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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失德之途
常见的失德之途
尽管社会有关于伦理生活的善的观念,但人们仍然存在事实上未达到善、而陷入非善的可能。
悖德失德败德的现象,在中国传统社会不仅有,而且种类也不少。
有些尽管只是少数人的非主流的现象,仍不能不予以考察,以免片面之嫌。
以下粗陈失德之途九种。
一、因规范形式化而悖德。
诸种德性,常体现为具体的行为规范,这些规范既有其内容也有其相应的形式。
然而人们常常会重视德性流于形式,而忽视甚至危害了内容。
勇敢本是为生存所服务的德性,但有的人则会为了显示自己的勇敢而去勇敢,专意夸勇、逞能。
衣着风度是人格的一种并不重要的外在形式,有的人却会为了衣裳的体面而忍饥受冻。
婚葬的礼仪规模本应量力而行,但有的人为了体面,大肆铺张,哪怕事后负债受苦。
此所谓“死要面子活受罪”。
一般说来,为臣者应忠于其君,也算有其道理;但有时人们将忠君的规范形式化、僵化,不问君之好坏,一味忠之,实则悖德矣。
春秋时楚平王昏庸,听信谗言,要杀忠臣伍奢,又欲斩草除根,要求伍奢写信把他的两个儿子伍尚伍员召来。
伍奢明知来必受诛,却认为君父之命必得服从,于是按其指示写了书信,这件事便成了愚忠的典型。
春秋时,宋国的宫室于夜间失火,宋君的夫人为鲁女伯姬,身边的人见火势凶猛,劝她赶快离开,她却说:
“妇人之义,傅母不在,宵不下堂。
火势虽迫,岂可废义?
”傅母指保育、辅导贵族子女的老年男女,这个伯姬认为夜间没有傅母相随决不能违反礼制而走出宫室,结果竟被烧死。
两千年后,清代大文学家袁枚的妹妹袁素文,自幼聪慧灵敏,读诗书,知礼义。
她于婴儿时,由父母做主,许配一户姓高的人家。
十多年后,高家自知儿子品德败坏,主动提出解除婚约。
但素文却受迂腐的贞节观念所影响,不愿退婚而嫁了过去。
婚后丈夫横暴放荡,对她百般虐待,素文均逆来顺受。
直到丈夫赌博输了钱,准备将她卖掉时,她才告诉父亲。
其父为她向官府申诉,才得判决离婚。
后来她回娘家过独身生活,忧郁悲伤,四十岁上即病死了。
如此聪颖善良的卓越女子,竟为了形式上不违反从一而终的礼制,落得如此悲惨的下场,真使人为之扼腕叹息!
二、因典型极端化而悖德。
治世教世的执政者与知识阶层,为了所谓敦化民俗,提高民众的德性水平,常树立一些人物作为德性的榜样。
导之以榜样,本无可厚非,但人们由于致功心切,往往把这种典型愈拔愈高,走入极端。
例如关于孝,春秋时讲“父慈子孝”,对双方均有要求。
汉代就已流行的《孝经》,尚有谏争的内容,即儿子对父亲做错的事要提出批评。
及至后来,据传元时郭居敬所编撰、广泛流传于明清两代的《二十四孝》故事,虽也有不少故事大体合理,至少是可以理解的,但有的典型则高得离奇,高得骇人。
例如《为母埋儿》一则故事,说的是郭巨家贫,老母经常少吃一些饭而让与郭巨的儿子吃。
郭巨为让母亲吃饱,就掘坑去活埋他的儿子,与《圣经》所载犹太人的先祖亚伯拉罕为祭祀上帝而杀死他的儿子相类。
典型高到如此荒唐残酷的程度,加上治世者的褒贬奖惩等手段及下层好学习摹仿的习惯,不难想象后果将如何。
就后果而言,最突出的是烈女节妇的例子。
宋儒强调了贞节道德,至明清官方大肆宣扬,以各种方式表彰那些榜样,以致民间也盲目摹仿。
未嫁而殉夫死者有之,嫁仅数月守节至终者有之。
农村中衣食略可具备的中等人家,也有许多人从年轻时起就守寡至死,不愿改嫁或招赘。
