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种制度评价资料.docx
- 文档编号:28874194
- 上传时间:2023-07-20
- 格式:DOCX
- 页数:52
- 大小:56.97KB
十六种制度评价资料.docx
《十六种制度评价资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十六种制度评价资料.docx(5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十六种制度评价资料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和落实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特大恶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我矿安全工作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责任制度。
1、必须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各职能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及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落实;
2、强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分管生产的副矿长要站在“安全第一”的高度去抓生产,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4、矿总工程师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对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对“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
5、分管安全的副矿长负责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6、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对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职能机构工作人员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7、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
8、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9、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各个岗位的员工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职责,分级管理,层层落实。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为了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二、依照本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煤矿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如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等,应随时召开。
四、安全生产班公会议由矿长主持,遇有特殊情况,由矿长授权的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或技术负责人主持。
五、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加人员:
各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必要时可吸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组长参加。
六、安全生产班公会议的内容和任务是研究企业安全生产,具体内容由会议主持者确定。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
(2)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3)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4)决定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投入、奖惩、表彰等事项;
(5)研究其他相关安全生产事项。
七、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应当有准备,并提前一天将会议内容通知与会人员。
八、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应设有规范的专门会议记录。
(1)准确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记录人、会议主题内容、会议决定事项、按发言顺序如实记录发言人的姓名、职务和发言重点;
(2)会议结束,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审阅签字;
(3)会议记录保存二年,不准缺页、涂改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为了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目标管理。
在规划煤矿长远发展的同时规划安全生产,制定煤矿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同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三.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负责,实行民主管理,采取相应的组织、技术和政策措施,鼓励职工参加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四.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矿每年制定企业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内容包括:
(1)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2)年度安全管理目标;
(3)保证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组织、技术和政策措施;
(4)安全目标管理的实施、考核和奖惩。
五.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
(1)事故死亡人数;
(2)千人负伤率;
(3)工日损失;
(4)设备完好;
(5)工程质量;
(6)设备和财产损失;
(7)安全教育与培训;
(8)遵章守纪,制止“三违”。
六.制定和落实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矿与车间、班组以签订合同或责任状等形式,将各项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并制定季度、月份安全管理目标,逐级按季、月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
(1)承诺的安全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2)车间、班组安全管理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
七、煤矿鼓励职工参与安全目标管理,对完成安全管理目标好的区(队)、车间、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具体条件是:
(1)完成考核期内的安全管理目标;
(2)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职责,无重大“三违”行为。
八、年度、季度、月份安全管理目标管理考核,实行单项打分,综合考核,一票否定的办法,即将区(队)、车间、班组承诺的安全管理目标各赋一定的权值,满分100,出现死亡、重伤事故,年度不得奖。
九、奖励标准平均每月30-50元,月考核,季兑现,年度一次结清。
安全奖惩制度
一.为了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和安全奖惩工作,保证生产安全,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二.实行安全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引导职工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搞好安全生产。
三.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者,依照本制度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依照本制度实施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四.职工必须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义务,遵守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职的安全工作负责。
职工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本矿规章制度的,不论是否产生后果,均应承担责任。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矿给予奖励:
(1)完成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单位的负责人;
(2)有技术革新或发明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3)由于个人行为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个人;
(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5)提出合理化建议明显改善安全状况的个人;
(6)其他煤矿认为应当给予奖励。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矿给予经济处罚:
(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的;
(2)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3)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
(4)未完成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
(5)对生产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的。
七.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职工实施经济处罚,根据违章情节和危害后果,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处罚前由安全检查人员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矿长批准后实施。
对职工实施安全处罚,允许职工陈述和申辩。
(1)违章情节较轻或尚未产生不利后果的,给予经济处罚;情节、后果较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加重处罚,直到给予行政处罚;
(2)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违章作业造成严重后果或经常违章违纪屡教不改的,由矿依法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八.贯彻本制度,对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最少不低于100元;对违章职工实施经济处罚,每次违章的罚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元,由职工工资中扣除。
每月罚款额度不超过150元。
九、玩忽职守,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的,除依照制度实施经济处罚外,还将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
赔偿额度根据违章情节和损失情况确定,从本人工资收入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收人的15%;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经矿长批准,赔偿金额可酌减。
十、建立违章登记制度。
凡在各类检查中被查出违章现象或行为的,必须到矿安全检查部门登记。
十一、区(队)长、班组长、安全检查人员和其他对安全负有相关责任的人员,应当依照本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制止违章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而不制止的,按违章给予处罚。
十二、依照本制度,矿另行制定职工“三违”处罚规定,与本制度一并执行。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环境和设备、设施及矿井周边所存在的可能危及矿井安全,导致事故的危险情况。
3、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类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整改。
4、矿长对本矿存在的事故隐患负有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的责任。
建立煤矿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对本矿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
相关人员职责是:
(1)、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2)、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对主管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班组长负责职权范围内事故的排查、治理;
(4)、安全检查员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管理。
6、煤矿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每月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一次,排查结果报告县煤炭管理部门。
报告内容包括:
隐患类别、风险程度、治理前的防范措施、治理措施、资金情况等内容。
7、对煤矿隐患实行分类掌握、分级管理.
