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失地农民就业分析 大学毕业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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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失地农民就业分析 大学毕业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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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失地农民就业分析大学毕业设计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本科生(函授)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伊宁市失地农民就业分析
办学学院经济学院
教学部
专业国民经济管理
年级2013年春
指导教师何旭东
学生姓名邵玮
学号DG6131K1002
2015年3月
伊宁市失地农民就业分析
专业:
国民经济管理
学生:
邵玮指导老师:
何旭东
摘要:
随着伊宁市经济发展和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需求,全市被征地农民逐年增加,主要分布在汉宾乡、塔什科瑞克乡、达达木图乡、巴彦岱镇、喀尔墩乡、英也尔乡等乡镇,截至目前,伊宁市共有失地农民9915户,40328人,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日益突出,这将影响伊宁市社会大局稳定,影响和谐社会构建。
我通过实地走访、搜集相关数据、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对伊宁市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有了全面掌握,并获得了一些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
基本情况、就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
目录
1、伊宁市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分析..........................4
1.1伊宁市失地农民的分布情况............................4
1.2伊宁市失地农民的就业情况...........................4-5
1.3伊宁市失地农民接受职业技术培训状况...................6
2、伊宁市失地农民的就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7
2.1失地农民就业现状.....................................7
2.2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8-9
2.3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工作中存在问题.......................9
3、解决伊宁市失地农民就业的对策及具体建议................10
3.1建立规范有序的失地农民教育培训再就业机制.............10
3.2构建完善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10
3.3培训要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解决就业为宗旨...........11
3.4采用科学合理、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12
3.5注重培训质量.........................................13
伊宁市失地农民就业分析
1、伊宁市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分析
1·1伊宁市失地农民的分布情况
随着伊宁市经济发展和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需求,全市被征地农民逐年增加,主要分布在汉宾乡、塔什科瑞克乡、达达木图乡、巴彦岱镇、喀尔墩乡、英也尔乡等乡镇。
截至目前,伊宁市共有失地农民9915户,40328人。
其中:
16-59岁劳动年龄内645人,占失地农民总数的83%;女性357人,占失地农民总数的46%;少数民族671人,占失地农民总数的86%;高中以下学历人员占97%。
1.2伊宁市失地农民的就业情况
失地农民中劳动年龄内人员645人,占失地农民总数的83%,其中已就业529人,占劳动年龄内失地农民总数的82%;未就业116人主要由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在家需照顾老人及小孩;目前家里还有征地补偿金,存在严重惰性思想;这一思想的人群占劳动年龄内失地农民总数的18%。
失地农民就业人员中长期就业220人,短期就业309人。
在本地就业344人,占已就业失地农民总数的65%,其中:
一产201人,二产112人,三产216人;外地就业185人,占已就业失地农民总数的35%,其中一产93人,二产25人,三产67人。
通过开展企业用工招聘会,富余劳动力转移,建立被征地农民创业就业市场,就业创业孵化中心,自主创业等途径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人均创收达1800元。
一是通过建设中小微企业园区,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
为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近年来,伊宁市投入3.3亿元在市城乡结合部,建设了5个中小微工业园区,现已签约入驻企业及个体商户70余家,目前已解决500名失地农民就业,园区全部建成后,预计可解决失地农民8900人就业。
其中:
总投资12000万元的塔什科瑞克乡喀赞其民族手工艺基地,已解决失地农民就业1350人;投资1600万元的东城区小微企业工业园,现已解决120人就业,全部建成后可解决5800名失地人员就业;占地1000亩的巴彦岱中小微企业园,现已解决180人就业,建成后可解决500人失地人员就业;占地628亩伊宁园区中小企业工业园,建成后可解决500人失地人员就业;占地1400亩的南岸新区中小微企业园,已签约入驻的企业6家,建成后可解决120人失地人员就业。
二是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为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各乡镇积极筹措资金建设失地农民再就业市场、富民市场、便民市场,引导失地农民用征地补偿款购买市场商铺、摊位,带动失地农民就业。
