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职业学院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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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职业学院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东营职业学院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继续教育工作,规范办学行为,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资源优势,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继续教育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继续教育包括以下类别:
1.成人学历教育:
指本校和联办高校函授教育、电大开放教育、联办高校网络教育、高职在校生自考试点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
2.社会培训:
指面向行业、企业及社会的职业能力和岗位技能培训等。
3.社会性考试:
指学校承担的职业资格考试、自学考试等各类证书考试。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有关处室和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继续教育工作。
成人教育工作处代表学校统筹管理、协调、督查、考核全校继续教育工作。
第四条学校成立继续教育与社区教育学院,与成人教育工作处合署办公,下设东营职业学院培训中心办学实体,建立以继续教育与社区教育学院为主体、各二级学院为补充、全员参与的继续教育工作体系。
第五条各二级学院要成立继续教育工作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1至2名。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成人教育工作处(继续教育与社区教育学院)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继续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负责学校继续教育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落实、管理等工作。
3.负责对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开展情况的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4.承办函授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教育、高职在校生自考试点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成人学历教育工作。
5.统筹管理全校社会培训工作。
6.承办自学考试、资格证书考试等社会考试工作。
第七条培训中心主要职责
1.承办学校交办的社会培训工作。
2.负责学校社会培训经费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各级社会培训资源的开发、实施工作。
4.负责社会培训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工作。
第八条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本院继续教育工作的计划制定、落实管理等工作。
2.负责学校安排的继续教育任务落实工作。
3.负责本院继续教育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师调配等工作。
4.负责本院继续教育学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本院继续教育档案的收集、整理、建设、管理工作。
第四章工作规范
第九条继续教育项目实行审批制度。
各承办单位填写《东营职业学院社会培训项目审批表》,报成教处初审,经学校同意后实施。
第十条继续教育招生宣传必须制定教学方案、课程和学员管理制度等,内容应真实、承诺有度,有明确的收费标准、课程设置、预期效果等,不得有损坏学校形象的内容,经审批后实施。
第十一条继续教育工作必须保证教学与服务质量,确保达到教育标准。
第十二条跨专业办班,做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第十三条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档案管理,做好有关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各类成人学历教育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继续教育与社区教育学院承办,各二级学院不得单独举办成人学历教育。
第五章收支管理
第十五条继续教育收入包括成人学历教育、社会培训和社会性考试收入等。
成人学历教育收入纳入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各类社会培训和社会性考试收入纳入学校培训中心财务管理,并按以下规定进行收益分配。
1.学校举办的函授教育、开放教育、网络教育、研究生教育,学校与承办单位按照收入总额的2:
8的比例进行分配。
2.高职自考试点本科教育,学校、继续教育与社区教育学院、各单位按照收入总额的1:
1:
8的比例进行分配。
3.各类社会培训与社会性考试,学校按税后收入总额提取10%的资源占用费。
第十六条继续教育支出包括基本办学成本支出、社会性考试费用支出、完善补充办学条件支出等,项目支出标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培训中心及各二级学院要重视培训基础条件建设,积累必要的培训资源及发展基金。
第十七条学校实行继续教育鼓励政策。
每个培训班次的宣传补助费为该项目税后收入总额的5%;每名成人学历教育学员的宣传补助费为300元。
第六章考评奖惩
第十八条学校将继续教育工作任务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对继续教育办学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学校继续教育有关规定的办学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成人教育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东营职业学院社会培训工作程序
2.东营职业学院培训中心财务工作程序
3.《东营职业学院社会培训项目审批表》
2013年10月7日
附件1:
东营职业学院社会培训工作程序
为促进全校社会培训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坚持事前审批备案、事中严格组织程序、事后及时结算、完善档案的原则,制定工作程序如下:
1.同委托单位洽谈、签订培训协议。
2.填报培训项目审批表(一式二份),连同培训协议(一份)报成教处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
3.制定培训工作方案和教学工作计划。
4.选聘教师,确定教材,组织备课。
5.按教学工作计划组织理论和实践教学。
6.组织结业考核。
7.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8.办理培训项目结算。
9.做好培训项目总结。
10.档案搜集、整理、归档。
主要包括培训项目审批单、培训协议、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培训教学计划、培训教材(讲义、课件)、培训学员名单、培训图片、培训项目总结等内容。
附件2:
东营职业学院培训中心财务工作程序
为规范学校培训资金财务管理,健全内部激励与制约机制,保障学校培训资金的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制定工作程序如下:
一、培训收费
学校培训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审核确定各类培训费收取标准。
学校各类培训由培训中心统一收费,并向受训方出具专用票据,收取的收入当日全额缴存到银行(零星小额收入五日内缴存)。
各单位负责做好收费票据的领取、缴销及收费的督查核对等工作。
二、资金分配
学校统一按税后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十提取资源占用费,其余部分归举办单位留用。
各单位培训项目资金到达培训中心账户后,财务人员通知各单位报账员填写收入分配报告单,由中心管理领导审核,中心财务按分类账户进行核算。
资源占用费由中心财务按季汇总上缴学校财务。
三、资金支出
各单位在各自有账户资金额度内开支各项费用,费用列支范围是用于补充本单位事业经费。
支出审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不得办理无计划支出。
培训中心财务部门加强对资金支出凭证的合理、合法性审核,严格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
经办人签字—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分管副院长签字—院长签字。
四、资金报告
培训中心财务按规定时限上报月报、季报和年报,应在季后15日内上报财务季度分析,年后15日内上报年度财务情况分析。
五、档案管理
妥善保管、使用财务专用印章,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要及时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附件3:
东营职业学院社会培训项目审批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
年月日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合作单位
项目负责人
开办时间
项目人数
项目收入
申请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成人教育工作处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分管校领导
意见
年月日
备注
备注:
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报成教处备案,一份留承办单位。
2.备案时应提交合作培训协议原件一份(含学校相关部门审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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