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营养工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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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营养工作手册
临床营养工作手册
依据GB/TISO9001-2016标准
文件编号:
LCYYZX-SC-2017
版本:
A
审核:
批准:
2017发布2017实施
临床营养中心发布
临床营养工作手册
1.临床营养中心简介与架构图
1.1临床营养中心简介…………………………………………………1
1.2临床营养中心组织架构图…………………………………………1
1.2临床营养中心人员架构图…………………………………………2
2.临床营养中心管理制度
2.1临床营养中心查房制度……………………………………………3
2.2临床营养中心会诊制度……………………………………………3
2.3临床营养中心值班、交接班制度…………………………………4
2.4营养门诊工作制度…………………………………………………5
2.5肠内营养配置室工作制度…………………………………………5
2.6治疗膳食配置室工作制度…………………………………………6
2.7体成分分析仪、能量代谢测定系统操作维护制度………………6
2.8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与考核制度……………………7
3.肿瘤营养标准化示范病房相关制度
3.1肿瘤营养标准化示范病房工作制度………………………………9
3.2肿瘤营养治疗会诊制度……………………………………………11
3.3肿瘤营养规范化培训制度…………………………………………13
3.4肿瘤营养治疗示范病房患者宣教制度……………………………14
3.5肿瘤营养不良患者出院随访制度…………………………………14
4.临床营养中心岗位职责
4.1营养临床中心主任岗位职责………………………………………16
4.2临床营养部主任岗位职责…………………………………………17
4.3营养转化研究部主任岗位职责……………………………………17
4.4营养医师岗位职责…………………………………………………18
4.5营养技师岗位职责…………………………………………………18
1.临床营养中心简介与组织架构图
1.1临床营养中心简介
临床营养中心于2016年7月19日正式成立,设有临床营养部和营养转化研究部,临床营养部下属科室包括:
营养食疗配制食堂、营养综合管理办公室、外科临床营养科、内科临床营养科、健康营养管理科;营养转化研究部下属研究室:
肿瘤营养免疫研究室和肿瘤营养临床转化研究室。
中心现有副主任2名;临床营养部主任2名,分管外科临床营养科和内科临床营养科,营养转化研究部主任1名。
现有主任医师1名,副主任医师3名,营养医师3名,营养技师1名。
全科硕士3名,本科生6名。
临床营养中心工作以患者营养治疗为重点,独立设置,面向全院开展工作。
主要负责对门诊和住院患者进行营养风险筛查、营养评估、营养诊断,与临床科室联合查房与MDT讨论,针对具有营养不良的患者制定个体化的营养治疗方案。
1.2临床营养中心组织架构图
1.3临床营养中心人员架构图
2.临床营养中心管理制度
2.1临床营养中心查房制度
2.1.1营养医师应对采取营养治疗的住院患者实行查房制度,对建立营养治疗记录的患者实行营养查房。
查房重点是危重患者、疑难患者、特殊患者、部分新开管饲营养治疗的患者,或参加病历讨论等教学查房。
2.1.2营养医师每日按时查房,询问患者情况,仔细查体,认真阅读及书写病程记录、营养治疗记录,根据患者病情变化以及个体情况调整营养治疗方案,做到营养治疗与临床医疗密切结合,促进患者的康复。
2.1.3下列患者须每天查房1次:
重症监护室、病危、病重、腹泻、呕吐、新开管喂营养治疗2天内、胃肠镜等特殊检查前和检查日的患者。
2.1.4除第3条外的其他长期管喂患者、糖尿病、肾病、低盐饮食的患者,无特殊情况,每周查房1~2次。
2.1.5因各种原因(如患者转科、主管营养医师休假等)需行交接时,接收营养医师应对第3条所指患者进行床边查房,特殊患者做书面交班。
2.1.6营养医师应耐心解释患者提出的有关营养治疗及预防等方面的问题。
2.1.7营养医师在营养查房时应着装整洁,严肃认真,遵守各项行为规范,保持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2.2临床营养中心会诊制度
2.2.1营养医师在接到会诊要求后、了解患者病情和会诊目的后,前往科室会诊。
2.2.2院内普通会诊:
须在约定会诊时间24小时内前往会诊科室,向管床医师和患者及家属了解并分析病情,根据患者病情提出营养治疗方案,并提供书面意见或指导。
2.2.3院内急会诊:
接到会诊通知后,营养医师在10分钟内前往会诊,根据病情提出营养治疗方案。
特别紧急者可直接通过电话邀请,接电话者应记录时间并立即报上级医师或主任安排相应营养医师前往会诊,不得延误。
2.2.4多学科会诊:
营养科接受到多学科会诊后,应按照通知时间准时参加会诊,根据患者病情提出营养治疗方案。
2.2.5院外会诊:
必须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报医务部审批后方可前往,并遵循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2.2.6营养会诊后,营养医师须进行科内的会诊记录登记及营养治疗记录的书写。
2.2.7会诊中会诊营养医师遇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本科上级汇报,并邀请上级医师前往会诊,否则由会诊营养医师承担延误诊治的责任。
2.3临床营养中心值班、交接班制度
2.3.1负责非正班时间和节假日的值班。