同时,通过建设社区民生坊(就业孵化中心),引导失地农民就业创业,社区民生坊是伊宁市在引导和扶持弱势群体和失地农民就业过程中,通过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的方法,在社区创建的集就业、创业、培训为一体的民生就业平台。
并积极鼓励农民大力发展“小旅游、小商店、小运输、小出租、小微型企业”的“五小经营”模式,实现农民创业带动就业。
三是鼓励失地农民通过发展特色种植和养殖业实现就业。
达达木图乡依托旺达蔬菜协会,做大做强设施农业品牌,鼓励失地农民承包闲置的温室大棚,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帮助他们种植时令蔬菜品种,使120名失地农民在协会的带动下发家致富。
同时该乡依托千头奶牛养殖小区,带动失地农民开展畜牧业养殖。
对有创业愿望的农民给予小额贷款担保及扶持,使50名失地农民创业成功。
四是通过组织劳务派遣公司及经纪人队伍带动失地农民实现就业。
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各乡镇积极鼓励有一定威望,社交能力强的农民从事劳务经纪工作,不断加大经纪人队伍建设力度,通过经纪人组织失地农民从事家政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民房建筑、拾花等方面工作。
目前英也尔乡全乡共有经纪人50个,带动失地农民150人实现就业。
依托劳务派遣服务中心资源优势,全市各乡镇由政府牵头,积极与本地各类用工企业与外地、外县用工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结合用人单位所需劳动力类别,有针对性的组织失地农民向周边县、市及区外各类企业转移,不断拓宽农牧民的增收渠道。
1.3伊宁市失地农民接受职业技术培训状况
针对失地农民在由传统种植业向二、三产业转移的过程中,失地农民存在汉语水平低、技术水平低的劣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新政办发[2008]140号)及《伊犁州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伊州政办发[2010]81号)精神,制定了《伊宁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实施办法》。
全市各乡镇积极引导农民参加各类培训班,扩大转移的渠道,增加就业的机会。
针对失地农民主要开展了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务经纪人培训。
今年,英也尔乡全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及行业培训失地农民300人,实现就业260人,就业率86%。
失地农民参加创业培训30人,农村劳务经济人培训30人。
开设不同种类的劳务技能培训班,确保每位失地农民都能掌握2—3项劳务技能,借此提高农民外出务工的生存能力。
职业技能培训的工种包括汽车修理、汽车驾驶、园艺工、电焊工、电工、商品营业员、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安员、家政服务员、保育员、手绣制作工、服装缝纫裁剪工、装饰装修工等21个工种,培训时间45天。
对有创业愿望的失地农民开展创业培训,培训时间10天。
对有农村劳动力转移组织能力和经验的失地农民开展为期3天的农村劳务经纪人培训。
通过培训,提高了失地农民就业率,今年通过培训后就业率达到了44%。
转变了转移就业培训方式,按照市场需求,变体力型输出为技能型输出,变盲目输出为定向、有序输出。
转变了职业技能培训方式,按照企业用工需求,分类别、分行业、分工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了失地农民就业率。
2、伊宁市失地农民的就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失地农民就业现状
一是无稳定收入,部分失地农民生活难。
失地农民中能够稳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相对较少,大部分失地农民从事工资水平低、劳动强度大、稳定性较差的工作或处于无业状态,失地农民就业困难。
被征地农民文化素质低,特别是汉语水平低,自身素质低,存在小富既安、懒惰思想,就业期间纪律性差,影响了本地企业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部分乡镇从事赌博的年轻人较多,有些失地农民家庭男性禁止女性外出务工。
二是我市岗位需求主要集中在餐饮服务、宾馆服务、零售业等三产行业,用工需求占79.4%;而失业人员主要为少数民族,对服务行业有抵触情绪。
三是大龄农民就业难。
尤其是女35、男40岁以上的农民及少数民族,受年龄、文化、体力、技能等条件的限制,就业十分困难。
且对就业培训认识不够,培训积极性不高,只顾眼前利益,没有通过技能培训达到就业目的的长远打算。
四是纯种地农民就业难。
由于没有一技之长,文化水平低,就业意识和择业观念也比较落后,对于他们来说,失地就意味着失业。
五是居住地位置相对偏远的失地农民就业难。
相对于分布在市区周围或城乡结合部的失地农民,这部分失地农民就业机会少、就业选择性小,就业意识和择业观念比较保守,因而失去土地对他们的就业影响更为明显。
随着时间的推移,待征地补偿费吃光耗尽后,失地农民生活往往陷入困境。
五是部分征地企业未履行征地前吸纳当地失地农民安置就业的承诺。
根据市委相关文件规定,辖区征地企业必须将所建商铺等的30%以成本价优先给失地农民,但该政策一直未得到落实。
调研中,汉宾乡、达达木图乡、潘津乡失地农民反映,征地企业在土地征迁完成后,未按承诺数量吸纳当地失地农民就业。
六是汉宾乡原有中小微企业在土地征迁过程搬迁后,影响了失地农民就业。
汉宾乡原有57家中小微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可吸纳近千人的就业,但土地征迁后,大部分企业全部迁走,所剩企业寥寥无几,现合作区新建的中小微企业园内的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居多,由于失业人员自身素质较低,吸纳人员就业能力明显不足,至使失地农民就业十分困难。
2.2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
一是部分失地农民参加社保积极性不高。
伊市政办〔2013〕91号文件中规定,“失去部分土地的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男女均满58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民中有大部分将要或已享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将54-59岁的女性及年满59周岁的男性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年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将该计划向市委做了汇报,得到市委有关领导的同意,但截止目前村集体补助资金尚未到位,无法办理转移接续。
