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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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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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创先争优”推进“三创”活动,推动青年文明工程,促进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班、组、队),青年岗位〔岗、台、车、、站、所)和青年工程。
三、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全公司中开展。
四、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劳动竞赛。
五、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在全社会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公司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为公司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进步做贡献。
六、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坚持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一方面要将青工战线以往开展的类似活动与“青年文明号”活动有机结合,逐步在名称上统一,操作上并轨,另一方面要深入认识“青年文明号”活动的丰富内涵,紧密结合实际,开展独具特色、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
第二章条件与标准
七、“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
1.35岁以下青年占5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创建的岗位和工程。
2.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积极执行党和公司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3.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牢固的质量、效益观念,取得突出成绩。
4.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工作岗位能手。
5.青年集体中团组织健全,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开展工作,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6.工作及成效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肯定,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赞誉。
八、“青年文明号”的考核标准
1.符合第七条规定。
2.在生产实践的过程中,紧密结合公司的实际,总结、摸索、建立起一整套标准化作业、科学化管理的先进模式
3.“青年文明号”领头人政治性强,业务上精,能够自觉带动青年创先争优。
4.务求实效,狠抓落实。
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在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制定出创建规范,务求活动有规划,创建有目标,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第三章评选办法和要求
九、“青年文明号”的评选采取申报、考核、推荐的办法进行,评选过程要有连贯性,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十、团委和各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把质量关,被推荐的青年集体要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事迹要确有说服力。
十一、公司领导将根据团委上报的材料,对被推荐的集体、岗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选出真正符合标准,有导向和示范作用的青年集体作为“青年文明号”,进行命名表彰。
第四章表彰奖励
十二、公司领导、团委与开展创建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将每年联合召开“青年文明号”命名授牌大会,对“青年文明号”集体授牌并颁发荣誉证书。
十三、公司对“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奖励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办法。
要大张旗鼓地宣传“青年文明号”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创建活动积极的氛围;同时要落实激励措施,将工资奖金、晋级晋职等方面纳入奖励序列。
第五章考核与管理
十四、建立“青年文明号”的管理档案,逐步建立和完善“青年文明号”申报、推荐、考核、命名、奖励的档案资料,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十五、对“青年文明号”,要根据考核标准,实施严格的考核评价。
考评由团委与各单位共同实施。
十六、“青年文明号”实行挂牌制度。
“青年文明号”作为加强基层单位形象设计的重要形式,在外观上要严格加以规范。
凡获得各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集体,要挂相应级别的“青年文明号”牌匾。
牌匾要按标准统一制作,悬挂在岗位现场醒目位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八、采取定期与随机、组织检查与填写反馈表相结合等方法,加强对“青年文明号”的日常监察。
一方面通过团委,定期对“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组织检查;另一方面,以特邀监察员为中介和纽带,进行随机检查、监督。
检查结果要及时反馈到团委和公司领导。
十九、考核过程中实行红黄牌制,对首次考核中发现创建活动不达标者,出示黄牌,限期一个月整改,到期仍不达标者撤销其荣誉称号。
二十、“青年文明号”不搞终身制,实行年度考核。
“青年文明号”每年年末都要重新提出申报。
考核以组织检查情况与特邀监察员的意见为主要依据。
符合标准的继续挂牌,否则予以撤销,连续三年挂牌的另外颁发纪念性奖杯。
二十一、凡“青年文明号”某些自然条件发生变化,包括集体中35岁以下青年比例低于70%或负责人中没有一个年龄不超过35岁,则自动撤销“青年文明号”牌匾。
二十二、凡“青年文明号”集体发生以下情况者,将被强制撤销牌匾∶
1.本集体中有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的现象发生。
2.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凡被舆论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经检查情况属实的。
二十三、撤销“青年文明号”牌匾,要经团委和公司领导审核批准,由团委具体实施。
撤销的牌匾归至团委。
第六章附则
二十四、本办法适用于荣获长钢“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
二十五、本办法将在试行的过程中,不断总结实践经验,逐步加以完善。
