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价格和治乱减负实施意见与突发事件应对评估工作总结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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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价格和治乱减负实施意见与突发事件应对评估工作总结汇编
2018年稳定价格和治乱减负实施意见与2018年突发事件应对评估工作总结汇编
2018年稳定价格和治乱减负实施意见
一、稳定价格目标责任制
(一)总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XX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目标为: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年度涨幅控制在省定水平。
(二)责任单位:
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农办、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商务局、工商分局。
(三)目标责任分解:
1、完善价格调控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围绕稳定价格总目标,分解制定落实总目标的具体工作措施。
(各责任单位)
2、建立健全价格调节和补贴专项资金。
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价格调节和补贴专项资金制度。
并于每年2月、5月、8月、11月的10日前,向区稳定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一季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规范调节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发挥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作用。
(区财政局、物价局)
3、稳定主副食品市场价格。
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主副食品供应,切实稳定市场价格。
加强辖区副食品市场综合平均价格涨跌幅度测报工作。
(区物价局、商务局)
4、加强副食品生产。
续建0.2万亩标准化菜地,扩大秋冬季蔬菜种植面积和蔬菜套(复)种面积,积极整合财政资金,大力推进设施蔬菜建设,确保周年生产均衡上市,保证我区叶菜自给率明显提高。
(区农办)
5、落实主副食品储备和调运制度。
按市商务局要求,组织落实猪肉、牛肉、蔬菜、粮食的储备目标任务,确保市场不断档、不脱销。
在恶劣天气等紧急情况下,启动临时调运补贴,保障市场供应。
(区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
6、有序推进平价直销店建设。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合理规划平价直销店布局,全年新增平价直销店2家。
同时,不断扩大平价商店经营品种,规范平价商店日常管理,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平价直销店持续健康发展。
(区物价局、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7、强化农贸市场监管。
完善农贸市场摊位费备案管理制度。
创成市级绿色市场2个,新建菜市场1个,农贸市场升级改造8个。
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推动农副产品基地与农贸市场挂钩直销。
(各街道办事处、区物价局、商务局、工商分局)
8、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完善市场价格监测网络,扩大监测面,增加监测品种,提高价格信息发布频次;扩大价格争议调解网络,促进经营者自主定价合理性;畅通“12358”价格举报通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完善价格社会监督网络,加强对市场价格的日常监督。
(区物价局)
9、主动引导社会舆论。
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舆情监测和信息反馈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媒体要强化正面宣传和主动引导,及时宣传各级政府、部门促进生产、保障供应、稳定价格的各项措施,确保本地区价格秩序井然与社会和谐。
(区委宣传部、物价局)
10、推动企业价格自律。
对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主副食品经营者宣传价格政策,开展政策提醒。
积极倡导各大超市让利于民,多推大众菜、优惠菜。
(区物价局)
11、开展市场联合检查。
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等单位的市场联合大检查,坚决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相互串通、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区物价局、商务局、工商分局)
12、加强消费维权。
畅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并及时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对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等哄抬价格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区工商分局)
1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建立市场价格异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迅速介入,妥善处置。
畅通各责任单位举报通道,确保“12345”政府热线24小时专人值守,认真受理举报,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
(各责任单位)
14、适时提请出台干预措施。
在价格上涨过快时,落实相关预案规定,确保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区物价局)
15、加强社会救助。
做好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低收入困难家庭季审、半年审和年审工作。
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登记审核工作。
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出即出、应调即调”,各类困难群体临时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保各项保障资金和各类救助资金真正惠及困难群众。
每年1月、4月、7月、11月的10日前,向区稳定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一季度“物价上涨与困难家庭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实施情况。
(区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物价局)
16、全面倡导价格行为规范。
实行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时间节点推行明码实价,倡导价格诚信经营,规范价格行为。
(各街道办事处、区物价局)
二、治乱减负目标责任制
(一)总目标:
国家、省市取消、取缔的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的政策执行到位,落实收费减免优惠政策。
执行各项收费管理规定,全年无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发生。
(二)责任单位:
各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农办、教育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环保局、城管局、民政局、人社局、卫生局、旅游局、人防办、开发总公司、建华开发公司。
(三)目标责任分解:
1、严格执行各项收费管理规定。
确保国家、省市宣布取消、取缔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全年无擅自立项、超标准、超范围、搭车收费等行为发生。
(各责任单位)
2、落实各项收费优惠政策。
落实涉及企业改革、促进和谐发展的各项收费优惠政策。
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低保对象等群体的各项收费减免优惠政策。
(各责任单位)
3、规范教育收费。
认真贯彻《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落实义务教育免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政策。
执行公办高中“三限”政策(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收取与入园、入学挂钩的赞助费。
(区教育局)
4、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
严格执行《市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及价格申报制度,维护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
(区住建局、开发总公司、建华开发公司)
5、加强医药价格(收费)监管。
落实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政策,探索社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措施。
落实惠民医院医疗收费减免政策,规范收费公示,公示率达100%。
(区卫生局)
6、加强旅游价格监管。
强化景点价格监管,净化旅游市场价格环境,规范旅游价格明码标价行为,倡导旅游诚信经营,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区物价局、旅游局)
7、贯彻落实涉农价格(收费)政策。
加强农业排灌水、电费等监管,无乱收费和乱加价行为。
(涉农街道、区物价局)
8、建立健全农村价格管理监督网络并正常开展工作。
街道、行政村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栏达到“看的清、读的懂、留的住、不破损”的要求,公示率达到100%。
(涉农街道、区物价局)
9、规范收费行为。
收费单位要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和收费清单制度,公示规范、醒目,公示率、准确率均达100%。
收费票据开具规范,收费项目、标准准确无误。
