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力发电厂仓库管理危害物质.docx
- 文档编号:28877831
- 上传时间:2023-07-20
- 格式:DOCX
- 页数:31
- 大小:31.60KB
风力发电厂仓库管理危害物质.docx
《风力发电厂仓库管理危害物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风力发电厂仓库管理危害物质.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风力发电厂仓库管理危害物质
第六章危害物质风险评估
工作区域:
厂区内。
安健环因素:
危害物质,包括危险化学品、废料。
可能导致的风险:
人员中毒、受伤,污染环境。
第一节危险化学品评估报告
1.危险化学品评估依据及标准
1.1评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34号令);
(4)《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7号);
(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第6号令1990);
(7)《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8)《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86;
(9)《危险化学品名录》GB12268-2002;
(10)《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
(11)《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170号国际公约)。
1.2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包括白水风电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化学刺激风险。
通过对化学品仓储及使用场所条件、从业人员风险与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进行评估,确定化学刺激的风险。
2.白水风电场危险有害物质情况
表1白水风电场危险有害物质基本情况
序号
危险品
名称
危险性类别
储存区域/
使用区域
最高储存量
是否重大
危险源
备注
01
无水乙醇
第3.2类易燃液体
仓库、维护班组
10×500毫升
否
02
SF6气体(压缩)
第2.2类不燃气体
变电站开关
无库存
否
03
汽油
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汽油机组用
100升
否
4
柴油
第3.3类高闪点易燃液体
柴油机组用
500升
否
05
绝缘油/变压器油
高温可燃油类
油库/变压器
2×175L
否
06
润滑脂
高温可燃油类
危险品仓库/风机轴承润滑
6×15kg
否
07
齿轮油
高温可燃油类
风机
15×208L
否
08
液压油
高温可燃油类
风机
25×208L
否
09
铁红油漆
第3.2类易燃液体
仓库\班组
5×3kg
否
10
天拿水
第3.2类易燃液体
仓库\班组
50kg
否
11
自喷漆
第3.2类易燃液体
仓库\班组
20×500ml
否
12
3.危险有害物质特性及应急处理
根据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名录》(GB12268--2002),由表1可知我厂储存、使用和产生的危险有害物质有齿轮油等不燃气体、汽油等易燃液体等腐蚀品。
危险有害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应急处理措施列于表2。
表2 物料的危险特性及消防方法和急救措施
化学品
危险特性
消防方法和急救措施
汽油
易燃。
闪点-18~23℃,自燃点280~456℃。
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强氧化剂有引起燃烧的危险。
爆炸极限1.4%~7.6%。
含四乙基铅汽油的毒性较一般直馏汽油强。
吸入汽油蒸气能引起头痛、眩晕、恶心、心动过速等现象。
吸入大量蒸气时,会引起严重的中枢神经障碍。
空气中浓度为0.02%(体积分数)时,对敏感的人有轻微的症状。
长期皮肤接触工业性汽油会产生脱脂作用。
误饮汽油引起呕吐、消化道的黏膜刺激症状,进而出现抽搐、不安、心力衰竭、呼吸困难。
小面积可用雾状水扑救,面积较大时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1211、砂土、水泥灭火。
急救:
吸入蒸气的患者应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
皮肤接触用肥皂彻底洗涤。
误服立即漱口、急送医院救治。
乙醇
易燃,闪点为13℃,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为3.3~19%,遇明火、高热能燃烧爆炸,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裂的危险,微毒,本品为麻醉剂,长期受较大剂量作用时,可使神经系统、肝脏、心血管系统、消化器官等发生严重器质性疾病,对眼睛粘膜有轻微刺激作用,可使皮肤发干。
用二氧化碳、雾状水、干粉、1211或抗溶泡沫灭火;用水冷却火场中的容器;驱散蒸气,赶走逸出液体,使稀释成不燃性混合物,并保护施救、堵漏人员。
急救:
应使吸入蒸气的患者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眼睛受刺激用水冲洗,严重者就医诊治;皮肤接触用水冲洗;误服须大量饮水,严重者须就医诊治。
油漆
易燃。
闪点≤23℃。
遇高热明火易燃。
吸入高浓度蒸气可引起麻醉症状。
用泡沫、雾状水、干粉、二氧化碳、1211灭火
急救:
应使吸入蒸气的患者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严重者就医诊治;皮肤接触先用稀酒精搽清油污,再用大量肥皂水洗涤。
绝缘油/润滑油/润滑油脂
可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
与氧化剂能发生反应或引起燃烧。
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
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空气中石油油雾限制值为5mg/m3,长期暴露和重复接触皮肤可引起皮肤刺激症状,可引起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有口服毒性;大量油蒸汽吸入肺中时,会引起肺损伤,如浓度过高,几分钟即可引起呼吸困难、紫绀等缺氧症状。
用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急救:
皮肤接触时,一般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时,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或直至伤害减退;如果伤害无法减退,吸入时,在室温和常压下,吸入少量是没问题的。
当吸入高温油蒸汽或吸入大量油蒸汽时,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食入时,误服者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不要催吐,就医。
4.储存设施情况
4.1厂内仓储场所布置
厂内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设施)主要包括齿轮油储罐、仓库危险品专区等,设立了全厂危险品综合储存区,作为危险场所统一管理,这些场所(设施)均建于厂房西北部,远离人员集中的办公场所及厂内重要生产设备、设施。
具体位置可参见《白水风电场安健环因素分布与控制图》。
4.2储存设施及建筑情况
油罐为室内立式储罐,主要储存齿轮油、液压油,为防止发生泄漏情况,建有排油沟。
油品储存情况列表
油类别
25号变压器油
30号透平油
油状态
干净油