此风实大陋。
乡间富绅之家,未必曾有多高的官职,只要略加哄骗诱导,年轻的儿媳妇便会在丈夫埋葬之际,跳入墓穴以殉其夫。
有的既无官衔又不多富裕的读书人,甚至会支持、暗示、逼令女儿自杀以殉未曾见过面的未婚亡夫,并以此为道德高尚的荣耀。
在忠的方面,极端的典型也培养了许多愚忠的臣民,为害非轻。
由其为害之烈,可推知治世者之如此拔高典型,未必动机都是善的。
以上所述两项,即使没有上层的恶意,也会演化出荒谬来。
这是社会伦理生活的一种几乎是自然的机制。
一、因私失德。
私是相对于公而言的,因私失德,主要表现于执权柄的上层,即大大小小的官吏之群。
俗言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朝里有腿好做官”,“一朝天子一朝臣”。
这些话,都是描述官吏以私失德的现象的。
因各种裙带关系、亲友人情关系,徇于私情,而悖公理,历来是一大病。
“事看谁办哩,法看谁犯哩”,因人情亲疏而另般对待。
“人托人可以托上天”,到处成了一片关系网,有私情而无公理。
诸般情形不必细述,至今日仍到处可见。
因私失德还有一种情形是“私天下”。
帝王以国家为己有,官吏以辖区为已有,跋扈嚣张,不可一世,任情作为,肆无忌惮。
为保持自己的私利(即官权),争江山不惜血流漂杵,万民涂炭;小小的地方军阀亦可征战连年,闹得家乡鸡犬不宁,民不聊生。
古人所谓“私天下”,本义所指是帝王之传子制度,这种制度之不合理处也是显然无疑的。
二、因利失德。
因贪于利益而失德,是最常见的。
于上流社会,利也表现为功名、官职地位。
春秋时五霸之首的齐桓公,身边有两个最会逢迎献媚的佞臣,一个叫竖貂,一个叫易牙。
竖貂本只是桓公之幸童,即桓公搞同性恋的利用对象。
但他为了能自由出入内宫,找人将自己阉割了,此后才得宠信无比。
易牙本只是个厨师,他先媚竖貂,由竖貂将他以名厨身分介绍给桓公。
齐桓公尝过易牙做的菜,甚为满意,开玩笑说:
“我什么肉都吃过了,就是没有吃过人肉。
”易牙回去,马上杀了自己三岁的儿子,做成美肴,以媚桓公。
此法竟也真的奏效,世传英明无比的桓公,从此也就更为宠信易牙。
以此类方式求功名,败德至何地步!
战国时卫国人吴起,欲求功名,外出游学六载,不去回家看望老母。
后来得知母亲去世的消息,只是号哭了三声,便收住眼泪,依旧读起书来。
兵法学成之后,求仕于鲁。
鲁正与齐有战事,鲁君欲用吴起,又顾虑吴起的妻子是齐国人而怀疑吴起不可靠,因而迟疑不决。
吴起得知这个缘由,回家杀了妻子,将妻子之头献于鲁君,以表明自己无二心。
这就是有名的吴起杀妻求将的历史故事。
欲求仕进可如此败德,既得仕进,为求立功受赏,也常有人做丧德之事。
古语云,“一将功成万骨枯”,例如战国末年秦灭六国时,秦将白起,单是长平一战,就杀戮、活埋赵军四十万,在他手中共杀别国近百万人。
俗语云,“杀人一万,自损三千”,可以想见他手下士兵还损失了多少万!
而求功名的人,有时自损二万,自损十万也在所不惜。
为求功名所施用的负恩悖德的小权术,这里就不再提了。
战国时的卫鞅(后来封于商地而亦称商鞅),协助孝公治理秦国,用法家之术,严刑峻法,动辄杀人。
《东周列国志》第八十七回载述:
“卫鞅常亲至渭滨阅囚,一日诛杀七百余人,渭水为之尽赤,哭声遍野,百姓夜卧,梦中皆战。
于是道不拾遗,国无盗贼,仓廪充足,勇于公战,而不敢私斗。
秦国富强,天下莫比。
”以这样的手段来达到道不拾遗,国家富强,实不如让社会存在着几个盗贼,国势贫弱一点倒是好些。
国家之好功利,其败德竟至如此!