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科室工作不间断进行,确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向科主任报告,应有相应人员代岗方可离岗,不得擅自脱岗。
如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领导。
2.3.2凡正班时间休息超过1天者,均应与接班者当面交接班。
2.3.3交接班对象:
重症监护室、病危、病重、腹泻、呕吐、特殊患者。
2.3.4交班内容:
患者科室、姓名、诊断、营养情况、饮食医嘱、营养治疗医嘱、特殊患者食谱、注意事项。
2.3.5下列情况需对交接班对象写书面交班记录:
周六、周日、节日值班、休假超1周时。
2.3.6休假超1周须对病危、病重、胃肠镜等特殊检查前和检查日的患者、特殊患者进行床头交接班。
2.4营养门诊工作制度
2.4.1临床营养科每周应至少开设营养门诊5个半天。
2.4.2营养医师应做好开诊准备工作,按时出诊,坚守岗位。
2.4.3营养医师应规范书写营养门诊病历,耐心解释患者提出的有关营养治疗及预防保健等方面的问题。
2.4.4营养医师在营养门诊时着装整洁,严肃认真,遵守各项工作行为规范,保持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2.4.5营养门诊内的检测设备设施应当由专(兼)职人员负责操作,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消毒,建立使用、维修档案,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2.4.6指定专(兼)职人员或院内相关部门负责门诊处方的非药品类营养治疗产品的发放,做到有规范、有记录。
2.4.7营养门诊应按医疗机构收费标准规定合理收费。
2.5肠内营养配置室工作制度
2.5.1肠内营养配制室应负责肠内营养制剂的配制工作。
2.5.2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进出肠内营养配制室时应更衣,清洁双手或使用无菌手套进行操作。
2.5.3营养技师应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根据营养治疗医嘱配制肠内营养制剂,仪器设备的使用应遵守有关规范。
2.5.4肠内营养制剂的配制应遵守食品卫生和安全的要求,实行留样制度。
配制好的肠内营养制剂应分装入专用消毒过的容器中。
2.5.5营养技师应遵守营养治疗核对制度,对配制好的肠内营养制剂的质量、发放对象检查确认后方可分发。
2.5.6肠内营养制剂的分发应有交接制度,包括交接双方签名并注明日期。
分发至各病区肠内营养制剂的数量及配制时间应有记录等。
2.5.7营养技师应根据药品、食品等管理规范进行营养治疗产品的管理和储存,执行空气、物品清洁消毒规范,注意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2.6治疗膳食配置室工作制度
2.6.1治疗膳食配制室负责治疗膳食食谱的编制以及治疗膳食、实验膳食、代谢膳食的制作和分发工作。
2.6.2治疗膳食配制室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保证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达到标准要求,并且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2.6.3营养技师编制治疗膳食食谱应符合营养治疗医嘱的原则,既要考虑膳食的营养成分、性状和患者的接受程度,也要注意加工方法的选择以减少营养素损失。
2.6.4专业操作人员应按营养技师编制的治疗膳食食谱完成各种膳食的称重、调配和烹制等工作。
2.6.5营养技师应遵守营养治疗核对制度,对制作好的治疗膳食的质量、发放对象检查确认后方可分发。
2.6.6专业操作人员负责治疗膳食的分发及保温工作,实行留样制度。
2.6.7营养技师应根据食品管理规范进行营养治疗膳食的管理和储存,执行空气、物品清洁消毒规范,注意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做好治疗膳食的质量监控。
2.6.8临床营养科应定期组织治疗膳食配制室各类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7体成分分析仪、能量代谢测定系统操作维护制度
2.7.1设备定期维护(每三个月进行一次)
2.7.1.1设备机械性能维护:
安全装置检查,各器械限位装置有效性检查,各种运动运转检查,操作完整性检查。
维护检查后做好记录。
2.7.1.2设备电气性能维护:
检查各种开关是否有效,各部件是否灵敏。
2.7.2日常维护(每日进行)
2.7.2.1开机前确保机房环境条件(温度、湿度等)要符合设备要求。
2.7.2.2每日开机后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有无提示错误等,如有反常疑点必须预先排除。
2.7.2.3严格遵守机器操作规程,使用中遇到异常情况应及时切断电源,请维修工程师检查维修。
2.7.2.4每次测定完成后,对机器进行清洗和消毒。
2.7.2.5小心使用人体成分分析仪电极,不要大力掰动电极。
2.7.2.6超过一天不用仪器时,应当关掉仪器电源开关,拔下电源插头。
2.7.2.7仪器必须放在灰尘较少的地方,平时罩上保护罩,防止灰尘聚集。
2.8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与考核制度
2.8.1临床营养中心工作人员职业道德:
2.8.1.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疾病。
