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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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模板
XX区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资格后审)
采购代理机构:
XX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一月四日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项目需求11
第四章评审程序和方法15
第五章合同授予及主要条款24
第六章履约验收及付款24
第七章质疑与投诉25
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格式27
尊敬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以下称供应商):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为了保证本项目磋商顺利进行,请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称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响应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响应文件。
谢谢合作!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XX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XX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采购人所需图书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
XX区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
约人民币380万元;
三、项目需求:
具体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稳定的图书馆客户及完善的图书馆配供技术和服务条件、售后服务能力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对本项目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通知日起至磋商评审日前,到“XX市XX区人民政府网(******。
十二、磋商的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在“XX市XX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代理机构组织的磋商采购活动。
2、采购活动及因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代理机构。
4、供应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
如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出现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发布后提出询问或是在发布之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实名制形式提出质疑;未提出询问或是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的视作供应商接受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的全部内容;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活动期间及采购结束后针对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拒绝参与磋商。
6、磋商文件项目需求提供的可能涉及到的工艺、材料、设备、商标、样本、技术规范、参数规格、品牌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在磋商响应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项目需求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二、磋商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答疑
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
2.凡涉及磋商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均以采购代理机构在“XX市XX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发布的信息为准。
3.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将构成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首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5天前,发布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公告。
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首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除非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公告的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补充并通知到供应商,供应商对涉及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及其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6.采购代理机构视情组织答疑会。
如有产生答疑且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并通知到供应商。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装订
1.磋商响应文件由:
A资格后审材料文件、B技术磋商响应文件、C商务磋商响应文件,共3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前缀号代称)。
2.供应商按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响应文件,并装订成册。
磋商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
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
修改错漏处,须经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称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3.商务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表,必须装订成册。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和退还
1.磋商响应文件均为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2.在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全称、“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3.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须为打印的,其正文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4.磋商程序顺利进行后,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
【A】、【B】、【C】分别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件上明确标注磋商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全称及日期,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
【特别提醒】磋商响应文件中【A】与【B】的“正本”或“副本”内,均不得含有任何【C】中的报价表(报价单)的内容,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
六、磋商响应文件内容
A、资格后审材料文件(一个密封包,内含:
1份“正本”和2份“副本”。
)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招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1.提供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及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19年4月-9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这3项材料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提供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包含但不限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稳定的图书馆客户及完善的图书馆配供技术和服务条件、售后服务能力;