难怪车裂商鞅之日,百姓争吃其肉,以泄心中之恨。
国与国之间交往,各顾私利,亦常悖德。
春秋时辅佐齐恒公以成霸业的管仲,其才其功盖于千古,惟其德未能相辅。
一次狄人攻邢,邢是小国,力弱不支,求救于盟主齐国。
管仲率兵去救,却陈兵边境数月不进。
管仲心中打的是什么算盘呢?
他之所以救邢,是为了维护齐的霸主地位。
他认为当时狄人兵力正盛,邢国战斗力也未失尽。
如果去与力量正强盛的狄兵作战,就得费加倍的力量;去帮助自己还有一定力量的邢国,自己的功劳也显得不突出。
所以,不如坐山观虎斗。
将来如果邢抵抗不了狄,必惨败崩溃,而待狄人胜了邢国,也已兵力疲惫。
到那时再去赶走疲惫无力的狄人而救助溃败了的邢国,就既省气力,功绩又大。
管仲算计如此,其德性又属何等水平!
《东周列国志》以四句诗评此事:
救患如同解倒悬,提兵那可复迁延?
从来霸事逊王事,功利偏居道义先。
虽然不能说所有求功利者都会丧德如此,但至少一部分人会如此。
求名同样。
有的人追求名望声誉,靠的是干正经事业;也有的人为了求名不顾一切,难免损德。
其实,他所追求的名正是一种畸形的利。
春秋时吴王阖闾欲除掉他的政敌——前任吴王僚的儿子庆忌,有人替他介绍了一位叫要离的人。
阖闾对要离本来也没有什么恩情,要离与庆忌本来也没有什么仇恨,但要离一心贪勇侠之名,不但自己甘心牺牲,还让阖闾斩断自己的右臂并杀死自己的妻子儿女,以便可以谎称自己得罪吴王而易于接近庆忌,以行谋刺。
为贪勇侠之名而牺牲自己连带妻子儿女,实属失德。
这大约是个极端的例子,但实际生活中大大小小因贪名而失德者则决非罕见。
常人中以贪利而失德者,有的背信弃义,有的昧人钱物,有的出卖朋友.有的贪脏枉法,等等等等,无庸尽举。
民谣中有以女子的口气述说父母贪财礼把女儿嫁给极不称意的男子的,也属因利失德一类,试录两首于后。
第一首叫《商量着卖我哩》:
我在灶房烧火哩,我爸我妈商量着卖我哩。
媒人去,媒人来,银子摆下一窗台。
……
卖下女婿就像猪八戒,越看越看越不爱。
……
这里的“卖”不是真的卖女儿,因为旧时女方订婚时索要财礼,所以关中中老年妇女常将女儿许配了人家说成是把女儿“卖了”。
另一首民谣叫《你女子至死都蒙不合眼》:
女子今年一十三,我爸我妈急着给我寻老汉。
布袋买猫哩,没见过女婿是啥眉眼。
拜了地,拜了天,入了洞房坐在炕中间。
心跳腿颤神不安,揭开盖头偷眼观。
呀呀妈!
我心一下跳到嗓子尖。
茬茬胡子一只眼,眉眼黑的像驴脸,
这就是我的女婿在面前。
憨憨爸,憨憨妈,你八辈子都没见过钱;
把我嫁给这“黑驴蛋”,你女子至死都蒙不合眼。
其实,在择夫之事上,不光有的父母会因利失德,有的女子自己也会因利失德。
有句俗语叫做“不怕胡子扎,只要有钱花”,便是说有些女子的心态的。
还有许多关于择婿标准的民谣,都显示出人们重利的一面。
五、因乐失德。
过分贪图享乐常导致失德,酒、色、赌即是其最显著者。
过度饮酒,伤害自己身体,还因酒后昏醉而办错事,办坏事,误大事,坏大事。
贪色伤身,荒废正经的生理事业。
若再至生出淫乱情节,损害自己及他人人格、利益与家庭和睦,祸害甚大。
赌博也是一种玩乐,沉醉其间,伤财,废事。
近代传入中国的鸦片烟,也使许多人在贪乐中败德。