(1)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事故隐患分为10类:
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灾、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它.
(2)按照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3级:
A级:
危害严重或治理难度大,需要停产整顿的.
B级:
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需由矿限期解决的.
C级:
对矿井安全有一定影响,班组能够且必须解决的.
8、排查出事故隐患要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重大隐患还要落实项目、资金和施工队伍。
9、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前,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矿长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
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10、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11、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建档制度,实行事故隐患跟综管理。
12、煤矿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13、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4、严格贯彻执行本制度,煤矿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内容和标准,经矿长批准后执行。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检查内容以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准,检查形式有经常性,专业性、月末验收、逢五安全大检查,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等。
一、经常性检查
队组设安全员跟班检查,矿值班领导巡查、抽查、突查,现场解决处理隐患,对现场未能解决的隐患要在次班班前会上提出解决处理办法。
矿领导、安技科、通风科、机电科每天至少有一人下井,现场检查处理问题,并建立入井检查记录。
二、专业性检查
根据上级要求和生产实际情况,由专业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工人组成检查组,进行有针对性的“一通三防”大会战、机电大会战、雨季“四防”、防火、防冻、防煤气中毒等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制和其它规章制度和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月末验收检查
月末验收定于每月二十五日进行,由各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
员组成验收组,分别对本月的各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重点为安全、
质量、数量。
对查出问题的要制定措施,合理布置整改,确实解决问题。
四、安全大检查
1、逢五由安技科长组织职能科室负责人、当日值班领导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下午三点组织制定研究解决措施;
2、二十五号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生产副矿长牵头,安技科组织,通风、机电等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安全大检查以查思想、查隐患、查制度、查纪律为主,要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预防重大事故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同时检查现场安全,并注意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对安全大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下午三点组织参加人员召开会议,采取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的制度进行处理,逾期不解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物质技术条件所限,短期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列入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在未解决之前要采取临时措施,并纳入重大隐患监控档案,进行监控,以保证安全生产。
1、传达贯彻市(镇政府)安全例会精神和矿有关会议精神;
2、学习、贯彻“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生产技术要领;
3、通报近期煤矿安全状况,安排、布置本班应注意事项及必须立即排队的安全隐患;
4、安排本班生产,并对有关工种的技术要求提出规范意见;
5、通报表扬本矿近期在安全、生产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并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三违现象及责任人提出批评或作出处罚决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字[2006]15号《关于贯彻<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精神,抓好我矿2011年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特制定如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与培训制度:
一、培训管理
1、全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矿长负责,安监处长具体分管,各单位由(科)长负责。
矿四级培训中心负责编制好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安监科认真监督培训工作按计划实施。
2、从事煤矿井下生产建设的员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
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煤矿从业人员合格证书》。
3、经过身体健康检查适应下井工作的新员工,上岗前都必须