5.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须加盖公章)。
6.磋商响应供应商还须提供谈判文件第八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内“三、A、A.2、”中的“资格后审材料相关格式文件”内的: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磋商响应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B、技术磋商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内含:
1份“正本”和2份“副本”。
)(格式参见第八章)
【特别提醒】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提供的主要技术规范,服务要求标准等的采购需求,仔细阅读并在理解的基础上结合第四章“评审程序和方法”内的评审细则编写编制技术磋商响应文件,并提供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相应材料。
以下技术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有缺项或漏项。
否则将有可能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而作无效磋商处理,亦可能直接影响技术磋商评审的得分。
凡涉及材料原件的,须提供密封在“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内,以便评审核查。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2.技术响应
根据项目需求、评分办法提供技术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包含但不限于:
(1)提供响应“项目需求”的详细方案,包含提供《MARC数据提供承诺函》。
(2)提供《图书供货率承诺函》,内容须符合技术响应要求。
(3)提供售中、售后质量服务承诺:
包括图书正版质量承诺、辅助配套服务承诺、图书加工服务承诺、免费质保期承诺、交货期说明等。
3.项目需求中所涉及的事项需提供的所有资料。
4.项目需求中未涉及的事项,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5.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需提供的所有资料。
6.评分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C、商务磋商响应文件:
(一个密封包,内含:
1份“正本”和2份“副本”。
)
【特别提醒】商务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包括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涵盖的所有磋商范围及相应说明的全部内容涉及到的费用。
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商务付款方式,必须全部响应,不得有任何负偏离,且不接受任何意在更改的说明,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
供应商成交后如据此提出疑义,不履行签订合同等下一步工作,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全额磋商保证金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1.磋商响应报价(首次)总表(格式)。
七、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响应。
八、磋商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货币单位。
3.报价表必须加盖报价人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人签署。
4.磋商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磋商文件技术响应中内容明细不一致的,以报价表(开标一览表)为准;
(2)磋商响应文件中涉及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由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响应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磋商无效。
5.磋商响应报价中的工作量和服务包括响应及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
①货物的出厂价:
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废品损失费、外购配套材料费、利润、增值税、设计费、销售税和其他税费。
②货物的运杂费: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装车费、卸车费、搬运费、有关部门的手续费、包装费。
③货物的保险费。
④风险费:
原材料的涨价等一切风险。
⑤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损坏率。
⑥如签订合同,对货物将支付的任何销售税和其他税费。
6.第二次报定的响应报价为成交价,同时,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7.最高的磋商下浮率报价是成交的重要条件,但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8.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
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磋商响应处理。
九、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从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45个“日历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
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磋商响应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但磋商保证金可退还。
十、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接收
1.接收人:
XXX理机构;
2.接收时间:
2019年11月15日9时30分前。
地址:
XX市XXXX号,XX区便民服务中心1001会议室(东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一、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
2019年11月15日9时30分;开标地点:
XX市XXXX号,XX区便民服务中心1004会议室(东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时间:
开标结束后当即开始。
资格审查地点:
XX市XXXX号,XX区便民服务中心1004会议室(东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磋商评标。
4.评标时间:
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开始;评标地点:
XX市XXXX号,XX区便民服务中心1004会议室(东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二、磋商费用:
1.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十三、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
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
2.供应商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仅限银行汇票的形式(其他形式概不接收)带至磋商现场(无须密封),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XX有限公司
帐号:
**********368
开户行:
农行南通新城分理处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
4.未成交供应商其磋商保证金,当场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5%。
2.在成交通知书发出签收后30个日历天内,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已经汇至采购人账上的凭证,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且通过最终验收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因成交供应商原因,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五、供货量调整及结算方式
所有货物一次性交付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5%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一次性付清。
注:
支付款项前,乙方须提交满足甲方要求的税务发票。
