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营户管理公约.docx
- 文档编号:28896139
- 上传时间:2023-07-20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25.85KB
市场经营户管理公约.docx
《市场经营户管理公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场经营户管理公约.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市场经营户管理公约
经营户管理公约
为了加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商业氛围,塑造广场商业新形象,维护业主(经营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公约。
商品质量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业主向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避免和减少商品质量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对标价签、衡器、计算器、商品质量的要求,对不合格商品、不合格衡器、不合格计量器应坚决清除出本商场。
二、承租方作为商品经营者,承担产品质量的法律责任,如违反标价签、衡器、计量器、商品质量管理规定,应解除租赁合同,其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标价签的总要求:
1.标价签要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标价签各项内容逐一填写无一缺档,标价签的大小与商品摆布适中,无灰尘污迹,统一整齐。
2、标价签填写七标一张齐全
A品名:
全称不宜简化
B货号:
有货号填货号,无货号打“/"
C产地要求填写完整,例如:
“苏州、无锡、徐州”、“苏、锡、徐”;产地要求填写真实,不得冒用,进口商品须出示进口报关单;
D计价单位:
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米(M)、厘米(CM)、毫米(MM)、千克(KG)、克(g)、片,只,袋,跟,支。
E登记:
正品,一等品、二等品要准确明标。
F规格:
有规格写规格,无规格与包装袋(如袋、包);法定规格写在前、原计量单位写在后,打括号,例47厘米(18寸)标价签上的规格要与商品规格相符。
G单位:
统一采用号码章,大小适中,不得手写。
H物价员:
一律在物价员一档内加盖物价员印章。
四、衡器计量检查标准
凡属质检工作计量衡器等器具在使用前,应送标准计量局检测,在有质检证印后方可使用。
台秤天天要复检,《依据管理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必须有CMC标志,否则不得使用。
五、商品质量标准:
1、小五金、洁具、板材、轻钢龙骨,瓷砖、灯具、玻璃、地板、油漆、胶水等商品具备三证;(产品质保书)、生产许可证、厂名、厂址、电话号码、三证齐全方能销售。
2、防火板等防火材料,要有国家消防标准合格检验证。
(另加三证)
3、进口商品要有中、英文两种合格证、中文说明及入关证,无中文标识的进口商品不得在商场内销售。
4、各项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及包装标识要求。
5、乙方如属代理商,除提交有关代理证明外,必须提供被代理的商标,质量标准。
生产许可证、质检报告等有效证明。
6、乙方一切商品或服务不得有侵犯他人商标、著作权、代理权及专利权,并不得陈列、销售政府规定的违禁品,或有关部门检测后认定不合格产品。
乙方一切经营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法律法规,如经查获,乙方应自行承担一切责任,甲方除提前终止合同外,可向乙方追索一切经济损失。
7、如售出商品发生质量纠纷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如经有关部门检测,该商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以全额赔偿。
如消费者提出退货(不损不污条件下,除定制商品外)乙方应在售出商品十天内给予无条件退货。
定制、定做、定剪有约定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当发生商品质量问问题时,国家有明文规定商品修理、更换、退换责任的,按国家规定办理;有行业规定按行业规定办理。
对商品质量有争议的,可提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站监督坚定,鉴定费用有乙方承担。
8、乙方收到开具的消费者投诉单后,如投诉情况属实,乙方应当场解决(除上门维修以外);如需上门维修或条换商品的,须在三天内答复消费者。
七天以内解决。
如乙方逾期不能解决,则甲方有权动用乙方交纳的担保金,实行先行赔偿,并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乙方应在一周内按本合同的担保金额,补足差额部分交给甲方。
9、乙方在合同终止后12个月内发生的商品质量投诉、服务投诉或债务纠纷,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日常联系地址、电话通知乙方到场解决纠纷,如乙方未按时到场解决纠纷,则甲方有权凭消费者提供的有效凭证,动用乙方担保金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禁止的行为:
1、禁止销售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各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2、禁止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的商品;
3、禁止销售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4、禁止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禁止采取虚假的“最低价”“优惠价”等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
