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后勤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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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后勤管理制度
后赵小学后勤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1、会计、出纳制度
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建帐、记帐,经费具领、支付报销要复核,报销应凭正式凭据。
记帐要规范,做到清晰、明确正确无误。
会计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严格执行制度,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的违纪行为拒绝执行。
2、学校经费开支制度
A、首先要做到精打细算,合理开支,不得超支。
B、学校的一切经费支付均由校长“一支笔”审批,限额大的必须经校务会或教代会审额。
C、学校经费支付原则:
不违反财经纪律,不铺张浪费;该买则买、该用则用、该备则备、该做则做;能省则省、能减则减、能修则修、能补则补、能代则代。
3、物品登记验收制度
学校财产建立财产册和分类帐,固定资产逐一登记造册,凡购进的一切物品都要及时入帐,并进行分类登记,领进、领出建立验收经手制度。
物品采购,验收、入库、入帐三个环节要相互制约,严防出现漏洞。
总务管物,不管钱。
4、学校财产保管使用制度
学校财产原则上实行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的原则,并建立相应的保管使用清册。
采用分线负责制,各线都有确定主要负责人,总务处将有关的物品分发到各主要负责人,教师需要时,向各线负责人领取在分发和领用过程中,都应有登记制度。
学校的学生课桌凳,教师办公用品,由总务处安排分配,落实到人,有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5、学校财产检查制度
总务处每学期对全校所有资产多进行一次检查,(班级财产每学年登记造册,期未对照检查)发现遗失和损坏要追查原因。
如失责或故意损坏或遗失,要责成当事人的责人,根据情况酌情赔偿。
6、成立学校清帐小组,每学期期未对学校的帐目进行一次清查。
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责成有关人员限期整改;每学年对学校帐目(包括资产使用情况)财产向学校教代会报告一次,并吸收教职工的意见,逐步改善;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评比。
对优秀的责任人,班级进行奖励;对问题较多的责任人或班级进行相应的处罚。
财务公开制度
1、开学初向家长公开收费标准。
2、学校添置大型设备及维修、基建等需经校务会或教代会决定,并在教师会上公开。
3、定期向教师公开学校收支情况。
4、每学期末向教师公开福利分配情况。
教学用品供应制度
1、每学期的开学之前,总务处应予先考虑全学期的教学办公所需要的物品,尤其是教材、作业等教学材料征订更要分发及时,以保证能按时正常开学。
2、既要保证供应及时,又要注意克服不必要的浪费,所以每学期的教学材料的征订工作,教导处预先作好安排,总务处做好具体的征订计划。
3、学习资料征订,由联合校根据教委的有关规定,经校长同意统一征订,其他学校和个人不得任意征订。
校舍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的校舍、环境、设备设施,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必备条件,为了节省开支,合理使用,杜绝流失,减少浪费,养成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的习惯,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责,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校舍:
1、学校的教学、生活用房均由学校设专人负责管理、维修,并进行登记设卡,建立房产档案。
2、经常检查各类房产和水、电、气及其它设施的使用情况,消除隐患,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二、校产:
各类公物实行个人、集体负责制,责任落实到人。
课桌凳、办公家具、床铺逐一编号,登记造册,落实到处、室、班、人。
管理员要定期检查,若有损坏,新的照价赔偿,旧的视其情节,酌情赔偿。
1、教室:
空调、门、窗、玻璃、照明设施、讲桌等实行班级负责制,若因管理不当或故意损坏,由班主任落实到责任人负责赔偿,责任不明确的由该班集体负责赔偿。
每学期期末由总务处组织检查验收,由学校统一维修、保管,下学期发到各班级、处室,并将公物管理与使用纳入学校评比先进班级、文明处室条件。
2、功能室:
各功能室的各类设备、设施、仪器、仪表教具、图书、资料等均由学校校产管理员统一建立财产分户帐,负责财产保管、使用、登记等工作。
定期组织盘点、清查,做到帐物、据相符,无遗漏,若有损坏和丢失,视其情节由经管人或责任人负责赔偿。
3、处室:
各处室的文柜、办公桌凳、电脑、空调和其它公共设施均由保管室统一登记设卡建帐并落实到负责人或责任人妥善保管,每学期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各处、室、组的资产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若有遗失、损坏,酌情赔偿。
三、学校财产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使用,任何处室、年级、班级、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换或占为私有,如发现私有学校财产,要限期归还,并视其情节,酌情赔偿。
四、教职工因调动或退休离开学校,要按规定归还在学校所借全部财产后,方可办理手续。
五、新添物品由使用单位申请,分管校长和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采购,购回后,学校财务管理员根据领导批条,查收后方可签字报销,登记上册。
发出物品须领取人签字,方能注销。
六、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务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七、外单位赠送的物品和奖品,如属一类资产应在一类资产帐上登记,交有关处室保管使用,一般物品不上资产帐,另立册登记保管。
八、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物品等不许私用、不许出租。
外单位借用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办好健全的借用手续,并及时收回。
九、奖惩办法
(1)、学校对认真负责地管理好本组财产管理、帐、物相符,积极配合学校搞好清查工作的责任人给予奖励。
(2)、对分管范围内的财产不负责任或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浪费、流失和被盗,视情节轻重对负责人给予批评、赔款,并追究责任。
校舍排查制度
校舍排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配电房等各项建筑设施。
一、校舍排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务处为校舍安全排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排查工作。
二、校舍安全排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排查和突击排查相结合,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
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排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检修;在汛期、雨季进行突击性的排查。
如有必要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排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
对发现结构损坏、虫蛀、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三、总务处应对校舍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
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
维修计划应经校委会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重大维修项目必须履行质监或相关部门参与的验收手续。
特大维修应进行公开招投标并实行工程监理。
四、总务处对学校的围墙、道路、水路、电路、建筑物、厕所、各种建筑物、防盗设施、电器设备、消防、避雷、体育器材等每周进行一次例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同时采取有效的应急的防范措施,并将排查和处理结果书面报学校。
五、校舍安全排查工作过程中要做到全面、细致,不漏检一个地方、项目,不漏检死角。
六、坚持做到三及时。
即及时排查、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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