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施工承包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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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施工承包协议书
红海清华苑工程施工承包协议
发包人(全称):
江西红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就甲方将红海清华苑施工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的相关事宜,特订立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1、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括红海清华苑 及非人防地下室的图纸内(包含补充图纸、修改图纸、图纸会审中的补缺和更改、局部变更图纸)所有工程及协议约定工程等。
1、图纸内工程:
红海清华苑 及非人防地下室工程(具体施工面积以整体分摊比例为准)、基础工程等图纸内全部工程(注:
即除消防合同、市政供电施工合同、电梯合同、市政供水合同、通风工程合同、智能化工程合同、室内精装修合同等以外的全部工程内容)内容,但不包含土石方开挖、室外±0.3米以上的土方挖填、基础旋挖桩。
2、本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协议漏掉的项目按图纸计算,图纸漏掉的按国家规定、规范执行,乙方应严格按照图纸及本协议约定、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施工。
3、协议约定工程:
3.1、装饰部分:
楼梯间、电梯前室及内通道墙面、顶棚刮白刷乳胶漆,地面花岗岩或瓷砖铺装;户内顶棚不粉水泥砂浆,直接白水泥刮白;单元公共部位墙面、地面花岗岩或瓷砖铺装;花岗岩电梯门套采购安装;二层以上外墙仿花岗岩多彩漆(根据商业整体外立面要求确定外墙花岗岩多彩漆的品种及颜色);地下室除顶棚外其余均按图纸要求施工。
3.2、安装工程:
户内门除入户门按图施工外,其余的户内门取消,只按图纸预留门洞;店面门、单元入户大堂门及其他公共部位的门按图纸施工。
3.3、水电工程:
户内给水管从水表到厨房间,并安装一个水笼头,其余户内给水管取消。
室内给水管道包括除必须由消防、市政安装以外的所有给水工程,并包含与其他管道及市政管道连接的碰口;排水接到室外检查井;地下室强排水,除应把排水管连接到室外检查井,还包含强排水所需水泵和控制箱的安装,电源连接至图示的电源箱,但不包含电源箱的安装;排污接入化粪池(包括化粪池及化粪池前端的管道和检查井均在承包范围);户内强电穿线从电表到每户配电箱,客厅安装一个五孔插座,每户必须保障一盏灯一个水龙头,其余户内穿电线取消,但线管预埋按图纸施工,并在管内预穿铁丝确保验收能拉通;弱电穿线从分支箱到每户弱电箱,其余户内穿线取消,单元主线管预埋接到室外检查井或强弱电分支箱。
公共部位、商业、地下室及物业(社区)的水电安装按图纸施工,承包范围包括:
从最近一个低压分支箱后的所有配电工程(电梯机房的电梯电源线、电源箱及桥架的安装)。
3.4、配套预埋工程:
楼宇对讲系统的管线预埋;电梯机房内照明、通风安装及电梯机房(电梯井道、基坑)必须增加的结构性工程;土建内的消防工程,如灭火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及施工当中的消防设施等(根据贵州省土建消防要求施工);弱电及智能化工程、防排烟工程的穿线管和电源要按图纸和本协议要求预埋到位;做好煤气管道孔洞堵塞工作。
3.5、建筑垃圾的清理以及外运,各室内土方回填夯实。
3.6、乙方应无条件免费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施工单位进行配套工程的施工,并为配套工程的施工提供便利条件。
3.7、化粪池由承接本栋号的施工方负责按图施工;栋楼之间共用的化粪池,由栋楼承建者协商解决,并按栋楼总价款比例分摊化粪池建设费用。
3.8、不包含在本协议内的图纸工程:
楼宇对讲系统的采购安装、电梯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室内外除上述注明外的消防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防排烟工程。
二、承包方式:
本协议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以风险大包干(不调价)的价格一次性包定(详见本协议第六条)。
三、总工期及工程进度
3.1总工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按日历天数计算,雨雪天气、停水、停电、农忙与春节假期等不作为工期顺延的条件,除上述因素外,如遇不可抗力则工期相应顺延)。
3.2工程进度详见附件。
四、检测检验费的承担:
甲乙双方分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各自应付检测检验费用。
五、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的签证、签认:
隐蔽工程验收、有关文件资料的审核、审批、协议外工程的签证和签认等均需经甲方委派的二人同时签字并加盖甲方公司印章后才能生效。
六、承包价格及结算方式:
1、工程合同价:
经双方协商,现一致同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即大包干价合同。
大包干价格(包括地上建筑和地下室工程)按均价1150元/㎡(本大包干价包含本合同范围内工程的税金、利润、财务费用、工程直接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技术措施费、管理费、所有验收相关费用、临时设施费和各项间接费以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检测检验费等等,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
2、工程用的水电费以及地下室施工降(抽)水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时足额交纳给甲方代缴。