运行油
干净油
运行油
干净油
油罐号
#1
#2
#3
#1
#2
#3
#4
油罐容积(m3)
70
40
40
40
20
20
2
目前存量(t)
14
0
0
6.5
0
6
0
综合储存区为单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为5.5m×11m,整个区域设有前后共2个安全出口。
内设有6个防火隔间(隔间最大面积为3m×6.5m),分别是汽油库、柴油库、煤油库、乙炔库(压缩气体)、危险固废库、化工库(存放易燃液体油漆、乙醇等清洁剂)。
每个隔间均设有1个安全出口。
油化验室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贮存小量的化学药品,包括腐蚀品(盐酸等)及一般化学品。
5.危险化学品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我厂储存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装卸储存使用过程中若处置不当,操作不符合要求,有可能导致火灾、爆炸、(化学性)灼烫、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
5.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5.1.1作业过程危险性分析
1)危险化学品装卸前,若不严格按操作规程检查装卸设备,未能及时发现设备缺陷。
储存过程中,可造成包装容器破损,危险化学品渗漏、洒落,发生危险。
2)危险化学品装卸时,操作人员未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粗心大意,相互之间配合不当或人为失误等,可造成包装物坠落伤人。
一旦包装物破损,危险品外泄,可引发人身伤害。
3)现场作业人员若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工作服、鞋、手套等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一旦接触危险化学品,可能造成化学性灼伤等危害。
4)装卸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在装卸或行驶过程中,因车速较快、制动失灵或未注意周围人员,都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
5)危险品使用人员未经过培训,未了解危险品特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可能发生人身伤害。
5.1.2现场危险因素分析
结合我厂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际情况,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我厂在储存使用化学危险品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有:
火灾、中毒、车辆伤害、物体打击、灼烫等。
经分析所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物理化学性质,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第4.1.1条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危险品仓库及化学品库为甲类火灾危险场所。
其中火灾及灼烫(化学性)是本项目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5.1.2.1火灾危险性分析
发生火灾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可燃物、助燃物、火源。
空气中含有大量的助燃气体氧气,下面分析可燃物和火源的产生。
1)可燃物的泄漏
在仓库储存时,包装容器有缺陷而没有及时检查有可能导致可燃液体泄漏,搬运装卸不按要求作业可能使包装桶破损泄漏,装卸作业不小心有可能导致可燃液体倾泻到地面或可燃气体泄漏到空间中,泄漏出的可燃物体遇火源会燃烧、爆炸。
在使用过程中,可燃性液体泄漏,通风不好,收集处理不当,也会出现可燃物体遇火源会燃烧、爆炸。
2)火源
可燃物只有遇上火源才会发生火灾,仓库内无明火设备,火源主要是下列原因引起。
明火:
若在仓库区使用火柴、打火机、吸烟、设备检修动火、电气线路着火、机动车辆(叉车)尾气火星、是明火来源。
雷电:
库区建筑、储存设施防雷不符合要求或无防雷措施,因落雷击中房屋、设施。
5.1.2.2物体打击危险性分析
我厂储存使用的化学品相当一部份是200L大铁桶包装,如操作工人不小心,有可能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5.1.2.3车辆伤害危险性分析
我厂主要通过汽车进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若运输车辆故障、库区道路缺陷、驾驶人员违章作业,有可能发生车辆伤害。
5.1.2.4毒物危害分析
我厂储存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盐酸对人体具有一定的毒害作用,作业人员直接接触或吸入有毒有害物的蒸气可导致中毒,此外,作业人员疏忽大意或违反操作规程操作可能导致有毒有害物泄漏,使作业场所大量挥发有害气体,增大中毒的机率。
小结:
经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辨识,我厂储存场所危险场所及危险有害因素汇总如下表所示。
表4危险场所及危险有害因素汇总表
作业场所
火灾
中毒
物体打击
车辆伤害
灼烫
库房
√
√
√
班组工具房
√
√
变电站
√
5.2重大危险源辨识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对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第3.5条“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即可确定为重大危险源。
当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
式中: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
Q1、Q2……Qn——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临界量,t;
依据我厂储存情况表,我厂仓库储存的汽油、柴油等属于重大危险源物质,其临界量如下表。
表5-1易燃物质名称及临界量
序号
类别
物质名称
临界量,升
生产场所
贮存区
1
闪点<28℃的液体
乙醇
2
4
3
汽油、柴油
2
200
现将仓库的储存量与物质贮存区的临界量,按公式进行计算:
q1/Q1=0.0145<1
可见,我厂仓库贮存区危险物质数量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5.3危险品风险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评价单元的划分
评价单元根据我厂储存使用的实际情况,给合现场检查,划分为安全评估的前提条件(证照文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要求,仓储场所要求,仓库建筑要求,消防与电气设施七个单元,采用《危险化学品风险评评估现场检查表》对这些单元进行风险评估。
6.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现场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记录
结论
一、
证照文书
有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有营业执照
合格
仓储和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有用地证明
合格
公安消防部门对储存场所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有消防工程验收证
