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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招生委员会文件
普宁市招生委员会文件
普招委〔20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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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组,各中学:
根据揭阳市招生委员会、揭阳市教育局、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揭市招〔201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
中考既是确认考生初中文化课是否达到毕业要求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凡初中应届生和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均应报名参加揭阳市统一组织的中招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相关事项
1、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体育共10科。
2、各科计入总分分值为: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5分)各120分;物理、化学各100分;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各60分;体育科为64分(其中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19分,学年体育考试成绩20分,中招体育统考成绩25分)。
文化科满分为800分;总分(含体育科)满分为864分。
3、试卷样式:
今年考试试卷全部实行计算机辅助评阅,各科试卷分设试题和答题卡(试题和答题卡分开印刷,各装一袋)。
考生直接把答案答在答题卡上;英语科先考听力约15分钟。
各中学应加强考生填涂答题卡方法的指导和培训,教育考生正确使用作答用笔填涂答案。
4、试卷命题依据:
中考文化科考试科目使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命制的试题,以《2018年广东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考试大纲》和《关于揭阳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揭市招办〔2018〕7号)为依据;各科复习要按上述有关规定进行,并注重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加强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时间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共九科于6月20日至22日举行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
6月20日
上午
08:
30~09:
20
地理
10:
00~10:
50
生物
下午
15:
00~17:
00
语文
6月21日
上午
08:
30~09:
50
化学
10:
30~11:
50
思想品德
下午
15:
00~16:
40
数学
6月22日
上午
08:
30~09:
50
物理
10:
30~11:
20
历史
下午
15:
00~16:
40
英语
体育科统考已于4月17日至23日进行。
(三)考试管理工作
1、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考点标准化建设。
根据《揭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工作细则》(揭市教〔2001〕16号)和《揭阳市初中毕业生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场考务实施办法》(揭市教〔2006〕10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年中考共设置普宁二中、普宁一中、兴文中学、梅峰中学、梅林中学、建新中学、民德中学、洪冶中学、培青中学、里湖中学、大坪中学、普宁三中、城东中学、普师高级中学、赤岗中学、广太中学、爱群中学、云落中学、高埔中学、船埔中学、城关中学、大长陇中学、桥柱中学、南兴中学、育英中学、城南中学、新兴中学、斗文中学、二中实验学校、华美实验学校共30个考点。
设置中考考点的中学要明确职责,加大投入,按照广东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标准化考点设置规范,进一步完善考点标准化建设。
2.强化管理,切实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保密局制定的《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能具体范围的规定》要求,“国家教育省级统一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属机密级事项,各级要严格按有关保密要求切实做好中招考试保密工作,确保不出事故。
各中考考点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完善保密设施,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教师参加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落实保密安全责任,确保试卷运送、保管、发放、回收等各个环节不出问题。
同时,要做好保密室的防火、防潮、防盗等工作,保证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考试试卷由市招生办于6月19日会同公安、保密部门专车送达各考点。
各考点应准时做好试卷的交接工作,落实试卷保密保卫措施,要求全天24小时每班4人(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干警1人)轮流值班(试卷保卫人员值班表于6月19日前报市招生办),确保试卷保密安全,不出任何事故。
6月22日下午6时前各考点派保密员2人,公安干警1人,专车把试卷、答题卡送达市招生办指定地点。
3、下大力气,切实抓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各教育组、中学要充分认识抓好考风考纪工作的重要性,把考风考纪建设作为党性党风教育、廉政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作为教育战线反腐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大事来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考风考纪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遵守考纪考规自觉性,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各中学校长为考风考纪责任人,对本校考风考纪和考试管理工作负总责。
4、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金属探测仪的配置和使用。
各中考考点要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携带无线通讯工具设备等进行检查,严防、禁止考生携带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不透明水杯、不透明文具袋(盒)等违禁品进入考场,严防考生利用现代通信工具进行作弊等违纪行为发生。
各考点要根据考场数抓早做好金属探测仪的配置和维护工作。
同时,在考前要加强监考员对金属探测仪使用的培训,确保监考员操作规范,充分发挥金属探测仪的作用。
