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安装记录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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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安装记录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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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安装记录表
DTJZ-20-(T)
塔式起重机安装记录表
使用单位:
安装单位:
(公章)
使用地点:
塔式起重机安装A类项目监检确认单(资料部分)表A1
工程名称:
产品编号:
序号
项类
检查项目与要求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备注
1
1
设备
选型
1.0
设备选型应与使用工况相匹配。
□
2
2
产品技术文件
2.1
产品设计文件(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和电气原理图)应齐全。
□
3
2.2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其使用维护说明应齐全。
□
4
2.3
型式试验合格证明应齐全。
□
5
2.4
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应齐全。
□
6
3
安装改造维修资格
3.1
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
7
3.2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告知书。
□
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日期):
注:
1.本表一式二份,报送当地监检部门一份,安装单位留存一份。
2.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要求用“×”表示,无此项用“—”表示。
3.对民用建筑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3.2项不再要求。
塔式起重机安装A类项目监检确认单(安全装置)表A2
工程名称:
产品编号:
序号
项类
项目
编号
检查项目与要求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备注
1
9
安全保护与防护装置检验
9.1
制动器
9.1.1
工作制动器与安全制动器的设置:
【1】动力驱动的起重机每个机构都应装设制动器,制动器应是常闭的。
【2】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重大危险或损失的起升结构,其每套驱动系统应装设两套独立的工作制动器。
【1】□
【2】□
2
9.1.2
制动器型式、制动性能,应能够保证起重机械制动时平稳性要求。
□
3
9.1.3
制动器推动器应无漏油现象。
□
4
9.1.4
制动器打开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无摩擦现象,制动器闭合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接触均匀,无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
5
9.1.5
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
6
9.1.6
制动轮应无裂纹(不包括制动轮表面淬硬层微裂纹),没有摩擦片固定铆钉引起的划痕,凹凸不平度不大于1.5mm。
□
7
9.2
超载保护装置
9.2.1
应设置起重量限制器。
□
8
9.2.2
试验:
起升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起升、下降,全过程中正常制动3次,起重量限制器不动作;保持载荷离地面100mm~200mm,逐渐无冲击继续加载至1.05倍的额定起重量,检查是否先发出超载报警信号,然后切断上升方向动作,但机构可以做下降方向的运动。
□
9
9.3
力矩限制器:
9.3.1
起重力矩限制器:
起重机必须安装力矩限制器,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05%时,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加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
10
9.3.2
回转力矩限制器:
【1】对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的起重机,应安装回转限制器,起重机回转部分在非工作状态下必须保证可自由旋转;【2】对有自锁作用的回转机构,应安装安全极限力矩联轴器。
【1】□
【2】□
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日期):
注:
1.本表一式二份,报送当地监检部门一份,安装单位留存一份。
2.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要求用“×”表示,无此项用“—”表示。
续表A2
序号
项类
项目
编号
检查项目与要求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备注
11
9
安全保护与防护装置检验
9.4极限开关:
应设置起升高度限位器且有效。
□
12
9.6行程限位器:
【1】轨道式起重机运行机构应设行程限位器,并与行程限位开关挡铁配合良好,可靠有效;【2】小车变幅的塔机应设置小车行程限位开关;动臂变幅的塔机应设置幅度限位开关。
【3】对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有特殊使用需要的塔机,应设置回转限位器。
【1】□
【2】□
【3】□
13
9.7缓冲器与止挡装置:
大车运行机构和小车变幅机构轨道端部应设缓冲器和端部止挡,并且配合良好。
端部止挡应固定牢固,两边应同时接触缓冲器。
□
14
9.8应急断电开关:
起重机必须设置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切断起重机总电源。
紧急断电开关应是不能自动复位的,且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
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日期):
注:
1.本表一式二份,报送当地监检部门一份,安装单位留存一份。
2.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要求用“×”表示,无此项用“—”表示。
塔式起重机安装A类项目监检确认单(性能试验)表A3
工程名称:
产品编号:
序号
项类
项目
编号