十六、代理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须缴纳代理服务费:
计费按照崇财发[2015]29号文件内的收费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00元的,以¥3000.00元计收。
成交金额
货物招标
50万(含)以下
1.5%
50-100万(含)以下
1.05%
100-150万(含)以下
0.71%
150-200万(含)以下
0.66%
2.供应商自行考虑包含在磋商响应总价内,该项费用及风险并将其综合在单价内,不得单列。
3.代理服务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共同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
十七、知识产权
应能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需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方承担。
十八、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与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本项目是因XX区图书馆需求的图书而为此提供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2.XX区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确定本项目的供应商。
3.项目需求的货物产品的规格、数量、技术要求、设计和制造标准均为优质的全新合格货物产品,并且是从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直至最后交付使用及质保的完整性货物产品项目。
二、采购及服务要求
(一)图书质量
1.正版率100%,满足GB9851印刷行业标准,否则,一经查实,除负全部的社会、法律责任外、还需支付采购人问题图书码洋的10倍罚金,且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购书合同。
2.图书质量包括出版社、纸张、装订、内容及行文五个主要方面。
出版社以一级品牌出版社为主,装订要求牢固,内容要求健康向上,行文要求流畅。
常年签订供销协议的一级品牌出版社不得低于150家。
(二)配书要求
1.按订书单配书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采购人员在征订订单时,由于订单所能提供的图书信息有限,有时会误订一些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在此特别列举出来,请在配书时严格把关:
(1)此次采购为图书分类采购。
(2)纯光盘图书不配。
(3)特殊装帧形式的图书按采购人要求适当配。
2.采购与供货要求
有能力提供《社科新书目》、《科技新书目》、《上海新书目》、新闻出版总署的CIP数据、《全国地方版科技新书目》及全国一级品牌出版社的出版信息。
能够以机读目录格式(MARC数据)通过因特网免费提供查询及下载,并且有网上订购功能。
供应商必须提供《MARC数据提供承诺函》:
成交供应商交货时须一并提供采购供货图书的所有MARC数据。
3.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预订书目提供图书,不得更改报订书目或搭配图书,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购书合同。
(三)供货方式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按图书馆订购的图书品种、数量及时供货,订单图书报订后15天内到货60%,30天到货率85%,45天内到货率不低于95%,其中重点图书、多卷书到书率必须保证100%,从接到采购人订单的第2个月起,成交供应商应主动提供未到书清单,以书面形式分析、说明原因,并于1个月内尽快设法补订未到的图书。
如未能达到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购书合同。
合同履行期间,如开展大型书市、图供会,且采购人有意向进行现采的,供应商应配合完成,并且保证现采图书半年到书率达98%以上(尚未出版的图书不计入未到图书)。
(四)图书加工服务要求
1.合同期限内,根据采购人需求,组织采购人工作人员参加全国书市或北京、上海等地图书订货会的现采活动或到成交供应商所有的书店或图书库房进行采购活动。
2.图书打包服务:
所有订购图书须由成交供应商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每件图书外包装使用防潮牛皮纸、内附瓦楞纸,并注明单位名称地址、收货人名称、电话,同时清楚标明“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每批书配有总明细单2份,图书验收后,由双方签字确认,一份由采购人保存,一份由成交供应商保存,总明细单内容包括:
图书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种数、册数,码洋数、实洋数及合计数;此外,每包图书在包装内附分明细单1份,分明细单内容包括:
打包单号,图书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种数、册数,码洋数、实洋数及合计数等。
3.根据采购人加工要求,免费提供粘合性好的可充消磁条(16钴基)并承担粘磁服务。
4.免费提供图书所附光盘的封套。
5.所有藏图书配送、上架工作。
6.服务响应时间:
在采购人提出的1个小时内,电话确认,并承诺在24小时内成交供应商派人到现场进行协调。
若有服务需求,在2个小时内做出工作安排。
7.图书加工要求
以下所有服务工作内容均需成交供应商到现场完成。
(1)图书在验收后,成交供应商按图书加工要求依图书批次到馆完成粘贴条形码、加贴防盗磁针,盖馆藏章的加工工序。
(2)图书编目、著录、粘贴标签、芯片、打包配送、上架等工作,不受该图书批次控制,成交供应商每次加工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受采购人统一支配管理,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工作。
(3)图书编目要求:
①图书编目数据依据CNMARC(按国图数据标准)和采购人编目要求进行编目。
(由双方编目人员进行沟通)
②分类以《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作为中文图书的分类标准和依据。
严格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各级类目的图书分类原则进行分类。
③中文图书的分类,主要依据图书的内容和学科属性作为分类标准,给出最为准确的分类号。
④在分类过程中严格按照分类程序进行,即分类前的查重(特别是复本、多卷书、连续出版物、原版书、个人传记等),再确定准确的分类号,避免“一书二入”情况的发生。
⑤多卷书和丛书尽可能以集中著录为主,分散著录为辅。
⑥所有图书著录时,需要复分的必须进行复分。
严格按照总论复分表进行复分。
⑦著录标准按照CNMARC(按国图数据标准)著录标准著录。
(4)磁条的加工要求:
①必须贴16钴基可充消磁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②按书的厚度,至少每壹厘米贴一根磁条,要求所贴磁条的隐蔽性良好。
(5)加盖馆藏章要求:
①馆藏章由XX区图书馆提供,成交供应商进行现场加工。
②要求每本图书加盖馆藏章两枚。
一枚盖于书名页无字的正中处;另一枚盖于图书的前切口正中间处(也有叫侧页处)。
(6)贴条形码:
①XX区图书馆提供条形码号段,成交供应商负责打印粘贴,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②每本图书贴同号条形码两枚,一枚贴第一页面下方空白处(不得覆盖正文),另一枚贴于最后一页左下方空白处(不得覆盖正文)。
(7)贴书标:
①每本图书贴书标一张,贴于书脊沿下方边缘起。
书标由采购人提供。
②书脊处书标要求加贴保护膜。
(五)交货和验收
1.按合同定期到货。
2.免费按指定地点运送图书,并提供电子发货清单、分包清单。
发货清单一式二份,分包做清单(一包一单)。
清单包括:
包号、国际标准书号、征订号、书名、单价和册数,每包有小计,整批图书有合计(图书的种数、册数和总金额)。
3.成交供应商认真做好订单查重(本批订单与历史订单查重;本批订单互相查重)服务。
如发现有重复及时告知采购人。
若订单中有订购不到的图书,接订单之日起3天内告知采购人。
如采购人订单中有复本量超过通常报订量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根据采购人回告予以更改。
必须对采购人所有订单建立订购数据库,对每次订单进行查重、编号,发现订重的图书必须进行二次确认。
4.同意采购人在总实洋8%以内的比例范围内退货。
5.图书验收过程中,同一批次图书出现1%与相应清单不符,采购人有权退回该批次全部图书。
如累计出现3次该种现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本项目质保期为2年(24个月)。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图书质量。
在任意时段,采购人若发现有非正版图书,污损、图文不清、缺页、倒页、缺附件等质量不合格图书,以及与订单不符的图书,一律予以退货或换货,而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具体加工事项按XX区图书馆要求为准。
第四章评审程序和方法
一、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
1.本次竞争性磋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依法成立“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计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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