5、禁止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销售商品或者利用大众传媒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6、禁止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专利权或者伪造、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业主:
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_______
卫生、防火、防盗安全责任书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消防分局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义务,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职责和义务:
1.负责安装有关安全消防器材,定期对安全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
2.24小时配备值班保安,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营秩序,保护商家货物的安全。
3.定期对市场的卫生、安全进行检查、监督。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自觉保持使用设施及所在场地内外的卫生,严禁在过道堆放货物,或在过道上摆放各种车辆。
2.不得擅自改动,拆除或增装电表、电线、不得使用不合格和超负荷的电器装置。
3.上下班要准时,下班后必须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
4.使用场地内严禁存放现金及各种重要票据过夜。
5.严禁在所在场地、仓库内堆入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
。
。
。
。
。
等火源炉具。
6.除正常营业时间外而另需加班时,需办理加班手续,按每小时20元向甲方交纳水电、卫生及保安费用。
7.商户进行线路安装,需在甲方物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严禁私拉乱接。
三、严禁随意挪动和变换消防器材
从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如因违约而酿成直接责任事故的,违约方除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
市场管理条例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业主及商城的人生、财产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使业主守法经营,为业主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场所,提高业主的经济收益,树立商城及业主良好的公众形象,也别制定本条约。
第二条:
商城、业主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
商城、业主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循反不正当竞争的原则。
第四条:
商城、业主共同坚持贯彻“购物不满意,无条件退货”的承诺。
第五条:
坚持商城业主为消费者服务的原则。
第六条:
行业协会通过的章程与本条例具有同等效力的原则。
第二部分经营秩序
第七条:
各业主有责任维护商城及自身的良好形象,文明经营、礼貌待客、统一着装、挂牌上岗、自觉保持厅内、外卫生,商品摆放整齐,营造优美的经营环境。
第八条:
业主按时进场经营,准点关门打烊。
业主未经许可不得超时加班,特殊情况确需加班的,须在下班时间前三小时向市场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办理加班手续及缴纳20元/小时管理费后方可加班。
第九条:
各业主不得将摊位设施使用权转让、转租、转借、交换、分租他人。
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第十条:
各业主需按照商品分类的要求经营,专业厅不得从事约定商品范围外的经营活动。
除综合厅外,非专业厅不得经营专业厅约定范围内的商品。
商城有权对各厅堂、店面的经营品种做整体调整、配置;有权对厅堂、店面的环境进行整体规划、整改、装修;商城有权要求业主对陈旧、破损的店堂进行重新装修。
业主应当按照商城规定积极配合,不得拖延、拒绝、
第十一条:
在营业时间内,经营人员不得从事危害工作正常经营的活动,违者商城有权要求其整改,并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第十二条:
业主应正常开业经营,不得无故停业。
因特殊情况停业三天以上、十五日以下的业主,需提前到市场部办理相关报停手续。
对擅自停业三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按违约论处,十五日以上的,按自动放弃使用权论处,其物品,货物由商城市场部会同保安部门清点盘存,仓储费由业主支付。
第十三条:
需要装修的业主,需事先向市场部提出申请,递交装修方案,经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保证金1000-5000元后方可施工。
装修结束后经市场部确认符合本条例之规定时,保证金退还。
业主装修应遵守如下规定:
(1)严禁烟火、违者将处以违约金100元。
(2)严禁营业时间在厅堂内使用电刨、电锯等电动工具,违者商城有权扣留工具,并处以100元违约金罚款。
(3)严禁在过道上施工或堆放材料、货物等,违者将清点扣留材料,货物,收取清理费并处以100元违约金罚款。
(4)因装修造成停电、停水、电话故障等处以100元违约金罚款,造成损失的还应支付赔偿金。
(5)应及时清理装修垃圾和废料,拒不清理者,商城予以清理,商城将收取清理费,并处以违约金罚款。
第十四条:
因装修违反《消防管理条例》,用电操作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追究业主经济责任,直到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所有业主及雇员需到市场部登记备案,必须由业主亲自到场或指定在岗人员或委托他人代理相关事宜。