否则,由甲方代为垫付,从乙方工程款中按实际代缴金额的1.2倍相应扣除。
3、结算方式及价差的调整方法:
3.1、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际房产证面积乘以大包干每平方米均价进行结算,协议外的签证施工工程按签证价结算。
3.2、价差的调整方法:
本大包干价格充分考虑了施工期间市场价格涨跌的风险及政策因素造成的成本影响等风险,乙方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因此本大包干价格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予调整。
3.3、包干合同价内项目,根据当地政府或政策如需要取消,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在结算时甲方按附件成本报价分析表中价格扣除。
七、材料采购:
1、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但不得违反本条第3项约定。
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是品牌、合格产品,材料进场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产品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等;甲方有权阻止非品牌非合格材料进场或将非品牌非合格材料清理出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使用非品牌非合格材料,否则,甲方为确保工程质量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采购前将材料的样品、价格、规格、产地等情况先行书面提供给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采购;甲方所供材料由甲方提供相应资料,乙方密切配合,做好相应的竣工资料。
3、主要材料及涉及价值较大或影响使用和美观等装饰材料,材料品牌由甲方确定,或采购时由甲乙双方共同招标(但钢材品牌确定为新钢、萍钢、南钢、水钢;水泥品牌确定为中绥、海螺)。
4、本工程开始施工前七天,乙方应将本工程所需钢筋总量的80%运至施工现场,并自行联系本项目商品混凝土供货单位,签订合法正式的《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交甲方备案。
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民币2000元/日支付甲方违约金。
八、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应将人民币贰佰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打入甲方指定帐号内。
待协议内地下室结构工程达到内,分期无息退还乙方人民币贰佰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
九、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为便于施工期间工程款(进度款)的计量和支付,双方约定,各分项工程造价占合同总造价的比例分别为:
砼结构工程(含基础工程及外架)为50%,即1150元/㎡x50%=575元/㎡;砌体工程(含内架)为12%,即1150元/㎡x12%=138元/㎡;内外粉刷工程(含内墙刮白和面层涂料、保温及外墙油漆、内外架)为18%,即1150元/㎡x18%=207元/㎡;给排水及强弱电安装(含管线预埋及桥架)为11%,即1150元/㎡x11%=126.5元/㎡;门窗等安装工程(含栏杆、窗护栏和楼梯扶手或栏杆)为9%,即1150元/㎡x9%=103.5元/㎡(按建筑面积);
1、砼结构工程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1.1、结构四层以下(含地下室、四层本数)不支付进度款;
1.2、结构五层以上按月支付进度款(含架空层),每月完成五层主体结构后一周内,支付当月完成的主体砼结构工程进度款60%,即575元/㎡x60%=345元/㎡;
1.3、外架全部拆除后一周内,支付四层以上砼结构主体工程造价的20%,即575元/㎡x20%=115元/㎡;
2、砌体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砌体按每完成十层作为一个计量单位,当剩余的层数不到十层时,也可作为一个计算单位。
)
2.1、每个计算单位砌体完成(包括墙顶部后塞口全部完成)后一周内,支付已完成砌体工程造价的60%,即138元/㎡x60%=82.8元/㎡;
2.2、外架拆除后一周内,支付已完成砌体工程的20%进度款,即138元/㎡x20%=27.6元/㎡;
3、内外粉刷工程(含内墙刮白和面层涂料、保温及外墙油漆、内外架)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3.1、内粉刷完成一半时,支付粉刷工程款的10%,即207元/㎡x10%=20.7元/㎡;
3.2、内粉刷全部完成(含保温)后一周内,支付粉刷工程款的10%,即207元/㎡x10%=20.7元/㎡;
3.3、室内刮白、公共部位墙地面铺装以及电梯门套全部安装完成后一周内,支付粉刷工程款的10%,即207元/㎡x10%=20.7元/㎡;
3.4、外墙粉刷全部完成后一周内,支付粉刷工程款的10%,即207元/㎡x10%=20.7元/㎡;
3.5、外墙仿花岗岩多彩漆完成后一周内,支付粉刷工程款的20%,即207元/㎡x20%=41.7元/㎡;
3.6、外架全部拆除后一周内,支付粉刷工程款的10%,207/㎡x10%=20.7元/㎡;
3.7、合同内整体工程经初验合格后一周内,支付粉刷工程款的10%,即207元/㎡x10%=20.7元/㎡;
4、给排水及强弱电安装(含桥架)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4.1、结构预埋阶段按结构每月五层进行计量,完成一个计算单位后一周内,支付水电安装进度款的15%,即126.5元/㎡x15%=18.98元/㎡;
4.2、给排水安装工程完成后一周内,支付水电安装进度款的30%,即126.5元/㎡x30%=37.8元/㎡;
4.3、强弱电安装完成后一周内,支付水电安装进度款的25%,即126.5元/㎡x25%=31.63元/㎡;
