格,安监部门审核备案,公司下文公布,运行值班处留有副本。
3.7工作许可人由发电部及各车间提名,并经考试合格,安监部门审核备案,公司下文公布,运行值班处留有副本。
3.8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未定岗人员,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
4工作票的种类
4.1热力机械工作票。
4.2热控工作票。
4.3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4.4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4.5工作任务单
4.6事故应急抢修单
4.7动火工作票。
5关于工作票编号
工作票均应统一编号,未经编号的工作票不准使用。
现规定公司编号规则如下:
5.1公司“两票”编号由12位数字组成,每位数字的意义如下所示:
票序号为×× ×× ×× ×× ×× ××
x年x月x日车间班组当日顺序号
5.2编号的第一、二位为年,如2009年就写为09。
编号的第三、四位为月,如2月就写为02。
编号的第五、六位为日,如5日就写为05。
5.3编号的第七、八位为车间编号,现规定车间编号如下:
热控车间01、机炉车间02、电气车间03、输煤车间04、化学车间05、炉辅车间06、劳动公司07、物业公司08、粉煤灰公司09
5.4编号的第九、十位为班组编号,现规定各车间班组编号如下:
热控车间:
计算机班:
01 电调班:
02 控制1班:
03 控制2班:
04控制3班:
05
机炉车间:
汽机检修一班:
01 汽机检修二班:
02 锅炉检修班:
03 滤油机班:
04 起重班:
05
电气车间:
车间:
00保护班:
01电机电缆班 :
02 配电班:
03 :
试验班:
04 通讯班:
05 炉辅车间:
检修一班:
01 检修二班:
02 检修三班:
03 检修四班:
04检修五班:
05 电工班:
06 综合班:
07
输煤车间:
检一班:
01 检二班:
02 电工班:
03 综合班:
04
化学车间:
仪表班:
01 检修班:
02 试验班03 再生班:
04
劳动公司:
机械检修班:
01 电气检修班:
02 空调班:
03
物业公司:
01
粉煤灰公司:
01
5.5各班组在编票序号时当日内的按写票情况依次从01-99编号。
5.6如各车间、分公司及班组增减时,应及时通报安监部,再由安监部统一下文进行重新编号后,方可实行。
6机械检修时对电气设备的要求
6.1为了规范机械检修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操作,防止出现误动、误碰电气设备的现象,特提出以下要求。
6.2未经电气车间同意,任何机械检修人员和其它人员不得改变电气设备的接线和移动设备位置、运行设备的任何部分(运行人员根据命令操作除外)电气检修人员也不准随意改变机械部分。
6.3若机械检修,需要拆线或移动电气设备时,由机械检修工作票负责人以联络单形式书面通知电气车间,由电气人员进行。
如机械检修工作结束,仍由机械检修工作票负责人通知电气车间(输煤、炉辅通知电工班)恢复已变动电气部分,在未得到电气车间“已恢复接线”的通知前,不得结束热机工作票,否则热机工作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按违反安规论处。
7工作票、操作票及停送电联系单执行及管理规定
7.1各车间、劳动公司、物业公司、粉煤灰公司负责工作票及检修试验申请票的执行;发电部负责操作票、停送电联系单、检修试转送电联系单的管理与执行;后勤管理部负责动火工作票的管理与动火监护;生技部负责检修试验申请票管理;安监部负责对安规两票执行情况的监督和工作票的管理。
各车间应在每月3日前报上个月的两票执行情况统计,书面汇报安监部。
7.2各级分管生产的领导和有关专业人员应经常对照检查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及停送电联系单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如两票格式、签发工作票权限范围、执行程序和有关要点等提出意见,以便采取改进措施,按正确规定执行。
7.3对于比较重大、比较复杂的操作和工作除应认真执行工作票和工作制度外,各分管部门还应事先制订确保安全的组织、安全、技术具体措施,经总工批准后执行。
7.4对比较复杂的热力系统操作或检修工作,命令发布人、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应事先到现场查对核实后,再发布命令或签发工作票。
7.5工作票、操作票及停送电联系单管理的实开率达100%,两票实开率系指应填写操作票张数,应签发操作票张数,实填写工作票张数,实签发工作票张数之比。
7.6各级领导要经常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好每周的安全日活动,使职工认识到安规的重要性,以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性。
7.7各级领导对工作票、操作票及停送电联系单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要严格要求,对违反工作票、操作票及停送电联系单管理规定造成的故障要实事求是地统计上报,敢于揭露矛盾,对发生的问题,不管是否性质严重,不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要认真分析追查,做到“四不放过”。