第十六条:
各业主及雇员不得将小孩、宠物带入营业区域内,营业时间严禁酗酒、大声喧哗,违者将处以50-200元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违者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货架、展架高度,货物堆放高度、长度必须符合商城整体规划及具备厅堂的装修标准,违者必须在指定期限内整改。
如不能按期整改,商城将派工予以清理,并收取劳务费500-1000元。
摊位内商品摆放应注意安全,避免伤害顾客,造成顾客人身伤害的自负。
第十八条:
严禁在室外道路或厅堂内过道上堆放货物,违者商城将予以处理,并收取100元清理费。
第十九条:
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违者除按工商管理有关规定处罚外,商城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
禁止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禁止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销售产品中掺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第二十条:
所有经营户对所售商品实行三包。
切实履行“购物不满意,无条件退货”的承诺,违反此款商城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所有业主应亮证、亮照经营、明码标价,物价标签填写要如实、详细、规范,并摆放有序,进口商品要在显要处张贴报关单的复印件。
第二十二条:
业主对减价处理的商品要注明减价原因。
对出售的一切商品必须提醒顾客检查,办理交接验收手续、交付使用说明。
否则,发生质量纠纷,业主应承担过失责任。
第二十三条:
柜台内严禁存放现金及各种票据过夜,否则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第二十四条:
恪守商业道德,不得进行哄抬物价、压价销售、诋毁同行,在过道上或其他摊位争抢顾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十五条:
业主与顾客发生纠纷时,要文明礼貌、耐心解释或请管理员协议调解,不得谩骂、殴打顾客。
第二十六条:
同行业主之间不得挖聘雇员,业主与业主之间发生纠纷,要相互礼让文明交涉或请管理员进行协调解决,仍不能解决的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不得谩骂,相互打架。
违者将处以1000-3000元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接受商场处罚。
第二十七条:
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上报有关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不得以武力或其他方式报复解决,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八条:
全年累计有3次以上顾客投诉者,并属业主责任。
不得享受商城的奖励政策,且商城有权不再与其续签合同。
第二十九条:
木业、木线、油漆经营区域严禁任何烟火,对业主、营业员吸烟者将收取50元违约金,顾客在其摊位内吸烟,业主应及时制止。
否则,视其自己吸烟处理,对累计3次违约者,商城有权要求其整改。
第三十条:
摊位内装修架设线路必须穿绝缘管,电缆,电器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若由此引发火灾,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十一条:
各业主必须按时缴纳国家及地方政策依法收取的各项税费及管理费用。
第三部分物业管理
第三十二条:
需要对摊位造型进行改动的业主须向市场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任何业主不得擅自改动现有隔断和摊位形式,否则商城有权扣除其保证金及剩余租金。
第三十三条:
业主有责任确保其经营区域的外公共设施(墙壁、吊灯、过道、门窗等)的完好无损,如有损失,限其12小时修复。
否则,照价赔偿,商城从其保证金内扣除。
第三十四条:
外线电话安装必须向市场部提出申请,并缴纳保证金500元,业主停机销号时,商城经验收无损后退还保证金。
第三十五条:
未经申请不得拆卸商城提供的分机电话线路,违者扣除电话押金。
第三十六条:
不得用商城的自来水和热水洗衣、洗菜或冲洗车辆、刷洗物品,违者将收取100元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
各业主不得随意挪动或更改大厅内的空调、间箱、吊扇等设备。
等设备。
第三十八条:
自觉保持包间内外卫生,下班之前,要将包间内的垃圾及时清理出去,违者将收取50元垃圾清理费。
第三十九条:
严格遵守各项消防法规及制度,坚持每天上班前、下班后对摊位进行安全防火检查,下班时及时关闭电源。
第四十条:
不得擅自拆改或增装电表、电线,不得使用不合规格或超负荷的电器装置,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经营户自行承担。
第四十一条:
不得故意损坏商城内的任何设备或干扰设施的正常运行,如有此行为者,商城将责令其整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四十二条:
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砂锅、微波炉、热得快、电水壶、电饭煲、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违者没收物品并处以500-1000元违约金。
第四十三条:
下班前务必管好门窗,否则因下雨、失窃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行承担。
第四十四条:
仓库内如需堆放易燃易爆品,应向市场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存放,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四十五条:
严禁随意挪动,遮挡或变换消防器材,违者将收取100元违约金,并责令恢复原状。