农村中不少穷人染此恶习,荒废生理,使生计破产,连自己身体也赔上了。
例子便不细举了。
六、富贵失德。
富贵优越的地位处境,常易使人失德。
中国传统社会的官吏,历来是人上之人,其奢侈享乐,似是天定的“本分”。
帝王按礼制规定便是三宫六院,霸占大群妇女。
动辄在全国范围选美,没有哪家敢隐瞒,甚至朝中大小官员的女儿,有时专门列为选美对象。
晋武帝后宫超过一万人、荒淫无度。
有一年许多地方发大水,灾害闹得人民痛苦不堪,他方才发了些慈悲,释放了二百七十名宫女回家。
像殷纣王、周幽王那般的淫乱丧德,人所熟知,此处便不再讲了。
帝王及一般官吏,既有权在手,常专横跋扈,随意杀人欺人,视百姓如草芥虫蚁。
春秋时晋灵公与佞臣屠岸贾竟以张弓弹人为乐,相约弹中百姓的眼睛为胜,以赌胜负。
吴王阖闾,其女儿死后,将大批百姓驱入墓中殉葬,秦始皇埋葬时同样如此。
戏曲故事讲陈世美一朝考中状元,便不认他的发妻及儿女,而另行招为皇室驸马。
这种陈世美式的人物,可谓到处皆有;一旦地位变化.便要更换妻子。
普通人一旦有钱,也常骄人欺人。
常言“为仁不富,为富不仁”,富而失德,是普遍现象。
俗言又道,“饱暖生淫欲”;“吃饱饭,生余事”。
富足之后,若不谨慎,便有败德之可能。
七、贫穷失德。
过分贫穷,也伤害了许多人的德性。
俗言说,“人穷志短,马瘦毛长”,长期生活在贫困中的人,衣食不继,怎能去考虑文化的艺术的事业?
怎能考虑到国家、社会的事务?
怎能顾得上以闲暇为条件的哲学思考?
贫穷使一家几代人睡在一个炕上,甚至想出家门裤子也不够一人一件,怎能讲究由整个社会的经济水平为基础已形成发展起来的各种文明?
俗语道,“牛没劲了胡曳哩(曳:
拉;牛没气力拉不动时便左右斜着走),人没钱了胡说哩”;贫困逼得人有时说谎话讲歪理。
“虎穷了搜山哩,人穷了编圈哩”;肚子饿得慌时骗人一点东西果腹,哪顾得什么道德!
又道是“饥汉是急汉,急汉掘门坎”;穷急了,人若不愿饿死,便敢于去偷,敢于去抢。
穷得没法了,良家妇女也甘愿作了暗娼。
穷人家养不起孩子,甚至将女孩子卖给了妓家。
八、因轻德而失德。
宽泛地说来,以上各类中许多情形都是因忽视善的德性而失德;此外还可以看到,另有一些人之失德,其原因既不在富,也不在贫,甚至不是为什么利,这类人就直接是因轻德而失德。
他们不重视自己的人格,便会导致任意处事,把损害自己人格尊严的事看得很轻淡,不在乎。
不坚守情操,不信守诺言,反复无常,朝秦暮楚等,皆是其之表现。
还有一种典型是,并非穷家出身的人乐于为娼,把妓女生活当作一种快乐。
皇帝后宫的宫女,实际上也有许多人认为她们的生活是快乐的,而不觉其有损什么人格。
《搜神记》第二卷第十二节所载汉高祖宠妃戚夫人的婢女贾佩兰,出宫后对别人叙述她在宫中时的生活,全以其为乐为荣。
唐人元稹的《行宫》一诗云:
寥落古行官,宫花寂寞红。
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
她们虽已白头将死而仍锁闭宫中,还将昔日玄宗朝的生活当作荣华富贵来回味,一个“闲”字,见出其直至暮年仍对自身地位处境相当满意;至少是毫无不满。
如何来评价这些人的德性水平呢?