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归团委。
二十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青年文明号评选考核标准实施细则
考核
项目
具体内容
基
本
标
准
1. 申报公司级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须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不得越级报批,申报事迹材料必须逐级审查、逐级签章、逐级上报。
;
2. 创建集体成员人数一般不宜过多,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占50%以上,同时创建集体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 符合建立团组织的创建集体所在单位规范成立了团组织,团的工作正常开展;
4. 创建集体所在单位整体工作良好,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赞誉。
5. 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集体,不得申报青年文明号,已评定的将被强制取消称号、摘除牌匾,并向全公司予以通报:
(1)本集体中有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的现象发生。
(2)在日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被舆论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经检查情况属实的。
加
分
标
准
(25分)
1. 创建集体及其成员充分发挥作用,单位经济效益逐年提高或工作任务完成出色,主要可比指标位于同类集体前茅(4分);
2. 创建集体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集中研讨,每年就某个重点课题集中1一2天进行学习研讨。
(4分);
3. 创建集体能积极宣传创建工作,文化建设有特色,对本集体创建工作和青年文明号宣传起到积极推动作用(4分);
4. 创建集体青年成员取得工程师、经济师、技师等中高级技术职称,或获得过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共青团干(员)、青年岗位能手或青年创新能手等荣誉称号的,1人次加1分,超出4人次的按4分计(4分);
5.创建集体中涌现出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的英雄模范事迹或创建集体及成员在重大突发事件、紧急任务中发挥了表率作用(5分);
6.创建集体能列队上下班、交接班,文明有序(4分);
窗口服务类一般标准
考核
项目
具体内容
组织
领导
(10分)
1. 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了解、重视并支持创建工作与团青工作,积极落实创建各项奖励措施,支持团青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切实落实团干待遇(3分);
2.单位领导班子中有专人分管创建工作,积极指导并推动创建工作,能够主动帮助解决创建中出现的经费、人员、时间等问题(4分);
3. 能够对“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加以重点培养,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学习培训、晋升晋职机会。
重视创建集体中青年人才的培养,有培养青年人才的规划和措施,大胆选拔、培养和使用青年干部(3分);
团青
工作
(14分)
4. 按照团章规定,符合建立团组织条件的集体,规范建立了团的组织,青年工作能够正常开展(4分);
5. 创建集体所在单位团组织能够围绕本单位党政中心工作,开展岗位练兵、希望工程捐助、青年志愿者等团的活动,有效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4分);
6. 创建集体的团组织切实关心青年成长和发展,切实维护青年职工的合法权益(3分);
7. 团的工作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肯定,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赞誉,社会评价良好(3分);
队伍
建设
(20分)
8. 创建集体负责人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娴熟的业务水平,注重岗位文明、岗位技能和岗位效益三统一,团结带领集体成员圆满完成各项任务(2分);
9. 创建集体负责人熟悉《长钢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长钢青年文明号考核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窗口服务类》的内容(2分);
10. 创建集体负责人组织人员结合本集体实际,制定可行的创建方案,并积极推动创建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2分);
11. 创建集体中的成员相对稳定,能够发挥团队协作作用,所有成员积极参与创建工作(2分);
12. 创建集体成员都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领导,能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2分);
13. 创建集体中的青年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2分);
14. 创建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业务,熟练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90%的青年岗位技能达标(2分);
15.创建集体成员法律意识强,都能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集体和集体成员在创建期间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2分);
16.创建集体成员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诚实守信,庄严践诺,自觉遵守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2分);
17.创建集体组织成员学习定期化、制度化、规范化,学习富有成效,学习氛围浓厚;学习形式灵活多样,在定期组织集中学习的同时,也要采取适当措施鼓励集体成员自学或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2分);
服务
水平
(16分)
18.工作时统一着装,团员应佩戴团徽,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2分);
19.创建集体应推行首问负责制,热情接待问询。
接待服务对象文明礼貌,语言亲切,严禁使用“服务忌语”,服务热情,行为规范,满意度高(3分);
20.在岗位现场设置各种便民服务设施,采取各种措施提供便民、利民服务,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良好的环境,使窗口服务更加有序(2分);
21.创建集体不断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属于即办事项的,负责即时办结,提高一次性办结率;属于承诺办理事项的,遵循便民、效率的原则及时办结(2分);
22.创建集体能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建立信息化窗口服务系统(2分);
23.创建集体成员精通业务,熟练操作,达到岗位规定要求,实现快速、便捷服务,并能善解疑难问题(2分);