7.8各车间领导对其管辖范围内出现重复事故、误操作事故、无票操作、无票工作,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要对责任者和单位领导按照违章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7.9各级工作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工作票的开工、结束手续,确实做到“四不开工”,“五不结束”。
“四不开工”是:
⑴工作地点或工作任务不明确不开工;
⑵安全措施的要求或布置不完善不开工;
⑶审批手续或联系工作不完善不开工;
⑷检修(包括试验)和运行人员没有同赴现场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开工;
“五不结束”是:
⑴检修(包括试验)人员未全部撤离工作现场不结束;
⑵设备变更和改进交接不清或记录不明不结束;
⑶安全措施未全部拆除不结束;
⑷有关测量试验工作未完成或测试不合格不结束;
⑸检修(包括试验)和工作人员没有共同赴现场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结束。
7.10各车间、班组严禁无票工作,同时要设立工作票签发登记簿,凡是签发过的工作票要登记,以便及时掌握工作票执行情况,运行值要设立工作票登记簿,对工作票认真登记。
9工作票、操作票正确率统计标准
9.1统计区间已执行的工作票、操作票的总张数同正确张数之比为该区间的工作票、操作票正确率。
9.2“两票”正确率应严格按规定实事求是地统计,并在总结分析基础上,不断改进,逐步提高。
9.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统计为不正确的工作票:
9.3.1工作地点或工作任务(内容)填写不明确或不正确者;
9.3.2填写工作任务(内容)时,设备有双重编号而未填写者;
9.3.3安全措施的要求或布置不完善或不正确者;
9.3.4安全措施的要求或布置与工作任务(内容)不相符者;
9.3.5应该增设的补充安全措施未补充或未采取者;
9.3.6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未填写或填写不完善者,不正确者;
9.3.7设备编号有涂改或字迹不清,难以辩认者;
9.3.8未填写接地线的确切装设地点,组数和编号者;
9.3.9未注明装设遮栏,标示牌的地点和名称数量者;
9.3.10工作票无编号,票面出现错号或重号者;
9.3.11未按规定签名,盖章者;
9.3.12未按票面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或填写不合格者;
9.3.13在工作票上乱画,或将工作票丢失,损坏、脏污者;
9.3.14按照规定应该重新填写工作票而未填写;
9.3.15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工作延期而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者;
9.3.16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符合规定或超出批准范围者;
9.3.17工作票票种签发错误者;
9.3.18未按规定履行许可手续,或开工前没有共同赴现场检查者;
9.3.19未按规定履行监护职责,或开工后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带工作票者;
9.3.20未按规定履行终结手续,或结束工作票未检查验收,未拆除安全措施者;
9.3.21工作票与工作票附页编号不相同者;
9.3.22按规定应填写工作票而未填写就开始工作者;
9.3.23工作票执行中发生异常、故障和其它不安全问题者;
9.3.24工作票安全措施和补充安全措施栏内无内容时未用文字写明以下空白;
9.3.25检修人员所持工作票无危险因素控制措施。
9.4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统计为不正确的操作票:
9.4.1操作任务填写不明确或不正确者;
9.4.2填写操作任务时,设备有双重编号而未填写者;
9.4.3未注明运行状态的转换者;
9.4.4操作任务与操作项目不相符者;
9.4.5一份操作票上填写两个及以上操作任务者;
9.4.6操作顺序违反技术原则者;
9.4.7操作票漏项、倒项、添项和并项者;
9.4.8操作票填写的内容涂改者;
9.4.9未按规定审核、签名或代签、漏签者;
9.4.10未按规定模拟预演;
9.4.11未验电就挂接地线(含地刀闸)者;
9.4.12按规定应填写操作票而未填写者;
9.4.13操作前未按规定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或走错间隔站错位置,握错操作把手者;
9.4.14操作中未按规定认真执行唱票复诵和三秒思考者;
9.4.15无监护进行操作或监护人、操作人同时进行操作者;
9.4.16不按顺序进行操作;
9.4.17不带合格操作票进行操作,或虽带合格票而不用操作票进行操作者;
9.4.18操作前操作后,未认真进行检查者;