5、加强领导,坚持依法治考。
各考点要严格执行《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点规则》、《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保密条例》和我市有关中考的管理规定,认真做好监考员、考务人员的选聘和培训。
对考试的实施做到严密组织、严格管理、严肃纪律,贯彻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1)中考考生准考证号、座位号、考场编排和考生座位表由揭阳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编排。
各考点必须严格按照揭阳市招生办编定的考场和考生座位表进行考试,不得更改或调换。
(2)监考员要认真履行监考的工作职责,严肃考风考纪,维持考试正常秩序。
发现考生违纪,应及时警告制止、登记,在《揭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告知书》上如实、准确填写违纪作弊情况,然后由考生签名确认。
如考生拒绝签名,监考员要写明考生拒绝签名情况。
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处理。
(3)未经招生考试部门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场照相、录像,坚决杜绝考生或其他人员在考试期间用手机拍摄试卷并上网传送等情况发生。
(4)今年中考继续实行轮换一半监考员办法,监考员的调派按(普招办〔2018〕2号)文件执行。
考试期间,各考点要启用网上指挥系统,全市统一指挥。
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一)填报志愿工作
今年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26日至30日进行,全部实行网上填报。
各中学要正确引导、积极动员所有初中毕业生填报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志愿,特别要积极鼓励初中毕业生报读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有针对性引导考生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要大力宣传国家对高中阶段学生的扶持政策,确保让更多初中毕业生升上高中阶段学校。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法,尊重考生的意愿,使符合条件的考生自主选择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保障考生自主选择升学和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只能填报或者不能填报某一类或某一所学校;凡已填报志愿的考生,未经本人同意,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不上报考生的志愿信息。
(二)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有关规定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继续实行部分指标分配录取工作制度。
今年,揭阳市揭阳一中、揭阳二中以及我市普宁二中、普宁华侨中学和普师高级中学指标生比例为计划内招生数的50%,指标生分配录取工作有关规定及具体做法按《揭阳市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方案》(揭市招〔2018〕3号)和《普宁市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方案》(普招委〔2018〕3号)执行。
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
各中学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及时公布有关信息,确保指标生招生工作公开透明,操作规范。
2、中考总分列我市前100名考生就读我市普通高中者,由就读学校给予免交高中阶段学费的优惠。
3、坚持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凡是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得转录。
个别因特殊情况要求转录的考生,须报市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录手续。
4、非我市中考考生,要求就读我市普通高中者,必须填写《2018年非普宁市中考考生报读我市普通高中申请表》,并附中考成绩分数单或县级以上招生部门的成绩证明,由就读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和考试成绩出具拟录意见后报市招生办审定同意方可录取。
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普宁二中和普宁华侨中学)不招收非我市中考考生。
5、报读普宁二中足球特长生(男子10人、女子7人)、普宁一中体艺特长生(美术30人,音乐20人,体育50人)、普宁华侨中学艺术特长生(美术25人、音乐15人、书法8人、体育16人)、普师高级中学体艺特长生(美术20人、音乐20人、体育10人)、英才华侨中学体艺特长生(美术15人、体育15人)、城东中学体艺特长生(美术20人、音乐15人、体育15人)和普宁三中艺术特长生(美术50人)的考生,须参加各相关中学组织的术科专业考试,择优录取;录取新生中招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报读学校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特长生术科考试,各相关学校应向教育局上报考试实施方案。
考试期间,教育局将派员参与考试全过程,加强监督。
各校要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6、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校长负责制,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校长签名确认,送市招生办审核,加盖“普宁市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学生缴费注册一律凭录取通知书办理。
凡不按规定执行或未经市招生办审核同意而擅自招收的学生,市教育局不承认其学籍,不给予办理毕生证书,并追究有关单位当事人和学校校长的责任。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时可分别按下列标准加分:
(1)驻“三类地区”、西藏自治区和“二类岛”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给予加30分;
(2)作战部队、驻“二类地区”和“第三类岛”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及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受到表彰奖励”军人的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给予加20分;
(3)对考生家长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的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给予加3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照顾项目的,只取最高一项分值。
2、平时荣获三等功的军人子女、驻一般地区部队军人子女、复退军人子女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各学校要按要求实行公示制度,在所在学校公示七天。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独生子女”和“纯二女”的考生,同时在其所在村公示七天。