4.4、通水通电后,合同内整体工程经初验合格后一周内,支付水电安装进度款的10%,即126.5元/㎡x10%=12.65元/㎡;
5、门窗(含栏杆、护栏)等安装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5.1、所有入户门、防火门、单元门、店面门、储藏间门安装完成,支付门窗安装款的25%,即103.5元/㎡x25%=25.88元/㎡;
5.2、所有窗户外樘安装完成后一周内,支付门窗安装款的10%,即103.5元/㎡x10%=10.35元/㎡;
5.3、所有窗户内扇安装完成后一周内,支付门窗安装款的15%,即103.5元/㎡x15%=15.53元/㎡
5.4、所有护栏、栏杆安装完成后一周内,支付门窗安装款的20%,即103.5元/㎡x20%=20.7元/㎡;
5.5、合同内整体工程经初验合格后一周内,支付门窗安装款的10%,即103.5元/㎡x10%=10.35元/㎡;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完善胶装成册并送达相关单位存档,拿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后一周内,支付至总工程造价的90%工程款;
7、乙方提交两套完整的竣工资料给甲方,与甲方将房屋的交接手续办理完成,竣工决算经双方签章确认后的三个月内,甲方支付至决算价款的95%;一年后七天内支付决算价款的2%;剩余决算价款的3%工程款转为质量保修金,第二年后七天内支付决算价款的2%;第三年后七天内支付决算价款的0.6%;第四年后七天内支付清剩余款项,质量保修费用按本协议第十二条执行。
8、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自愿在每次结付工程款时,以甲方应付工程款金额的15%用于购买甲方项目在售房源,乙方享有优先选房的权利,售房价款按乙方选房当日的甲方售楼部折后销售价执行。
乙方的购房工程款不足支付所选房源购房总价款的,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超出部分累计作为下次购房,以此类推。
如乙方转售上述方式所购房源,则转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售楼部当日折后销售价格。
否则,甲方不予办理转售手续。
十、质量要求:
1、本工程为合格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合格证书并备案。
2、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规范》和《建筑法》的规定要求施工。
3、如政府相关部门对本合同工程进行质量处罚、通报,给甲方和监理方造成损失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局部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按双方签认的《红海清华苑质量安全奖惩制度》(作为附件)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5、由于模板的质量是影响砼质量的主要原因,因此在施工中,每套模板的周转次数不能超过八次,周转达到八次时,根据模板的质量情况确定全部更换或补损,如进行补损,则补损率不能少于80%。
6、如因乙方采购材料不合格或者工程质量不合格,拒不整改或返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将工程另行发包,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清场。
对乙方已完成的合格部分工程,双方进行计量,并按照本合同第九条各分项分部工程占总造价比例的85%进行结算。
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及不合格工程的拆除费、修整费以甲方实际支付金额为准,从合格工程的造价中扣除。
合格工程的造价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备案且拿到合格证后60天内支付。
如乙方拒不配合甲方清场的,甲方有权强制乙方清场,对乙方所完成的工程不予计付价款。
十一、安全要求:
1、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等等国家和当地政府颁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2、乙方在施工中安全管理或防护不到位,造成安全隐患,同意按双方签认的《红海清华苑质量安全施工奖罚制度》进行处罚。
3、乙方应对参与本工程的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若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第三方的安全事故),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甲方现场代表并按规定上报主管单位备案。
同时接受甲方及监理方的处罚,并赔偿给甲方或监理方造成的损失。
4、如政府相关部门对本合同工程进行安全处罚、通报,给甲方和监理方造成损失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施工期间做好现场安全防火工作,配备灭火器,制定防火制度和应急预案。
6、乙方必须做好现场安全标示牌,建立健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设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规范管理。
7、乙方必须对所有作业人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并把现场作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进行备案。
8、乙方施工期间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现场材料堆放整齐、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
9、积极配合销售部做好看房通道的围护及防护措施。
十二、环保与文明施工
严格按照绥阳县当地环保与文明施工条例进行文明施工,做好各项工作,期间发生任何纠纷,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质量保修责任和质量保修金支付方式变更