检查项目与要求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备注
1
10
性能
试验
10.1
空载试验
10.1.1
操作与控制系统、连锁装置、电气系统、安全防护装置动作应可靠、准确。
□
2
10.1.2
各机构动作平稳、运行正常,能实现规定的功能和动作,传动机构应平稳,无异常震动、冲击、过热、噪声等现象。
□
3
10.1.3
液压系统无泄漏油现象,润滑系统工作正常。
□
4
10.2
额定载荷试验
10.2.1
制动下滑量:
起吊额定载荷在下降制动时的制动距离,不大于1min内稳定起升距离的1/65。
□
5
10.2.2
主要零件无损坏。
液压系统无泄漏油现象,润滑系统工作正常。
□
6
10.3
静载荷试验
10.3.1
主要受力结构件:
起吊额定载荷,离地100~200mm高处,逐渐加载至1.25倍的额定载荷,悬空不少于10分钟,卸载后检查是否有永久变形,最多重复三次后不得再有永久变形。
□
7
10.3.2
主要机构连接处未出现松动或者损坏。
□
8
10.3.3
其他情况:
无影响性能和安全的其他损坏。
□
9
10.4
动载荷试验
10.4.1
机构、零部件工作情况:
起吊1.1倍的额定载荷,按照工作循环和电动机允许的接电持续率进行起升、制动、大小车运行的单独和联动试验,延续不少于一小时。
起重机的机构、零部件工作应正常。
□
10
10.4.2
机构、结构件损坏情况:
起重机的结构和机构不应损坏,联接无松动。
□
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日期):
注:
1.本表一式二份,报送当地监检部门一份,安装单位留存一份。
2.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要求用“×”表示,无此项用“—”表示。
塔式起重机安装B类项目自检记录表(部件施工前)表B1
工程名称:
产品编号:
序号
项类
项目
编号
检查项目与要求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备注
1
3安装改造维修资格
3.3
现场安装改造维修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
□
2
4施工作业(工艺)文件签字齐全
4.0
【1】施工合同;
【2】施工方案(应有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及盖公章);
【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1】□
【2】□
【3】□
3
5
现场
施工
条件
5.1
应有基础验收证明。
□
4
6
部件
施工前检验
6.1
制动器、钢丝绳、吊具、高强螺栓的合格证、铭牌。
□
5
6.2
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器、力矩限制器的合格证、铭牌、型式试验证明。
□
6
6.3
【1】塔机主要受力结构件(底架、塔身、塔顶、平衡臂、吊臂、顶升套架)由于腐蚀或磨损而使结构的计算应力提高,当超过原计算应力的15%时应予报废;对无计算条件的当腐蚀深度达原厚度的10%时应予报废。
【2】塔机主要受力结构件(底架、塔身、塔顶、平衡臂、吊臂、顶升套架)失去整体稳定性时应报废。
【3】塔机轨距允许偏差为其公称值的士0.100,但最大偏差为士6mm;塔机安装前,钢轨顶面纵、横方向上的倾斜度为2.5/1000;塔机安装后,该倾斜度为5/1000;钢轨接头与另一侧钢轨接头错开,距离不应小于1.5m。
【1】□
【2】□
【3】□
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日期):
注:
1.本表一式二份,报送当地监检部门一份,安装单位留存一份。
2.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要求用“×”表示,无此项用“—”表示。
塔式起重机安装B类项目自检记录表(部件施工过程或施工后)表B2
工程名称:
产品编号:
序号
项类
检查项目与要求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备注
1
5
现场
施工
条件
5.2
安全距离:
【1】塔起重机运动部分与建筑物及建筑物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小于0.6m;【2】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3】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部件位置的部件与低位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4】安装高度大于30m的起重机械顶端或者两臂端应设置红色障碍灯。
【1】□
【2】□
【3】□
【4】□
2
9
安全保护与防护装置
9.13扫轨板:
在轨道上运行的塔机大车运行机构应设扫轨板,扫轨板距轨道应≤10mm。
□
3
9.16露天工作的起重机械应按照设计规定设置夹轨钳、锚定装置或者铁鞋等防风装置。
□
4
9.18防护罩:
起重机械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应设防护罩,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的电气设备应有防雨罩。
□
5
9.19
其他
(1)防后翻装置:
动臂式起重机应设置臂架低位置和臂架高位置的幅度限位开关,以及防止臂架反弹后翻的装置。
□
6
(2)小车断绳保护装置:
对小车变幅的起重机,应设小车断绳保护装置。
□
7
(3)强迫换速装置:
【1】对最大变幅速度超过40m/min的起重机,在小车向外运行时,当起重力矩达到额定值的80%时,应自动转换为低速运行;【2】小车行程限位开关动作后应保证小车停车时其缓冲距离>200mm。
【1】□
【2】□
8
(4)防脱轨装置:
必须设置使小车运行时不脱轨的装置,即使轮轴折断,小车也不能掉落。
□
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日期):
注:
1.本表一式二份,报送当地监检部门一份,安装单位留存一份。
2.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要求用“×”表示,无此项用“—”表示。
塔式起重机安装B类项目自检记录表(电气与控制系统)表B3
工程名称:
产品编号:
序号
项类
检查项目与要求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备注
1
8
电气与控制系统检验
8.1电气设备与控制系统。
【1】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应与设计图纸相符,固定牢固。
【2】司机室内控制器的安装便于操作和维修,便携式地操按钮盘按钮功能有效,控制电源采用安全电压(电压不大于50V),设置了支撑绳,且支撑绳无破损,固定可靠;
【3】起重机的音响信号清晰、可靠;
【4】起重机能按照指令准确完成各项控制功能。
【5】起重机上的配线应排列整齐,并应标有明显的接线编号。
【6】电线或电缆穿过钢结构的孔洞处,,应将孔洞的毛刺去掉,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7】钢管、线槽应固定牢固。