9.4.19未按规定逐项打“√”,有忘打“√”,错打“√”或多打“√”者;
9.4.20操作中发生疑问和异常,未停止操作,也未立即汇报查明原因应继续操作者(不论有无后果);
9.4.21未按规定填写有关时间者;
9.4.22填写装、拆接地线的确切位置不清或有错误者;
9.4.23漏填、错填接地的组数、编号者;
9.4.24未按规定加盖图章者;
9.4.25操作票无编号或重号和错误者;
9.4.26操作票上乱写乱画或将操作票损坏、丢失者;
9.4.27执行中发生异常、故障和未遂等不安全问题者;
10.“两票”制度的责任划分和奖惩
10.1操作票部分的责任划分:
10.1.1按规定应填写操作票而无票操作时,监护人负主要直接责任,操作人负直接责任;
10.1.2不具备单人操作的设备,发令人命令单人操作时,而操作人操作时,发令人负主要责任,操作人负直接责任;
10.1.3领导违章指挥,强令操作时,领导负主要责任,监护人和操作人负直接责任;
10.1.4未经培训步骤许可工作的人员独立工作时,该单位领导负主要责任;
10.1.5虽有操作票,但操作时不带操作票操作,或未按规定进行唱票模拟预演,以致操作中发生错项或漏项时,监护人负主要责任,操作人负直接责任;
10.1.6监护人未下达操作命令,操作人就进行操作时,操作人负主要责任,监护人负一般责任;
10.1.7虽有操作票但违反一人监护、一人操作的规定,而单人无监护操作时,由操作人员负主要直接责任;
10.1.8监护人未按操作项目顺序下达操作命令,监护人负主要责任;
10.1.9操作完后认真进行检查,由于操作质量不良发生不安全事件时,监护人和操作人负直接责任;
10.1.10在操作中已发现疑问,但在未搞清楚以前继续进行操作时,监护人负主要责任,操作人负直接责任;
10.1.11不验电即挂地线时,由监护人负主要直接责任;
10.2工作票部分的责任划分:
10.2.1凡应填写工作票进行的工作,而无票工作时,工作负责人负主要直接责任;
10.2.2如果领导指示无票工作时,由领导人员负主要责任,工作负责人负一般责任;
10.2.3连续三个月内发生两次以上工作票方面的故障时,有关车间领导应负主要责任;
10.2.4工作票签发人向工作负责人交待工作任务不清、安全措施不全,由签发人负主要责任,工作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10.2.5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即下达开始工作命令,工作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10.2.6未经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工作班成员即擅自进行工作,该工作班成员负主要责任,工作负责人看到未制止,则工作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10.2.7未按口头命令或工作票要求完成安全措施即履行许可工作手续,由工作许可人负主要责任,工作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10.2.8应由工作许可人补充安全措施而未补充安全措施时,工作许可人负主要责任;
10.2.9应按顺序办理完相关签名而未办理越级办理越级者负主要责任;
10.2.9未清理或未完全清理工作现场和未对设备检查即履行工作终结手续时,工作负责人负主要责任,工作许可人负直接责任;
10.3处理规定:
10.3.1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细则》的有关条款执行。
10.3.2由上述责任造成障碍、轻伤、异常和严重未遂时;
10.3.2.1对主要直接责任者进安全教育室接受不少于3天的安全教育,停发当月效益工资,提高认识,履行保证手续后,返回原岗位工作。
10.3.2.2一个车间或班组如果当月连续出现了3人以上的违章现象,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进安全教育室反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认识在公司局域网上公司
10.3.3由上述责任造成事故时:
造成一般设备事故时,对主要直接责任人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细则》的有关条款执行。
10.4事故处理:
10.4.1事故处理,系指在事故发展阶段中,为了迅速处理,不使事故延伸扩大而进行的操作,不包括事故地点切断后已经转入检修或恢复送电等工作所需要的操作;
10.4.2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还包括:
使用刀闸拉合一组避雷器;使用刀闸拉合一组电压互感器;拉合一组消弧电抗器;投入或退出一套保护的一块压板等单项操作,如运行规程上述项目内单项操作需填用工作票时,仍按运行规程执行。
10.4.3拉开全公司或全站仅有的已合上的一组接地刀闸,拆除全公司或全站仅有已装设一组接地线;