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三条第一款变更为: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发包人维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履行保修责任。
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自行修理或者委托他人保修,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如费用超过质量保证金部分则由承包人承担。
2、《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五条变更为:
甲方扣除代为修理或者委托他人保修的费用后,保修金退还按本协议第九条第7项执行。
十四、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延期支付的款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的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期延误时(除本条第一项外),则工期相应顺延,并按每延期一天2000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项目工程全部或部分转包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所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不支付已完成工程量工程款,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违约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若乙方未履行本合同,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乙方已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甲方损失的,并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3、若乙方未按约定的月进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量,则每延期一天承担2000元的违约金,当延期超出当月进度计划的25%时(即每月没有完成到五层结构主体,其他工程按进度计划表),甲方有权不支付当月进度款;工程进度延期超过一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依法向乙方提出索赔;工程不能按时竣工,每延期一天承担2000元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时,乙方应无条件返修;如经返修还达不到合格要求或影响使用功能的,乙方应无条件拆除,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终止本合同。
5、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不得无故中止或暂停施工,否则,每中止或暂停一天,乙方应按人民币2000元/日支付甲方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并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若中止或暂停施工期限累计达二十天,则甲方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另寻其他施工队伍继续施工,乙方应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5天内无条件清场完毕,逾期未清场,则甲方有权强制清场,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6、在施工中,如乙方不按合同约定进行模板更换或补损,甲方有权拒绝验收或拒付工程款。
7、双方约定的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7.1、施工中如违反建筑安装施工规范、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或局部存在质量问题、监理或甲方发出整改通知而乙方未作整改及回复的,乙方同意按甲乙双方联合制定的《红海清华苑质量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7.2、乙方应优先按时发放工人工资,若出现欠发工人工资影响工程施工或出现不稳定因素、引发工人到甲方或政府有关部门聚众闹事,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人工资直接代扣代发(乙方必须提交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于对照工人名表发放),并按实发工资额的1.1倍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多扣部分作为甲方的代发费用。
如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甲方可进行经济处罚或索赔。
7.3、农民工保证金应由乙方缴纳。
7.4、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包括关电关水、堵路、锁门(销售部)等行为)甲方项目施工,否则,乙方同意甲方不予结付工程款,并自愿按人民币5万元/日至10万元/日赔偿甲方停工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十五、其他:
1、为了保证小区的建筑外观、风格和质量的统一性,同时便于小区日后的维修管理,外墙油漆、门窗、栏杆(护栏)等的施工队伍需报甲方认定。
2、乙方必须与其他承包单位(施工队伍)密切配合,为楼宇对讲系统(智能化系统)安装、电梯安装、消防、人防、防排烟(通风)等分项工程的施工提供现有的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的使用和水电的接口,并不得收取配套使用费。