2.8.1.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力,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2.8.1.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2.8.1.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2.8.1.5为病人保守医秘,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2.8.1.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2.8.1.7严谨求实,团结进取,专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2.8.2临床营养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2.8.2.1面向临床,为临床诊疗提供科学数据,主动配合临床各科室为病人服务。
2.8.2.2尊重科学,实事求是,作风严谨,一丝不苟,以准确、及时、安全为原则。
不谎报数据,不出示假报告。
2.8.2.3努力专研业务技术,不断更新知识,积极开发诊断、治疗新项目和新方法。
2.8.2.4爱护仪器,熟悉性能,精心保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2.8.2.5互相尊重,团结协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2.8.3临床营养中心工作人员医德与行为规范考核制度:
2.8.3.1医院把医德医风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2.8.3.2医院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2.8.3.3医院根据医德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医德医风考核与评价制度,指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医德医风考核标准及办法,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
2.8.3.4医德医风考核以自我评价、科室考核与医院考核、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禁食。
2.8.3.5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考核结果,作为聘任、任职、提薪、晋升以及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2.8.3.6医德医风考核成绩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医德医风考核成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触犯行政规章及法律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3.肿瘤营养标准化示范病房相关制度
3.1肿瘤营养标准化示范病房工作制度
3.1.1营养三级诊断制度
肿瘤患者入院后,应按诊疗路径对患者进行三级营养诊断(营养筛查、营养评估、综合调查,见图1),每一级诊断应有相应的记录,能够根据患者病情变化适时调整营养治疗方案;对肿瘤患者的营养筛查、营养评估率应为100%,营养不良患者综合调查率不低于90%。
图3.1.1-1肿瘤患者营养三级诊断流程图
(一级诊断:
发现营养风险,患者可能只需营养教育;二级诊断:
发现营养不良,患者可能只需营养支持治疗;三级诊断:
营养不良已影响器官功能,营养治疗+综合治疗)
3.1.2五阶梯治疗
根据《中国肿瘤营养治疗指南》,遵循营养不良五阶梯(见图2)治疗原则,当下一阶梯不能满足60%目标能量需求3~5天时,应该选择上一阶梯;建立肿瘤营养治疗工作制度,准确评估患者病情,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干预率不低于70%。
有患者营养教育计划(团体),定期对患者及家属进行营养教育,并有课程计划、课件资料、培训记录和签到表等记录可查。
图3.1.1-2营养不良五阶梯治疗模式
3.1.3CNTC
成立肿瘤综合营养治疗小组(comprehensivenutritionaltreatmentofcancer,简称CNTC),由临床医师(含营养医师)、营养(技)师、护师、药师、内镜及行政管理人员组成,营养不良(PG-SGA≥4分)患者入院后3天内会诊率达到100%,会诊记录保存入病历中。
3.1.4MDT
立足医院具体情况,建立肿瘤MDT工作模式,MDT成员中应该常规包括营养(技)师或营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组织其它有关科室进行会诊,制定适宜的诊疗方案;会诊相关记录存档。
3.1.5肿瘤营养查房制度
主任医师每两周查房1次,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2-3次,营养医师、营养(技)师每天查房1-2次,重点患者随时查房;根据查房结果,合理调整营养治疗方案;疑难病例提请会诊。
3.1.6肿瘤患者营养随访制度
对接受规范化肿瘤营养治疗的患者尤其是出院患者进行定期随访、评估并保存记录,住院患者根据需要每天或隔天随访,严重营养不良患者每天随访;出院患者至少每3个月随访1次;随访内容包括膳食情况、实验室检查、体能评价、生活质量和生存时间等;出院患者随访率不低于60%。
3.1.7肿瘤营养门诊制度