这是一种由综合原因引起的败德症,原因复杂,无法简单清晰地标示出来,姑以症状为题。
然因此疾之顽固难治,且流行甚广,不得不于此提出。
九、势利与庸俗。
势利是不少人都或轻或重染一点的败德症。
“敬衣不敬人”就是最简单的一种。
见了服装华贵的人便恭而敬之,笑脸相迎,见了衣着朴素、破烂的,便看不起,欺他三分。
趋炎附势,巴结逢迎,总想从有权有钱的人那儿讨点便宜,沾点光。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用农民的口头语说,叫做“人爱有钱的,狗咬穿烂的”,“狗眼看人低”。
谁要倒了运,别的人常跟着攻击,说不利于他的话,作不利他的证明,这叫做“墙倒众人掀”,“下坡碌碡推起来轻”。
一些人心底深处总是嫉恨别人日子过好了,总希望别人遇点什么灾祸,俗语道是“盼人穷”。
有的人自己一有钱,便看不起旁人;自己一有权,便蔑视平民百姓。
俗语道是“王八有钱出气粗,侄儿有钱不叫叔”。
一旦富了,说话便气壮如牛,旁若无人。
还有几句民谣道:
一年的干爸二年的灯,三年见了叫“呜宗”,“呜宗”还给我送过灯。
活画出一幅势利之徒的嘴脸。
“鸣宗”是关中方言的音,意思是“那个人”,一种轻蔑的叫法。
头一、二年小时还口口声声叫“干爸”,因为干爸每年元宵前给他送花灯。
后来长大一些了,看这个穷干爸不起,便不叫干爸而叫起“呜宗”来了。
势利几乎是积淀于人性中的一种缺点。
理性地分析其根源,本也简单。
人与当官的有钱的结交,易于得到某种方便,而贫贱的人自顾不暇,哪有助人之力?
只要对有权有钱的人更亲热更敬重一些,自然就显出对贫贱者的冷落与蔑视。
然而势利眼光忽视了人很重要的一样东西——道德品质。
实际上,有权有钱的人中,有许多人的品德根本不值得人尊重,甚至本应嗤之以鼻,而在贫贱者之中,却有很多忠厚、正直、善良的好人,甚至还有情操甚高的耿介之士。
以势利眼光观人、行事,虽有一定实用之利,但于自己人格上来说实为不高。
庸俗是一种人群中大多数人都有的德性水准不高的现象,只有少量人格、识见方面的高洁之士才能达于免俗、超俗。
庸俗表现之一,虽有富裕与闲暇,但知识贫乏,见解浅陋。
庸俗表现之二,生活情趣限于相对初级的水平,心中只有物欲,再至于利欲、权欲、名欲,而无更高尚的精神追求。
庸俗表现之三,在上等人面前的自卑自贱,对所谓“伟人”的盲目崇拜。
某地有一个民间传说故事,说是闯王李自成一次兵临某村,该村人按照习俗与惯例,晚上选一美貌贤淑的女子送去与闯王“陪夜”。
实际上并不是一般的陪夜,据称依其习俗,凡有较高级的官吏驻于村上,即以贤淑贞女送去,陪住一夜,以后永远便不再嫁人,意思是成了官员的妻子(当然并不是真正有地位有名分的夫人)。
无论事实是否全部属实,单是这种观念就表现出对上层高位人物的崇拜、献媚心理。
直至今日,许多人总认为高位人物的诸多特权都是理所应当的。
现在人对一些歌星影星等等星儿的着迷倾倒,敬之若神,亦可算浅薄庸俗之一例。
庸俗表现之四,,没有信心和勇气胆力,不敢克服大的困难,不敢冒风险,不敢有大作为,不敢想大事业。
对一些恶劣的当权人物及不公平的社会制度,绝对不敢想到去反对他、改变它,而总是逆来顺受,苟且偷安。
俗语所谓“天塌下来有大个子顶着”,只求自保安宁,又谓“路不平了有人修哩”,对欺压民众的恶势力,自己不愿去斗争,不想冒任何风险,却寄希望于别的人出头露面去干预去斗争。
成功时利益分享;失败时“枪打出头鸟”,“出头的椽子先烂”,自己又没有任何危险。
庸俗表现之五,缺乏真正独立的个性人格,从思想到行为,唯知从众,从潮流。
只要是时新潮流,不分香臭,不辨是非,不别善恶,一味趋之若鹜。
不敢在任何事情上独树一帜,坚持自己的见解、风格和立场态度,几乎可以说没有他的自我。