24.重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要求,与服务对象建有畅通的联系渠道,并根据其意见和要求及时改进、解决、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3分);
公益
活动
(10分)
25.创建集体成员能立足自身岗位,热忱服务,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公益活动,集体成员能够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活动(5分);
26.能够积极参加青年文明号集体下岗特困职工子女济困助学或情系灾区捐款捐物等活动(5分);
日常
管理
(20分)
27.创建集体根据自身特点,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实行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加强窗口效能监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分);
28.完善创建工作的档案管理制度,有关创建工作的文件、图片、会议记录、学习笔记等资料保存完整(2分);
29.有年度创建计划,工作有推进计划,有一定活动经费,有总结,有奖惩激励制度(2分);
30.充分发挥青年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提升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2分);
31.讲求实效,创造较高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人才效益(2分);
32.公开办事制度和社会服务承诺,公布所有创建集体成员名单、投诉电话,条件具备的,要设立社会监督栏(含姓名、照片、岗位职责等)、意见箱或投诉意见本,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咨询(2分);
33.工作场所悬挂“青年文明号”牌匾规范醒目(2分);
34.窗口办公环境整洁、明亮,业务标识明显,物品摆放有序(2分);
35.创建集体成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窗口工作人员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4分);
宣传
工作
(10分)
36.利用横幅、标语牌、宣传栏等,宣传“青年文明号”活动(5分);
37.因创建工作成绩突出,受到新闻媒体宣传表扬或得到较多服务对象的赞同等(5分)。
机关类一般标准
考核
项目
具体内容
组织
领导
(10分)
1. 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了解、重视并支持创建工作与团青工作,积极落实创建各项奖励措施,支持团青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切实落实团干待遇(3分);
2. 单位领导班子中有专人分管创建工作,积极指导并推动创建工作,能够主动帮助解决创建中出现的经费、人员、时间等问题(4分);
3. 能够对“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加以重点培养,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学习培训、晋升晋职机会;重视创建集体中青年人才的培养,有培养青年人才的规划和措施,大胆选拔、培养和使用青年干部(3分);
团青
工作(14分)
4. 按照团章规定,符合建立团组织条件的集体,规范建立了团的组织,青年工作能够正常开展(4分);
5. 创建集体所在单位团组织能够围绕本单位党政中心工作,开展岗位练兵、希望工程捐助、青年志愿者等团的活动,有效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4分);
6. 创建集体的团组织切实关心青年成长和发展,切实维护青年职工的合法权益(3分);
7. 团的工作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肯定,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赞誉,社会评价良好(3分);
队伍
建设(20分)
8. 创建集体成员维护公司统一和团结,维护公司形象和权威,严守公司秘密。
(2分);
9. 创建集体成员依法办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模范,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2分);
10. 创建集体成员都能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诚实守信,庄严践诺,自觉遵守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2分);
11. 创建集体负责人熟悉《长钢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长钢青年文明号考核标准实施细则(试行)-机关类》的内容(2分);
12. 创建集体负责人组织人员结合本集体实际,制定可行的创建方案,并积极推动创建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2分);
13. 创建集体中的成员相对稳定,能够发挥团队协作作用,所有成员积极参与创建工作(2分);
14. 创建集体树立了机关思想作风建设的新目标和新标准,发挥表率作用,树立“三优一满意”的机关形象,“三优”即:
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一满意”即:
群众满意(2分);
15. 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的为来访者提供优质服务,以为群众办实事为根本,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作风。
(2分);
16. 创建集体中的成员遵守工作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2分);
17. 创建集体厉行节约,减少工作运行成本(2分);
学习
能力(18分)
18. 创建集体成员政治坚定,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4分);
19. 创建集体成员确立先进的学习理念,有较强的学习愿望和自觉性,制订切合实际的个人学习愿望和计划(3分);
20. 创建集体成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和本单位组织的各类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调训、轮训),参学(训)率达100%(3分);
21. 创建集体成员认真钻研本职业务,注重对新知识、新业务的学习;业务水平较高,知识面较宽;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较高;坚持读书自学,经常记读书笔记、写心得体会;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善于运用所学知识;工作质量好,效率高,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4分);
22. 按照制度规定,定期学习理论知识,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学习创建知识,强化创建意识;学习各项工作制度,强化遵章守纪意识;学习各项业务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学习形式灵活多样,在定期组织集中学习的同时,也要采取适当措施鼓励集体成员自学或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4分);
公益
活动
(10分)