每周应有肿瘤营养门诊,对肿瘤患者依据三级诊断和五阶梯治疗原则实施营养诊断、营养干预及疗效评价;动态调整营养治疗建议和营养治疗方案;门诊患者要求进行营养评估。
3.1.8业务流程
建立健全肿瘤营养规范化治疗流程,保证营养治疗有效。
诊疗流程包括但不限于营养干预、医嘱处理、营养查房、营养门诊、营养会诊及营养随访。
设有治疗膳食配制、肠内营养配置或肠外营养配置的营养病房,应有制备操作流程及规范,业务流程及规范应持续优化改进。
3.2肿瘤营养治疗会诊制度
下列营养不良肿瘤病人应开展会诊:
多因素引起的营养不良需要相关学科协助诊断分析的,营养不良需要其他科室协助治疗的,营养治疗效果不佳的,营养治疗发生不良反应处理困难的。
3.2.1会诊的提出:
根据患者病情、诊断和治疗需要,会诊由主管医师发起会诊申请,须详细填写申请单的申请会诊项目,简要重点描述病人的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时间具体到日,经主治医师以上审核并签字。
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
特殊病人经科主任同意并签字,可以特邀会诊医师或MDT会诊。
3.2.2会诊时间要求:
一般会诊24小时内完成,如需特殊检查的轻病人,可预约时间到专科检查。
院内急会诊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抢救须随请随到,危重病人可以电话邀请,被邀请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
3.2.3会诊医师的资格认定:
一般情况下,由有执业资质的总住院医师(二线)或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院内会诊工作。
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
对特殊或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
院内急会诊如二线医师正在手术或抢救病人,由三线医师或上级医师及时完成会诊。
3.2.4会诊医师职责:
详细阅读病历,了解病人的病情,亲自诊察病人,会诊后须书写会诊记录。
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建议,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清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
会诊时须有申请科室医师陪同、介绍病情。
3.2.5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例,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病人的诊疗责任由转入科室负责。
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入时,转入科室须确保病人不发生诊疗延误。
抢救及危重病人须及时转入,确有困难时须上报医务科协调解决。
3.2.6院外会诊
疑难病例或特殊病例需请院外会诊时,经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填写“院外会诊申请单”,内容包括病历摘要、会诊目的,确定请求会诊医院的相关专业(或会诊医师),经患者或家属同意前后,报医务部,由医务部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时需有科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陪同,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诊记录。
院内外联合会诊由科室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并提供病历摘要。
会诊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准备和会诊记录工作。
3.3肿瘤营养规范化培训制度
为提高医护人员对营养规范化治疗认识和专业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3.3.1培训目标
一是加强医护人员营养规范化治疗的培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促进并提升医院营养诊疗水平;二是加强营养知识的普及,引导医护人员、营养不良病患及家属正确认识营养不良,提高医院形象,增强医院社会影响力。
3.3.2培训方式及要求
3.3.2.1坚持以医护人员业余自学为主的原则,采取医院、科室两级培训结合的方式,根据实际需要,医院(科室)举办相关营养专题讲座,务求实效。
3.3.2.2编制肿瘤专科医护人员肿瘤营养治疗规范化治疗流程手册。
3.3.2.3全院性培训由医务部和护理部负责,科室培训由科主任负责。
全年组织医护人员培训应在300人次以上,营养诊疗相关科室医护人员全年至少参加一次全院性的培训。
3.3.3培训内容
3.3.3.1规范的营养风险评估、肠内及肠外营养治疗、营养膳食等。
3.3.3.2其它营养诊疗知识和进展。
3.4肿瘤营养治疗示范病房患者宣教制度
为推动“肿瘤营养规范化治疗”,提高患者对营养不良的正确认识,积极配合规范营养治疗,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制定本制度。
3.4.1宣教评估。
患者入院后,医护人员应及时与患者沟通,了解患者的文化程度、心理状况、健康概念、饮食习惯等,根据患者实际情况,确定营养宣教内容、方法。
耐心解答问题,介绍营养相关知识,建立正确的营养观念。