10.4.4安规关于事故抢修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的规定,系指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要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可不使用工作票,但必须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电气一、二种工作票执行程序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电气工作票是允许在电气设备和电力线路上进行工作的书面命令,也是明确安全职责。
向工作人员安全交底,实施安全措施、履行工作许可与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手续的书面依据。
1.2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必须贯彻电气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是保证安全工作的一项组织措施,由于工作场所、环境、设备布置、施工方法以及在施工中的安全条件各有不同,所以工作任务及采取的安全措施也不一样,故工作票又分电气一种工作票、电气二种工作票。
1.3事故抢修时,可以不填写工作票,但应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事故抢修的概念界定:
事故抢修系指主、辅设备等运行中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要立即恢复的抢修或排除故障的工作;
⑵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按规程做好安全措施。
例如:
停电、验电、装接地线、装设遮栏和悬挂标志牌、泄压、通风、加锁等。
履行许可手续,并由单位有经验技术负责人和工作负责人负责监护工作,方可开工。
⑶抢修工作应记入运行日志中,如设备严重损坏,在短时间内不能修复,需转入检修时,应填用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然后才能进行检修工作。
1.4电气一、二种工作票制度适用于在电气设备和电力线路上工作的一切人员。
2电气一种工作票
2.1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2.1.1在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将该设备停电或部分停电,以及进行高压试验工作时;
2.1.2在高压室内的二次线或照明回路上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1.3邻近高压设备的工作,因安全距离不够需要将该设备停电者;
2.1.4电力电缆需要停电的工作。
2.2填写工作票
2.2.1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工作票,填写时和填写后均应对照模拟图或接线图作一次核对,认为正确无误后,在工作票签发人处签名,然后记入工作票签发登记簿中。
2.2.2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填写后交签发人核对审查后签发。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担任工作票负责人,工作负责人不能签发工作票。
2.2.3多班组或复杂的工作,由车间主任、副主任或工程技术人员签发工作票,所有的签发人必须是经公司批准公布的。
2.2.4工作票上由签发人填写部分的填法说明:
⑴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为组织人员安全地完成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任务的总负责人,多班组或复杂的工作,工作负责人应由车间的负责人担任。
⑵班组名称栏:
填写参加工作票上所列工作班组名称。
⑶“共……人”栏:
填写包括工作负责人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的总数。
⑷“工作地点”栏:
填写实际工作地点,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注:
所谓一个电气连接部分,系指配电装置的一个系统中其中用刀闸或其它电气元件截然分开的部分。
⑸“工作内容”栏:
可填写总的项目,但要明确。
对消除重大缺陷或指示的反措项目,应填写清楚。
设备如有双重编号时,应填写双重编号。
开关母线、架构上工作,应注明电压等级。
⑹“计划时间”:
系指开始至工作结束交付验收合格为止的时间,不包括操作时间。
申请票的时间应包括停送电操作时间。
⑺“安全措施”签发人填写部分
应拉开关和刀闸:
填写时应包括已拉开的开关和刀闸。
只填写设备编号,不填设备名称。
应装接地线:
填写时应包括携带型接地线,接地刀闸和绝缘隔板应注明装挂处的确切位置和在各处装的组数。
接地刀闸只填编号,不填写地点。
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
写明在什么地方设遮栏(或围墙)和悬挂标示牌。
根据工作需要,签发人对安全措施需要补充时,或嘱咐工作负责人的安全注意事项,可填写在栏内,并注明“安全注意事项(补充措施)”。
2.3签发工作票
2.3.1签发人将填写的工作票的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