接受不少于72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
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新员工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在有经验的员工带领下工作满
四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由各(科室)协助签订师带徒合同,并给予一定的经费作为保障。
5、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矿井概况、工作环境及井下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
造成的职业健康伤害和伤亡事故,该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2)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
撤离现场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3)应急救援预案和发生瓦斯爆炸、水害、火灾、顶板等灾害的自救、互救方法与避灾路线;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5)自救器等安全逃生装备和设施的使用与维护;
(6)入井须知、通风安全系统、设施的使用与维护;
(7)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性质、危害及瓦斯积聚的预防;
(8)其它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6、对技术更新涉及的有关人员以及调换工种的人员,都必须
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不少于20学时。
7、授课内容为全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通用教材。
8、矿四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必须建立职工培训档案,并存档
保存。
二、师资管理
1、培训教师必须取得四级培训教师资格证书。
2、授课费标准:
每天授课费30元。
3、所有培训费用从安全技措资金中支出。
四、奖惩办法
1、每期参加培训学员,按要求下达到各工区、科(室),每少
一人罚单位(科)长、副职各50元。
2、所有下井从业人员都必须参加矿四级培训机构的培训,不
参加培训的不准上岗,无故缺席的每天处以50元罚款。
考试不合格的处以50元罚款,不准上岗作业,重新进行培训,或解除劳动合同。
3、培训学员应遵守课堂纪律,上课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上课期间不准闲谈,不准打瞌睡,不能看与课程无关的书籍,不准酒后上课。
4、讲文明、讲礼貌,尊重教员,团结同志,讲道德、讲卫生,
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5、实行闭卷考试,不准转抄和讨论。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根据我矿《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规定,确保按8元/吨提取安全技措资金,并保证全部投入到安全技措中。
1、每一项安全技措费用的使用都必须经矿长安全办公会审查通过,并由安监处检查和监督使用。
2、安全生产投入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A、建设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如防火工程、通风工程等;
B、增设新安全设备、器材、装备、仪表等以及这些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
C、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的研究;
D、按国家标准为职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E、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F、安全生产宣传、安全奖励;
G、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
H、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I、其它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如用于制定及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等。
4、为保障安全投入实施,要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
安技措施审批制度
一.为了规范安全技术审批工作,落实技术审批责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技术审批,是指设计、措施、作业规程和临时措施的审批。
三.设计、措施、作业规程和临时措施依照本制度编制和审批。
编制、审批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四.按《煤宽个安全规程》规定,报省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的,如“三下采煤”安全措施和开采设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已留设的防水煤柱需要变动时新编的设计等,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按程序上报。
五.经批准的设计、措施、报告,如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的通风设计、安全措施,矿井瓦斯等级、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等,报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六.煤矿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设计方案、“三下采煤”的方案设计、矿井反风演习计划、水文地质探查设计、“带压开采”安全技术措施等,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按规定的程序报县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七、其他由矿批准的,如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探查老空的安全技术措施,修改采掘作业规程、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巷道贯通措施、采掘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停风措施等,由矿管技术负责人审批.