23. 创建集体成员能立足自身岗位,热忱服务社会,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公益活动,集体成员能够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环境保护等公益活动(5分);
24. 能够积极参加青年文明号集体下岗特困职工子女济困助学或情系灾区捐款捐物等活动(5分);
日常
管理(18分)
25. 创建集体根据自身特点,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规章制度,实行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位(3分);
26. 创建集体根据自身特点,建立集体成员定期学习制度,学理论、学知识、学业务,有内容、有记录、有成效(2分);
27. 完善创建工作的档案管理制度,有关创建工作的文件、图片、会议记录、学习笔记等资料保存完整(2分);
28. 工作场所悬挂“青年文明号”牌匾规范醒目(3分);
29. 工作环境优美,工作场地整洁,业务标识明显,物品摆放有序,安全措施齐全(2分);
30. 建立创建激励机制,通过精神和物质奖励措施,调动集体成员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荣誉感(2分);
31. 鼓励青年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撰写业务论文,取得各种业务成果(2分);
32. 有年度创建计划,工作有推进计划,有一定活动经费,有总结(2分);
宣传
工作(10分)
35. 利用横幅、标语牌、宣传栏等,宣传“青年文明号”活动(5分);
37. 因创建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媒体宣传表扬或得到较多服务对象的赞同等(5分)。
生产岗位类一般标准
考核
项目
具体内容
组织领导(9分)
1. 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了解、重视并支持创建工作与团青工作,积极落实创建各项奖励措施,支持团青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切实落实团干待遇(2分);
2. 单位领导班子中有专人分管创建工作,积极指导并推动创建工作,能够主动帮助解决创建中出现的经费、人员、时间等问题(3分);
3. 能够对“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加以重点培养,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学习培训、晋升晋职机会;重视创建集体中青年人才的培养,有培养青年人才的规划和措施,大胆选拔、培养和使用青年干部(2分);
4. 重视并鼓励青年积极参加文化、业务继续教育,积极参加各类技能竞赛活动(2分);
团青工作(14分)
5. 按照团章规定,符合建立团组织条件的集体,规范建立了团的组织,青年工作能够正常开展(4分);
6. 创建集体所在单位团组织能够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青工创新创效、青工技能振兴计划、青年志愿者等团的活动,有效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工作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肯定(6分);
7. 创建集体的团组织切实关心青年成长和发展,切实维护青年职工的合法权益(4分);
队伍建设(16分)
8. 创建集体成员都能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诚实守信,庄严践诺,自觉遵守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2分);
9. 创建集体负责人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娴熟的业务水平,注重岗位文明、岗位技能和岗位效益三统一,团结带领集体成员圆满完成各项任务(2分);
10. 创建集体负责人熟悉《长钢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长钢青年文明号考核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生产岗位类》的内容(2分);
11. 创建集体负责人组织人员结合本集体实际,制定可行的创建方案,并积极推动创建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2分);
12. 创建集体中的成员相对稳定,能够发挥团队协作作用,所有成员积极参与创建工作(2分);
13. 创建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业务,熟练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90%的青年岗位技能达标(2分);
14. 创建集体中的青年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2分);
15. 创建集体及其成员立足岗位,为实现企业经营业务拓展、销售(营业)增长、提高市场占有率发挥积极作用(2分);
安全生产(16分)
16. 创建集体所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职能部门健全,并正常开展工作(2分);
17. 创建集体结合单位或行业规范,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计划或要点,以及各工种安全规程,并严格执行,联系实际不断完善、细化(2分);
18. 创建集体能够按照单位或行业制度规定,定期开展安全自查,隐患查处及时,有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台帐齐全(2分);
19. 创建集体成员作业现场安全通道畅通,机械、电器等设备定期检查,各危险源(点)监控管理到位,警示标志醒目(2分);
20. 执行年度安全教育计划,集体中管理、特种作业等人员实施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2分);
21. 创建集体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广泛开展、积极参与各种安全生产竞赛(2分);
22. 工作手段、设施处于先进水平,集体成员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和较强工作能力,整体安全生产水平在同行业保持一流(2分);
23. 创建集体成员安全生产意识强,安全生产技能高,岗位现场管理规范,按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2分);
现场管理(11分)
24.创建集体职责范围内,实行定置管理,有健全的规范制度、奖罚措施(3分);
25.工作现场,干净整洁,还能定期对责任范围内的机器设备进行清洁,保持机器设备的干净整洁,并制定有值日时间表(3分);
26.工作现场范围内,无跑、冒、滴、漏现象,并且管网线路整齐合理(3分);
27. 工作环境优美,工作场地整洁,各种标识明显,物品摆放有序,安全设施齐全,建设有规划(2分)
公益活动(10分)
28. 创建集体成员能立足自身岗位,热忱服务社会,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公益活动,创建成员能够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活动(5分);
29. 能够积极参加青年文明号集体下岗特困职工子女济困助学或情系灾区捐款捐物等活动(5分);
业务
技能
(8分)
30. 上级授予的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的青年数占该集体人数的10%左右(2分);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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