由于缺乏个性意识和自我意识,常自觉不自觉地沦为别人的工具。
在自觉充当他人工具时,甚至极为忠实、听话、乖顺,一贯坚决执行命令。
庸俗的根源,一方面是社会生活中的某些机制决定了超出庸俗的一定的难度,超出庸俗往往得费极大的努力,甚至要冒甚大的危险;另一方面是人性中的惰性。
庸俗在较轻的程度上作为平庸,也可以不算德性的大缺点,对普通人也许不能要求过高。
但是在较严重的程度上,庸俗是有害的,害己害人也害社会的,人类应当着力克服。
有关庸俗,此处再专门说说乡下人向城里人学习的问题。
今人常说城市是周围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其实应补充说,城市也是风俗的中心。
这一点,不独现代,而自古皆然。
城里人作为社会的上层,过着优裕奢华的生活。
由于对福乐荣耀的追求,乡下人也常极力摹仿,尤其是青年人。
《后汉书·马廖传》曾引当时一首谣谚:
城中好高髻,四方高一尺;
城中好广眉,四方且半额;
城中好广袖,四方全布帛。
城中崇尚挽高发髻,外乡就高过一尺;城中爱好大眼眉,外乡的眉毛就画得占了半个额颅;城中人喜欢大袖,外乡人会用整匹的布制做衣袖。
崇尚富贵荣华,力图跻身于上等人的行列,外乡人会亦步亦趋,极力摹仿。
究竟什么为美,自己也不知道,时尚是一阵一阵乱刮的风,人们只知道追着风狂奔。
当然,这种庸俗作风并非乡下人所独有,城里人自己就是如此。
且看《后汉书·马廖传》所引另一谣谚:
吴王好剑客,百姓多创瘢,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
春秋时吴王阖闾喜欢剑术精湛之士,人们为得王宠,皆练剑术,自然身上多着剑创。
(还有个好利贪赏的铸剑工,杀自己两个儿子以血衅剑,献于吴王。
)楚灵王偏好细腰之女,后宫之人,为求王宠,减食忍饿,以求腰细,有饿死不悔者。
《东周列国志》称:
“国人化之,皆以腰粗为丑,不敢饱食。
虽百官入朝,皆用软带紧束其腰,以免王之憎恶。
”细腰之癖,本只源于国君一人,宫女减食以取媚;“国人化之”,城里平民首先风行效仿,以细腰为美。
庸俗者,不独国人与宫女,连大臣也不例外。
人之贱性,如此之甚乎!
历代此类例子,举不胜举。
又如西晋时八王之乱,不断地砍来杀去,武将尽皆得宠。
当时连朝野妇女们头上插的发饰,都用金银制成斧、钺、戈、戟等兵器形状,以为时尚。
当时的政治状况及那些武夫们的德行,究竟有什么值得赞许钦佩的呢?
关中东府的华县,曾收集有一组描绘解放后几十年间农村姑娘的变化的歌谣,分别描写五十,六十、七十、八十年代。
先听五十年代的情形:
剪发头,宽大短,不戴耳坠看去谄。
皂角洗衣粉擦脸,纺线织布不撒懒。
“看去谄”意为看上去舒心,看上去好。
为节省篇幅,请径直看八十年代:
手表戴在手腕子,头发烫成一蛋子。
高跟鞋,丝袜子,走路像个贼娃子。
五十年代的朴实、勤劳,出于劳动者本色及当时政府之提倡;八十年代的奢华、轻浮,则全是从城里(国中)传到乡下(四方)的时尚。
古今一辙。
现在说说中国古代的缠脚问题。
缠脚起源于五代,初时只是宫廷内流行,以后逐渐传至官宦及富户人家。
至清代大盛,除过南方有些地区外,缠脚习俗几乎遍及穷乡僻壤。
上层社会男子一定意义上以女子为玩物,上层社会的女子因百无聊赖挖空心思装扮自己,因而以小脚行走步履之袅娜为美,这些情由不难理解,不必多说。
需要研究的是农家贫女为什么也竟相缠脚。
且听流传于华县的民谣《缠脚苦》其中的一段:
按脚腰,折骨气,把我痛得蛮哼唧。
“妈呀妈呀这不对,不要把我弄残废!
”
我妈一听发了火,霸王开弓硬的多:
“女人没有金莲脚,谁家要你干什么?