第四十六条:
主动按时向商城缴纳各项费用,逾期缴纳应按缴费总额的1%日计付违约金,对超过6日者商城将停止供给水、电、电话,其损失由经营户自行承担。
第四十七条:
发现偷窃及诈骗嫌疑人应及时报告或扭送商城保安部。
第四部分广告宣传
第四十八条:
商城业主发布所有的广告(路牌、灯箱、展板、即时贴、印刷品、店招等)不得违反《广告法》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
严禁冒用商城名义制作或发布广告。
第五十条:
业主发布的广告中不得有诋毁其他商家的内容。
第五十一条:
未经商城企划部审批,不得在商城内向业主或顾客发放各种广告、宣传品,违者商城有权收缴有关广告宣传品,并给与一定处理。
第五十二条:
开展咨询活动应提前到商城企划部申请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十三条:
制作路牌、展板、灯箱等广告招租时,应报商城企划部备案,其制作风格及样式要与商城的整体规划相协调,以维护商城的完整统一的形象,否则商城有权拆除并没收。
第五十四条:
展板、灯箱、路牌等户外广告须在商城指定的区域内发布,违者商城将按违规区域广告中准价格的1-2倍收取违约金,直至拆除该广告牌。
第五十五条:
业主如需发布户外广告,需与商城签订协议并经商城企划部核定相关内容、尺寸、发布地点等事项后才可发布。
广告时效为一年,如欲续签或停止发布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将视其违规发布,逾期发布费用商城将从担保金中扣除。
第五十六条:
商城业主不得发布影响市容观瞻的广告,否则,商城有权要求其在15日内整改完毕,逾期不改的商城给与拆除。
第五十七条:
交由商城制作的广告,经营户必须准确的提供有关材料的名称,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造成广告严重失实的,业主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十八条:
不得使用高于大厅内音箱音量的音响做广告宣传。
第五部分场地车辆
第五十九条:
商城内业主自备车辆须向商城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内部通行证,否则将按规定收取费用。
第六十条:
进场后的各种车辆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统一指挥,在划定的停车位内有序停放。
第六十一条:
进出车辆的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注意行车安全。
第六十二条:
不得在仓库、营业大厅门前及道路上堆放货物,装卸货物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影响道路畅通。
第六十三条:
不得长时间鸣喇叭或放大车载音响。
第六十四条:
不得在商城内相互谩骂或斗殴,违者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理,直至移送公安部门。
第六部分奖惩
第六十五条:
所有经营人员必须遵守以上条款。
以上各条款没有提及收取相关费用的,商城可视其具体情况依据我国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原则、精神包括与业主的合同,做出适宜的处理方式。
第六十六条:
商城对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商城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业主自行承担。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收取违约金的,应在三日内交付,否则商城在保证金内加倍扣除。
营业员管理规定
为提高服务质量,创造良好的商场环境,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商城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厂商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规定。
1.业主委派营业员进驻租赁场所,并制定租赁场地经营管理负责人,上述人员主要从事销售及库存管理,并接受商场的监督管理。
2.业主派驻人员应是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品貌端庄,有一定商业知识的成年公民。
业主委派的营业员与业主发生劳动关系,其工资、资金及劳动福利等均由业主承担。
如发生劳动纠纷,由业主自行处理。
3.业主驻派人员应事先报备商场营业管理部门,营业员必须经商场面试合格接受商场岗前培训,培训费用由业主承担。
经岗前培训并考核者,可领工牌,营业员必须挂牌上岗。
实行统一上下班时间、统一上下班考勤、统一着装。
4.对于无过错之营业员,业主认为需要调整其工作时,需在工作满六个月以上,业主可书面申请商场管理部门,经商场同意后方可调换。
5.营业员通过培训考核并在其所在摊位工作半年以上,可参加明星营业员和优秀营业员评比。
6.业主驻派人员必须遵守商场管理规定和劳动纪律,遵守考勤制度、统一着装、佩戴胸卡、合法经营、文明待客、维护商场信誉、服从商场监督管理、对于不服从商场管理的营业员,商场可给与不同程度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商场可要求业主更换营业员或其他驻派人员,并予以扣除相应的担保金。
7.接待消费者规范
(1)迎接消费者
A消费者临近本营业区,应视线转向消费者,面带微笑,主动热情招呼消费者:
“您好,欢迎光临”
B、消费者进入本营业区时,应做到“接一,答二,招呼三”。
C、严禁在展位外拉客或诋毁其他厂家商品。
(2)介绍商品
A、耐心细致的向消费者介绍商品的场地、性能、品牌、价格、特色等,及新到商品的详细情况。
B、在商场及本品牌开展促销活动时,应介绍优惠酬宾的主要内容,详细说明消费者可得到的具体实惠。
(3)收款:
照商场统一的有关规定执行。
(4)整理、包装商品:
A、迅速将消费者所购买的商品整理、包装好,轻拿轻放,不甩不摔。
B、按商场规定,联系和办理送货事宜。
C、送货后要向消费者介绍商品的使用、保管方法及注意事项。
8.文明用语规范
(1)文明用语:
A、迎接消费者时的文明用语:
“您好,欢迎光临”
B、接待消费者时的文明用语:
“对不起,让您久等了”,我能为您做点什么?
C、纠正消费者时的文明用语:
“对不起,我们是无烟商场,请您把烟掐一下,好吗?