3.4.2宣教应采取集中宣教、个别交谈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应用口头讲解、实物演示、书面学习、相互交流等方法。
3.4.2.1设立营养宣教栏,编印、发放宣教手册。
宣教栏应每季度更新。
3.4.2.2个别交谈主要有入院时宣教:
主要为了解患者营养状态、饮食习惯,讲解肿瘤营养有关知识;查房、肠内营养时床边宣教:
进一步让患者了解营养知识,了解患者肠内营养治疗的实施情况,讲解肠内营养的不良反应及预防措施等;出院时宣教:
指导患者出院后营养治疗的实施、随访、复查注意事项,学习自我观察不良反应及判断营养风险,敦促按时复诊。
3.4.3定期开展肿瘤营养科普讲座,包括专家讲座和视屏讲座,一般每季度一次。
3.4.4网络宣教,通过医院网站、医护人员个人网页(博客)等宣传营养知识,解答患者及家属的疑问。
3.5肿瘤营养不良患者出院随访制度
为积极倡导医院的院前、院中、院后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将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使肿瘤患者的院外康复和继续治疗能得到科学、规范的专业指导,特制定本制度。
3.5.1建立营养不良患者住院信息档案,包括:
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住址、联系电话、诊断、营养诊断、住院治疗(包括营养治疗)结果、随访要求等内容。
出院病人信息登记电子建档率100%。
3.5.2随访范围:
所有住院期间接受营养规范化治疗,需院外继续治疗、康复、和定期复诊的患者。
3.5.3随访要求:
科室主管医师应做好营养不良患者出院登记,营养随访人员深入病房,必要时补充收集患者资料,建立患者资料库(上述工作争取通过HIS电子病历系统完成)。
随访时间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情况决定,一般患者出院1周内(一般3—5天)进行第1次随访,出院第2周进行第2次随访,之后根据临床要求定期随访(1-3月1次);特殊病人根据情况随时随访,每位营养不良患者出院后至少回访1次(除失访)。
3.5.4随访方式:
包括电话随访(含短信)、信函联系、上门随诊、门诊复查、接受咨询(电话、信函、网络咨询)等。
3.5.5随访内容:
出院后患者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营养不良恢复、营养治疗不良反应等;指导患者营养治疗及康复和心理安慰;提醒回院复诊、病情变化后的处置意见等。
第1次随访同时应进行住院满意度调查并征求患者和家属的建议和意见。
3.5.6根据随访结果决定下一次随访时间,一般的,患者在持续营养治疗、康复期间应每月2次,患者病情好转情况适当延长随访间隔时间,直至失访(电话、信函随访无结果,联系驻地和单位无应答者)或患者死亡结束随访。
3.5.7第一次随访由患者住院期间接受治疗的营养师负责,之后的根据病情好转情况可由随访人员完成,随访情况应按要求填写随访记录表。
营养医师或随访人员应根据随访情况决定是否请示上级医师或主管科室一起随访。
3.5.8医务部、护理部应对各科室出院病人信息登记和随访情况定期检查指导,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3.5.9医院和科室应向社会和患者公布医疗和咨询服务电话、接受患者咨询、预约专家、预约检查等。
4.临床营养中心岗位职责
4.1营养临床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4.1.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中心的业务与行政管理工作,是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营养部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1.2负责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各类人员职责、营养工作制度、质量检查制度。
4.1.3督促落实财经管理制度、成本核算、物资保管、食品卫生安全等制度。
4.1.4组织和领导本中心各大会议,指定本中心质量控制管理流程。
4.1.5指导、检查中心全体职工的工作。
4.1.6积极开展临床营养科学研究,带领全中心学习和应用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业务水平。
4.1.7教学医院要承担教学、指导实习和进修带教,组织在职人员业务培训与技术考核。
4.1.8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4.2临床营养部主任岗位职责
4.2.1在中心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全院临床营养治疗工作。
4.2.2指导、检查各级营养师的工作。
4.2.3组织和参加营养治疗工作和营养咨询,参与疑难病例的营养会诊,参加营养查房。
4.2.4积极开展临床营养科学研究,带领全科学习和应用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业务水平。
4.2.5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4.3营养转化研究部主任岗位职责
营养转化研究部是将临床营养工作中发现的关键性问题带入实验室并进行针对性深入研究,然后将基础营养科研成果快速转化到临床营养实践领域之中,在转化研究过程中,还可进一步将获取的先进成果应用于临床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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