大脚片,把人害,三寸金莲美的太。
亲戚耍房看小脚,脚小才是好人物。
”
女子听完软了蛋,忍着疼痛脚腰弯。
木底鞋,脚上穿,脓血流了一大滩。
流传于合阳县的一首民谣名叫《缠脚》:
小女女,七岁半,身上穿着洋花缎。
眉又细,脸又圆,一双大脚还没缠。
娘叫女,把脚缠,女女邻家不闪面。
拉回来,把门关,一盆热水端面前。
大小针,瓷碗片,疼得眼泪流一脸。
他爸一见心疼烂,“我的女子你莫管。
”
“我不管,你不管,寻不下下家谁丢脸?
”
父母眼见女儿如此受苦,仍坚持给女儿缠脚,只因为担心女儿大脚片将来找不到婆家(“寻不下下家”)。
整个社会风气均以小脚为美,一家两家又能如何?
整个社会如何能小脚成风?
因素复杂。
众人的庸俗习气惯于摹仿上层,是其一;上层之腐化堕落,又其一;一种倾向一旦渐成风气即发展迅速如脱缰之马不可约束,为其三。
古语道是“从善如登,从恶如崩”;一种好的风气的开创历来十分艰难,一种不良风气之形成往往十分容易。
促人堕落的不良行为,从最初百分之一的人实行要发展到百分之五的人实行,速度还较慢,从百分之五发展到百分之十,就容易一些;倘过了百分之二十、三十的大关,便会如江河日下,势不可挡。
何故?
从众心理是也。
从主观方面来说,摹仿上层的习惯,除崇尚上层的优越地位外,庸众的没有头脑(识见的头脑与主见的头脑),缺乏个性(意志的个性与精神的个性),也是重要原因。
总之,至今,整个人类的人性还远不完善,还待努力修持以期提高。
影响人的品德的因素
影响人的品德的因素较复杂,以下大致列举九项。
一、生存之势。
人类生命存在的总局势,使人求生求乐;诸多德性如勤劳、智慧、坚毅等,皆是为生存而服务的。
人际关系领域的德性,亦受生存之势的影响。
当生存发生危机时,人际关系方面的德性亦即道德,难免得有调整变通。
二、群处之势。
设一人独处,则必无道德关系发生。
设世界上只有几口人的一个小家庭存在,其伦理德性与一个大社会中的情形也肯定不同。
许多人共存于一个社会中,有各种交往发生,这个众人对每个个人来说,是一个不得不考虑的客观存在。
人心不一,设百人中有一奸诈卑劣的恶人,另外九十九个善良人亦不得不心存谨慎,处事斟酌;更何况德性水面参差不齐,人品不高者远不是百分之一的比例。
甚至即使全是善良的人,相处之间,亦难免各种矛盾发生,使人难守纯粹之善。
三、气质性格。
就每个个人来说,气质性格之类的先天秉赋,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他的人生态度与道德善恶。
随遇而安、知足常乐的人与欲壑难填、逐利竞奔的人,慈悲善良的人与冷酷残忍的人,常乃先天素质所定。
若就人类群体说,人性中善的因素与恶的因素永远都会有的。
后天之教化等等,未见得就可尽除恶性。
四、教化教养。
社会之教化,对人的德性影响也不小。
实际而又高尚的“教”,常能“化”人至于善;而有时社会之低级、庸俗甚至诲淫诲盗的宣传,难免诱发人心深处的恶性。
公开鼓吹趋利,鼓吹腐化堕落的生活方式,公开贬损善德,自然不利于人性之提高。
社会教化对青少年人的影响更大,往往决定一个人终生的品格。
就个人来说,是否加强自我修养,多近善书善言善人,重视人格情操及社会之公益公利,将导致各自发展成为德性水平甚相悬殊的人。
四、环境熏陶。
古语“近墨者黑,近朱者赤”。
俗言“三勤夹一懒,想懒不得懒;三懒夹一勤,想勤不得勤”;又道是“跟上啥人学啥人,跟上巫婆学拜神”。
除少量个人能坚守自我外,多数人惯于随流从俗。
德性水平不高的人达到一定比例时,便会迅速传染更多的人降低德性水平。
五、习俗规范。
习俗历来具有规范个人的行为以至德性的强大力量。
习俗如此,人们无论内心是否意愿,往往只能随之。
不良习俗之形成,有复杂原因,于此不探讨。
社会的管理者,本来有责任改陋俗、树新风,以助人们德性之敦厚淳朴。
然常见治世者于此不力,甚至规定一些错谬的规范来贻害世人。
七、舆论褒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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