照顾加分考生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于5月14日前准时上报市招生办,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各初中毕业学校上报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名册时,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凡伪造证件虚报加分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录取资格,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招生管理,杜绝乱招生行为
凡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准在我市招生,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组织生源或代办录取。
要坚决制止和杜绝以下违纪违规行为:
1、发布虚假招生广告和信息。
2、以经济手段或委托“中介”机构参与招生。
3、以经济手段委托生源学校组织生源。
4、初级中学向招生学校索取生源组织费。
5、初级中学接受招生学校的各种“回扣”、“劳务费”或实物等。
6、故意隐瞒招生信息,妨碍学生正常填报志愿。
7、违背学生意愿,强迫、包办学生填报志愿。
8、实施封锁政策阻挠高中阶段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9、超出物价等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
10、其他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
要加强招生广告和信息发布的管理,各招生学校招生广告的样本,发布前应报市教育局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各中学要严格执行省、揭阳市和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我市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学籍管理工作,严肃学籍注册审批程序。
各高中学校必须按市下发的录取名单办理学生入学注册手续,不准接收无学籍学生。
凡出现上述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和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高中学校校长是高中招生工作的责任人,要对高中招生工作负总责。
各学校在加强自律的同时,应互相监督,如发现违纪招生现象,要及时向市招生办公室报告。
投诉电话:
普宁市招生办公室2222154;电子邮箱:
*************。
(五)采取措施,确保完成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任务
各教育组、中学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规划和生源输送任务等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要求,加强招生学校、生源学校及教育组之间的工作互动,提高工作实效。
要向考生积极宣传和公布有关招生信息,以方便考生报读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和科任老师的作用,组织动员未升学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生积极报读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
同时,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动员往届初中和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退伍军人等报读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通过开展“工学结合全日制班”、“工学结合业余(非全日制)班”等形式,进一步拓宽生源渠道,创新中职学校扩招办法,确保完成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任务。
附件:
1、2018年非普宁市中考考生报读我市普通高中申请表
2、揭阳市2018年中考照顾加分考生登记表
3、揭阳市2018年中考农村户口独生子女、纯二女结扎户
考生登记表
4、揭阳市2018年中考照顾加分考生名册
普宁市招生委员会普宁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0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抄送:
揭阳市招生办公室,普宁市人民政府公办室;方锦屏副市长,
各招委委员。
附件1:
2018年非普宁市中考考生报读我市普通高中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面目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参加中考地点
准考证号
中考总成绩
家庭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地址
招
生
学
校
拟
录
意
见
年月日(盖章)
招
生
部
门
审
核
意
见
年月日(盖章)
说明: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招生办。
附件2:
揭阳市2018年中考照顾加分考生登记表
准考证号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加分项目
毕业学校
毕业学校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招生办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加分项目为《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揭市招〔2018〕6号)文规定的各类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附件3:
揭阳市2018年中考农村户口(
独生子女
)考生登记表
纯二女结扎户
准考证号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父亲姓名
母亲姓名
姐(妹)姓名
加分项目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毕业学校
独生子女证发放时间
结扎时间
村民委会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镇(乡、街道)计生办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毕业学校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招生办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加分项目为《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揭市招〔2018〕6号)文规定的独生子女、纯二女结扎户。
附件4:
揭阳市2018年中考照顾加分考生名册
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盖章)
准考证号
姓 名
加分项目
分 值
备注:
此表按分值从高分到低分造册,于5月15日前送市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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