”
D、提示消费者时的文明用语:
“***品牌在商场**楼,欢迎您去那挑选商品”
E、提示消费者时的文明用语“请走好,欢迎您再次光临”
(2)服务承诺
A、有伤消费者自尊心的话不讲,如嘲消费者生理缺陷、穿着打扮、计算失误等。
B、有损消费者人格的话不讲,如丢钱、票据、物品等,没有依据的欢迎消费者等。
C、埋怨、责备消费者的话不讲。
如厌倦消费者的挑挑选选、寻根问底等。
D、粗话、脏话不讲。
如不文明的口头语、方言、骂人等。
E、无理的话不讲。
如违反“三包”规定和商场经营、规范管理以及人之常情等。
F、讽刺、挖苦的话不讲。
如价格因素未成交,指责消费者小气、“打肿脸充胖子”、“嫌贵”,到某某商场去等。
9、仪容仪表规范
(1)统一着装,佩戴工牌
(2)仪容端庄,不得穿拖鞋,背心。
(3)站姿、坐姿规范,不得手插口袋,不可倚、靠、趴、抱肩、躺等。
(4)不得在消费者面前做伸懒腰,剔牙等不雅动作。
10、商品陈列出样规范:
(1)商品陈列整齐、美观、艺术、新颖。
(2)突出商品,突出打折促销商品。
(3)勤补商品,随卖随补,不留空档,做好品种齐全,出样齐。
(4)勤理商品,暂无消费者时,要及时整理商品,做好摆放有序,整齐清洁,不占过道。
11、售后服务规范:
(1)出售商品时详细介绍商品的使用、保管、安装知识,如价内服务项目应主动向消费者说明。
(2)遇消费者退换商品,要热情礼貌接待。
按国家有关“三包”规定、行业内通则、对消费者的承诺妥善处理。
(3)消费者有不礼貌的行为,不得顶撞、争吵,必要时可请业主或商场管理员出面解决。
(4)服从商场投诉部门和各级消协、工商管理部门的处理。
12、营业现场规范
(1)不得将小孩和非经营人员带入营业现场。
(2)不得在就餐、参加会议、去洗手间等途径时大声喧哗、说笑、腕膀、抱臂,一面影响现场经营秩序和商场形象。
(3)当班时不得有串岗、聊天、嗑瓜子、打毛线、打扑克、下棋、赌博、睡觉等行为、
(4)商品进出商场时统一使用商场提供的场内运输工具,不得将商品放在地面上强行拖、拉、推,防止商品和地面破损,并不得影响消费者行走,购物。
(5)不得在展位内、商业场所内就餐。
(6)当发现有人在现场拍摄或有侵害、影响企业利益的行为时,需立即礼貌的予以制止,并向楼层管理员反映。
(7)严禁挪动、堵塞、遮挡商场内消防设施;严禁将违禁物品、非法物品带入商场内。
(8)严禁在营业现场吸烟,如发现消费者吸烟、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等现象时,按文明用语规范,礼貌的加以制止。
(9)不得随意在商场内天花、梁柱上张贴宣传画、广告、海报,通知等。
(10)不得将宠物、瓜果、蔬菜等有损商场形象的东西带入卖场。
13、考核措施:
(1)迟到、早退、无故离岗、串岗以至展位无人,初次警告,再犯处以10-20元违约金。
(2)吸烟或展位内有吸烟现象未制止,吃零食、干私活,初次警告;再犯处以20-100元违约金。
(3)聚众聊天、嬉戏打闹、说脏话,初次警告;再犯处以50元违约金。
(4)带小孩、宠物进入展位,一经发现,初次警告;再犯处以20-100元违约金。
(5)展位脏、乱、差,占道商品不及时清理,初次警告;再犯处以20-50元违约金;如有弄脏公共设施必须清理干净或更换。
(6)不穿工作服、不佩戴工号牌,初次警告;再犯处以10-20元违约金。
(7)对消费者怠慢,冷淡,议论讽刺,引起消费者投诉,与消费者发生争吵打架或其他侮辱消费者行为处以300-1000元违约金。
(8)使用电炉、电水壶、电饭煲、热得快、微波炉、电砂锅等大功率电器,没收其物品,并处以300-1000元违约金。
(9)采用拉客、诋毁其他厂商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商场正常经营秩序,视情节轻重处罚50-200元违约金,直至劝退离场。
(10)不配合不服从商场管理,处罚100-200元违约金,直至劝退离场。
承租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市场 经营 管理 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