临近退休及达到退休年龄人员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积极性较高,而年轻人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积极性不高。
二是部分乡镇失地农民社保政策落实不到位。
汉宾乡有约2400万元的村集体征地补偿款一直未划拨到乡财政,造成该乡失地农民在交纳社会保险资金由村集体承担的资金一直未到位,加之前期征地时,该乡失地农民的土地承包证、合同书全部交至合作区管委会,但因工作人员变动等原因,现大部分失地农民征地档案遗失,致使该乡名失地农民一直无法社保险政策。
三是失地农民享受的养老金标准太低,且未发放社保证。
调研中,多数失地农民认为现行养老金的标准太低,并且在参保后,一直未发放社保证。
广大失地农民要求提高养老金发放标准,并及时发放社保证。
四是失地农民中女性领取社保年龄标准与国家政策不符合。
调研中,多数失地农民认为《伊宁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伊市政办〔2011〕697号)出台规定,女性60岁才能领取社保,这项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相符。
五是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认真落实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加大城乡低保清理排查和动态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均不得扩大城乡低保范围,要通过加强动态管理内部消化新增的城乡低保对象,务必将城乡低保人数控制在2010年底人数之内,超过此范围的上级财政将不予以拨付配套资金,如将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纳入低保,资金将由市财政100%配套。
现全市未享受低保的失地农民有8333户18149人:
如将其纳入农村低保月需260.1万元,如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纳入城市低保月需504.54万元.(现伊宁市城市低保标准为278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143.3元/人/月)
2.3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每年培训人数较多,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但由于培训与就业脱钩,培训技能种类单一,技术含量偏低,致使培训效果差,培训后无法实现就业。
二是对培训后并颁发合格证的失地农民的后期安置就业及跟踪服务工作不到位。
3、解决伊宁市失地农民就业的对策及具体建议
3.1建立规范有序的失地农民教育培训再就业机制
一是按照市场化运作,制定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市场,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失地农民转变观念,提高自谋职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主动地参与市场化就业。
今年可建成6个被征地农民创业就业市场,目前已建成3个,运营一个。
商铺数1062个,预计可带动就业5655人。
二是要因人而异、分类培训。
对年龄偏大、文化基础较差的人员,重点开展以社区服务业及家庭手工业为主的实用技能培训;对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下的人员,重点开展以提高就业竞争力为目标的职业技能培训;对文化素质较高且年龄较轻的人员开展技术含量高、就业前景好、市场需求大的技术工种职业资格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组织开展创业培训。
结合城市建设带来的商机,开展社会服务、餐饮、旅游、加工制造等密集型产业需要的就业能力进行技术和技能培训,转变农民的生活观念与方式,为失地农民提供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的机会。
三是加强创业指导,倾力支持自主创业。
按照“鼓励创业—悉心引导—政策扶持”的模式,动员失地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并为其创业提供项目论证、业务咨询、政策指导和决策参考服务,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对自主创业的农民在资金、税收、场地、收费等方面予以扶持,减少他们的创业风险,增强自主创业信心。
充分开发工业园区就业潜力,为转移劳动力提供诸如运输、环卫、保安、巡防员等公益性就业岗位,要求用工单位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失地农民。
四是加大农村就业创业孵化中心建设力度。
2012年在部分乡(镇)建设了就业创业孵化中心,引导和帮扶农村富余劳动力在村就业创业孵化中心实现就业,使乡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实现就业,带动就业1000余人次。
在此基础上,2003年我们还将在其他乡(镇)继续建设农村转移劳动力实训基地和就业创业孵化基地,预计带动就业2000余人。
五是建立有效、畅通的信息服务网络。
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引导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务中介组织积极向失地农民提供就业信息,介绍失地农民就业、组织外出务工和劳务派遣。
六是鼓励征地企业在招工方面向失地农民倾斜。
促使占地企业与失地村在劳动力就业方面达成协议,确保一定比例的失地农民进入占地企业务工。
七是定期在乡镇举办企业用工招聘会。
摸清被征地农民就业愿望及岗位要求,通过企业的用工需求有针对性的挑选企业参加招聘会,为用人单位和被征地农民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
今年以来,全市召开企业用工招聘会20余场次。
3.2构建完善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出台关于解决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方面的文件,确保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有章可循。
一是制定出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