八、设计方案,采煤工作面设计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编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应符合采区设计和工作面设计。
九、设计、规程和措施应当符合实际,内容全面、具体,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可行、安全可靠的原则。
十、设计、规程和措施的编写,应条文清晰,语言精当,数据准确,表达简练.计量单位、计算方法及比例尺的使用符合要求.文本要字迹清楚、图表清晰、装订整齐。
十一、经批准的安全措施、作业规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向参与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传达贯彻.传达贯彻结束,接受传达的人员应当签字.未参加传达贯彻的人员要补课。
十二、超越技术审批权限进行技术审批的,要及时纠正;设计、安全措施、作业规程等严重缺陷,审批人员未能认真履行审批职责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编制、审批人员的责任。
十三、本制度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有抵触时,按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提高生产技术管理水平,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实现我矿达三级标准化矿井目标,特制定如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各分管矿长为副组长,各单位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为成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
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生产科,由生产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检查标准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
严格按此标准对我矿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六个方面进行检查、考核和评级。
三、矿实行每月定期检查验收制度和不定期动态抽查相结合的办法,作为当月检查评分定级的依据,平时动态检查结果占35%,月末检查结果占65%,按比例确定定级标准。
四、采、掘工作面和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结果的评定及奖罚落实到生产科;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结果的评定及奖罚落实到安全科;机电和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结果的评定及奖罚落实到机电科。
罚款由生产科、安监科、机电科开具罚款单,落实人员,每月奖罚以安全质量检查通报为准。
五、各单位及职能部门必须将每次检查的记录存档,作为年终评级考核的依据。
六、奖励资金来源:
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作为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
七、考核评级奖惩办法:
1、实行对等奖罚,月末评为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单位或职能部门给予奖励,未达标准化标准的进行相应的处罚。
2、参加考核评级单位和部门要完成矿下达的月度生产计划;本月无重伤及一级人身以上事故;区队或班组作业地点文明生产符合要求。
3、年终检查评比达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六个专业的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每单位或部门管理人员给予1000~2000元的奖励。
煤矿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矿生产的发展,加强设备、仪器、仪表的使用管理(以下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我矿安全生产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结合生产实际,特制定我矿设备管理制度。
经矿委会审议同意实施。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矿属各科、队等设备仪器、仪表使用单位和各级行政领导。
第三条:
各使用设备、仪器、仪表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进一步落实管理措施。
第二章各级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责和管理权限
第四条:
机运科是矿机电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各生产单位的设备调配工作,矿内任何单位因生产和工作需要需调配设备,必须经机电工程师处备案,同时作好登记和档案转移工作。
2、负责各生产单位机电设备的统计、管理、调度、备案。
3、根据设备的性能,使用年限及有关技术资料,安排大、中型设备及关键设备的维护检修和日常维修。
4、对外调剂设备必须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对设备的性能、使用范围等进行认定,的确不用或闲置设备,提出不再使用的依据。
5、设备因各种原因需外调经矿长同意,也必须由机电工程师处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
6、会同财会室、供销科办理有关设备的让售,根据设备原值、使用年限、净值、及设备的现有状况,负责办好让售的财务手续。
7、会同财会科负责设备的残值回收和利用。
第五条:
机电工程师设备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1、主管全矿机电设备,对全矿机电设备的技术、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矿行政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和措施。
3、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季度生产计划、月份生产计划提出生产设备的购置计划,编报计划的依据是现有生产设备的技术状况、使用年限、数量等,在的确不能满足生产的情况下,编制采购计划。
并会同矿长审核计划。
4、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帐、卡、物及图纸、技术资料归档的管理。
作到帐、卡、物相符,图纸资料清晰,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无缺、随时为设备的运行、检修提供准确的技术数据。
5、负责主要生产设备的备品备件的型号、规格审查,准确无误的提供数据、技术参数、把各备品备件购置数量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6、负责大型或大宗设备购置的型号规格的审查。
审查的依据是生产、基建或技术改造的适用性合理和可靠性。
7、负责监督各生产单位使用设备的合理性,使设备运行在最佳状态。
8、负责新置设备的技术指标,技术性能、质量的审查和认定。
9、负责大型设备、专用设备的安装、调试的技术规范、技术方案的审定和批准。
10、重点设备,关键设备的检修方案的修定和批准。
11、负责设备报废的技术鉴定。
12、负责设备事故的技术认定。
13、审核各关键设备、重点设备的操作规程的制定和修改。
14、按折旧设备和非折旧设备建档建卡,每年要与财务核对一次,财务也应通知折旧完的设备名称、型号以便调档管理。
第六条:
安监科的设备管理职责权限
1、对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按期检查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卫生,并对设备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或下达安全整改的命令。
3、监督各类设备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和实施细则。
4、杜绝井下各生产单位私自购买非防爆机电产品入井。
5、制定矿设备管理的安全奖惩规定
第七条:
供销科设备管理职责和权限
1、执行机电工程师和机运科编制的设备采购计划,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十六 制度 评价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