【8】起重机所有的管口、线槽,电线或电缆的进出口处,应采取保护措施。
【1】□
【2】□
【3】□
【4】□
【5】□
【6】□
【7】□
【8】□
2
8.2
电气保护装置
8.2.1
(1)应有接地保护检测记录
【1】当起重机供电电源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系统时,整体金属结构的接地型式应采用TN-S接地系统,并设漏电保护器,接地电阻≤4Ω。
【2】采用IT接地系统,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并设漏电保护器。
(具体要求见本附录备注二)
【3】起重机上允许用整体金属结构做接地干线,金属结构必须是一个有可靠电气连接的导电整体。
【4】起重机上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变压器铁芯及金属隔离层、穿线金属管槽、电缆金属护层等均与金属结构间有可靠的接地连接。
【1】□
【2】□
【3】□
【4】□
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日期):
注:
1.本表一式二份,报送当地监检部门一份,安装单位留存一份。
2.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要求用“×”表示,无此项用“—”表示。
续表B3
序号
项类
检查项目与要求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备注
3
8
电气与控制系统检验
8.2
电气保护装置
8.2.2
应有绝缘电阻检测记录:
主回路、控制电路、所有电气设备的相间绝缘电阻和对地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0MΩ。
□
[]MΩ
4
8.2.3
短路保护(总电源回路至少设置一级短路保护,自动断路器或者熔断器应完好)。
□
5
8.2.4
失压保护。
□
6
8.2.5
零位保护试验(机构运行采用按钮控制的除外)。
□
7
8.2.6
过流(过载)保护。
□
8
8.2.7
供电电源断错相保护。
□
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日期):
注:
1.本表一式二份,报送当地监检部门一份,安装单位留存一份。
2.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要求用“×”表示,无此项用“—”表示。
塔式起重机安装B类项目自检记录表(部件施工过程与施工后)表B4
工程名称:
产品编号:
序号
项类
检查项目与要求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备注
1
7
部件施工过程与施工后检验
7.1
主要受力结构件连接检查
【1】铰制孔螺栓联接应有防松措施,不应有缺件、损坏等缺陷;
【2】销轴联接不得松动,端头销钉应齐全且有防脱措施。
【3】高强度螺栓的数量、规格及合格级别,每个高强螺栓的扭紧力矩。
【4】现场焊接工艺符合施工工艺要求;所有焊缝均不得有漏焊、烧穿、裂纹、未焊透、熔瘤、咬边、凹坑等缺陷;重要焊缝应有检验记录;无损检测比例与合格级别:
审查报告,并抽查射线底片。
【1】□
【2】□
【3】□
数量
[]个
直径[]mm
性能等级
[]
扭紧力矩:
[]kn.m
【4】□
2
7.2
施工后主要受力结构件的主要几何尺寸施工检查
【1】在空载无风状态下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为4/1000;
【2】附墙架间距和附着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1】□
[]‰
【2】□
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日期):
注:
1.本表一式二份,报送当地监检部门一份,安装单位留存一份。
2.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要求用“×”表示,无此项用“—”表示。
续表B4
序号
项类
检查项目与要求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备注
3
7
部件施工过程与施工后检验
7.3
钢丝绳及其连接、吊具、滑轮组、卷筒等施工检查
【1】钢丝绳及其固定:
钢丝绳绳端固定应牢固、可靠;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应保留两圈钢丝绳做为安全圈;钢丝绳应润滑良好,不应与金属结构磨擦;钢丝绳不应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钢丝绳直径减少量≤公称直径的7%。
【2】吊钩:
吊钩应有标记和防脱钩装置,不允许使用铸造吊钩;吊钩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存在缺陷不得补焊;吊钩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予以报废:
(1)裂纹;
(2)危险断面磨损达到原尺寸的10%;(3)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4)扭转变形超过10°;(5)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时。
【3】滑轮:
应转动良好,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废:
(1)裂纹;
(2)轮槽不均匀磨损达到3mm;(3)轮槽壁厚磨损达到原壁厚的20%;(4)磨损使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到钢丝绳直径的50%或者存在其他损害钢丝绳的缺陷。
【4】卷筒:
多层缠绕的卷筒,端部应有比最外层钢丝绳高出2倍钢丝绳直径的凸缘。
卷筒壁不应有裂纹或过度磨损。
卷筒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予以报废:
(1)裂纹;
(2)卷筒壁磨损达到原壁厚的20%。
【1】□
【2】□
【3】□
【4】□
4
7.4配重与压重检查:
塔机应保证在工作和非工作状态时,平衡重及压重在其规定位置上不位移、不脱落,平衡重块之间不得互相撞击。
当使用散粒物料作平衡重时应使用平衡重箱,平衡重箱应防水,保证重量准确、稳定。
□
5
7.5
安全警示标志检查
【1】在塔机明显部位:
应有清晰可见的额定起重量标志;
【2】缓冲器(橡胶缓冲器除外)、轨道端部止挡、紧急开关有红色标志;
【3】配重与压重应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涂成警告色。
【1】□
【2】□
【3】□
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日期):
注:
1.本表一式二份,报送当地监检部门一份,安装单位留存一份。
2.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要求用“×”表示,无此项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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