(各责任单位)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区发改局、农办、住建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投促局、环保局、城管局、商务局、卫生局、人防办、工商分局、开发总公司、建华开发公司、莫愁湖街道办事处、兴隆街道办事处、南苑街道办事处、沙洲街道办事处、双闸街道办事处、江心洲街道办事处
(二)操作规程:
具体考核工作由区稳定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区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考核由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组成。
日常考核以区稳定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目标管理和检查台账、档案为依据,日常考核分占全年总分的40%。
半年考核是各责任单位每半年对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总结,并将总结报送区稳定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情况占全年总分的20%。
年终考核,由区稳定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核组进行年终全面考核,年终考核分占全年总分的40%。
凡在年度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票否决”:
一是因价格或乱收费问题,引发群众聚集、群访等恶性事件的;二是因重大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或乱收费问题被举报并查实的;三是因保供稳价措施不力,引起本区域和管理范围内居民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断档脱销,造成价格暴涨的;四是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或乱收费问题未能及时予以纠正,造成恶劣影响的。
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结果由区稳定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后汇总排序并进行全区通报。
(三)加分办法: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一定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不重复计分,以所加最高分为准。
1、在国家、省、市、区级有关会议上介绍稳定价格和治乱减负工作经验的,或作为现场会召开点,或被列为学习参观点的,加分如下:
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市级加6分;区级加3分。
2、稳定价格和治乱减负工作成效显著,被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加分如下:
国家级加8分;省级加5分;市级加4分。
3、调研成果加分。
与稳定价格和治乱减负工作相关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被区级以上报刊、简报采用的,加分如下:
国家级加8分;省级加5分;市级加4分;区级加2分。
4、自加压力,发展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店1家及以上,加10分。
2018年突发事件应对评估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牢固树立经济发展与维稳工作齐头并进的观念,对应急工作做到常抓不懈,营造出委领导高度重视、各股室齐抓共管、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并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制度到位。
制定了委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负责人各负其责的委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办公室,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股室切实履行了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各项责任,将处置突发事件任务进行层层分解与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经费保障到位。
在工作多、经费紧的情况下,仍挤出部分资金作为应对突发事件专项工作经费并列入委年度工作专项财务预算,确保此项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一年来,陆续添置一批应对紧急事件专用设备,购置《长安》、“六五普法”、《应急管理》等书籍分发到各股室,下大力气建立了委应急管理信息网络,实现了委与省市、县文件传输网络化,确保了纵向政务渠道畅通无阻。
三是宣传发动到位。
通过举办相关专业知识讲座培训、参加全县处置突发事件预演等,不断强化干部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二、把握大局,突出重点,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根据全县应急工作大局,将发改业务工作与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合起来,在规划编制、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立项争资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工作。
建立健全了反应灵敏、运转有序、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全县经济应急机制,有力增强了保障能力,避免了各类突发事件对经济运行造成的重大影响,从而为全县经济运行顺利推进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二是在科学编制年度计划和“十三五”规划。
在科学安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及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中,积极支持、优先安排涉及国民经济动员、基础设施建设、战备交通、粮食储备、改善民生和环保节能等项目和资金,为处置突发事件奠定稳固基础。
三是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建立了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在涉及申报项目、安排资金、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制定规划计划和政策时,不搞暗箱操作,始终坚持在阳关下运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有效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在县政府和委网站上开辟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项目、资金信息和项目建设情况,公布项目投资咨询并接受投诉,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咨询和监督。
五是坚持应对突发事件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
“干部不出问题,就是最大的平安”。
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委领导带头向全委干部提出廉洁从政承诺,并加强对干部“工作圈”和“生活圈”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确保干部拒腐防变、勤政廉政;严格做到“三个在前”,即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对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对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确保委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干部队伍的安全稳定。
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和稽察工作,先后制定了多项招投标和稽察规范性文件,有效杜绝了招投标暗箱操作和“说情风”,净化了招投标领域,对违规项目给予处罚,确保了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的顺利建设。
此外,我委还把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素质建设、服务水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等作为机关日常工作中的“重点工程”常抓不懈。
六是积极参与5.28特大暴雨灾害抗洪救灾工作。
5.28浒坑特大暴雨灾害发生后,我委紧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大会,并做了相关救灾工作布置,委主要领导当天亲自下到灾区第一线,亲自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并向上级争取一定数额的灾后重建资金用于浒坑镇恢复生产、生活设施。
尽管我委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高标准严要求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在今后工作中还需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每年定期组织开展1-2次全委系统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举办一期“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知识与技能”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全委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应变机制的畅通。
二是在项目计划安排中对突发事件的基础设施建设适度倾斜,加大对应对突发事件的项目、资金的支持力度。
三是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网络化体系建设,确保信息网络始终处于顺畅、高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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