合格
二、
安全管理
制度
1.有各级各类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有安全管理责任制
合格
2.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包括教育培训、防火、动火、用火、检修、废弃物处理)制度。
有安全管理制度
合格
3.有完善的采购(包括出入库登记、验收、保管、发放等)管理制度。
有采购管理制度
合格
4.建立安全检查(包括巡回检查、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制度。
有安全检查制度
合格
5.有符合国家标准《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1999)、《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的仓储物品储藏养护制度。
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合格
6.有各岗位(包括装卸、搬运、劳动保护用品的佩戴和防火花工具使用等)安全操作规程。
有安全操作规程
合格
7.有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内容一般包括:
领导机构、事故防范措施、事故应急处理程序、救护和清消等;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一般包括:
应急处理组织与职责、事故类型和原因、事故防范措施、事故应急处理原则和程序、事故报警和报告、工程抢险和医疗救护、演练等。
有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合格
三、
安全管理组织
1.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注册安全主任)。
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合格
2.大中型仓库应有专职或义务消防队伍,制定灭火预案并经常进行消防演练。
厂有兼职消防队伍,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合格
3.仓库应确定一名主要管理人员为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安全管理工作。
有专职仓库安全管理人员
合格
四、
从业人员要求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培训已取得上岗资格
合格
2.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专业培训或委托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其他从业人员经过专业培训
合格
3.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生产操作工)持证上岗
合格
五、
储存场所要求
1.大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大于9000m2)、中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在550m2–9000m2之间),应在远离市区和居民区的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和河流下游的地域。
无此项
——
2.大中型仓库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工矿企业等的距离应在1000m以上,也可采取措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如同时满足1.7、2.2、4.6、4.8、5.2项的要求)。
无此项
——
3.大中型仓库内库区和生活区应分设,两区之间应有高2m以上的实体围墙,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的距离不宜小于5m,并应满足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要求。
无此项
——
4.小型仓库(小型仓库的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小于550m2)危险化学品单一品种存放量不能超过500kg,总质量不能超过2t,还应根据化学品的性质与禁忌分别采用隔离储存、隔开储存或分离储存等不同储存方式。
单一品种存放量符合要求,做到禁忌物分离储存
合格
5.用于仓储运输的车辆,应经有关部门审验合格。
无此项
合格
7.危险化学品装卸码头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无此项
——
8.液化气码头应符合《液化气码头安全技术要求》(JT416-2000)的规定。
无此项
——
9.重力码头应符合《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0-98)的规定。
无此项
——
10.斜坡码头及浮码头应符合《斜坡码头及浮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4-95)的规定。
无此项
——
六、
仓库建筑要求
1.建筑物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建筑物经消防验收
合格
2.建筑物经防雷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在检测合格期内。
库房设立避雷带,经过防雷检测
不合格
3.库房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通道和防火间距,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堆场的布置和防火间距,可燃、助燃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液化石油气储罐的布置和防火间距,易燃、可燃材料的露天、半露天堆场的布置和防火间距,仓库、储罐区、堆场的布置及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第四章的要求,检查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库房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
库房(油品仓库)耐火等级均为二级,单层。
有规定区域存放。
合格
B.库房安全通道数目,疏散楼梯的宽度、倾斜度、扶手高度,防火门数目。
油品仓库设有1个安全出口
C.库房之间、库房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库房与库区围墙之间的防火间距。
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围墙防火间距均在13米以上
D.液体储罐、堆场的布置和防火间距:
1储罐、堆场是否露天布置;
2储罐区、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3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
4储罐组布置形式;
5防火堤的设置情况;
6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
油罐为室内布置;储罐之间间距为各罐间距为0.5米;储罐组为单行布置;库内设排油沟。
E.可燃、助燃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要求
1气体储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
2气体储罐或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
无此项
六、
仓库建筑要求
F.液化石油气储罐的布置和防火间距