2013年,为解决2008年以前被征地农民中有部分人员因家庭生活困难,无力筹措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我市出台了《伊宁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暂行)》(伊市政办〔2013〕91号),补充规定下发后,我局于3月14日对各乡(镇)场劳动保障所及村劳动保障协管员进行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走访宣传,发放被征地社会保障宣传单2000余份,并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截止目前,我市符合2008年前被征地借款条件的农民已有11人申请了借款,目前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民正在办理借款手续。
二是将54-59岁的女性及年满59周岁的男性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2011年,伊宁市在制定《伊宁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时,规定男满60岁退休,女满55岁退休,上报自治区后,该规定未通过,伊宁市立即根据伊州政办发〔2010〕81号文件要求,对《伊宁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中男、女退休年龄修订为60周岁。
按照《伊宁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处于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补缴养老保险费后,自谋职业的,依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缴费。
3.3培训要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解决就业为宗旨
注重培训内容的区分。
比如从失地农民能否获取稳定的非农收入来区分,对有稳定非农收入的失地农民和没有稳定非农收入的失地农民的培训就有区别。
对有稳定非农收入的失地农民更要根据他们的切实需求提供相对应的个性化培训。
除开这一小部分有稳定非农收入的失地农民,占人数绝大多数的没有稳定非农收入的失地农民,对他们的培训有四个层次:
(1)基础文化知识培训。
在这些失地农民当中,没有完整的接受义务教育的人数不是极少数,从我乡的人口现状的分析中可知,受教育程度在初中及初中以下的失地农民占总数的95%以上。
这些人数众多的没有完整接受义务教育的失地农民最迫切的需求就是接受基础文化知识和汉语语言培训。
(2)职业教育培训。
当前大部分失地农民的专业技能普遍偏低,而且未来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演进的趋势是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其中特别是第三产业中的现代服务业将提供巨大的就业机会。
综合以上情况,对失地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重点是培训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所需具备的技能和知识,还要重点对他们从事现代服务业所需具备的专业技能和知识进行培训。
(3)城市生活常识、城市文化文明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
失地农民在非农产业和城市实现就业及创业的过程,也是他们融入一个新环境、开始一种新生活的过程。
其间很可能产生一些有形和无形的矛盾冲突,甚至发生传统和现代两种生活方式或文化形态的碰撞,这在失地农民进入城市特别是在进入大城市的社会生活过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因此,对失地农民进行城市生活常识、城市文化文明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他们自觉培养起对城市文化文明的认同感和对城市生活的责任感是非常必要的。
(4)加强法制观念教育,并着力培养他们的市场竞争观念,帮助他们树立现代公民意识、权利意识、平等意识和竞争意识,提高他们在多元化利益分配格局中的发言对话能力、组织能力、竞争能力和依法维权等能力。
3.4采用科学合理、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
有这样一些做法可供参考:
一是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合作,举办具有行业特点、针对性较强的专业技能培训;二是与相关的劳动力市场合作,把技能培训和向用人单位推荐工作结合起来;三是与大量招用失地农民的企业合作,企业参与培训是提高失地农民素质的一条重要渠道,送教师、教材到企业,将培训课堂搬到企业;使他们在进入劳动力市场前接受基本的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学习。
还可以尝试形成这样一些培训模式:
如由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协议的“订单式”培训;根据不同对象提供不同菜单的“超市化”培训,学校下单、企业接单、政府买单的“三单制”培训,“企业+培训机构+失地农民”的“联动型”产教结合等培训。
同时,还要善于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手段,灵活有效地开展培训工作。
培训要尊重失地农民的选择,按照他们的要求安排培训时间、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
总之就是要创建灵活高效的适应市场需求的培训方式。
3.5注重培训质量
只有好的培训质量,才能确保失地农民积极参加各种培训,才不会造成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与流失,才能让培训真正有效,达到对失地农民培训的真正目的(不要象以往的冬季大培训,为了达到数量上的任务而完成任务)。
有如下做法可供参考:
首先要严格考核与认证各类培训机构,最好实行培训质量资格认证评审制度,及时取消不合格的培训机构。
其次,注重对授课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建立一支高质量的教育队伍是搞好培训工作的保证。
要做好教学效果跟踪反馈工作。
及时向失地农民和用人单位收集反馈意见,重点关注失地农民对已接受的培训的反馈意见,与此同时还要和用人单位沟通以便了解他们对员工的评价,其中要特别关注已实施的培训和企业对员工实际要求的差异度和协同度。
然后把这些情况综合汇总并仔细分析,对于好的方面在后续的培训过程中要继续保持发扬,对于不足有缺陷的方面要吸取教训加以改正。
最后,可以尝试建立失地农民培训奖励基金,用于激励调动培训单位开展农民工就业培训的积极性,特别是对那些培训数量大、质量高的单位和有突出表现的个人,政府应重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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