十六、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由甲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七、本协议系双方唯一结算依据,双方自愿按本协议约定的工程单价、总价等执行。
十八、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系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二0一五年月日
红海清华苑质量安全奖惩制度
为了规范红海清华苑工程的施工行为,建设优质工程,创出品牌,树立精品意识,以严要求促管理,建立和健全约束机制。
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达到提高质量的目的,特制定以下对违规操作的处罚细则:
A级罚款2000元、B级罚款1000元、C级罚款200元、D级罚款100元、E级罚款50元,F级罚款20元。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A级处理,罚款2000元(造成质量事故的按法律法规另行处理):
1、偷换图纸规定材料的品种、规格及质量要求的;
2、施工中人为偷工减料;
3、在取样送检过程中弄虚作假;
4、未按甲方(建设方)认定(有约定的)的材料品牌购买,在工程中安装使用的;
5、因乙方原因“两强”达不到设计要求的(须返工的还需返工);
6、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评比中挂红牌的;
7、隐蔽工程未有验收记录。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B级处理,罚款1000元:
1、未按“规范”、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管理作业,且造成一定质量事故的(须返工的还需返工);
2、交验达不到合同质量约定,经整改仍未合格的;
3、未按施工进度计划目标完成任务的;
4、浇砼时现场无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在岗旁站的;
5、不服从工程部、监理部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发生严重对抗的(造成人身伤害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C级处理,罚款200元:
1、不合格材料进场的(必须清除出场),主控材料进场未报验使用的;
2、升降机未设避雷装置及漏电接地保护的(或接零线),高层未按防雷要求预埋接地;
3、窗框粉刷未总体水平、垂直挂线测量的,窗台未做泛水上窗框未粉滴水线、槽的;
4、外墙金属门窗阳台、楼梯栏杆未按要求预埋铁件的;
5、外围护安全网不符合质量标准的;
6、升降机下未设置安全跑道的;
7、搭乘升降机上下的(每发现一人为一次,以此类推);
8、升降机无防坠、冲顶保护、停靠装置的;
9、砼搅拌机无控水装置,进料斗无挂钩;;
10、总配电箱未按要求设总进户分线及漏电保护装置的;
11、单机设备未设独立断电保护装置;
12、人工挖孔桩未用安全电压照明的;
13、内外墙未设饼冲筋,墙面粉刷平整度、垂直度不符要求,内墙未粉护角的;
14、钢筋主筋、副筋位置放反,梁柱箍筋间距绑扎,漏扎梁箍钢筋搭接位置、长度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
15、浇捣砼前未三方到场报验且资料未获的批准的;
16、砼养护未做,养护不及时,养护时间不够及未做养护记录;
17、浇捣砼时无施工员、木工、钢筋工、水电工在现场(缺一人作一次处罚,以此类推);
18、夏季、霜冻浇砼无覆盖保护措施的;
19、水泥混杂(不同品种)使用的;
20、施工缝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21、干砖上墙、砌体砂浆不饱满,严重对缝(每间墙体内不超过三处,长度不超过300mm,且不在一墙体上);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D级处理,罚款50元:
1、擅自撤、更换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每人次作一次处理,以此类推);
2、未经监理,建设方签字批准,擅自修补砼缺陷的(每修补一处作一次处理,以此类推);
3、上道工序未经验收即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
4、屋面、厨房、卫生间、外墙工程发现渗、漏水,(每发生一次作一次处理,并应立即进行返修理处理,直至合格);
5、内墙粉刷质量差(色差及接口不平,每套作一次处理);
6、高空抛物;
7、铝合金安装未有完整保护膜(每套作一次处理);
8、粉刷未按规范分层施工,墙面、地面、杂物、粉层未清除干净造成空鼓(每套作一次处理);
9、资料和工程进度不同步到们的(每检一次作一次处理);
10、脚手架搭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检查一次作一次处理并立即整改至符合安全标准);
11、工程设计、设备预留孔遗漏,造成打凿的;
12、施工中砼配比控制不严的;
13、未按三方签字的规定制作“两强”试块的;
14、模板工程使用木支撑的(发现一根为一次,以此类推);
15、钢筋电焊接头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发现一根作一次,以此类推);
16、浇捣砼时无施工员、木工、钢筋工、水电工在现场(缺一人作一次处罚,以此类推);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E级处罚,罚20元:
1、板墙柱梁未按规定设保护层;
2、进入施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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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21 施工 承包 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