2.3.2工作负责人对照工作票听取签发人的交待后,还应对工作票认真审查,如认为无遗漏和疑问时,在一式两份工作票上签名,并在“工作票签发登记簿”上登记,由签发人将工作票一式两份交工作负责人。
2.4接收工作票
2.4.1电气一种工作票(一式两份),应在开工前一天由工作负责人或熟悉情况的人送交发电部值班现场。
2.4.2对临时性工作,可以在停电前送到运行现场。
2.4.3收到工作票后,应对工作票全部内容作仔细检查,特别是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是否正确;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要认真核对,认为无问题时,填上收到时间并在“接票人”栏内签名。
若在审查中发现问题,应向送票人询问清楚。
如仍有疑问时向签发人询问清楚,如工作票确有问题,需要重新填写时,运行人员应拒收工作票。
2.4.4值长、单元长、机长或班长签名后,送票人方可离去。
2.4.5值班人员接收工作票后,应在运行日志和工作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将工作票放在专用夹内。
2.5布置安全措施
2.5.1运行值班员根据运行值班负责人的命令和工作票上安全措施的要求,进行倒闸操作和布置安全措施。
2.5.2倒闸操作和布置安全措施全部完毕后,将操作情况和布置安全措施的情况填写在工作票“安全措施”栏的右半侧,其方法如下:
⑴已拉开的开关和刀闸,只填写编号。
⑵已装设的接地线,应填写装设的具体地点,接地线编号与组数、接地刀闸编号,需要加装绝缘板时,应将装设的具体地点、编号与数量填写该栏内。
⑶已设遮栏,已挂标示牌,应注明具体地点。
⑷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应注明靠近地点的带电部分和注意事项。
⑸值班人填写完毕审查无误后,交值班负责人签名。
2.6工作许可
2.6.1工作负责人在开工前到现场联系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2.6.2工作许可人将一份工作票交工作负责人,一份自持,共同到设备现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当邻近设备带电时,应向工作负责人交待带电部位。
2.6.3工作负责人应认真对照检查,认为满足安全工作的要求时,将所持一份工作票交工作许可人,由工作许可人在一式两份票上填写许可工作的时间签名,然后工作负责人也在一式两份签名。
2.6.4双方签名后,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下联交工作负责人,上联自持,并记入运行日志内。
2.7工作开工:
2.7.1工作负责人持许可的一份工作票,随身携带作为许可开工凭证,并带领工作班全体成员进入现场。
2.7.2在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带电部位以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人员进行交待,全体人员均确认无问题时,在危险因素控制卡上签名后,由工作负责人员下达开工命令,在未得到工作负责人的开工命令时,任何人不得开始进行工作。
2.7.3多班组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可向班组负责人进行交待,也可由工作负责人直接向全体人员进行交待。
2.7.4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不允许任何一方随意更改接线方式和安全措施。
如需变动时,应取得对方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2.8工作监护:
2.8.1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犯安全的动作。
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允许单独留在高压室和高压设备区内。
2.8.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现场工作。
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带电部分时,方可参加工作。
2.8.3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还应根据现场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开工需要具体情况,增设专人监护和监护的人数(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它工作),监护必须到位。
2.8.4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
离开前应交待清楚,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时同样履行交接手续。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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