1储罐区宜布置在上风侧,且单独设置;并设高度为1m的非燃烧体防护墙;
2液化石油气储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
3与重要公共建筑、民用建筑、道路、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的防火间距;
4外墙与相邻厂房及其附属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
5储罐容积、储罐分组布置情况、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
无此项
G.库房、储罐区、堆场布置及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
库房、储罐、堆场与厂外铁路线中心线、厂内铁路线中心线、厂外道路路边、厂内道路路边的间距。
库房、储罐周围未见厂外道路,库房与厂内运货道路间距在5米以上
4.库房门应为铁质或木质外包铁皮,采用外开式;设置高侧窗。
合格
5.毒害品、腐蚀性物品库房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各库房耐火等级均为二级
合格
6.甲、乙类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
设在丙、丁类库房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的不燃烧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分隔开,其出口应直通室外或疏散通道。
无此项
——
7.对于易产生粉尘、蒸汽、腐蚀性气体的库房,应有密闭防护措施。
无此项
——
8.库房的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第九章的要求,检查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库房是否设在民用建筑内;
合格
六、
仓库建筑要求
B.排风系统是否独立设置;
排风系统独立
C.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是否穿过通风管道和通风机房,或沿风管的外壁敷设;
无此项
D.排风系统是否采用防爆型通风设备;
普通通风扇
E.空气净化装置、除尘器、除尘器的设置情况;
无此项
F.排风系统有否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无此项
G.空气调节系统的送、回风管有否设防火阀以及防火阀位置情况;
无此项
H.防火阀的易熔片或其他感温、感烟等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工作以及工作温度;
无此项
I.通风管道有否穿过防火墙和非燃烧体楼板等防火分隔物。
穿过处有否设防火阀。
穿过防火墙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保温材料有否采用非燃烧材料,穿过处的空隙有否应用非燃烧材料填塞。
无此项
9.库房采暖应采用水暖,不得使用蒸气采暖和机械采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0.3m。
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暖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无此项
——
七、
消防与电气设施
1.仓库的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第八章的要求,并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配置了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并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合格
2.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有专人管理。
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存放其它物品。
消防器材有专人管理,便于取用
合格
3.危险化学品仓库有报警装置,有供对外报警、联络的通讯设备。
无此项
合格
4.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标志。
安全标志醒目
合格
七、
消防与电气设施
5.仓库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第十章的要求。
检查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库房、甲、乙类可燃液体、助燃液体储罐与电力架空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1.5倍;丙类液体储罐不应小于1.2倍;
周围无电力架空线
合格
B.电力电缆不得与输送可燃液体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管沟内;
没有与可燃液体的管道在同一管沟内
合格
C.照明器表面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照明器表面远离可燃物
合格
D.超过60W的照明灯具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或可燃构件上;
灯具固定于内顶
合格
E.额定功率为100W及以上的白炽灯泡引入线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作隔热保护;
无此项
——
F.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器;
库房内无高温照明器
合格
G.事故照明灯宜设在墙面或顶棚上;疏散指示灯宜放在太平门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间距不宜大于20m;
无此项
——
H.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应设玻璃保护罩或B1级难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无此项
6.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的规定,检查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A.有无携带式电气设备。
移动式和携带式电气设备的线路有否采用移动电缆或橡套软线;
无携带式电气设备
合格
B.电气设备最高允许表面温度;
60℃
合格
C.防爆电气设备(包括旋转电机、低压变压器、低压开关和控制器类、灯具类、信号报警装置、正压型电气设备及通风系统)的级别和组别;
开关、灯具、排风扇为防爆型
合格
D.电气线路的敷设形式及线路的绝缘等级和额定电压、连接和封端,与易燃气体或液体的管道栈桥等的敷设情况;
电气线路额定电压小于500V
合格
七、
消防与电气设施
E.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内钢管配线的电气线路必须作好隔离密封;
合格
F.线路、设备等接地和避雷情况;
避雷情况经检测
合格
G.熔断器、自动开关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电缆性能情况、低压电力、照明线路用的绝缘导线和电缆的额定电压、电缆阻燃性、接地等情况;
无此项
——
H.电动起重机的供电方式;
无此项
——
I.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严禁跨越火灾危险区域。
无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风力 发电厂 仓库 管理 危害 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